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颜(出书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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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难吃啊……她迷糊着就睡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不知道是白天还是夜里,头顶上的灯仍旧亮着,任年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睡得很香。但她微微一动他就醒了,他下巴上冒出了青青的胡茬。顾却却开着玩笑,说:〃别对我这么好啊,任年,我要喜欢上你可就惨了。〃
任年这次却没顺着她的话调侃,反倒瞧了瞧她点滴管中的药水,像是随口问:〃你为什么就喜欢崔博呢?〃
其实,刚上大一军训的时候她突然生理期提前,眼前一黑就栽在地上了,后来听同学说是崔博和另外几个男生送她去的医院。那时她昏昏沉沉,就记得他背着她,一路飞奔向医院。他的背宽而广,踏实得令她觉得心安。到了医院后据说他还给她垫付了医药费,但等不到她醒来,他已经悄悄走了。
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一见误了终身。
任年沉默了很久,终于说:〃原来是这样……当时确实是崔博和几个男生将你背出了校门,但正好在校门口遇见了我,是我送你去的医院。那时我急着去大使馆面签,没等你醒就走了。〃
顾却却半晌合不拢嘴,过了好久才说:〃我不信。〃
任年淡淡地说:〃一百四十七块二毛,那天的医药费。〃
顾却却再说不出任何话来,确实是一百四十七块二毛,单子她还留着,藏在日记本里,从来没有别人见过。
任年说:〃却却,等了这么久了,我不想再错过你。〃
他还说了一些别的话,顾却却觉得自己彻底傻了。对,崔博跟别人结婚了。当年不是崔博送她进的医院,当年是任年。任年一直喜欢她。
这也太戏剧性了。
也许这十年,兜兜转转,只是因为这一刻。也许这十年,上天冷眼旁观,终于千回百转,慢条斯理,清出了那条原来就该有的红线。
缘分需要多久来证明?竟然是十年。
顾却却终于恍然大悟,在十年前的擦肩而过之后,柳暗花明。
回到北京总部,顾却却就直接递了辞呈。任年说怕影响不好,还是先辞职再结婚吧。顾却却本来想反对,但资本家这次很大方,给了她不少股份。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顾却却也没那么矫情非要坚持。
同事们纷纷诧异,因为众人眼里任年大抵是个钻石王老五,没想到竟然落在顾却却手里。
有人说,是因为那场火山爆发,他们滞留在法兰克福,朝夕相处结果生出的情愫。所有人都赞叹不已,亦有人觉得顾却却真是太好运。
张爱玲说,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
也许冰岛的火山爆发,令得整个欧洲收起翅膀,也只为了成全顾却却。
传奇里倾国倾城的人物大抵如此。
用十年,来成全一段美满姻缘。
爱情,别来无恙
半杯咖啡喝完,颖隽的胃又开始隐隐作痛。并非是害怕也并非是气愤,相反却像是一种四顾茫然,像是力气瞬间都被抽得光了,只是浑身发软。她不是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好久之前便传得沸沸扬扬,说上面打算抽调另一组人马过来帮忙。说是帮忙,人人心里都十分明白。毕竟IPO项目最具有战略资源性,只要成功之后几年内的审计就算全拿下了。
Vivian对此颇不以然:“突然空降,简直比第三者插足更可恨!”
