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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盛于夏初-第17章

小说: 盛于夏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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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光果然差不到哪里去啊。”

以为他是要夸她,哪知是夸自己,天一嗔怪地睨盛夏初一眼,却被一个反问句打回来。

“人和衣服,有哪样不是吗?”

没有听惯甜言蜜语,天一顿时有些招架不住,象征性地拍了他几下肩膀,讪笑着往楼下等候的车去。

她挽着盛夏初,一路从头被拍到尾,可是这一次,她已经没有了多余的忌讳。

最开始是要先宣布结果,之后才是交际娱乐,虽然胜券在握,但天一还是莫名有几丝紧张,和宣布她要拿奥斯卡一般,不过,谁说不是呢?这也算变相的奥斯卡了。

盛夏初看出了她难得的不适,打趣她:“吃得了咸鱼就要抵得渴,这不是你一直信奉的真理?”

天一点点头:“是啊,但我更喜欢既吃鱼,旁边还有水解渴。”

说完,睨盛夏初一眼,表示现在这种罐头他应该起安慰作用的,怎么就来落井下石了,盛夏初却因此更开心了,眼角眉梢都带着无尽的笑意。似乎她越不开心,他就越好心情。

上午十点,颁奖会正式进行,台上站了三个人,商会的会长与副会长,还有主持,客套了一大段过场话,终于进入正题。

“现在,首先要宣布的是,第29届华人商会十佳代表的前五位荣誉获得者……”

前三位被念到名字的公司负责人纷纷上台去拿荣誉奖杯,甚至致辞。这下天一是真有些慌了,她和盛夏初的位置就在第一排,对方致辞时的肌肉抖动都看得一清二楚,见此,她将头微微附到盛夏初耳边去求救,却只得到一句:“你可以的。”

天一回:“我不是怕致辞,我只是怕第一排的人会看见我脸上那一层粉底,油光水面的,一想到这,突然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的矫情没有让盛夏初感觉不适,反而成了两人你来我往打发时间的情趣。

终于,轮到了她。

“第五位,是总部位于伦敦区的建筑石材公司,如一。请如一的负责人天小姐上台致辞。”

说完,手往这个方向请来,所有的聚光灯也统统打到了天一的身上。

天一起身,抚着胸口的礼服,面向众人轻轻鞠了一个躬表示感谢,随后要向台上走去,坐在她左手边的盛夏初却忽然伸出了右手,准确地捏住了她的左手,紧了一紧,似乎是在为她打气,天一终于回过头来,盈盈地与他对视一眼,眼光里包含的不仅是感谢,似乎,好像,还有一丝不经意间泄露的深情。

女子抬头挺胸,气势如虹地走上了台,接过会长亲自颁发的奖杯,对着台上的话筒谢这个谢那个,谢主办方的乖面话也肯定是没有免掉。

另外,每一个入围得奖的公司都有一个推荐人,不疑有他,如一的举荐人,务必是盛夏初莫属了。所以致辞到最后,天一手上拿着奖杯,话筒离得唇边更近了一些,目光明确地锁住某一个点,倾国倾城的笑起来。

“到最后,还是要老套地感谢一直在背后支持我的人,如果这一路走来没有他的帮助,我想,我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机会站在这里。”

副会长心里神会,立马知会灯光师在同一时刻,将光又打在台下的另个人身上。

盛夏初是见惯了这些场面的,别说他不紧张,根本是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在灯光打来的第一秒,他已经从座位上丰神俊朗地站起来,接过主持人的话筒,浓眉淡扬。

“金子与石头的不同,是除了金子本身会发光,也多亏了世上那些掘金之人。所以鼎力相助盛某并不敢当,最多是有点儿发现的眼光,恰好成为了掘金人之一而已。”

他说得轻巧,可是在天一心里,这样的帮助犹如千金之重。不管与盛夏初在一起最大的初衷是什么,但此时的她心如明镜,自己害怕尝试与改变的一切,已慢慢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你看,你们留言的话我不是乖乖日更了吗!

