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 [出书版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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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伴,并没有越换越差。
若此时此刻,我挽着一个秃头大肚腩双下巴的男人,我一定做不到这般从容淡定。
我将手从孙晋州掌中抽出,招呼唐美妍与我一起上楼,却并没有与温旭生寒暄。
反而,温旭生盯着孙晋州看了许久,然后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孙晋州笑而不答,只微微欠一欠身,算是同他有个回应。然后转身同我说:“我在家等你!”
呃,这句话好生暧昧,让人浮想联翩。
我忍不住笑,他真是杀人于无形的高手。
当晚,我工作太晚,并没有去孙晋州家饮酒。
我回家洗漱沐浴,脑袋只与枕头亲密了几个钟头,便又赶到公司。
唐美妍拿了她画的草稿,在我办公室讨论细节。
我的手机突兀地响起来,我看了眼号码,竟然是温旭生。
我略微迟疑,要不要让唐美妍先出去呢?
转念,又觉得我同他已无交集,没什么好回避遮掩的。
于是,我接通电话,“喂——”
“绍宜,是我!”他同我说话仍然十分熟稔,仿佛我还是他的妻子,他不需要自报家门,我便应知道他是谁。
“你是谁?”我故意为难他。
“绍宜,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了?”他略微沉吟,仿佛不相信我真的听不出,但又不敢完全肯定,故而仍正面回答我,“温旭生。”
“哦,是你啊!有何贵干?”我故意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语气,好撇清同他的关系。
他迟疑一下问:“昨天那人,是你男朋友吗?”
—文—我皱皱眉,故意说大声一点,“怎么你打电话就是来问我,有没有男友吗?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我了?”
—人—我略一抬眼,唐美妍果然正侧耳在听我说话。
—书—“绍宜,这个男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并不接我话,自顾自说下去。
—屋—“你当让见过!”我忍不住好笑,他同我去“浮生”不知吃过多少餐饭。
“果然——”他忽然提高声线,以一种难以置信的语气质问我,“我就知道!他是楼下那家餐吧的老板!”
“对!”我笑了起来,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得意,“你们见过不止一次。”
彼时我们在“浮生”进进出出,谁也想不到,我们会分道扬镳。更想不到,我有一天,会成为“浮生”老板的女友。
“绍宜,枉我那么信任你。你是不是,早就同餐吧老板勾搭在一起?”他突然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质问我。
“我和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在一起,与你无关!”我忍不住冷笑,“你没资格过问。”
“我没有资格?谁有资格?江绍宜,你别忘了,你是我老婆!”温旭生的声音略略有些抖,似乎也怒极攻心,一副被我坑蒙拐骗的样子。
“温旭生,请你注意措辞。我只是曾经是你老婆,是你的前妻,前妻的意思就是以前发生的事情才和你有关系。我们离婚以后,我做任何事情,和任何人交往都与你无关。”我故意将他暴露在唐美妍面前。
“好!那我就跟你说以前。我说你怎么对这家餐馆百吃不厌呢,原来有感情因素啊。亏我当了这么多年冤大头,戴了这么多年的绿帽子,白白陪着你为人家贡献了这么多银子。”
他在电话里义正词严地谴责我,他忘了,他自己才是做贼的那个。
我闻言,气极反笑,“温旭生,你没跟唐僧取过经啊?怎么把二师兄的绝招都学会啦?”
“少跟我说这些。我就纳闷,当初你为何非要和我离婚,原来是为了早点和这个开饭馆的双宿双飞吧。江绍宜,你深藏不露啊!你可把我骗惨了,枉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看见你都绕道走——”
温旭生在电话里冷眼相向,我也气得浑身发冷,当初是他背弃了我,我靠着在“浮生”醉生梦死,才挣扎着又活过来,如今却反倒成了我的罪过。
贼喊捉贼,想必就是这个道理。
“温旭生,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初我对你如何,你再清楚不过。我同你离婚了,我同任何人的来往都与你无关。你无权指责我,更无权诬蔑我。我未来的生活,已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希望你自重!”
“江绍宜,请你坦白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和他在一起的?”他步步紧逼,仿佛非要让我承认从头到尾是我对不起他。
“你没资格过问!”我断然挂断电话——
唐美妍皱着眉看着我,那颗蓝色小痣,略微颤动,仿佛她的面部肌肉已经不受控制。
过了好几秒,她才问我:“是旭生的电话?”
我没好气地冲她吼,“你听见了还问?”
