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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三分之一情歌-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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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年龄……性别……这些东西,哪怕放在成人身上,也没办法一肩承担毫不迟疑,何况是十六岁的唐锐?他要经过怎样的思想斗争,才能那么假装不经意地,套出自己那些其实完全是顺着敷衍的话?

林晴天挣扎在心疼唐锐和纠结自己的立场之间,完全想不出在这中间要从哪里找到一个平衡点,想了半天,只觉得茫茫然毫无头绪。
“……我要想想。”他只能嗫嗫地重复着,眼神东飘西荡,不敢直视唐锐。

唐锐抿了抿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看得林晴天那一点点底气一丝一丝往外漏,气势完全落于下风,差点就要认输了,才说:“好。”

小白把脑袋支在地板上,终于看见视野里两双脚都消失了,该出手时就出手,它迅猛地咬住拖鞋往床下拖,拖了一只再拖另一只,终于两只都被它划在势力范围之内了,这才心满意足地开咬。
啪一声,房间里的灯也灭了,小白啃着拖鞋,玩到累了也睡着了。
在它头顶上的那一张床板则一整夜都是窸窸窣窣地响,彻夜未眠。

睁开眼睛,又是新的一天。
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小白的早晨有点不对,实际上,它是先被人拉出床底,闻到一股香味,一口咬住了那个大肉包之后狠狠先吞了一口,才不急不忙地把眼睛睁开了。
唐锐正蹲在它跟前笑,“鼻子挺灵的,嗯?”他点点它鼻头,把剩下那半个包子也松了手。
小白呼噜呼噜大吃,吃完了又跑到唐锐跟前绕圈圈,唐锐正在低头系鞋带,用一根手指拨开它:“乖,我要出去,等会有人会喂你的。”

“唐锐?”
唐锐回头,林晴天坐起来揉眼睛,长长地打了个呵欠,他还没完全醒,昨晚没睡好,脸色颓废。
“你要出去?”
“嗯,我和杜晓伟约好去买点东西。”他穿好鞋子,站起来,林晴天不由自主地跟着半仰头看着他。唐锐一条白衬衫,衬得人更加挺拔俊秀。他微微低了眼睛,望着林晴天。
“林晴天,”唐锐说,他正正经经地叫着林晴天的名字,林晴天不由一愣。清晨的太阳光从窗缝里斜进来,落在他身侧,暖洋洋的柔光让人却感觉睁不开眼:“下个月底,是我生日。”
“我知道啊。”林晴天莫名答,他看过唐锐的户籍资料,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好就在一年年底。前几天林晴天刚好还在想,到时候要不要买一副好一点的拳击手套给唐锐当礼物。就是不知道唐锐有没有别的更想要的东西……
“……到我生日的时候,你能够给我最后的答案吗?”
林晴天脑子里还在循环着拳击手套,这一下才猛然清醒了,张口结舌:实际上,在下意识里他是想忘了这件事。可惜唐锐不肯配合。
“……好。”他呆呆地答,唐锐便露出一点笑容,仿佛有点腼腆般,又带着一点压抑不住的得意,他一低头,压住笑,拉开门走了出去。

林晴天还在发呆,看着小白拽拉着自己的拖鞋奔来跑去,他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十二月底,还有一个多月,这样的时间,怎么说,不长也不短,可是……
唐锐走之前那个笑容又浮上眼前。
……生日……礼物……最后的答案……
……可在生日的时候,有什么人会把拒绝当礼物送出去?唐锐也知道他是做不出这种事的。怎么看,到生日的时候,都该是水到渠成……
“——可恶!”林晴天一拳打在枕头上,吓得来拖第二只鞋的小白一个激灵,瞪大眼睛看着不知道是气还是恼得脸发红的林晴天:“又给我下套!”






、第 61 章

“你今天好像很高兴啊。”杜晓伟说。
唐锐眯着眼睛,瞥他一眼,“你哪只眼睛看见我高兴了?”
“要是平时,我早就催我了。”杜晓伟撇嘴,说实话,有时候他还真有点怕唐锐。
今天他们本来说好去买新篮球,中途又插进商场看首饰——他妈这个星期生日,要给他妈挑一样礼物,可他们两个哪懂得看这个,半天都决定不了。
他手里抓着手链,金闪闪的有点刺眼,在玻璃柜台上一列排过去还有好几款手链,杜晓伟皱着眉,根本看不出这些和那些之间除了长短重量有什么不同。
“你说哪个好?”他问唐锐,唐锐的反应是翻白眼,“你问错人了吧,我对这个比你还不懂——你就不能挑个最贵的就算了?反正钱是你爸的。”
杜晓伟说:“可是要是我妈不喜欢怎么办?”
在一边导购小姐闻言便露出职业笑容,适当插话道:“其实您手里这一款就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也非常适合年纪三四十岁左右的女性,既庄重又高贵——”她一边说,一边示范性地将手链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展示,“你看,这款的小细节设计也非常有特点。”
杜晓伟狐疑地看了她一眼,也承认她戴着很好看,不过:“我妈手没你这么好看。”他实话实说,“我妈比你胖多了。”

