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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盛于夏初-第13章

小说: 盛于夏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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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初半信半疑:“哪有那么夸张。”

天一却讲得绘声绘色:“如果这叫夸张的话,你的人生未免太一帆风顺了。”

……

当天,在一系列插曲过后,盛夏初终于不再计较她瞒着自己与纪沉同居,额,好吧,同一间屋子的事情,但要他去接受,是万万不可能的。

“你这几天选个时间搬出来。”

明明是叫她选时候,盛夏初却自己抬手看了看手表上的日历,紧接着道:“明天要见一个客户,没时间,后天要去一趟远郊的红酒庄参加一个开幕,后天晚上……有时间,后天晚上吧,七点,何源会事先来帮你处理东西,我估计晚点,尽快赶回来。”

天一做了一个STOP的手势:“得给我留下找公寓的时间啊。”

这个问题盛夏初似乎早已经想好,他没有直接开口,反问她:“和男性朋友同居,难道比和男朋友同居还更合法吗?”

言下之意,是要她搬去他那儿,天一却下意识想拒绝,她估计又得搬出老梗:我想我们还没有到可以同居的关系……

盛夏初虽然是看似建议,实际不容置喙的程度居多,面对他的咄咄相逼,企图用缓兵之计。

“给我半个月时间好吗?半个月内我找到房子搬出去,不然就去你那儿。”

盛夏初再次含笑地看了看表。

“不然,就今天搬?”

要知道,谈恋爱这种事,和经商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不能给敌人有喘气的时间。尤其天一并不是什么坐以待毙的人,盛夏初知道,一旦给她时间,事情总会有变。

尽管,尽管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占有欲,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一点界。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不准备给我留言了吗。
没留言没动力。。

、chapter 18。

天一最终也没有按照盛夏初计划的时间搬进去,反而早了一天。推波助澜这种事情,和盛夏初相比,她简直要自愧不如。

事件始于当天在打完点滴,天一负责开车将盛夏初送回公寓,准备打车离开的时候,他又若无其事地多了一句嘴。

“噢,后天那个开幕的红酒庄主任是华人商会的副会长,听说这一年一度地华人十佳企业评选又要开始了,你如果有兴趣参一脚的话,就提前一天过来,后天和我一起去参加剪彩,顺便见个面认识一下。”

天一当然懂得盛夏初的画外之音,他这是明显地替自己开路搭桥,谁不知道,评选上商会十佳企业,意味着由私人转民营,再冠上获奖光环,档次蹭蹭地就上去了,如一便不再是只能像现在这样,出于被动的状态。天一心下有些感动,但她不善于表达,所以难得乖顺地冲盛夏初笑了笑,清楚回答了一个:“好。”

第二天盛夏初是完全没有时间,他提前告诉了她,所以全程都是何源在忙上忙下,他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手脚利落地将天一为数不多的物件归置好,搬上车去。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天一要请纪沉吃饭,感谢他的照顾。虽然名头说出来十分见外,但是纪沉没有拒绝,他心里清楚她是这样的人,分分厘厘都喜欢计较清楚,不然就浑身难受,总举得亏欠了什么,所以他体贴地选了一家让天一大出血的饭店。

饭桌上,她不谈搬去哪里,也不谈走得那么急的原因,联想起昨日盛夏初的突然出现,纪沉自然也心知肚明地没有问,只假装认真地说:“要是受了欺负也千万别再回来。”

天一将他连续夹了三次的菜品,不经意间透露着细心地端到了纪沉面前,毫无所谓地回:“多难必定兴邦。再说,我也不求你到时雪中送炭,只求你不要落井下石。”

临到头了,纪沉还是没能看见天一软弱的一面。从在英国的初相识,到后来的接触,到天立的离世,到她雷厉风行解决暮云夺回如一,再忍辱偷生低三下四只为了得到合约,这一路走来,她对遭遇的一切,都一声不吭,做足了兵来将当,水来土掩。理所当然地,就挨你整这一切的自己,也不应该抱有谁会伤害到她的想法,但是男人也有直觉,有时候比女人更准确,他总觉得,事情发生得太快,没有表面上那样简单。但没有理论依据撑腰,很多话,他确实不能口无遮拦。

