天价宝贝:101次枕边书-第5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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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从不曾一起出去喝下午茶,吃饭,唯一就是去的陶瓷作坊了。
穆远从素描中回过神来,洗澡换了简单地套上t恤,短裤,照镜子时发现了手腕上的纱布和脚上的伤,再看看镜子里有点颓废的少年,惊觉一件事,这是他们第一次出去约会啊。
约会啊!
单独约会啊。
正儿八经的,没有任务的,只属于两个人的时光呢。
穆远迅速把衣服脱了,翻箱倒柜地找衣服,这临时过来的,都没有准备什么衣服,除了作训服都是t恤短裤,穆远找来找去才知道了一条浅色的长裤,实在是没衬衫,没有办法,在t恤外套了一件浅蓝色的小马甲,背后还画了一个黄色的图案。
收拾妥当,花了他半个小时,这才精神奕奕地出来,结果意外地和杰克撞衫了,裤子同色系,马甲颜色和他t恤同色系,意外地成了情侣装出门。
穆远心中美得冒泡。
杰克上下看了他一眼,微微挑眉,似是也看出来了,侧头转身时,唇角带出了一点笑意,两人并肩出了门,腻歪得不得了。
杰克问,“小远,你想吃什么?”
一心想要卖弄风骚的穆远一时都没注意到他改了称呼。
第2110章 回忆杀之可爱的受虐狂
穆远知道没有中餐,选了一家西餐厅,至少能点一些合口味的菜肴。
这个小镇白天还能看到一些旅游团,晚上是看不到的,晚上几乎都是当地人,旅游团上午停留,观光一阵子下午就会离开,小镇上花团锦簌,两人并肩走着,这段时间穆远又拔高了不少,容貌英俊,身材修长的少年人相伴出行,回头率总是百分百,穆远又碰到隔壁的小姑娘,一口哥哥喊得很欢快,还给他一根棒棒糖,穆远一点都不客气地叼走小姑娘送他的棒棒糖。
小镇一共就三条街,徒步穿过一条街就到了餐厅,人并不算多,气氛也极好,洁白的桌布扑上去,桌上放了一枝红玫瑰,还有一杯香薰蜡烛,烛火燃烧带着一丝橘子和薰衣草融合在一起的香气,穆远心想小爷第一次来这么高大上的西餐厅约会呢。
烛光晚餐啊。
杰克一指微微支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穆远,穆远自己在神游,弹幕刷得飞起都没注意到,等注意到时耳朵慢慢地红了。
“你怎么这样看着我?”
“可爱!”杰克脱口而出,怔了怔,掩饰性地端起一杯水喝,可爱对一个男孩子而言,算不得是什么好的形容词,穆远想了想,“你可以夸我英俊潇洒。”
杰克莞尔,眼中笑意渐浓,穆远看得有些心动,他太喜欢这段时间的杰克了,虽说和平时并无两样,可偶尔露出的一个笑容帅得他腿软,会让他忘却所有烦恼。
这古时候皇帝昏庸是真的有道理的。
愚蠢的男人总是容易被美色勾引,愿意为美人扑汤蹈火。
他也是愚蠢的男人之一。
餐厅是露天的,小镇上有人经过,好奇地看着他们,这小镇人口不多,几百号人罢了,这几天他们应该引起了不少轰动。这种吃过饭就出门相聚一起聊八卦啊,群体活动特别多的小镇,消息也走得特别快,在他们眼里可能杰克是一个虐待狂,穆远是一个被囚禁,被虐待的小可怜。
今天,虐待狂带着小可怜出来放风了。
幸好是外国人注重隐私,可没有人会跑过来问一句你是不是被虐待了,要不要报警啊,需要帮忙这一类的话。
何况,他们怎么看都觉得这小可怜对虐待狂笑得很春心荡漾,于是就想或许是他们想多了。
“为什么对街的人一直在围观我们?”穆远许多时候神智混沌,并不清楚这些事情,“是因为我们太帅了吗?”