颖隽没有安慰她,事实上她需要定一定神,才能去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
会议定在上午10点,颖隽在9点50分看完最后一遍PPT,各种数据准确,图形分析一目了然,描述性文字深入浅出,语法单词用法精确,一切都似乎无懈可击。
10点整的时候Partner带着其它高级经理出现,颖隽与同事起立欢迎。Partner是个马来西亚裔老头,一口流利的英文带着东南亚特有的口音,向他们介绍自己身后的大队人马,尤其是为首的那人:“Mr。Song”
高大挺拔的男子向她伸出手,声音低沉悦耳:“宋朗。”
颖隽的指尖发凉。仿佛是喝醉了酒,有些头重脚轻,软绵绵像踩在了棉花上,连心跳都变得格外急促。其实她从来没有喝醉过,她的酒量很好,当初大学毕业的时候吃散伙饭,桌子上的男同学们都全倒下了,她还能清醒地凑份子结帐,不枉当年宋朗一直夸她是天生的会计师。
在会议中,宋朗的普通话依旧字正腔圆,带着好听的北方口音:“我希望两个团队从此后变成一个,然后只有‘我们’的概念。”
颖隽无端端觉得耳根发热,真是荒唐。他根本没有多看她一眼,也许他早已经忘记,落落大方得可以公私分明。
晚上安排有欢迎餐会,她到餐厅楼下已经稍迟,正巧又遇上他。两人独自在电梯逼仄的空间里简直是受罪,命运巧合得就像是场恶作剧。任谁告诉她她只怕也会嗤之以鼻,觉得是又俗又滥的八点档荒缪桥段。兜兜转转,宋朗竟然会成为她的同事,未来的合作拍档兼竞争对手,从今天开始要各率一队人马打拼。虽不至于你死我活,但总需要步步为营。
出电梯的时候他绅士风度的按住纽,示意她先走。
她目不斜视的道谢,刚刚走出两步,却觉得颈上一凉。原来戴在颈中的那条MIKIMOTO项链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断裂,珍珠顿时如同烈日下劈开豆荚的豆子,哗啦啦撒落一地。
没等她反应过来,宋朗已经蹲下去一颗一颗拾起,她于是也蹲下来,电梯门无声阖上,重新下降,但谁也没心思管它。两个人只是专心致意找寻着撒落的珍珠,终于把一条项链渐渐找齐,只有最后一颗怎么也找不到了,不知道滚落到哪里去了,也许掉进了电梯的缝隙里。
颖隽说:“算了,不要找了,到时候我去专柜配一颗。”
他凝视她,颖隽看到他眼底的自己,非常小的一簇影子,似是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她并没有听得清楚,或者是她听错了,宋朗从来不叹气,因为在他的人生里,只有精彩,不应该有遗憾。
她捏着只余银扣的链子,只觉得十分沮丧,仿佛当初猝不及防,恩爱中道绝。
总归是任性,几年前的自己。那时她刚从校门里出来,一切都要重新学习,优等生的骄傲早被现实磨砺殆尽,只觉得辛苦。一个项目做下来她再也不用减肥,深夜回到酒店房间,连敷面膜的力气都没有,首先倒在床上,舒展开疲倦的四肢和颈椎。
那时候两人根本见不着面,她在成都做项目,宋朗在香港实习,两个人都忙到连通电话的时间都弥足珍贵,有很多个晚上她躺在床上听着电话,竟然可以睡着。〃
身体与精神的负荷都已经到了极限,再不容许有任何的雪上加霜,只是很小很小的争执,她便赌气说:“不如分手吧。”
她很清楚记得电话那端的他顿了顿,声音似也精疲力竭:“那就分手吧。”
电梯重新上升,天花板投下明净温暖的灯光,与远方迷离的灯海交相辉映,室外电梯仿佛一只偌大剔透的水晶匣子,缓缓在夜空中升腾而起,而他的侧脸依然英俊的不可思议。
颖隽想起当初和宋朗约定结婚的时候去日本度蜜月,因为小时候看多了日剧,总觉得那是个浪漫的地方。和他分手一年之后她才有假期,独自去了日本,不能免俗的站在333米高的东京塔上,看夜色渐渐苍浓。
东京和上海其实很像。
一样的灯火璀璨摇曳繁华。
只是没有了他,再繁华的底色也是苍凉。
第二天在茶水间,Vivian忽然问:“方师姐,宋朗和我们是校友?”
颖隽看着这位进入公司刚刚一年的师妹,点头微笑:“知己知彼。”
Vivian莞尔:“百战不殆。”
仿佛硝烟弥漫针锋相对,其实也只是暗流汹涌。毕竟大家最后的共同目标还是一致,而宋朗能力卓越,做事情一丝不苟,渐渐觉得服众。最后连Vivian都钦佩:“人家都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宋师兄难得表里如一。”
颖隽看着她笑靥如花,只觉得十分怅然。
工作中宋朗对Vivian十分照拂,但并不出格。颖隽一直觉得是自己过于敏感,直到有天晚上在企业现场做审计,加班又是深夜,人人脸色惨白双眼通红,颖隽觉得胃痛,喝了一杯咖啡又一杯,仿佛只有籍着那点热量,可以把胸口的痛意压下去。
Vivian一边做事一边喃喃:“这时候如果有碗白粥吃,我宁可少活十年。”