吃完饭回家的两个人,又兴之所至开了一瓶82年的玛菲,完全放松的天一捏着细细长长的酒杯支架,与纪沉的透明杯子相碰,清脆的一声响。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觉得,同是天涯沦落人,后面一句才应该接:大难临头各自飞。”

纪沉不知她的论点在从何而起,天一晃了晃手里的鲜血色液体。

“因为都是沦落人,体会过对方所有的落魄,所以互相怜惜。但,除了聊以慰藉以外,当灾难再一次到来,下意识里不还是想方设法躲开吗?因为不想再回到过去了,因为不想再被打倒了,就算被世人鄙视或者看不起也没关系,毕竟那样的日子太煎熬了。”

纪沉似懂非懂,天一又紧接着说了话。

“我……我呢,虽然没有在同伴遇见困难的时候各自飞,但趋利避害的本事还是挺强的,我也不知道这样生活,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这后一句还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但纪沉猜到了半点。或许,和盛夏初之间的交往,她开始的目的并不纯碎。并不是说全无感觉,但应该也考虑了很多东西,家室,名利,地位,能给如一带来多少的帮助,这一切她都算无遗策。所以才有想方设法,趋利避害这一说吧。

当然,纪沉没有傻到去求证,他只是突然脱口而出。

“为什么没想过抓住我呢?”

语出,当下便有些后悔,索性天一也并没有特别往心里去,反而非诚实诚地回答他。

“有啊,有考虑过,但后来想了想,说不定以后就成陌路了呢?比起冒着分道扬镳的危险努力去做恋人,不如彼此轻轻松松地做好友。”

纪沉悬着的一颗心突地松了下来,他叹:“我才不想和只会眼泪背着流的人做好友。”

他讽刺天一在自己面前也逞强的今儿,而她却进退自如:“哪天我要是眼泪当着你流,肯定是我最想死的时候。”

两人言语之间你来我往,最后都借着客厅的茶几和沙发睡着了,直到何源大早便站到公寓楼下,给天一打电话让她开门。

天一东西不多,来回两趟已经彻底干净,在搬家的同时,请了清洁工将弄乱的客房打扫干净。

纪沉回家的时候,面对总觉得少了点人气的屋子,他隐隐觉得失落。好像一直汲取温暖和陪伴的不是天一,而是自己。思及此,他苦笑。

盛夏初不是什么得寸进尺的好色之徒,只是不舒服自己的女朋友住在另一个男人家里,所以天一的房间是独立的,和他的面对面。二楼被改造成了玻璃书房,通片的白,低辐射镀膜玻璃,白日的时候,能阻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阳光,外加一系列成熟的循环空气清新系统。

看一个人的住处能看出对方吹毛求疵的程度,天一已经为接下来的针锋相对有了心理准备。

这天,盛夏初在百忙之中还是抽空回来了一趟,具体也没做什么,就站在门口看天一上上下下的收拾,那眼光里透露着十分的好奇,让天一忍不住地回过头来:“你是在考察接下来的同住者是否合格吗?”

盛夏初摇头否认:“我是在看自己能不能适应两个人的生活。”

天一停止手上的动作,直起腰来,眼角微微上挑:“结果呢?”

“好像……将就。”

语毕,他终于转身要走,完了又倒回来:“哦,对了,通常情况下,我是不是应该送点什么礼物来讨‘同居’女友欢心?”

天一已经重新继续手上的动作,头也不抬地回:“那我就依照国际惯例求礼物吧。”

她的不走心并没有让盛夏初恼怒,反而更趣意盎然地将这出八点档演下去。

“那好吧,刚刚收到别人送的一艘船,现在转送给你,叫……天一号好了。”

“噗。”

天一的嗤笑激怒了满脸认真的盛夏初:“你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吗?我是认真的。从什么地方让身边的女人产生神级优越感呢?就是这里啊。”

“噢?是吗?可我的爱好是喜欢约一票人打麻将,不是航行出海,这怎么办呢?”

