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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暮然回首-第3章

小说: 暮然回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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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怕默默只会冷暴力吃了人家的亏,于是赶紧下了车,紧张的喊他,我说“默默,算了!”
谁知对方车上同时下来一个人,我还没看清那人的脸,只听见一个无比熟稔的声音问那年轻的司机,说“这是怎么了?”
我顿时愣住,脊背僵直。
那声音很特别,不算低沉不算磁性,但是很好听。几分随性,几分霸气,几分懒散,几分认真。我告诉自己,许棠歆,这是错觉!是错觉!
那司机见了来人,说话的语气也不再傲慢,而变得恭敬,他对那人说“经理,刚刚前面突然窜出一个行人,我为了躲他才……”
那人点点头,走近了些,走到陈默面前,态度很和气的说“对不起,是我们大意了,这是我的名片,我们今天赶着开会,车的损失我会负责,改天一定请两位吃饭……”他话还未说完,突然停住了。
他话说到这里,我早已认出了他。是他。
当年我跟着温长安玩游戏,第一次下副本,温长安特鄙视的说糖糖啊你就跟着队伍跑别丢了就行,那时候,这个声音第一次在我耳边响起,他说哎会长你这样不对,你要让她觉得自己有用,她才会爱这个团队。
也是这个声音,当年在我耳边,低声问我“当我女朋友好么?”
也是这个声音,眼神看进我眼睛里,说话说进我心里,说的是我从来不肯相信的,“宝贝儿,我爱你。”
还是这个声音,每天早上我叫他起床,自己还是在半睡眠状态,他说“嗯,我起来了,你继续睡吧。”
最后呢,也是他,冷冷的跟我说,“我不想见你。”他说“我们可以还在一起,但是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还喜欢我,你觉得这样有意思么?”他说“许棠歆,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我劝你以后别这样了,就当长个教训吧。”
是他。
我抬头,对上司绍看过来的眼。那眼里看不清是什么感情。有深深的震惊,还有,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我说不上来。
四年。四年之后,这是我们第一次相见。
四年,他清减了,头发浓密了不少,但还是软软的。身材挺拔了不少,但却还是依旧细皮嫩肉的模样。只是眉眼间已少了很多年轻时的轻狂任性,多了几分内敛包容。
他看着我,不说话。
我呼吸突然有点儿困难,我艰难的开口,我说,陈默,咱们走吧。
陈默低头看了眼司绍递过去的名片,眼神一暗,半晌,轻轻念到“……司绍?”
司绍看着他,点头,说,是。
我上前一把拉住陈默,我说“默默,咱赶紧走吧,你家温长空肯定饿的火急火燎了!咱走吧……”
陈默看了我一眼。
我满脸写着“大哥我求你了,咱赶紧走吧走吧走吧……”
最终,他终于转身上车,我赶紧跟了上去。司绍仍站在原地。
我猜司绍并不知道站在他对面的这个身姿伟岸的男人就是当年在公会里一直为他默默加血的那个叫沉默默默默的牧师。当时肝胆相照,如今剑拔弩张。
陈默上了车,车里气压已经低无可低,我以为我们要转头离开,却没想到陈默突然一脚油门踩下去,冲上前哐当一声加重了这个追尾,狠狠爆了前面司绍那辆黑色奥迪的菊花。然后方向盘一转,又一脚油门,飞也似的逃离了作案现场。
留下仍然面无表情站在那里的司绍,和先是一脸错愕随后跳着脚骂街的小司机。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出现了。桥段很狗血啊……没关系,有狗血才有生活!
这章算是生日给大家的福利吧。
不霸王的读者最有爱了!
、第 2 章

我坐在车上,心还在咚咚咚咚的乱跳。满脑子都是司绍那张默默看着我的脸。
我掐了陈默一下,他没反应。
我又掐了自己一下,挺疼,不是梦。
我有些心虚的问正在开车,表情一脸严肃的默默,我说,“陈默,那个……你知道司绍?”
默默嗯了一声。
我说“那个……你怎么知道他的啊?”
陈默说,“温长空经常说他。”
我一愣,我说“我们家温长空说他什么了啊?”
陈默顿了顿,答道“脑子有病。”
我突然觉得眼前一黑,我又接着问,我说“就这?没别的了啊……?”