若是以前听到这种言论,杰克一口水就要喷出来,如今很是淡定了。
他习惯了穆远跳脱的脑洞。
“可能是你太可爱了。”杰克微笑说,拿起餐巾微微擦拭唇角,“这里少见东方面孔,旅游团会有,但是也是一晃而过,没人在这常住,估计觉得你过于可爱了。”
“真的吗?”穆远眼光发亮,深以为然,他对自己的容貌一直是相当自信的,这么一想啊,他抬起手朝对面一直在研究他是不是被虐待的男男女女们挥了挥手,笑容满面地打招呼。
第2111章 回忆杀之牵不牵手呢
对街八卦的男女以为他们八卦被抓一个正着,迅速地别开了视线,心中都是弹幕,这人怎么突然对他们打招呼了,是因为要求救吗?他们故作不理是不是太无情了,于是有人还给他招手回礼了。
杰克,“”
杰克觉得穆远真是一个宝藏男孩,每一次都能让他深感意外,他的一些行为动作都是无意识的,并且行为模式,说话模式和他从小接触的人并不一样,比如这时候,他认识的人是不可能和外面一群在八卦他们的人打招呼。
虽然听不到说什么,也不知道他们的意思,可他说这群人觉得他可爱,穆远也就真的信了。
不止真的信了,还和这群人打招呼。
笑容满面。
他心想,你让这群八卦你是不是被我虐待的人怎么想呢?
“这群人好热情啊。”穆远说。
杰克抬手掩了掩唇角,“嗯。”
小可爱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穆远心性简单,且又坚韧,最难得是心思纯净又有赤子之心,正义,可爱,他的眼里看到的都是美好的东西,从不会把人往坏的地方去想,与人为善。
这样的人竟然会是一名顶尖的特种兵,陆战指挥官,简直是匪夷所思的。
“你又怎么看着我?”
杰克一笑,“没什么。”
在他身边,好像每个人都应该很快乐吧。
对街的那群人已经走了,觉得没什么可看的,都是别人的事情,不应该去插手等等,穆远也没多想,他心情一好就吃了三分牛排,一份对他来说不够塞牙缝。
“今天胃口不错?”
“心情好!”
杰克想,或许是他手艺不太好,在家做饭穆远胃口总不是那么好,吃得不多,身体也消瘦得厉害,他决定以后多带穆远出来吃饭。
这样他的心情也会好一些。
吃过饭,两人慢慢地散步,这是一个山丘地形,街道是公路,来往的车多,设有红绿灯,刚红绿灯时,穆远有心去碰杰克的手,他也不敢做的太明显,两人并肩走在一起一边说寻常的话,身体必然会有一点小摩擦,杰克的手就放在身边,偶尔还能碰到,他只要微微伸出一根手指就能勾着他的手指,可他不太敢,虽然抱过,亲过,可都是在他毒发神志不清的时候,他可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去牵他的手。
他的眼光微微往下飘,杰克的手比他大了一圈,手指也比他修长,穆远的尾指比较长,他伸过尾指,想要去勾杰克的尾指,杰克突然看过来,“去山下走一走?”
“哦,好好啊。”穆远耳朵红得滴血,触电一样把自己的手指放好,不敢放肆,可越是如此,越是心痒难耐。
他就像是对水极度渴望的人,渴望得仿佛要干渴至死,突然看到了一片绿洲水洼,可有人告诉他,这水洼有毒,喝了会死。
他一边试探着想要喝水,一边又怕死,一边还要忍受折磨。
两人站在红绿灯处,等着绿灯,穆远暗戳戳地伸出爪子想要粗鲁野蛮地尝试一下,杰克抬起手,在他头上轻轻地拍了拍。
穆远,“”
啥玩意?
我是牵呢,还是不牵呢?
前段时间都写剧情,最近写几张谈恋爱的哈。
第2112章 回忆杀之小少年
穆远纠结着牵不牵手呢,绿灯就跳了,他颇为遗憾,只好随着杰克过斑马线,两人沿着街道往下面走,这边白日比较长,晚上八点才黑,虽说没了阳光,灰蒙蒙的,路灯也很亮,一路上散步的人极多,山下有一个小湖泊,两人经常过来钓鱼,对这一块颇为熟悉。
这一路并肩走下来,穆远无数次想要去牵他的手,可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意外,不是会迎面遇上什么人,就是杰克突然会说些什么话,让他一时答不上来等等等,他想要牵小手的心愿一直就没能落实。
他心想,他是不是要把杰克灌醉了,才能听到一两句实话?
“你酒量怎么样?”穆远暗搓搓地问,心中小心计划着。
杰克想了一想,“挺好的。”
“那喝醉过吗?”
“有!”
穆远心中打了一个响指,太好了,喝醉过就好了。穆远若无其事地说,“哎,我酒量就不是很好,喝醉后也容易失态,你喝醉后会做什么?”