、chapter 24。

从早上十点到所有的庆祝仪式结束,已经是晚上九点,而吉隆坡的夜晚才刚刚开始。

酒店正好接近Pj□jI商场,往前直走拐个弯,就是有名的华人大排档,夜里来来回回的人似乎比白日还多,出来逛之前,盛夏初与天一回酒店换了一身休闲装。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穿了一天高跟鞋的后跟还是不免有些酸胀疲惫,从多年前开始,她的身边已经从来没有出现过运动鞋这之类的物品,好在盛夏初提前准备了。

大排档的存在也是一位留学生告诉他们的,天一找地方兑换当地货币,恰好遇见一姑娘,看他们似乎是来旅游,好心地多了一句嘴。Pj□jI的喷泉五光十色,冲上两米高的浪头,与大型商场楼宇交相辉映,往里走,是当地品牌的咖啡馆,好像是有什么活动,咖啡馆也比平常热闹一些。来自各个国度的人坐在一起交谈聊天,咖啡三明治的味道一条街道飘。

天一闻见这阵香气顿时觉得有些饿,宴会上的食物都成了摆设,大家全是借着场子招呼应承,谁有真正吃东西的心思?她胃里有一阵液体在翻腾,好在周围特别闹,完全隐去了这声响,才没有让她觉得难堪。

也不知道是心有灵犀或者什么,原先盛夏初想的是看看Pj□jI商场的大体结构和商品分区,闲暇之时也不忘分店注意力在工作上,结果刚逛了第一层,他便意兴阑珊地提议还是先去吃饭吧。

闻此,天一赶紧地举手:“+1。”

去大排档的一路上都有各式各样的小摊贩,与国内的闹市不相上下,但卖的都是一些当地特色或其他邻国的小玩意儿。天一看上了一幅画,假的梵高星空,但是临摹得惟妙惟肖。虽然老本行丢掉了,但学过美术搞过艺术的人总还残存着一股子执着清高,所以最终,她以三百元的价格得到了这幅画。

面对着琳琅满目的小世界,天一的兴趣与好奇似乎全被勾了起来,盛夏初不忍坲她的意,她要看什么就陪着她看,只贯彻始终地做着男人最帅的事情,掏钱包,一条原本不算长的街走下来,两双手竟再没有多余的用武之地。

转角处有人在跳街舞,还有立方投影,将光半亮半暗地打在行为艺术者身上,看起来光怪陆离却不失美感。

中途,盛夏初停了下来,天一以为他累了,询问地侧了侧头,盛夏初只自然而然地朝她努了一下嘴,示意她将荷包里的钱包翻出来自己拿着,省得等会儿他还得频繁的空出手。

好像女人都对男人的钱包有某种情结?似乎他肯给你钱包,代表他彻底认同了你的身份,有种异样的满足感。天一倒没有想很多,没有过恋爱经验,让她根本无从去分辨胀满心口的是什么感觉,她只是当机立断地数了数钱包里的现今,特别满意地点头:“还行,够我逛一阵子。”

盛夏初无以言表,最终只得假装不屑地哼了一声,回了两个字:“财迷。”

天一却并不否认,她根本不认为得到财迷的评价是不好,相反,她觉得这是一个很实在的标签。她忽然想起什么,身上的白色短袖T,让原本皮肤就白的她更加珠圆玉润。

“财迷总有财迷的好处,还是那个观点,财迷的话,无论做什么事都优先考虑钱,到最后即使什么虚无的东西都没有了,只要还剩下钱一切都还可以卷土重来。有个作者怎么说来着?我是个财迷,我想遇见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然后告诉他,我是个财迷,他会笑笑地望着我说,没关系,我还是喜欢你。这才是真爱啊。”

她的理论已经不新鲜,但到给了盛夏初捉弄她的契机。

“噢……要是照你这么说,我这又付钱又帮忙赚钱的,那对你是得多深情?”

果然,天一嫌弃看了他一眼,转身走掉。

正好是在去大排档路口的最后一个拐角处,那儿有一个巨大的卡通冰箱,伸手到出口地方,它会自动且免费地出来一根冰棍以供逛街疲惫时醒神解渴,这样的人性化让天一都忍不住感叹:“完全没有回去的欲望了。”

大概是太过放松,导致盛夏初想也未想地回:“那就不急着回去啊,就当休假,哪有赚得完的钱?”

