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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两生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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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吗?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程望秋咀嚼了一会儿才听懂他的意思,脸皮瞬间涨红得像是快滴出血来,颤抖的手直指萧毓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不是吧?这样子就害羞了?你的反应也太有趣了点。」萧毓看见他的脸色,罕见地笑得相当开怀,还坏心眼地凑到程望秋身边小声问他:「你该不会还是在室的吧,啊?老人家忍耐太久对身体不好喔。」说完又是一阵没心没肺的笑。
「……不知羞耻!」程望秋气得将整杯水倒扣在萧毓头上,也不管萧毓一下子变得铁青的脸色,端起自己的早餐咚咚咚跑回房间去了,接下来一整天除了上厕所和吃饭外都没有出来过。
诸如此类的磨擦和纷争打从程望秋住进萧毓家後就没间断过。
程望秋适应新世界的生活适应得十分辛苦,而萧毓则是忍受一个心智和思想都停留在几百年前时空的老人家忍受得万般艰难。追究个中原由,除了年龄、身分背景和所处时代的差异等等因素外,主要还是因为个性上的问题。
萧毓和程望秋都不是什麽好脾气的人,程望秋的固执和守旧、萧毓的刀子嘴和没耐性,都是造成两人为了一点琐事就可以吵翻天的元凶。萧毓那张嘴刻薄起来往往得理不饶人,程望秋虽是武将但好歹也是个饱读诗书的儒生将军,骂起人来犀利不带脏字,而且学习新世界用语的速度快得连萧毓都自叹不如,两人对峙起来往往是谁也讨不到便宜,最後不欢而散,过一会儿复又如初。
不过在最初一个月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日子过去後,两人的相处竟慢慢变得和平了起来。
---程望秋:欸你觉得我再花个几年把胡子留起来如何?我想带起新的潮男旋风。(星星眼)萧毓:。。。。。。拜托你不要,太恶心了,真的。

两生缘 (4)
大约是从左脚踩右脚的生活步调中渐渐找到了平衡点,萧毓和程望秋开始学习小幅度的让步与妥协。虽然称不上和乐融融,但至少能够做到心平气和地相处,并且一点一点学著去了解对方,甚至偶尔会有一些交心的谈话。
相处得越久,程望秋越能清晰地分辨眼前的萧毓,和他一心挂念的瑞宗殿下萧毓有多麽不同。
他的瑞宗殿下生来就是个王者,优雅、高贵、遥不可及,总是坐在云端冷冷地俯视著众生。
而和他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的萧毓,嘴巴刻薄、没耐心、私生活紊乱,总是露出一副生气不耐烦的表情,却在小细节上意外的细心和体贴,并且出乎意料的心软。
比方说饮食的部分。
萧毓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碰到加班的话有时候得到七八点才能下班,这意味著程望秋一天之中至少有一餐要自行解决。
让程望秋下厨什麽的完全不切实际,而萧毓奉行外食主义,拒绝接近那个乾净漂亮得足以媲美样品屋的厨房,并声称那会酿成可怕的灾难。
於是他买足一个月份量的微波食品放在冰箱,然後教导程望秋使用微波炉来解决自己的口腹之欲。有趣的是,他准备的微波食品菜色完全不重复,同时考虑到健康及营养的需求,还买了不用削皮就可以直接食用的水果以备不时之需。
明明看起来就像是个会买一整箱泡面,命令程望秋以此度日的人。
「看不出来你对这些细节倒是挺上心的。」程望秋嘴里咀嚼著风味特殊的青酱鸡肉义大利面,笑眯眯地称赞萧毓。
「谁知道你的口味是怎样,当然每种都要买一点,不然到时候你又要碎碎念说食物不合胃口的,麻烦死了。我这叫防患未然。」萧毓翘著脚,懒洋洋地翻著财经杂志道。
「我才没有碎碎念的习惯,你这是栽赃。」「老头子都是这样,你怎麽可能幸免於外。」「不要瞧不起老头子,老头可是经验与智慧的结晶呢。而且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你二十七岁的『高龄』也接近半个老头子了。」「一个早该入土为安的家伙没资格跟我说这种话。」於是两个人又吵了起来。