唐美妍面色一黯,那颗小小的蓝痣,颤得像滑过面颊的一颗泪——
我忽然有点心软,又何必迁怒于她?若没有她,我今日也还看不清温旭生的真面目。
与这样一个心思龌龊的男人,同床共枕几年,真正是我的悲哀。
“唐美妍,和你无关。是我和他的事,你不要介意。”我说完忍不住讪笑。
怎么和她没有关系呢?
此刻温旭生是她正牌男友,却打电话咄咄逼人地与前妻纠缠,关心前妻的交友状况。换了我,心里也会像卡了块鱼骨头。
想到这里,我的气便消了。
必然有人替我出这口恶气。
晚上,我窝在“浮生”的阁楼里,和晋州闲聊东野圭吾的《恶意》,聊得正酣畅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又是温旭生。
我接起来,还没出声,他便劈头盖脸对我吼道:“江绍宜,算你狠!上午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美妍就在你旁边?你居然暗算我!”
我笑,“我怎么暗算你了?又不是我让你给我打电话的。”
“你就不知道让她回避一下,或者暗示我一下?”
“温先生,我同你没有任何瓜葛,事无不可对人言。”我冷笑,“你小心鸡飞蛋打。”
然后不等他说完,我便挂断了电话。
我知道这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但此刻我觉得对他不需要仁慈。
“怎么了?”晋州见我动怒,体贴地递上一杯柠檬茶。
我喝了一口,努力压下自己的怒火,“我前夫今晚正在被他的小女友,刑讯逼供。”
他莞尔,“他骚扰你?”
我吸了口气,决定说实话,“他觉得我在离婚前便和你有来往。”
“我们当然有来往。”晋州气定神闲,“你付钱吃饭,我收钱提供美食。”
“是,可他觉得我们有奸情。”我笑着瞥他一眼。
“哦?就算以前没有,现在也解释不清了!”他握住我握杯的手。
我低下头呷了口茶,酸酸甜甜,“那就别浪费口舌了。”
我抬头,他目光融融,像一池春水泡得我浑身酥软,每个毛孔都舒服得很。
正当我同他目光纠缠之际,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绍宜!”
那声音三分亢奋、三分惊讶,还有几分了然。
我慌忙将手从晋州掌中抽出来,可是来不及了,汪子晴已经站在我面前。
她嘴角夸张地上扬,目光揶揄地盯着我慌乱回缩的手。
我心知躲不过,只得微笑看向她,“子晴,真巧,来吃饭?”
“和运年来喝杯酒,正好珊珊想吃这里的巧克力慕斯蛋糕。”她优雅地颔首,然后将目光投向晋州,“孙老板,欢饮我们一起坐吗?”
晋州倒是从容得很,仿佛我同他自盘古开天便已是一对。他直接站起来坐到我旁边,将位置让出来。
子晴领着珊珊和莫运年坐到我们对面。
三个人,三双眼睛齐齐盯着我。
我一张老脸忽然就火辣辣的,像谁给了一巴掌,半边脸都麻了。
“绍宜,你是不是要重新介绍一下?”子晴故意拖长声音,嘴角扬起来,像一枚微笑的月。
我犹豫片刻,不知该如何引荐。
倒是晋州更从容不迫,他礼貌地颔首,向莫运年伸出手,“初次见面,欢迎常光临‘浮生’。我叫孙晋州,是绍宜的现任男友,请多关照。”
莫运年也赶紧伸出手,做自我介绍,“莫运年,我是子晴的现任男友。”
他俩相视一笑,手便交握在一起。莫运年手掌白皙绵软,骨肉丰匀。而孙晋州则长了一双旧式文人的手,手掌长薄,指节略大,瘦而有力。
我曾看相书上说,莫运年的手,属于肉欲风流的富贵手,而孙晋州是柏拉图式的精神至上者。
中国相术果然博大精深。
“我也是莫叔叔的女朋友。”珊珊奶声奶气地说。
莫运年显然已经被珊珊迷倒,立即将珊珊拉到怀中,笑着说:“你是我最最亲爱的小女友。”
子晴白他一眼,“没正经。”然后又将珊珊从他怀中拎出来,“汪宁珊,请像淑女一样端坐。”
珊珊赶紧坐直,但不忘向莫运年提要求,“莫叔叔,这里的巧克力木塑很好吃哦,还有山核桃奶油酥饼和芝士球。”
