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姨娘去死-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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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大可以和最开始那样对我置之不理。我在外的恶名还没完全消除,想来,出了这件事,也连累不到你的头上去,王爷放心。”
秦慕则只觉得胸口一撞,莫名疼痛起来。
是啊,说到底,这些事情都是他惹来的。
若是他没有一赌气,同意了圣上的建议,将春姨娘迎进王府,又给她地位,她也不会肖想更多来加害沈初水。
更不会……让之前那样单纯的她,沾染上血腥。
秦慕则觉得很难受,他以前不喜欢沈初水,甚至是厌恶,自然而然地无视了她的一切好。现在去了那些误解,对她心动了,再回想起最初的她,两种一对比,更是各种难受。从前讨厌的点点滴滴,如今历历在目。
他回府的时候,每次都是她,第一个冲上来嘘寒问暖;
他想吃什么了,有哪里有一点变化了,也每次都是她,第一个察觉到,然后那样娇滴滴的女儿家,为他洗手作羹汤;
他迎亲的时候,每次都是她,哭得最伤心,也最直接地表达自己的不满意,随手拿到的东西都能当武器,冲进新房就是各种捣乱。而只要他稍稍一呵斥,她就不会继续捣乱,只会哭着跑得远远儿的……
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去安慰过她,去道过歉。
“你……”秦慕则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这一生中,从来没有格外在男女之情上面留意过,纵使是以前和秀娘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干什么也都是秀娘主动的。主动拉着他的手,主动说情话,主动提出想要嫁给他。他觉得温柔舒服,也愿意多和她接触,所以才答应下来,结果……人生总是充满曲折逆转,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生了变数。他失去秀娘,没有了那种朦朦胧胧的喜欢,反而在接触到她之后,有了各种激烈地、剧烈地情感激荡。
这样一忽儿喜欢到天上去,想要为她付出;
一忽儿坠落到尘埃里,因着她的不回应而难受的心情,是这辈子,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秦慕则道:“你好好休息吧。”
沈初水奇怪地看过来。
秦慕则更是难受:“我把狐狸肉带回来了,你若是想烤着吃,就烤着吃了吧。春桃的事情,你不必担心,我会处理好的。”说完,转过身就出了房门。
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啊?
渣王爷变得这么好?
沈初水回忆了一下自己说的话,没想到这些能给秦慕则带来那么大的触动,一时之间也有些失神,心里面觉得怪怪的。好像……开始……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愧疚了……
外面守着的人更是纳罕,这王爷刚才生气成那个样子,还砸了两套茶具,王妃回来了,不声不响儿的,就好了?而且看样子,好像还很后悔发脾气?这变化之大,让人不得不感慨王妃真乃神人也!
秦慕则回了房,坐在书桌前,怔了好一会儿的神。
忽然一只花色亮丽的鹦鹉飞到他跟前,毫不怕死地啄了啄他的手,脑袋一歪,豆子大小的眼睛瞪着他,大声道:“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见秦慕则没搭理自己,小鹦鹉发毛了,狠狠啄了他的手两下,怒道:“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秦慕则手稍稍一动,小鹦鹉就被握在了手心中,动弹不得。
秦慕则摸了摸它的头,之前虽然养过一只,但是只是各种精致饲料养着,并没有这样亲密接触过,这样一摸,觉得有些滑滑的,软软的,很舒服。忽然之间,就想起之前落在沈初水唇上的轻柔一吻,心神微漾,他这才想起来,其实,他是从未吻过秀娘的。为什么……之前会吻她呢……
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呢?
门被推开,秦慕则眼睛一亮,连忙看过去。
只见忠乙拿着一个药瓶走了进来,顿时没了兴趣,低头继续摸着小动物。
忠乙摸了摸阴风吹过的脖子,嘻嘻笑道:“王爷啊,你这胳膊都伤成这个样子了,可先别忙着跟属下置气了。按理,这件事,也不能全怪王妃。底下人知道得不全,属下却是一直都在的,之所以没有劝阻,就是因为属下知道,若是王爷在,只怕那两个……咳,死得更快。”
秦慕则看了过来:“此话怎讲?”