“睡觉。”
穆远一脸遗憾,那岂不是灌醉了也没什么用?他喝醉就睡觉,那还问什么真心话呢?杰克的唇角弯了弯,又压下去,“你很遗憾?”
“没有,没有,我很羡慕。”穆远慌忙澄清,他实名制羡慕好不好,这样就不怕喝醉了做错事。
“你几岁去的军营?”杰克问。
穆远说,“小学前,我五岁就被我爸带去了,那时候没和人正儿八经地训练,后来上小学,我们是私立学校,旁边正好有一个驻扎基地,我下了课就去军营里训练三四个小时再回家,周末必须全天都去训练,我妈是大学教授,本来想培养我一些艺素养的,她对我爸的教育其实并不赞同,可也不阻拦,偷偷告诉我,如果我不喜欢的话就告诉她,她再帮我。其实我小时候很喜欢画画的,我的沙画就画的不错,素描其实也很好的,就是后来长大了,训练就更忙了,所以久而久之就生疏了。”
他必须要挽尊。
画纸上的素描,实在是太有碍观瞻了,实在没发挥出水平来,他十五岁以后就不碰画笔了,这都好几年了,会记得才奇怪呢,本来基础也不算是很扎实。
杰克本来就是闲聊,聊到哪儿就是哪儿,顺着他的话题问,“后来呢,你这性子应该不喜欢军营的生活。”
太无聊,又太枯燥了。
“我是不喜欢,上学的时候,我还小,叛逆期比别人早,又很皮,经常惹是生非,一开始我以为我爸丢我去军营是给我一个教训呢,你想一想啊,我四点下课,然后去军营,九点回家,中途一顿饭都不给吃,就给吃一个馒头一杯水,我觉得他虐待我呢?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他越这样,我就越不高兴去,然后在那里就淘气捣蛋,这样过了好多年,父子关系也很糟糕,见面就吵架,我爸见了我就要挥鞭子,幸好他惧内,我就往我妈怀里躲,他也不敢打。”
第2113章 回忆杀之你咋不上天呢
“后来呢?”杰克微笑问。
穆远提起往事也没那么沉闷了,“我们内部斗争有点复杂啊,这一段省略了,就是有一天我爸受了重伤,我小学的时候,穆将军可身强体壮瞎嘚瑟呢,还学人家小伙子上前线,结果被对手放冷箭,差点翘辫子了。我妈就和我说,穆家久居高位,我若不想承衣钵呢,就要出国读书,以后也尽量在国外生活,我爸可能也没办法安安心心地安享晚年,等我们家两个长辈老了,下面没人继承,谁都能踩我们家子孙一脚,光我哥一个人是不行的。我妈呢,又和我哭弱,说怕疼啊,政策不允许啊,又不能生第二个啊一堆乱七八糟的,我就被坑蒙拐骗得热血发誓一定要守护穆家,保护我老子,大概就是这么情况,所以不能听大学教授讲经,很可怕的。”
杰克忍俊不禁,“你呢,你是天生就喜欢?”
“那并不是。”杰克说,“我和你的情况不一样,我爸妈不管我将来什么发展,我小时候也比较皮,我爸妈很忙,没时间管我,我们那边学校氛围和你们不一样,可能你们稍微要好一些,我们的年少年比较叛逆,行事乖张,我出生在安德森家,卫斯理比我早早就选定了路,我还比较迷茫,有一阵子和隔壁家的小姑娘一起上学,总是被一群青少年打劫,隔壁家是华人,习惯了息事宁人,给钱了事,她爸每次给她的钱还挺多的,我记得第一次被他们为难就拿走了100美元,对一个小学生就可观了。我就不行,我能和他们打,只不过那时候小,打不过。后来这群人就为难我们两上瘾了,从一百到两百,指定每天要五百,我次次都和他们打架,都打不过,回家我妈看我鼻青脸肿也不问一句,后来有一天卫斯理过来,把他们全打跑了,我才知道进军营的好处。”
穆远,“”
卧槽,本来以为你进军营一定是特别高大上的理由。
什么爱国家啊,爱家族啊,各种很高大上的理由给你找好了。
结果你告诉我,你只是为了英雄救美?
小时候一定暗搓搓暗恋人家隔壁小姑娘吧,不想在小姑娘面前被人打成一个小猪头吧,所以热血发誓一定要挽尊是吧。
哎哟,还吃软饭。
好意思吗?
每次都是小姑娘给钱,你没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