最后,杜晓伟还是决定就买那一条了。导购小姐甜蜜的笑容毫无疑问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他们俩又走回街上,杜晓伟漫不经心地甩着袋子,太阳暖暖地晒着这条街,临着河岸那一边树荫下凉风习习,他们的影子就踢踢踏踏地在树影间穿梭。
“你那只狗后来怎么样了?找到收养的人了吗?”
“还没,”唐锐说:“干嘛,你想要吗?”
杜晓伟遗憾地摇头:“我问了我妈,她不想养本地狗。”他悄悄瞟唐锐脸色,后者早就料到的神情让他有点尴尬:“要不我再问问邻居有没有人要的吧。”
“嗯。”唐锐淡淡地说,他对此根本不抱希望,但是杜晓伟既然有心,他也就接受他的好意。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对你付出好意的,哪怕对自己的利益丝毫无损也好。这一点,他早就知道。
相比之下,他也更愿意将希望和期待放在那些不会让他失望的人身上。
比如,林晴天。

唐锐想到早上出门的时候,林晴天还没睡醒半迷糊半清醒的样子,忍不住又扬了扬唇角,
他知道林晴天会头疼地想着要怎么委婉地拒绝他,还要考虑到怎样才不会伤害到他的感情和骄傲。他可能会兜兜转转,纠结不清,把自己的脑子搅成一团乱麻。
这些,唐锐都很清楚,就像他清楚地知道,林晴天对他的感情,远远还不是他想要的那样。
在林晴天的心里,也许他就和小白差不多,只是一个需要保护、关照的对象,只是他是人,也更麻烦一些,但最根本的出发点,都是相同的怜惜和同情。
林晴天是一个太容易心软的人。善良这个词,在现在这个伪善横行,利益当头的时代几乎已经不像一个褒义词,但是林晴天,确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唐锐并没妄自菲薄到以为自己比不上小白。人和人在一起总是会有感情的。林晴天对他的各种关切,也已经不再只是刚开始时基本的照看。除了工作时间,林晴天私人的生活里基本都有了他的影子。他们一起生活,慢慢开始就像家人一样。
林晴天自己也许没发现这一点,可是就连这样,唐锐也渐渐觉得不满足。他不想再当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小孩,麻烦难搞的小鬼,住在一起的“弟弟”……
他想要更多。

昨晚上的失控,与其说是突然精虫上脑,不顾一切的鲁莽冲动,倒不如说那个一直在压抑的他也不想等了,豁出去了赌一把。看看在林晴天的感情天平上,他到底占了多重的分量。
得到的结果他满意得几乎梦里都想笑出来。

他给林晴天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也是给自己的——一个多月,足够他将已经倾斜的天平,更多更彻底地拉到自己这一边来。





、第 62 章


一辆出租车开过他们身边,惊起了地上的几只麻雀。开过去不多远,便停在了岔路口。
杜晓伟无聊地看了一眼,立即激动地拿袋子拍在唐锐胳膊上:“苏曦!”
唐锐也看见了从车里走下来的女生,虽然不再是像学校里标准的淑女裙装,还把头发都放下来了,挡住了大半张脸。但确实是他们班那个新转学生没错。
“她怎么跑这里来了?”杜晓伟压低声说,他们看着苏曦低着头,遮遮掩掩地在前面走着,然后拐了个弯,绕进最右侧一条小巷子里。
唐锐本来想回说她怎么就不能到这里来,这里也不是贫民窟配不起她千金之躯,看见她走进去时也有几分惊讶:
临河这一块地方,都是所谓的老城区,近几年应城大力建设新城区,相比之下老城区就乏人问津,破落不堪,特别是沿河中下游这一段的城中村,有些路还都是土路,两岸有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大白天就能嗅到干涸河床上淤泥的臭气。
这一块住的都是一些外来务工者,也是应城最乱最脏的一处,每到夜晚十点以后,往往还是喧哗不休。这边人流本来就很杂,各色人等都有,从前……唐锐有点不情愿地想起,他父亲在这边也有常来往,他曾经听他父亲提起过这边有些朋友,而他妈则是严厉禁止他和任何这些所谓的“叔叔阿姨”认识。徐玉珍用尽一切方法,让唐锐能上应中,让他们能住到小区里,离开这些地方,哪怕因为和学校之间路程太远而只能住校。

