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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半盏春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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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里有个白衣翩翩的少年,他的脸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一样俊美,他的微笑带着佛陀的慈悲,可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绝不缺斤少量的“屠夫”。

终于……再无声息。

二当家痉挛着惨烈地死去。

叶朝扉温柔的目光扫向那群软作一团的盗匪,他轻轻皱眉,像是在说,下一个选谁呢?

平时杀人不眨眼的恶盗在他温软的目光中彻底崩溃了。他们不怕死,杀人劫财根本是刀口舔血,出来混的,迟早有这一天。因为心中存了这个想法,所以他们杀人时绝不手软,包括迟暮的老人,花朵般的少女,无知的稚童。

可这样的死法,这样的心理恐惧,非人力可以承受。

“他,烧他,他可是大当家的亲弟弟!”众盗匪不约而同指向一个瑟瑟发抖的人影。

那个人影看来又瘦又小,正蜷在一角像只受了惊的小动物般抖个不停——好像还是个孩子。

差役们连拉带扯地拖他出来,那人双腿僵硬地直着,吓得哭都哭不出,全身筛糠般发抖,牙齿相击,咯咯有声。

叶朝扉蹲下来瞧他,不知是火光还是月光映到他线条颀长的眼中,隐约是莫测的寒光。

十一二岁的模样,果然还是个孩子。

那孩子咬着唇死死瞪他,像是这样才能与他相抗。可惜灰败的脸上涕泪长流,实在不具任何威胁力。

他唇上微微翕动着,发出细细的声音,因为太弱,没人听得清。

“你说什么?”叶朝扉含笑问他。

孩子闭了闭眼,又睁开,绝望愤恨的目光在叶朝扉脸上打了个转,又缓缓移向那些推他出来的“兄长们”。

他并不掩示自己的情绪,冰凉的目光中充满恐惧、绝望、迷惑、不可置信,还有愤恨。

每个被他目光扫过的盗匪都不自觉地低下头,不敢与他目光相触。

终于,他像决定了什么似的扭过头,瞪着叶朝扉磕磕巴巴地骂道:“呸!你,你这个妖怪!恶人!我哥哥是有一身好本事的大英雄,大豪杰,你一辈子也别想,别想抓到他!”

拽他出来的差役反手一巴掌掴上去,嘴角立刻流下细细的血。

叶朝扉拿刀柄饶有兴致地敲敲那双腿,淡淡道:“先天残疾?”不待那孩子答话,他又自顾自道:“反正这腿要了也没用,不如我做回好人帮你砍了。”

那把刚刚削过二当家头盖骨的小银刀比在孩子腿上,刀尖还带着暗红的血。

“这把刀虽然锋利可惜太过短小,怕是不能像刚才削头骨那般麻利。我会一点一点慢慢来。先割破你的裤子,再用小刀剥开你的皮肤,然后一片一片削下肌肉,剔除筋脉,一直处理干净了,才能一寸一寸切断骨头。我会很慢,很轻,不过越慢就会越疼,你可要,忍住了。”

他温柔清亮的声音像淙淙泉水般清澈好听,可他缓慢细致的描叙实在令人发指,不仅是盗匪,就连在场的官兵们都忍不住汗如雨下,神情 欲呕。

哧的一声,叶朝扉挑开孩子的裤管,露出一条萎缩变形的细腿。

他望着孩子的眼睛,像是要看进他的心底,“如果我是恶人,那你哥哥也是。我杀了你们二当家,可他杀了更多手无寸铁的夙沙城百姓。睁大眼睛看清楚,是你这些兄长推你出来,是你口中的大英雄哥哥藏在人群里看我怎么折磨你。他们对你这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亲人尚且如此,对待其他百姓更是毫无人性,那些人里面,有些是像你一样大的孩子,有些是孩子的母亲,有些是漂亮的小姐姐……告诉我,你真觉得他是英雄吗?”

孩子大概是吓傻了,怔怔的不知道挣扎。

叶朝扉并不需要他的回答。火光中,银刀提起,用最优雅的姿势切下去。

“住手!”

