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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亦恕与珂雪-第3章

小说: 亦恕与珂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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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
说成“我默默地在静静的海边悄悄地等着你轻轻地来”。
于是我只好试着去那家咖啡馆找寻灵感,动笔写小说。
只可惜我没经验,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
要不是那个学艺术的女孩出现,我可能还在咖啡馆内画飞箭。
想到小说已经有了开头,我边走边晃着公文包,心情很轻松。
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
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
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
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
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
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
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
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
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
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念出:
“曹礼妈。”
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念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
瞪了我一眼。
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前。
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
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
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
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
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
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就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
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
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
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
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
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
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
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
今天也是如此。
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
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
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
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
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通常只要坐在办公桌前,我就会非常专注,像老僧入定。
正因为专注,以致于常被电话铃声惊吓到。
照理说,一个迷糊的人应该不会让人联想到专注这种特质,
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会联想到妓院一样。
不过我的专注也是有所谓的生理时钟,只要快到下班时间时,
就会隐约感到一股杀气,于是自然清醒,准备下班。
按照惯例,我在下班前还会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
只要看到她起身离开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文包,跟着离开。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5)
如果我够幸运能跟她一块等电梯,她会立刻改变方向,走向洗手间。
我只好一个人坐进电梯,让郁闷与我一同下坠。
今天我仍然跟郁闷一起搭电梯下楼。
从力学的角度而言,电梯上升时,人的体重会增加;
电梯下降时,人的体重会减少。
但在曹小姐不理我的情况下,即使在下降的电梯中,
我仍然觉得自己变沉重。
我渐渐体会到,人的感觉常会超乎物理定律之外。
因此就像电影里的超人总在公共电话亭换衣服一样,
我总在电梯内改变思考模式,准备进入写小说的状态。
离开电梯,走出公司大楼,右转约三百公尺,就会到达那家咖啡馆。
推开店门,靠落地窗第二桌的桌上仍然摆着“已订位”的牌子。
我还是坐回老位置,靠墙壁的桌子。
从公文包拿出一张白纸,开始琢磨着亦恕和珂雪的个人特质。
想了一会后,我不自觉地拿起笔,又在白纸上乱画圆圈。
正当我的思绪进入那群圆圈所构成的漩涡内时,“当当”声又来了。
我将思绪游离漩涡后,再抬起头时,
学艺术的女孩已经坐在靠落地窗的第二桌,眼睛看着窗外。
我正犹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时,她转过头,开始在桌子上找东西。
她要找的东西似乎不在桌子上,于是又打开手提袋,翻来翻去。
过了一会,她右手敲一下头,重重叹了一口气。
她将身体后躺,靠在椅背上,视线开始四处游移。
当她的视线朝向右边时,刚好跟我四目相对。
我点个头,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
她虽因我的微笑而微笑,脸上表情却有些茫然,好像根本不认识我。
照理说我们昨天才见过面,她应该认得我才对啊。
于是我也因她的茫然而茫然,像一只正在思考香蕉在哪里的猴子。
我的个性是如果感到疑惑的话,看起来就会像只猴子,这是我妈说的。
可能她看到我的反应有些诡异,便开口问:
“我们认识吗?”
“咻咻。”我回答。
“啊?”
“很多枝箭射来射去。”我又说。
“什么?”她的表情更茫然了。
我叹一口气,只得说:“学科学的人。”
“哦……”她恍然大悟,“你是昨天的那个人!”
“你好厉害,只经过短短一天,你竟然还能认出我来。”
“真是不好意思,我实在是不太会认人。”
她笑了笑,应该是听出我的话中“竟然”的涵义。
“这不能怪你,我天生长着一副间谍脸。”
“间谍脸?”
“嗯。我这种长相毫无特色,很不容易被认出,所以最适合做间谍。”
“呵呵,你真是爱说笑。这跟你的长相无关。”她顿了顿,接着说,
“其实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不是用‘脸’来判断每个人的样子的。”
“喔?”我很疑惑,“那你用什么判断?”
“感觉呀。”
“感觉?”我这只猴子,又要思考香蕉在哪里了。
“从我的眼睛看出去,人们的脸都长得差不多。”她边笑边说,
“所以我都是依赖他们给我的感觉,去判断个体的差异。”
“你的眼睛太奇怪了。”
“可能吧。”她接着说,“很多动物也未必光靠视觉来辨识个体呀,
它们可能靠声音,也可能是气味。如果你养过狗就知道,你再怎么
易容或戴面具,你养的狗还是可以轻易认出你来。”
“这么说也有道理,可是我们毕竟是人啊。”
“人又如何呢?”她笑了起来,“从人们的眼睛看出去,狗呀、猫呀、
猴子呀、老虎呀,它们的脸还不是都长得差不多。”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6)
虽然我还不太能理解她的意思,不过我倒是想起一部电影。
黑泽明的《影武者》中,跟武田信玄长得很像的影武者(替身),
可以瞒过任何人,包括武田信玄的亲人,甚至是妻子,
但却无法瞒过武田信玄的爱马。
“对了,我有画你哦,要不要看?”她摊开桌上的画本。
“好啊。”我站起身,走到她对面,坐下。
“咦?我的脸有这么方吗?”
画中人物的脸四四方方,而且五官模糊,嘴边还长了几条触须。
“这是我的感觉呀。”
“我的脸明明是圆中带尖,怎么感觉也没办法感觉成四方形的吧。”
我将视线离开画,问她:“你会把一个鸡蛋感觉成一本书吗?”