她的声音娇糯甜软,奶香四溢,听在耳朵里,像舌尖上有一勺慢慢融化的焦糖布丁。
晋州立即亲自去吩咐,又开了一瓶波尔多干红请我们喝,红酒酸的恰到好处,果香味也浓郁,是瓶新酒。
因隔了两个男人,我和子晴忽然没有了平日里的熟稔不拘。
四个大人都端着,各有心事,倒是珊珊吃得不亦乐乎,整张脸都埋进杯碟里。
曾经我也和她一样,一根草莓味雪糕,便可以甜蜜整个世界。
但如今,生活的基调已经五味杂陈,给再多甜头,那些酸涩辛苦也无法调和了。
但酒精真是个好东西,平日里绷得硬邦邦的人,三杯两盏滑下喉,弹簧一样的神经,也松弛下来。
那层男人间的隔膜也淡了,酒到酣时,彼此也能说上几句投情投意的话了。
莫运年酒后特别风骚,妙语连珠,眼风不断扫向子晴,眉目间皆是水汪汪的情意。
而汪子晴整个人也如浸在油酥酥的杏花雨里,每个细节都是春意。
她的嘴角一直以一种饱满的姿势绽开,像一朵花,开得正恣意畅快,谁来也阻止不了。那畅快,是早知明日会萎败,会凋谢,会被东风吹散,也要及时行乐,将春光占尽的矛盾心态。
我默默看着她,她坐在最爱的男人,和最亲的女儿中间。
如果没有几年前的一场意外,这该是泡在蜜里的一家三口。
可是,她的女儿,虽眉梢眼角都像她最爱的男人,可是那些隐秘的基因,却无一处是来自于他。
我完全捉摸不透她的想法,只觉得,她像一个通达的世外高人,非常清醒、非常沉醉地享受着当下。
她仿佛也只活在当下。
子晴举起杯,对晋州进言:“我这个老友,想枚荔枝。多雪白细嫩的内里,都藏得丝毫不露,只把拧巴疙瘩的好强个性,拿给人看。看起来粗狂不羁,其实剥开那层壳,还是水做的,且更脆弱易伤,你可得多多照料啊。”
晋州忙举杯相迎,嘴里连说:“定尽所能!”
当杯子碰撞在一起时,我眼眶微微有点润,嘴里却说:“汪子晴,怎么你一形容,我觉得自己长了张坑坑洼洼的大麻子脸?”
珊珊听了我的话,一知半解地说:“出水痘,就会长麻子。昨天我们幼儿园有个小朋友就出水痘了。”
“珊珊,你和这个小朋友一起玩过了吗?”子晴顿时紧张起来,一把揽过珊珊,非常认真地问她。
“昨天没有一起玩。老师说她出水痘了,就让她奶奶接她回家了。”珊珊老实回答,但显然觉得子晴大惊小怪。
子晴摸着珊珊的头,同我们说:“珊珊最怕打针,所以没给她注射水痘疫苗,还是小心为好。”
她温柔地替珊珊将嘴角的一点核桃酥抹掉,宽大的毛衣袖口微微后滑,露出雪白的手腕。手腕内侧月白色的细疤便毫无遮拦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不由看向莫运年,但见他神色如常,一只手轻轻晃着酒杯,宝石色液体在杯中漾圈,一派潇洒。
我一向觉得晋州姿态从容磊落,模样也不乏清俊舒朗。可是同莫运年一比,晋州又显得儒生气重了些,过于端方。而莫运年举手投足皆是风流,一双眼睛,似醉非醉,随时都带着三分笑意。唇角天生微微上扬,唇线的每一处转折,都是诱惑。
可是,看到子晴手腕上的疤,我就想起那个晚上。那个晚上,子晴像惊痛的鸟,坠下夜空。
思及此,再看莫运年,他那温柔眼波下,冷硬的暗礁便浮出来。他会笑的唇线下,埋伏的仅是凉薄寡淡。
他潇洒的做派,不过是不负责任的姿态,却总被误解为倜傥多情。
是的,我们是那样心甘情愿被蒙蔽。
一见钟情,明明是见色起意。
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
连白头到老,也只是习惯使然。
可我们却赋予它们太多美好的象征,那些象征一旦戳破,比什么真相都狰狞不堪。
我忽然没有了谈话的兴趣,只同他们说,我有点醉了,便沉默下来。
子晴与我心意相通,目光立即黯淡下来,却并未作声。
气氛稍稍有点冷落,幸亏莫运年是调节气氛的高手,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