一个身材魁梧差役打扮的人踉踉跄跄走出来,叮地一声丢了手中佩刀,摘掉头上护甲。

立时有一拥而上的侍卫将他牢牢拿住。

叶朝扉不再理那吓傻的孩子,收刀起身,冲赵提辖拱手作揖。

那身雪白的长袍染上数滴二当家的血,像点点妖魔的鬼眼,众人看得清楚,少年脸上的表情从始至终似笑非笑,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天下竟有人冷血至此,那年,他不过十七岁。

那晚的事情成就了叶朝扉“神仙屠夫”的大名,外表像嫡仙一般清俊,心思如屠夫一样狠毒。

后来,这个名号迅速在夙沙城中传开,更是有人爆出叶小姐国色天香的传言最早就是他放出的,这个传言立时激得他的养父叶近晚悖然大怒。

叶近晚痛骂他心思歹毒,叶家对他多年养育栽培,他竟然以叶氏唯一的血脉做诱饵,其折辱盗匪的恶毒手段更是残酷冷血毫无人性,根本不配做叶家人。

杖责五十后,他便要撵叶朝扉出府,其时却传来圣旨,宣叶相携子叶朝扉入宫面圣。

皇上问过些什么,叶朝扉答了些什么,皇上肚子里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位狠绝少年的,世人不得而知。但从结果我们可以猜测到,大梓国的皇帝陛下对叶朝扉必然是欣赏并满意的,因为这件事的结果,便是他这样一个既无功名,又无举荐,身份尴尬的无名小卒立刻平步青云,被钦点为大理寺少卿。

逐叶朝扉出叶府的事自然不了了之。

三年来,叶朝扉断案用重刑,各种匪夷所思的酷刑层出不穷,手上沾染血腥无数。他本来就是草根出身,软硬不吃,手段狠绝,犯到他手里的,无论是流寇盗匪还是士族名门,通通没有商量回旋的余地,刑不上大夫在他那儿就是个狗屁,以至大梓国人人都有了个共识——犯到叶屠夫手里,还是立马自尽最舒坦。

大梓国的犯罪率直线下降,衙门里的捕快差役几乎快要失业,京城夙沙更是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皇上龙心大悦,百官闲得无聊每天上朝只好八卦,百姓安居乐业,全国上下其乐融融。

皇上笑称叶朝扉就是大梓国的一把刀,一把没有七情六欲,没有空门弱点的利刀。

至于谁是持刀的人,天下人都心中有数,于是朝里又是一片歌功颂德,盛赞皇帝陛下英明神武,赛过尧舜禹汤。

可叶朝扉,像他这样站在风口浪尖的人,注定贬多褒少,注定深陷各种流言的旋窝,注定成为众矢之的……

即使是为民断冤案,为国清积恶,依旧是喜欢他认同他的人少,恨他憎他的人多。

人们对他好奇,窥探,惊惧,厌恶……只是无论是谁,都不得不为叶朝扉断案之利落清明,风采之尔雅翩然道上一个服字。

亦正亦邪的叶朝扉已成为夙沙城不靠祖荫,不守礼教,跳出规则,仅凭自己能力由草根变为天之骄子的传奇,他是夙沙城无数男子的奋斗目标,也是夙沙城无数少女的春闺梦里人。

不知从何时起,有那么一句话渐渐在夙沙城中传扬开来——

“如果你爱你的孩子,请给他讲叶朝扉的故事;如果你恨你的孩子,请给他,讲叶朝扉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抹汗,小叶的背景总算讲完鸟,俺家滴变态美人儿子很妖孽,大家表BS他,555555,掩面泪奔……




19

19、乌云寺,论剑论风流 。。。 
 
 
孟悟摸了摸下巴,挑眉问:“师妹觉得怎样?”

“很传奇,很煽情,很跌宕,我觉是师兄可以考虑兼职说书。”盛羽笑嘻嘻地鼓掌。

孟悟转了转眼珠,“是么?这个行业我还真没想过,当然了,我的长处确实很多。”他开始闭目沉思,大概是在考虑这一提议的可行性。

“这种传说中的人物一般很少出门的。”三师兄齐柯叹了口气,同情地摸摸盛羽的头,“师妹你真不走运,一出门就撞上了。”

盛羽也叹了口气,从本质上来说,她就不是个走运的人。不过……右手情不自禁地探向怀中,摸到那个软软的像玉米面似的东西……

他真的像传说中那么可怕吗?为什么,会送她面具呢?

神仙屠夫叶朝扉,叶朝扉……

在一种说不出的忐忑中,时间过去了两天。

债主叶公子一直没有找上门要帐,盛羽绷得紧紧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将这事扔在了脑后。

事实上,她也不得不把叶朝扉暂时放到一边,因为她的心思已经全被另一件事占满——金粽子催媒了。

好在孟悟又帮她打听到一个新路子,一年一次的乌云寺论剑即将召开。

当盛羽在大师兄二师兄的陪同下,站在夙沙城西郊最著名的乌云寺门口时,有点黑线盖脑。

你说这好好一个寺庙,为啥非要整得这么高调呢?