“这跟形状没有关系,只是我对你这个人的感觉而已。”
她的手似乎拿着一只隐形画笔,在空中画来画去,然后指着那张画:
“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做事呀、个性呀都是硬硬的,线条不够smooth。
所以对我而言,这就是你的‘脸’。”
“可是我又没留胡子,怎么会有这些须须呢?看起来好像……”
“好像狗,是吗?”她很开心,“你也有这种感觉吧,这就对了。”
“对个……”我硬生生把“屁”吞下,提高音量,
“你把我画得像狗,我当然会感觉到是一条狗了!”
她笑得更开心,身体抖啊抖,抖落出很多笑声,“昨天你给我的感觉像是在很努力找寻某种东西,但不是用眼睛找,而是四处嗅呀嗅的……”
“说来说去,你还是说我像条狗。”
“我不是说你像狗。”她摇摇头,“我只是感觉到狗的特质而已。”
听她狗啊狗啊地说,我心里有些闷。
虽然我爸也曾说我像狗,不过那次是因为我趴在地上找掉了的钱。
我仔细回想昨天在这里找灵感的样子,真的会让人觉得像狗吗?
想着想着就入了神,等我回神时,刚好接触到她的目光。
“又感觉到狗了吗?”我问她。
“没有。”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你现在的感觉像……”
“像猴子吧,是吗?”
“没错。”她挺直身子,眼睛一亮,“就是猴子。”
“你跟我妈的感觉一样。”我笑了起来。
我的个性是只要有人跟我妈的意见一致,我就会很高兴。
“对了,你刚刚在找什么?”
“笔呀。”她有些沮丧,“我老是迷迷糊糊的,今天又忘了带笔。”
“我也是很迷糊喔。”
“是吗?我感觉不出来耶。”她笑一笑,“如果是迷糊的猴子的话,
很容易从树上掉下来喔。”
说完后,她发现咖啡没了,便朝吧台方向伸出右手食指。
“你在做什么?”
“续杯呀。”她说,“我这样比,老板就知道我的咖啡要续杯。”
她低头将视线放在画本时,翻了几页,指着一张画笑着说:
“这张画的主题就是迷糊。”
画中一个女孩子趴在地上,右手掀开床单,似乎朝床底下找东西。
“迷糊?”我想不通画名的涵义。
“你看看,她左手拿着什么?右脚又穿着什么?”
“都是拖鞋吧。”
“是呀。但她竟然还在床底下找拖鞋,这难道不迷糊?”
她笑着笑着,以致接不下话,于是顿了顿,接着说,
“其实她只要同时想到左手和右脚各有一只拖鞋就好了,但她始终
没办法同时想到手和脚,她一次只能想一样东西。”
“你在画自己吧。”
“对呀。”她笑了笑,“我一次只能想一样东西,于是常犯迷糊。”
“看不出来。”我也笑了笑。
“我常常要坐电梯下楼,却是按了朝上的‘△’。”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7)
“为什么?”
“因为电梯在一楼,所以我要叫电梯上来,然后载我下去呀。”
说完后,她一直笑。我也觉得很好玩,于是跟着笑。
因为我总是看到她专注地凝视窗外,所以很难联想到她有迷糊的特质。
印象中学艺术的人要么颓废、要么前卫,似乎没看过迷糊的。
而且我觉得艺术家的思考比较轻,于是逻辑啊、想法啊,
总是飘啊飘的,很难掌握落点和方向。
不像我们这一种学科学的人,思考又硬又重,像混凝土和柏油路面。
思考要转弯时,也是硬邦邦的,而且还要考虑弯道的离心力。
“我有一个方法可以避免迷糊喔。”
“真的吗?”
“嗯。我常常在手心写字,只要随时摊开手心……”
说着说着,我朝她摊开手心,“就可以提醒自己,避免忘东忘西。”
“你手心有字哦。”
“是吗?”我将手心转向自己,上面写着:下午五点半市政府开会。
“哇!”我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于是叫了出来。
我从椅子上弹起,朝她说:“我先走了。ByeBye。”
转身欲奔跑时,差点撞到正端着咖啡朝她走去的老板。
老板双脚钉在地上,身子微弯并后仰,避过我的正面冲击。
很难想象沉着冷静的人会有这么柔软的腰。
“你还没付账。”他的声音依旧低沉。
看来整间咖啡馆内的人,就只有他不迷糊。
付了钱,冲出店门拦了辆出租车。
到了市政府后才发现,公文包放在咖啡馆没拿。
《亦恕与珂雪》第三章 尴尬(1)
我跑到市政府时,已经迟到十分钟。
蹑手蹑脚地摸进会议室,在出席名单上签完名后,手机突然响起。
“Shit!”
慌张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还不忘低声骂一句。
我的个性是只要手机在不该响起时响起,就会骂脏话。
原来是电信的语音信箱打来的,催缴电话费的通知。
我不等那个甜美的声音说完,就挂上电话。
真可惜,声音这么好听,却去干这种讨债的勾当。
正想找位子坐下时,发现很多人盯着我看。
会议室太安静了,气氛又诡异,很像快要下大雨前原始丛林般的闷热;
也像草原上的狮子准备扑杀猎物前的短暂宁静。
我意识到刚刚手机的响声和低骂声可能惊扰了他们,于是头皮发麻,
感到一阵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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