他们站在巷子口探头看,前面苏曦走得很犹豫,不时停一停,唐锐不想管这闲事,他对这小姐来这边干什么一概没兴趣,可杜晓伟显然完全和他相反。
“她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呀?”他说,忧心忡忡的。
唐锐想冷笑,但是压住了:“这又不是龙潭虎穴,何况是她自己走进去,也许人家来找什么人呢。”
“咱们跟进去看一看吧,”杜晓伟还是坚持:“她不是刚到这边,可能根本不知道这里很乱,万一走迷路了呢?”
他还把自己当护花使者了,唐锐再度翻白眼,没办法被他拉着走,两个人在苏曦背后远远跟着。

苏曦终于在一处民房前停下来,一楼几个工人正在弄电焊,火花飞溅,她怯生生地站在门外,想开口又不敢上前。一轮之后,那几个人停下来抽烟,才有一个注意到她,走出来和她说了几句话,唐锐他们在后面也听不清楚,对方忽然一伸手拽住了苏曦的胳膊,苏曦似乎也吃了一惊,挣扎着却还是被他一直拉拽着往楼后走。其他的工人都没理会他们,继续干着活。
等唐锐和杜晓伟追着跑过来,才发现楼后面也有一条狭窄的过道,一个大铁门直通向楼上,唐锐看见那人正在拉开门,想把苏曦推上去,苏曦还在挣扎,频率却没刚才那么激烈了。
“我……我说了是来找人的……你到底知不知道欧阳……”
“苏曦!”唐锐毫不犹豫地大叫了一声,苏曦回头看见他们两个,顿时松了口气。
那个男人也看见了跑过来的两个男孩,不耐烦地啧声,“搞什么鬼,不是就让你一个人来吗?干嘛,想学人家当护花使者啊小子?”他凶狠地看着两个男孩,杜晓伟抖了一下,唐锐没被他吓住,反而伸手攥住他紧抓着苏曦的手,用力地把苏曦拉回自己身后去。
“我擦,”男人也恼火了,说,“搞什么,你到底是不是来见欧阳的,老子可没有空陪你们小孩子玩。”
他朝地上吐了一口,苏曦的脸白了,夹着几分厌恶的神色,唐锐看了看她,又看杜晓伟,他们两都一样一头雾水。
“可是,可是,”苏曦结巴地说,她声音细细的,有点抖:“你也没说欧阳在哪里……”

头顶上轻轻一声笑,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在二楼楼梯间开着的小窗户里,唐锐只看见了一个男人的半张脸,一双说不上有个性的眉毛,懒洋洋地搭在眼睛上,而那双眼睛,虽然此刻盈着笑,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们,这是一爽习惯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横行无忌的野兽的眼睛。
那双眼睛也对上了他,慢慢地眯了起来。
“老四,你回前面去吧,没你事了。”

这个叫欧阳的男人穿着皱巴巴的白色衬衫,上面还有几滴可疑的污渍,一双长腿就裹在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他懒洋洋地坐着,招呼他们随便坐。
“要喝点什么?”他问,他手里抓着一罐啤酒,冲他们晃了晃:“白开水我这没有,厨房的冰箱里有啤酒。”
他们都没动,站在一起,就像面对秃鹰时围成一群的小兔子,紧张的如临大敌。
这房子还是新的,地砖墙面都透出新房子的味道,但是房间里空荡荡的,除了墙角的一张大床,也就剩下一张桌子和一组旧沙发。一颗电灯泡岌岌可危地在墙上悬挂着,但离奇的是,在对着床的那一面墙上,居然有一个不小的石英钟,缓慢而沉着地走着。在唐锐的注视下,敲出一声响,那意外的嘹亮几乎吓了他一跳。
他把注意力转回来,听见欧阳说,“既然不喝东西,那咱们就速战速决吧,我要的东西带来了吗?”
苏曦没马上回答,反而鼓足勇气说:“那,你说你要告诉我的事情呢?”
欧阳挑了一下眉,半抬起屁股在裤兜里摸了一会,掏出一样东西丢在桌上,唐锐看清那是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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