孟悟告诉她,这里每年分两季举行四场大型集会,分别是乌云寺论剑、乌云寺斋菜大赏、乌云寺桃花节、乌云寺猜谜会。届时会有大梓国各地精英前来参加,是每年夙沙城的大事。

金粽子就是在猜谜会上对傅遥山一见钟情的。

世上竟会有这样爱热闹的寺庙,盛羽默然, 

她这次还是穿了男装,盘算许久后,戴了叶朝扉给的人皮面具。没办法,她虽然不太想遇到叶朝扉,可更怕遇上那只不讲理的花孔雀。

说起那张面具可真是个好多西,就连见多识广的孟悟都连声赞叹——实在做得太精巧了。

那张面具色泽淡黄,柔软韧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用人皮做成,竟连小小的毛孔和微细的汗毛都栩栩如生,那眉毛更是一根根的,丝丝分明,盛羽拿在手里,直觉得鸡皮疙瘩顺着手指头一路爬爬爬,一直爬进了心里。

戴上面具的盛羽已变成一副剑眉朗目的少年模样,而且非常神奇地多出个喉结——那张面具一直延长到脖子以下,贴合于锁骨附近,只要不剥开衣裳,那就绝对发现不了。

孟悟陶晋带她一起进了乌云寺山门。进山门时门口站了两个小沙弥,双手合什念道阿弥陀佛,孟悟递上三张红贴,又给了一小块银锭子。

“我们不是有贴子吗,为什么还要给钱?”盛羽低声问孟悟。

孟悟拉她进佛堂上了三柱香叩了三个头,领到一套笔墨纸砚,一直穿到寺后小庭院,才解释道:“这是笔墨钱。”

盛羽上回吃了亏,这次说什么也不肯单身前来。上次目标那么明确都认错了,这次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论剑,论剑还是论刀她不管,反正不能再认错人。

这不,刚进门孟师兄就派上用处了,要不她又得出丑。

盛羽觉得这次的决定很英明,无限感慨那三吊铜钱没白花。(一张红贴一吊钱,泪……  )

不过……乌云寺论剑为啥还要发笔墨,难道他们是纸上谈兵?

“王公子这首春心诗真是妙哉,妙哉。来,贴上。”一个声音远远传来,盛羽举目远望,顿时呆掉。

穿过小庭院出了月亮门就是乌云寺的后山。这里有一大片开阔的空地,四周植满桃粉氤氲的桃树。

此时,那片空地上搭了个高高的坐台,上面坐了几个人,左右两侧各有一块木板,上面仿佛贴了些白纸。一个书童打扮的人接过一幅字正往板上贴。

台下挤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大多是书生打扮的男子,前排却不伦不类站了些莺莺燕燕穿红着绿的女子,那书童往板上贴字时,其中一个女子拨了几下琵琶,就合着音咿咿呀呀地唱起来:

“叹浮生若水,步玉阶清寒,一泓春溪映芳菲,莲足瓣瓣。”
“抚瑶琴音转,弄青笔画难,双瞳烟波寄相思,眉目弯弯。”

音逝弦静,一人拍手笑道:“唱得好,唱得好。这诗写得妙,娆娆的曲也谱得妙。看来王兄这首诗是要拿诗魁了。”

这是在做啥?

盛羽一头雾水地看向孟悟。

孟悟正待开口,陶晋却挤过来,殷勤道:“师妹,这个我知道。他们是在比诗。”

比诗?盛羽更糊涂了,不是论剑吗,怎么成了比诗?

陶晋古怪地大笑,“小师妹,比诗就是论剑呀,选出的诗花双魁可要在一起呆上三天呢,那还不是日日洞房,夜夜比剑?干!也只有这帮假道学真孙子才想得出这种刁钻把戏。”

孟悟脸一黑,“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师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家,你这臭嘴也不把上一上锁。”

他冲盛羽招招手,“师妹,不要理那个混人,师兄跟你细说,这可是个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大师兄的职业病又犯了,盛羽好囧。

不过在孟悟的介绍下,盛羽总算是明白了“乌云寺论剑”的规则。

原来大梓国每年的论剑大会,就是聚集一帮自命风流的酸书生一起写酸诗,夙沙城最著名的十二青楼会分别派出本楼最为才貌双全的花魁娘子,由她们在现场自行择诗而唱。

台上坐的那帮人是评审,诗曲出来后,由评审根据诗曲的精妙度,契合度,演唱者的表演水平等各项标准挑选出上佳作品贴于板上公示,台下的民众再依自己的喜好投上花票,得到花票最多的作品,男子为诗魁,女子为花魁。

诗花双魁可共乘花辇游街,接受整个夙沙城的追逐赞美,最后在青楼里红烛高烧,度上三夜春宵。这三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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