盛夏初依然波澜不惊:“无所谓啊,船上有悬浮避震系统,还有大功率发动机,航速高达27海里,全球GPS卫星定向系统,别说打麻将了,你就是漂回T市找宋嘉木打麻将,都行。”

见他越扯越远,天一忍不住翻白眼却又忍不住笑,不知道究竟该怎么样的时候,她条件反射将床上的一个小抱枕扔了过去,笑着赶人:“不是很忙吗土豪?快走吧。”

直到一星期后,天一真正地见到了那艘写着标蓝‘天一’二字的轮船,她才知道盛夏初有多言出必行。

搬家的当天晚上,盛夏初果然为了应酬很晚才到家,天一不想连私人衣物都交给何源来打理,所以将东西搬进房间后,所有的规整都是自己亲力亲为,长时间没有这种持续动作,腰酸背痛,很早就上了床睡去。之前的感冒势头终于褪去了一些,但睡觉的时候呼吸还是因为鼻塞有些不畅通,所以中途她又醒了,看看时间,已经是一点,恰好此时,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想了想,第一天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所以穿鞋走了出去。

应酬当然得喝酒,但盛夏初是海量,多喝顶多上脸,很少有醉的时候。只是不知道这一晚,究竟是他真千载难逢的醉了,还是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让他觉得天一比往日任何时候都漂亮。

那是盛夏初第一次见到毫无防备的天一,没有光鲜的外表装扮,没有高跟鞋,没有咄咄逼人,甚至因为是夜晚,还特别搞不清楚哪一处的开关在哪里,为了能看清,还特意带了她一个人工作时才会用的黑框眼镜。离得近了,盛夏初甚至能清楚看见她右边眼窝下,那一颗细细的小雀斑,遂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啊。”

天一不懂他这突然又莫名的指控,习惯性地皱了皱眉,闻见他说话时微微散发出来的酒气时,她释然了,主动伸出手将他扶到沙发上去,语气也轻了起来。

“等会儿,我去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可以解酒的。”

盛夏初哪里醉了呢,起码他盯着她徐徐缓行的背影,还能清醒地莞尔一笑。

那句话,他也始终没有冲动地说出口。

也不是完美的啊,可这素面朝天的样子,怎么比寻常更逼人。
 

、chapter 19。

第二天进红酒窖藏古堡的时候,开幕会还没有正式开始。
天一在场子里巧遇了之前和如一有过生意接触的史密斯,寒暄几番,盛夏初已经被旁边人拉走敬酒,他抬手做了一个待会儿过来的手势,两人便默契地分别应付现场。
史密斯还记得当初谈合约时的细节,一直都对天一的表现和她整个人都大为赞赏,但合约签订后事宜,他很少能见到对方,都是由助理陈蓓出面。问及,也只说天总太忙。今天的巧遇,他还是多少有欣喜。
“等会儿能赏脸跳支舞吗?”
天一对他的殷勤心里有数,否则也不会拒绝一些没必要的接触场合,但现在遇上了,她当然不能硬邦邦地拒绝,只得言笑晏晏答:“我的荣幸。”
话方完,盛夏初便远远地走了过来,身边还有一个陌生人,年逾四五十的样子。
史密斯率先和这二人打招呼,紧接着那个中年男人抬手,向天一遥遥地敬酒,意有所值地问:“天小姐是吗?”
他打量的眼神太过赤/裸,让天一有些不舒服,再看盛夏初;并没有泄漏任何的阴骘情绪,反而是饶有兴趣地,仿佛等待着一出好戏开演那般,天一大约猜到,他应该没有和对方主动提起和自己的关系。
整个人看起来油光水面的就是商会副会长,今天开幕会的主办人,在天一主动同他握手寒暄之时,那眼里的孟浪更甚了。
“商界很少有天小姐这般风姿卓越的新秀啊。”
天一硬是忍着不舒服笑了笑:“哪里,您夸奖了。”
面前的人便将自己的手握到了底。
好在这煎熬只有几秒,盛夏初与副会长交头接耳说了些什么,终于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舞会宣布开始,正好有小厮端着盘子过来,史密斯顺水推舟地将红酒杯一放,连带着天一的一起,热情主动地弯腰邀请。
天一避无可避,只得点了点头,手刚伸出去,却在半途中被另外几根修长手指,稳稳拦截住。
虽然这样的行为极其不礼貌,反观盛夏初的表情却是无所顾忌,他对史密斯眼里的惊讶并不买账,甚至没有打一声招呼,便无声领着天一离开,走进了舞池。
前奏一开始,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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