陈默又顿了顿,说,“还有,烂泥扶不上墙。”
我就彻底无语了。没有再问下去。
温长空并不是一开始就不喜欢司绍的。当初我与司绍渐生情愫的时候,温长空没少给我当军师。她那时候最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就是,“许棠歆,股市已经很虐了!你竟然比股市还虐!怪不得你嫁不出去!连我哥这种懒人都不吃你这棵窝边草!”
后来,我和司绍在一起了,还挺甜蜜的时候,她天天看着我就叹气,说就你这么个二货,司绍没把你扔了也真难为他了。
然而再后来,我与司绍第一次互相冷战,我天天一个人猫着流眼泪,想起我俩之间的一切就心疼的直抽抽,温长空那时候还挺向着司绍,说我,“许棠歆,叫你二!叫你再二!该!”然后呢,她自己悄悄跑去给司绍的QQ留言,说,“司绍哈,嘿嘿嘿,是我,哎呀,我知道这次是许棠歆这个二货做的不对,你是应该晾她几天,但是吧你也别晾她太久了哈,她这个人吧,其实胆儿贼小……你差不多就搭理她一下吧。咱不和她一般见识。”
最后呢,她给在昭市的我打电话,声音都在颤抖,她说“许棠歆,我求求你了,你别去找他。”
再然后呢,司绍不见我,我没有坚持。我回了燕市,仿佛重生,恢复整日嘻嘻哈哈,可是我很认真的跟温长空说,我还喜欢他。温长空狠狠的说我,“那么个人有什么好的!许棠歆,你是捡破烂的么?!”
我见到温长空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头发长了一点,瘦了一点。
她守着一大桌子好吃的,等的不耐烦。终于看见风尘仆仆的我和陈默走了进来,敲着桌子冲我嚷道,“你俩怎么这么慢啊!我要饿死了啊!”
我对她怒目而视,我说“温长空你这个吃货!”
我们三个坐下,陈默表情一直不善。
温长空看一会儿,开始还嘻嘻哈哈的说,默默你吃这个,默默你吃那个啊,默默你怎么不说话?
后来,温长空干脆直接也火了,把筷子一搁,说道“不就是让你接个人么!你不愿意早说啊,早说就不求你了,我自己打车去接,现在干嘛给我脸色看?!”
我一看自家姑娘来了脾气,赶紧按住她,我说“温长空这是你不对,你冤枉人家了啊,不是因为这个……”
温长空看了一眼我俩,然后皱了眉头,她说,“到底怎么了?”
我低头,不知道从何说起。
还是陈默咳了一声,然后淡淡的说,“我们遇见那个人了。”
温长空不明所以,接着问“谁啊?”
陈默顿了顿,答道“就是你和我说过的那个人,司绍。”
温长空彻底愣住了。过了好半天,她才扭头问我,“许棠歆,这是真的假的?”
我点头,我说,真的。
温长空气壮山河的一拍桌子,说,“靠,他竟然还没死?!”
我说,“我们还给人家车撞了,完了还跑了。啊,人家车还比我们的好!”
温长空突然好爽的一拍桌子,大喊一声“干得好!!”
我只觉得头疼无比,我按着斗志昂扬的她坐下,怒道“好什么好!这是要追究责任的!到时候怎么办!”