比方说教育的部分。
萧毓很忙,扣掉上班、上酒吧和上床的时间,他并没有太多閒暇可以手把手地教导程望秋关於这个世界的所有事情。
於是他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麽》摆在家里当作启蒙读物,教会了程望秋看电视、使用电脑上网以及走到离他家三百公尺远的图书馆借书,还贴心地用纸笔写下使用教学贴在电脑旁,并且尽量在程望秋提出愚蠢问题的时候耐著性子回答而不是动手揍他。
不过程望秋学习的速度显然远超过萧毓的想像。
「为什麽乡土剧的女主角可以死而复生?。」晚饭後,八点档电视剧正演到女主角起死回生进行报仇的部分。程望秋趴在地毯上看他从图书馆借来的国家地理杂志,突然抬起头问正看电视看得聚精会神的萧毓。
「啊?谁知道,她天赋异禀吧。」萧毓看得认真,回答得敷衍。
「少来,这麽不科学的事情最好能用天赋异禀来解释,分明是编剧胡闹,你应该仔细分辨才是,小心被糊弄。」程望秋撇撇嘴,自认为好心地建议。
「你很无聊耶,电视爱怎麽演大家就怎麽看,要这麽仔细追究乾脆别看电视了。」萧毓有点恼羞成怒,谁叫他是乡土剧的忠实观众。
「凶什麽凶……啊你是在大声什麽啦?」程望秋不爽地呛了他一句,索性转回去看自己的杂志。
萧毓瞬间石化。那表情、那腔调学得真是十足十的像,像得让萧毓开始认真考虑是不是应该限制一下程望秋使用电脑的时间,免得教坏老人家……同住生活的第二个月起,萧毓家多了一位新成员──一只尚不足月、有著漂亮橘白斑纹的小母猫。
它是萧毓在一个下著倾盆大雨的晚上带回家的,全身湿透躲在萧毓的夹克口袋里缩成一小球瑟瑟发抖,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萧毓一边喊著好麻烦好麻烦,一边带它去给兽医做了仔细的检查,还花了不少钱帮它买了一堆生活用品,给了小东西一个温暖的家。
「养小宠物实在是跟你的形象很不搭。」程望秋蹲在一旁看著萧毓和小东西培养感情,笑著揶揄他。
「有什麽办法,谁叫它在车子底下一直叫一直叫,我被它吵得受不了才被迫带它回家。这麽瘦瘦小小一只毛病一大堆,还不能吃饲料要手喂猫奶粉,简直是给我找麻烦。」萧毓一脸不耐烦地抱怨,搔著小猫肚子的手指动作却相当轻柔,舒服得让小猫直打呼噜。
但程望秋可没忘记在小猫第一次拉肚子时,萧毓吓得抱著小猫急急忙忙冲出门找兽医的模样。
自此程望秋在心里下了一个结论:萧毓根本是个面恶心软的纸老虎。
而值得一提的是,比起最初的时候,萧毓对他的态度改变了很多。
早些日子两人争执时,萧毓老是喜欢把「你只不过是占用子夏的身体」这句话挂在嘴边,气得他几次都想动手揍人,回想起来程望秋实在忍不住佩服自己的好修养和好定力。
不过最近渐渐的,萧毓提到「程子夏」三个字的次数变少了,也不再动不动就拿程望秋那极度过时的观念大作文章,嘲笑他的思想有多落後。从前只会喊他「欸」、「老头」的人,开始会慢慢改口叫他的名字。
连带对程望秋的敌意也淡了不少。
一开始萧毓对他是抱有敌意的,虽然不甚明显,但程望秋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他想,这大概和他投胎到程子夏身上有关吧,毕竟没有人会喜欢自己的朋友突然间莫名其妙地被换了个灵魂。
萧毓是个善於伪装的人。即便对程望秋怀有敌意、认为他是个超级烫手山芋,为了朋友的身体著想,萧毓还是隐藏起自己的负面情绪,尽责地履行他们之间的协议,顶多是没给他好脸色看,吵架时在口头上占点便宜。
不管是第一次见面时和他的协商也好,刚住进萧毓家时对他的照顾也好,程望秋知道,那全是出於萧毓对於「程子夏」这个朋友的责任,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近来程望秋感觉到萧毓身上的敌意淡了,开始会像个朋友一样地和他聊天气聊八卦,心情不好时抱怨一下工作上的不如意,偶尔像个老妈子般对他的健康和生活习惯唠唠叨叨,吵架时选择一些没营养的内容互相攻讦,閒有馀力的时候拨冗关心一下他勤奋学习的生活。
他们也开始像朋友一样交心,彼此倾吐平时不轻易说出口的内心话。
起初靠的是酒精催化。男人们的交心有些时候和酒精脱离不了关系,这是程望秋很早就知道的事情。在军中和部属同袍们痛快地把酒言欢、尽情畅谈是他当年年纪虽轻,却能够轻松收服军心的原因之一,而这招放在他和萧毓身上亦同样有效。