她不说还好,一说颖隽更觉胃痛难忍。白炽灯亮如白昼,从堆积如山的数据中抬起头来,都好似没有回过神来。宋朗已经说:“我知道有家粥品店,这个时候还可以送外卖。”
只差没有全场欢呼,等粥送来了一看,软糯香甜,食指大动,所有人全抛下数据去吃粥。宋朗似是随意,将一份元藿瘦肉粥递到她面前:“方小姐。”
颖隽很客气的道谢。
“我要的八宝粥呢?”Vivian把盖子都揭开来:“八宝粥快出来!”因为年轻,这样的举止并不显得轻浮,反倒活泼。正当好的年华,熬夜到现在眼角连丝细纹都没有。颖隽想,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肯定早成了大熊猫,顶着两只黑眼圈在做事。
有人找到了八宝粥,递给了Vivian,颖隽没过一会儿就听到她的笑声:“呀,宋师兄你也吃八宝粥?”声调愉悦,似乎是什么意外的惊喜。
勺子里的元藿细嚼有苦味,颖隽一口口咽下去。
这个项目没有做完,颖隽就因为胃出血住进了医院,万丈雄心也挡不住病来如山倒。下属和同事们来医院看她,都觉得无限惋惜,这个IPO项目当初是她一力争取下来,这一病,算是全都拱手让给了宋朗。〃
她躺在病床上,还能跟同事们开玩笑:“这次是真的累到吐血了。”
有人告诉她,Vivian和宋朗去东京出差了,所以没能来看她。
颖隽面不改色,淡然将话题扯到别处。
在医院要住两周,所有的电话和电邮终于不用回覆,再不必半夜三更被火烧眉毛的急召,告之哪个关键数据有误。
颖隽休了入行以来史无前例的大假,每天吊完了点滴就躺在病床上玩PSP。玩来玩去她只会玩老套的祖玛,成串的弹子像是五颜六色的珍珠项链,有时候机缘巧合,整条珠链都会消失在碰撞中。+ y; L& M。 x7 ?& d
渐渐麻木,病房里的时间仿佛凝固,只有手中游戏机发出砰砰砰的声音,黄昏的时候她终于打到通关,原来也不过如此。
只是没想到宋朗回来后会独自到医院来看她,拎着花篮,还特意买了一份元藿瘦肉粥。她像招待其它同事一样招待他,客气地削水果请他吃。苹果皮在指下渐渐旋出细长的圈儿,两个人却都是沉默无言,大约她的疏远令他也觉得无趣。
他走后,她打开那份粥,气息微苦,她从来不爱咸粥,他只怕早就已经忘了。
她把粥放到一旁。
护士进来给她量体温,看到粥后倒赞了一声:“咦,元藿粥?这个最养胃了,你的病就该多吃点这个。”
一瞬间颖隽有些不知所以的震动,加班那晚,白炽灯下他的手指修长,从外卖的袋子里挑出那碗来给她。明明知道她并不爱这个,可是他也知道她从大学就有胃疼的毛病。
元藿细嚼有苦味,虽然粥已经快凉了,但颖隽一口口咽下去。
重新上班正好遇上跟Sponsor开会,Vivian抱着本本哀叹:“我宁可做两个审计项目也不愿意同Sponsor打交道。”
宋朗并没有说话,颖隽觉得他瘦了一些,神色显得憔悴,她不在的时候整队人马都由他带领,跋山涉水千难万险,难为他扛下来。项目做到最后人人都是这般歇斯底里,恨不得明天Sponsor就可以签字好将这烫手山芋推出去。
不知什么时候起加班宵夜吃粥已经成了传统,照例有人打电话叫外卖。Vivian捧了一碗八宝粥递给她:“方师姐你尝尝这个。”
颖隽还没来得及说话,只听宋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想吃八宝粥,这个给我吧。
Vivian立刻重色轻友的把粥转递给了宋朗。颖隽没有作声,屏幕上MSN上宋朗的头像是灰的,签名却是不知所云的一句话:“上海已经是夏天。”
上海已经是夏天?
季节邅递,写字楼里却永远由中央空调控制为23℃,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亮得日夜不分,颖隽永远穿裙子,披件薄薄的开司米外套。外面是什么季节,她早就不知道。
她回头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宋朗,他正在专心致意的讲电话。这家粥品店的勺子非常别致,并不是那种常见的一次性塑料勺,而是竹子剜成的竹勺,打磨得十分光滑,握在手里仿佛触手生凉。
大学时代他经常在操场上等她,那时候她就喜欢西门外的八宝粥,他拿饭盒买了,大冷天一路急跑,她坐在看台上吃到的时候,通常还是微烫的。那时候他们有一对竹勺,一模一样,勺柄上画着憨头憨脑的熊猫,是暑假一起去青城山的时候买的。
她想了想,把自己MSN上的签名改成了“元藿其实挺好吃。”
宋朗仍是离线状态,可是没过一会儿,他的签名竟然改成了:“胃病不宜吃甜粥。”
没想到他竟然在线,也没想到他会特意解释,她有一点窘,也有一点乐,就像小时候和小伙伴住在一栋单元楼里偏还要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