底下人确实知道得不大清楚,为了听到最公道的话,他也没有让两个碧开口。所以听到的版本是王妃的丫头被春姨娘杀死了,王妃大怒,用同样的招数把春姨娘也给杀死了。
忠乙指了指秦慕则的胳膊:“属下先给王爷上了药,再带王爷去一个地方,您看了,就知道了。”
秦慕则奇怪地低头,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胳膊处的伤口再次裂开,渗出的血把整个衣袖都弄湿了,他穿的是深色的衣服,却仍然可以看见血迹。不由怔了怔,刚才……竟然……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吗……
山雨欲来风满楼
包扎好了伤口,秦慕则淡淡道:“带我去吧。”
忠乙收好药瓶,在前面带路。开门的时候,侧过头,无意间看到秦慕则手指从鹦鹉背上抚过,动作很轻地放手,不由暗暗纳奇,这王爷什么时候,喜欢上除了战马之外的动物了……?
零零碎碎又下起了小雪,忠乙事儿妈地再三嘱咐秦慕则穿厚点,才肯带路。
一路深深浅浅走到抱厦,敲开一间房,只见沈初水的医女开了门,目光清清亮亮看了看两个人,让开,福了福身,道:“见过王爷,请进来吧。”
秦慕则进来,也没脱掉大氅,只皱眉看了看一屋子三四个忙碌着的婢女,看了忠乙一眼。
忠乙一一介绍,带着秦慕则往那炕边去。
只见炕上躺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额前沁出了细密的汗水,嘴唇微颤,不太安稳的睡着。
秦慕则觉着眼熟,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问道:“这个是……?”
忠乙道:“这个是春姨娘身边的大丫鬟采兰。”
说着,示意了下旁边立着的一名婢女。那名婢女拉开被子一道小缝,拉了采兰的一条胳膊出来,稍微往上捋了点儿。秦慕则只看了一眼就偏过头去。那婢女福了福身,将采兰的胳膊放回去,小心捂好了被子,和其他几个人一道走了出去。
秦慕则呼吸有点重:“这个,也是她……?”
不怪他误会,实在是连人命都出了,再折磨一个丫头成这样,貌似十分合得上。心里一痛,这等残忍的事情,他都未必做得出来,怎么……
忠乙连忙道:“对,这些都是春姨娘做的。”
秦慕则看过来:“哦?”
忠乙这才慢慢道来:“……这个丫鬟着实可怜,动辄被打骂……身上到处都是伤痕……有的地方吓人得紧,有的地方伤口很大,止血止了半天……那些伤口,唉唉,真的是作孽啊……可怜见儿的……春姨娘下得去这种手,连属下都有些受不了……王爷你还是不要迁怒王妃了……她以前待你感情那样深,中间必定有什么误会……说到底还是春姨娘的错……属下恳请王爷为采兰做主……”
秦慕则安静听着,不时点下头,最后道:“我知道了。”
他是错了,错得太离谱了。
这等蛇蝎女子,他先前竟一点也未看出来。
目光挪到采兰的脸上,看着这张陌生却又熟悉的脸,秦慕则抿了下下唇,有点儿恍惚,他真的……从未看出来过吗?
……
外面起了点儿风,卷动着小雪花漫天飞舞,然后隐藏在已经深深堆积起来的雪被里,潜移默化加深着这个厚度。
“……王爷?”忠乙试探着问了声。
秦慕则仿佛心不在焉“唔”了声,淡淡道:“你且留在这里,照顾着采兰罢。”然后抬起步子就往雪深处走过去。外面苍茫茫一片雪地,白得晃眼,更是无法分辨出他究竟要前往何方。
忠乙叫了两声,秦慕则并没有答理,也情知他现在思绪混乱,不想让人打扰,便想了想,转身又进了屋子。
里面生了火盆,暖融融的。忠乙对着火盆烤了一会手,周身暖洋洋起来。抬头间,却无意对上一双清冷孱弱的眸子。眸光微微一闪,仿佛有点泪花,声音更是细细的,不晓得有多么卑微:“……我……渴……想……喝水……”
******
秦慕则走了很久,终于到了桃香院。
他还记得这个地方,因为一时的生气,又有些刻意地想要气沈初水,所以桃香院的选址离正院并不是很远。
正院,正院……
秦慕则觉着心里钝钝痛起来,每个别院都有一个名字,哪怕是最最俗气的名字,哪怕是最最低贱的姨娘。可是正院并无任何名字,原本应该挂牌匾的地方,弄了些别的装饰,他心思没那么细腻,也不觉得空起来像是个什么样子。当时只觉得不知该起什么名字好,若不是那个女人,他也不会失去秀娘,爹娘病情或许也会有好转……所以白管家拟定的那么些好名字,他觉得她一个也配不上,干脆就空着。
空了这么多年,大家好像都习惯了。
可是真的在这般苍茫的大雪中一路艰难行走过来,看到这样大而醒目的三个字,他才真正感受到那种区别。有和无,真的,差太多了!