两人终于难得的意见一致。

大排档大多是中国菜,然后是海鲜。因为是沿海城市,海鲜的价格算不上贵,淘了一段的天一感觉更饿了,那原本就平坦的肚子更往下瘪,所以捏着菜单就豪气地点了四只螃蟹和一碟马来风味的香辣虾,螃蟹钳子特别大,饱满肉多,虾也莫名大,盛夏初应该也是饿了,自从菜上来,两人几乎没有再做任何交流,只供自己果腹。

如果说,天一还有什么与普通姑娘一样的话,大概就是在极端饿的时候,吃相也好不到哪里去吧?起码盛夏初始这样认为的。

他在解决掉两个完整的螃蟹和四只大虾后,已经觉得八分饱,这才再次注意到了面前的人。

她的发髻还是被盘起在脑后,但可能因为频频低头的原因,刘海有几缕顺着光洁的额头倾斜下来,与她狭长的眼角轻轻摩擦。周围的鼎沸人声,大排档里各种好奇的交谈声,以及昏黄的灯光,都让盛夏初感受到一种平凡和安宁。也许所谓的琴瑟静好,就是这个时候吧?

想喝酒的时候有酒,想吃肉的时候有肉,想走的时候走,想有人陪的时候就有人陪,明天到底还会不会来,根本就不再重要。

盛夏初忽然明白了天一那番话的意思,那番关于财迷的话,她真正在意的也许根本就不是钱,而是有了钱以后能做到的这些事情。

天一终于有了力气顾及周围,在她反应过来,接受盛夏初赤/裸的打量目光长达五分钟后,她再不动如山也已经兵败如山倒,只能抬起头,假装淡定地收拾了一下手,轻声细语问:“既然男朋友这么闲,有没有考虑给女朋友剥只虾?”

盛夏初原本靠在椅背上的姿势改了改,他双手分开在两侧的大圆桌上,指尖有节奏地敲打了几下,皱着眉头想了想,好像也没能想出多么有力的反驳,干脆真的伸出了手拿起一只虾,顺着天一的话刻意制造肉麻。

“那是一定要给我家女朋友剥的啊。”

天一早已忘记了当初面对盛夏初时的警戒状态,此时是全副身心的放松,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笑颜在今天之内一展再展。

剥虾就算了,整只壳都处理完毕后,盛夏初甚至刻意身子半凑过去,作势要喂到对方嘴里。大庭广众之下,天一不好意思,强烈的胜负欲却又让她特别不服输,倒真的一口接下。

“这就是传说中的:知道我是个财迷,还一味地对我好吗?”

笑意透过喉咙从盛夏初嘴里溢出来,坐看女子,明目生辉。

到酒店已经快十二点,走了一天两人都累,却又因为不常在大半夜吃那么多,都有些撑。

回到房间洗完澡以后,天一从浴室出来,头发吹到半干状态,眼睛忽然瞟见了不远处,经自己手淘来的大队战利品,不由一愣。

是不是太过火了?她不禁问自己,只带了一个装衣裳的小箱子,哪里有空余的期房放它们啊,尤其是那幅画。想到这儿,自然也联想到了今晚陪在自己身边的人,果然人生无常,换做半年前,谁来告诉她,自己会和一个除纪沉以外的男人走如此近,她一定会说对方疯了,要不就是她疯了。那么现在,到底是谁疯了。

吹风机的声音彻底停下,慢慢地,连坐在屋里都觉得有些闷,天一推开小阳台的落地窗走出去,眺望远方想静一静心,不料隔壁的盛夏初也正好在那里。

他似乎是在抽烟,因为是夜晚,寥寥的白色烟雾特别明显,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吞云吐雾的样子,与天一念念不忘的角色的阿飞更像了。不是形,而是神。

感觉到一阵目光,盛夏初侧头,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天一。

奇怪的是,两个先前还各种开玩笑秀温馨的两人,于此时却又说不出的尴尬,仿佛一个刚见几面的朋友。他在审视她,她也在打量他。

异常的沉默五分钟后,盛夏初似乎觉得什么有点儿可笑,兀自的低头笑了几声。天一似乎感受到了他笑意里有着自己不喜欢的成分,尽管她暂时还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但她立马拿出了在敌人面前才有的警戒状态,那就是一如往常地翻个冷艳高贵的白眼,接着转身朝里屋走去。

在天一身影即将消失之时,盛夏初却叫住了她。

“我有事和你说。”

天一转过说,有点儿皮笑肉不笑。

“说。”

盛夏初当即灭了烟蒂,眼眸微阖,仿佛当日初见之人的犀利突然又重返。

“当面说,你过来。”

天一的警戒状态立即达到十二分,她狐疑地侧了侧身,道:“是你要和我说事,干嘛要我费力气过去。”

对面的人忽然站直了身,表情似笑非笑。

“你确定,我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你看看!只要乖乖留言!我多么温顺加勤快!

、chapter 25。

“你确定,我过来?”

原本天一没有想太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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