藉赏月的名义哄著萧毓开了那瓶他珍藏多年的纯麦威士忌,几杯不掺水的黄汤下肚後,萧毓的表情明显比平时柔和不少,连话都多了起来,拉著他一股脑地谈目标、谈理想、谈生活,顺便抱怨一下在公司老是被女主管藉机吃豆腐。这些话平日萧毓可不会和他说。
程望秋趁著他抱怨告一段落的空档,问了一个他一直很想知道的问题。
「萧毓,你那时候是怎麽发现我不是程子夏的?」萧毓醉眼迷蒙地望著他,歪著脑袋想了想,竟然吃吃笑了起来。程望秋不得不承认,萧毓双颊微红、眼神朦胧的模样,实在是好看诱人得过分,无怪乎他向来都是酒吧里的红人,轻松就能找到一夜风流的对象。
「这有什麽难的……你不知道吧,子夏他啊……」萧毓打了个酒嗝,抓著杯子比手画脚道:「子夏他最怕痛了。他从小就怕痛怕得要命,连打个针都要我哄半天,更何况是出车祸?断了三根肋骨、手上脚上大面积擦伤还有脑震盪,看到我竟然不是先哭先喊痛,还敢硬撑著活动?从你坐起来的那一刻我就确定你不是子夏。」从小就怕痛?萧毓和程子夏从小就认识了?原来一开始对他的敌意是这麽来的,程望秋恍然大悟。
「你啊,真的很讨厌。你为什麽不怕痛?为什麽不躺在床上哭著说好痛就好了?」萧毓大概真的醉了,趴在桌上看著程望秋,眼神却又茫然得好像透过他看著别的地方,梦呓似地喃喃自语:「你只要跟我喊痛,我也不会那麽快就察觉的……就算是自欺欺人也好,我还可以假装子夏还在世界上,假装我是他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你不知道,我发现你不是子夏的时候,震惊到心都凉了……」萧毓的语气让程望秋听得心里纠结得难受。他是个活过四十六载寒暑、又死过一次的人,对人、对生死、对很多事情早就看得很透彻,所以一听就懂了萧毓对程子夏的感情。
才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被迫面对这样的生离死别,怎麽能不让人感到心疼?
但很多事情是命中天注定,不是他能决定或改变的,把一切都归咎於他并不公平。这两生签是早就有的事,如果今天投这胎的人不是他,而是原本抽到签的那位小姑娘,只怕事情更难善了。
而事已至此,解释再多都是枉然。
程望秋喝了口酒,淡淡地道:「人都是肉做的,哪可能不怕痛?但是痛得多了,也就不痛了。」萧毓面露不解,程望秋看著他,笑了起来。「我没告诉过你吧,我以前是个大将军,生前封宁远侯,死後追谥威远公,人人都称一声宁远大将军。」「我的父母在我十二岁时遇盗匪劫掠而亡,家里的亲戚不待见我,所以我十四岁就投了军。我没有显赫的家世庇荫,所以我的一切都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剑砍杀出来的。我被人一剑穿胸过,剑身离我的心脏只有一寸不到的距离;我也尝过被俘虏的滋味,让人绑在麻布袋里打上一百军棍,右腿的骨头连著皮被打断了,血肉皮肤都黏在一起。很疼,真的很疼,但我都熬过来了。」程望秋喝了口酒,现在想起这些回忆都还有些心惊胆跳。
「想活下去的念头比什麽都重要。只要我熬过来了,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让自己被疼痛击垮。断三根肋骨算什麽?我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来、不被你们当成异端处理掉,忍受这点疼痛又何妨。我临终前最自豪的事情,就是我的背上有一百二十二道大大小小的伤痕,错综复杂得像幅画。胸前也有,但不及背後精彩,那一百二十二道的伤痕,每一道都是证明,证明我这辈子的军旅生涯没有被疼痛打倒,也没有因为处境艰难就放任自己躺在床上怨天尤人。所以很抱歉,我做不到像程子夏那样,哭著对你说我好痛,我做不到。
真的很抱歉。」程望秋几乎是咬著牙说完话,发泄似地将杯中剩馀的酒一口气仰头饮尽,一股强烈的後劲直冲鼻腔和脑门,呛得他几欲流泪。他不是一个个性如此冲动的人,但这种时候不说点什麽,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对不起。」萧毓开了口,虽然双颊还是微红,但先前的醉态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程望秋从未见过的严肃神情,认真地、诚恳地,对他道了歉。「我……满脑子只想著子夏的事情,一直不愿意相信他离开了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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