这下,温长空没话了,倒是陈默那边特别淡定的答了一句说,“不承认。”
晚上的时候,我见到了阮云瓷。
说实话,我也是听别人讲起,说云瓷前些日子回了燕市。其实我很惊讶。云瓷当年走的果断决绝,后来在美帝国给我发邮件,讲的皆是求学经历,异国趣闻,日子挺充实也挺惬意。最后一封邮件,说的是在美国找到了工作,打算试着扎根看看。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她竟突然回来了。
见面的时候,我老远便认出了她,这些年,云瓷瘦了不少,听说是胃口一直不好,经常会胃疼。我目光一转,又看到了她身边活蹦乱跳的夏暮歌。
夏暮歌,是个孤儿。
她妈妈是我和阮云瓷那一帮人的高中同学。18岁生下暮歌的时候,难产,走了。如今,云瓷收养了她。
暮歌竟然还记得我。我和云瓷带她去做旋转木马。
小丫头一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就恨不能揪着阮云瓷的耳朵问问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曾经以为夏家的儿女把夏奶奶和暮歌都接走了。可是阮云瓷淡定的告诉我,那年,夏奶奶去世了,暮歌进了孤儿院,资料上联系人的电话添了她的名字。
彼时,阮云瓷在美国,正准备工作。
我是真真很想跳着脚跟阮云瓷说,“你现在主意真是大了啊!好好美国的工作不要了,跑回来给一个为富不仁的陈世美养女儿!阮云瓷,你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么!你不知道你自己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么!你还敢带着个拖油瓶?!”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去骂阮云瓷傻。虽然我一直就觉着这姑娘挺傻的。不光傻,还死心眼。因为,我们都傻过。
其实,我知道云瓷为什么回来。
就像当初,她问我为什么一定要一次又一次的去昭市。即使不联系司绍,不联系周明亮,不联系任何人,即使自己抱着画板漫无目的的满城临摹古迹,也要一次又一次的独自跑去昭市,又独自回来。
我说,因为这座城里有一个人,我每次一想到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就算不见面,内心也觉得无比安宁,平静。
对我来说,昭市有一个人。对云瓷来说,这里,也有一个人。
人这辈子,有一个人,与他有关的事情你都会无怨无悔的傻着去做,其实是很幸福的。
因为有些人已经不会傻了,不敢傻了。
心老了,乏了,累了,死了。比傻了更可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上出去吃饭,提前发文。这章字数少,多更一章。  不霸王的读者最有爱了。
对了,关于阮云瓷姑娘,和她的小女儿夏暮歌。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蓦然回首》是怎么来的呢……是我看了一个闺蜜的文——《歌尽何处》之后决定写的姐妹文。闺蜜的文暂时还没有公诸于众,只在小范围内传阅。那是关于阮云瓷和夏暮歌的故事。许棠歆是《歌尽何处》里面的一个配角。我很喜欢这个姑娘。于是拿来写文。
至于《歌尽何处》有没有完结能见天日的一天……我还真说不好。  但愿有啊。
、第 3 章

我的初恋来的很晚。在四年前。那时我刚刚上大三。
其实,那只是名义上的初恋了。
人如果已经错过了那个懵懂的不顾一切的年纪,错过了那个单纯在学校里牵着手上自习的年纪,也就错过了那个真正青涩的初恋的年纪。
跟我身边的姑娘们,除了温长空这样的怪胎比,我已经算是黄昏恋了。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后悔或者可惜。我这个人,朋友平时会用风骚这样的形容词来对付我,但认真起来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跟我说,许棠歆,你是个冷静而且理智的人。
好吧,姑且算她们说的是对的。我是当真觉得,人没有在太年轻的时候碰感情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个时候,按照我的理解,自己都不能对自己负责,就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想干什么,存在有什么价值,三观不成熟,哪有力气和精力去喜欢别人呢?喜欢了也喜欢不出个好来,最后结局肯定不怎么欢喜。
这和早不早恋没有关系。这和早不早熟有关系。
一个人得足够成熟了,才有资格去喜欢别人。这样才不会在爱上别人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
我和温长空,高中时候天天混在一起,看小说看动漫上自习做卷子,日子过得特别快乐。真的,我们在一所燕市最好天才最多最变态的高中,可是却度过了最愉快最简单的三年。
至今,我们是为数不多的,如果可以,愿意让时光倒流,回去重新来过这三年的人中的一份子。
后来,几个好友大学去了外地,我与温长空留守燕市,继续过着开开心心,没心没肺没烦恼的单身女人的生活。
很多人不理解单身女人有什么可开心的。不理解的人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理解。
一个人,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有生活,有学业,有娱乐,有朋友,有亲人。这已经是多么富足的一个人了,那他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
这要是还不开心,那也太他妈矫情了!
人啊,要多少是多?要什么自行车?!知足常乐吧。
所以,真的,没遇上司绍以前,我就过得可开心了。
我的日子无比简单,上课,吃饭,看小说,看帅哥,讲笑话。我不漂亮,可是朋友很多。不是学生干部,可是一开口总会有人来帮我。我成绩上了大学之后一直平平,可是也没挂过科。我晚上吃晚饭,就揪着温长空在寝室楼下一圈一圈的散步,喝奶茶,逗野猫。
你敢说这样的日子不够开心么?谁这么想谁欠收拾……
然后,大三的那个暑假。我遇到他了。
在遇到他之前,我已经足够幸福。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就是在你已经很幸福的时候,你突然遇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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