再联想到不使用任何轻功一路走过来的感觉,不知怎的想起那一日,春姨娘满头满脑鲜血,穿着厚厚的大红喜衣拉着他大哭,而她穿着那样单薄的素色衣裳,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冷而脸色发青,站在一边,倔强地仰着头,有一丝丝哭腔地说着:“你若娶了她,我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你……你自己看着办!”
而他是怎么回的?秦慕则觉得眼前的雪特别晃眼,脑仁微微发痛。
“那就看着办吧。”
揉了揉脑仁,秦慕则慢慢吐出一口气,心里郁结并未减少半分。
忠丙悄无声息走了过来,小声道了几句。
秦慕则轻点头:“知道了。”
再不想多看桃香院一眼,“把所有姨娘院子上的牌匾都撤了。回头让白管家拟几个名字挂在正院上。……罢了,还是我来取名字……算了,还是让她……还是我拟了名字,给她看了,再告诉白管家吧。”
忠丙情商低,听不出其中的弯弯绕绕,面色严肃听完了命令,送秦慕则上了进宫的马车后,到白管家那里如是这般说了。
白管家道:“都撤了?是现在撤掉?”这个不省心的孩子,想到什么来什么!大冷天儿的,居然让做这么费心费力的事情,也不怕冻坏了他的一把老骨头!“今天雪这么大,要不改个天晴的日子,我再找几个得力的小厮,去撤掉这些?”二十八个姨娘院啊,住的又不是一个地方,奔东跑西的,虽不需要亲自干活,他总得一个个亲眼看着没有了,才好回复吧!
忠丙严肃重复道:“王爷的命令,你不要推三阻四,总是要做的!”
白管家道:“不是不做呀,这不是下着雪呢吗?改个晴天……”
忠丙道:“雇佣你的时候,说过下雪天不用做事吗?这只是一个外在的现象,和你做不做事没有关系,请不要找这样无理的借口。”
白管家:“……”
“好好做事!”交待完,忠丙象征性地拍了拍白管家的肩膀——每次秦慕则想要激励属下的时候,就是这样做的。然后转身就要回正院了。
白管家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叔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小破孩拍肩命令,一脸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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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中。
圣上说完事,似笑非笑看着秦慕则:“你府里最近好像出了什么事?”
“嗯,臣正要说这件事。”秦慕则斟酌道,“臣这些日子,思前想后,决定整理内务。圣上曾经说过,只有打理好内宅,方能保证正事不被耽误,臣以为甚是!于是休了一些妾室,果然有效。臣想,臣不日就要出门打仗,指不定回不回得来,剩下的几个人都还年轻,空守在王府实在是太耽搁了,臣想若是能和离是最好不过,不知圣上以为……?”
剩下的那几个人,都是有一点家庭背景的,休了倒也不是不行,却也着实害了她们。如果说到圣上跟前,友情和离后,指定几个好人家,到时候嫁了过去,总归是完璧身子、天子命令,不会叫她们受了平白委屈。
如此,倒也好。
总不能……总是害人罢……
圣上眯着龙眼,哈哈笑了两声:“果然朝野中也只有你会做这种事情!喜欢就娶进门,不喜欢就丢出去!好一个性格直爽的苍瑜王!”说着,将一个奏折丢到秦慕则脚边,“你自个儿好好看看!你这做的叫什么事!朕纵然一心想要护着你,却也堵不住这攸攸之口!哪次你找朕要人的时候,朕说过不给?朕成全了你的喜欢,你也得成全朕的名声!”
秦慕则捡起来大致翻阅了一遍,原来是一个姨娘被休后家里人不甘心,又听说是因为烤肉烤的不好的原因,气得很,四处散播苍瑜王府的坏话。向来人言可畏,口口相传,竟有人说当今圣上昏聩,宠信着这样的人,定是糊涂了!周边少数民族日渐强大,那里的君主如何如何圣明,可是这里的这个怎么怎么糊涂,两厢对比,不少人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