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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战王的小悍妃-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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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划过他的脑海?眼前不分明是一个男子么?虽然“人妖”了一点,但他有喉结,他为何会想到那画中的女子来?

僵硬着身体,慢慢地退后,不动声色地问道:“你能写出兵书?”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比他还小,口气却很大,在他面前,还能淡定自若,讨价还价,有胆色!是柳子然还是夜千扬?有夜千扬这个人吗?

“夜千杨,是吧?家乡何处?父母何人?”淡淡问着,段逸尧的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

“怎么?想调查我,拿我的父母威胁我?堂堂战神王爷,交个朋友的心胸都没有么?我都已经答应为你写兵书了,你还要拿我的父母开刀,会不会太卑鄙无耻了?”嘿嘿!事实上,她怕胡谄出来的经不起他查处。

“朋友?你有这个份量吗?你配?”段逸尧哼出一抹轻蔑的嘲讽。从来没人敢在他的面前提出做他的朋友。这个白衣少年算是给了他一个新鲜感了!如果他当真叫夜千杨,而不是柳子然,那就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也敢在他的面前当大爷,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天高地厚。

沐蝶灵拍拍双手,见他没有坚持搜身,她也就不再担心什么,便当真象个大爷般,凉凉地问道:“难道做你段逸尧的朋友要按斤两称过?如此,老子可以肯定,你战王是半个朋友都没有吧?”

“谁说本王没有朋友?”段逸尧蹙起眉头,不自觉地反驳了一句。然而,“朋友”这个词对他来说还当真的有些陌生感。

“段逸尧,老子说的朋友是指生死相交,不分彼此,可以两肋插刀,没有阶级观念的那种,不是指你的那些忠心下属之类,那叫忠犬,不叫朋友。明?”讥讽的声音太过明显,她的脸上有着更加明显的不屑。

“段逸尧”三个字是他的名字,可是,他很少听到。别人叫他不是段王爷,就是三爷,三殿下,战神王爷,哪里有人敢指名道姓地叫他?可面前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怎么就能叫得这么自然?关键的是,他听了居然没怎么讨厌,一直能容忍他的声音。

也许是,兵书两字对他很有吸引力吧?他平生最有兴趣的就是研究兵法,阵法。对于传说中的《上邪战神篇》渴望已久,却始终没法子弄到手。

这小子年纪比他小,却说能写出兵书?莫不是他真的看过《上邪战神篇》?背了下来?本来想搜他的身,但那双澄澈的眼睛奇迹般地,让他停了手,这当真是有点活见鬼了!

他有朋友吗?该死的!这个问题他竟然从来没想过。见鬼的,他为何要想这样的一个问题?只要他一声令下,谁敢不为他卖命?他被称为“战神”,是“神”而非普通人,谁配做他的朋友?

眼前这个夜千杨吗?不过是他的阶下囚,还妄想做他的朋友?开玩笑!他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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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卷,谁在烟雨中等你 047章,尊贵显赫的战王府

战王府邸。

沐蝶灵被带回战王府,入目皆是古色古香的建筑物群,没想到战王府邸比她想象的还要气势恢弘得多。皇室的尊贵显赫奢华,光是占地面积就令人咋舌。

虽然这个时空的古代人所有建筑高不过三层,却胜在占地宽广,仿佛连绵千里之外似的。仅只一个皇子,王府就让沐蝶灵一路上走着时,雕梁画栋,回廊九曲三弯,亭台楼阁之多,当真会让人如同走迷宫一般,好象要迷路一样。

传说中的战王殿下段逸尧有着征战天下的袅雄之心,十五岁起就跟随他的父王南征北讨,至今已经二十一岁的他被大德帝,也就是天元国的当今皇帝段玄德,他的父皇封为“战王”,更被天元国的百姓和将士们誉为“战神王爷”。

所以,沐蝶灵站在一间书香味极浓的精雅楼阁内时,忍不住地“哇噻!”一声,惊呼道:“不是吧?这里是战王的书房?不是什么才子的书斋么?”

嗯哼!环视一周,琳琅满目都是书画,墙上的字画装表得十分精雅。一色的山水泼墨,战马嘶嘶,沙场征战图……

这间房的主人应当是一个学富五车的文人才对,怎么会是一个战王?这男子不但长相太过美貌,连书房也太过有儒生的书香味了吧?真是个表里不一的妖孽。

段逸尧直接坐上一张睡榻,半倚半坐,姿态慵懒,魅惑众生。不用他多说什么,跟着进来的莫云和胡雷一个手势,两个小太监就摆好了文房四宝,笔墨纸砚。

莫云冷冷地对沐蝶灵说道:“开始吧!你要是写不出自吹自擂的什么兵书来,就等着做箭耙子。”

胡雷恶声恶气地说道:“做什么箭耙子?直接拖到后山喂蛇得了。”

沐蝶灵一听,横了这两个侍卫一眼,说道:“那本少爷要是写出来了,你们就做我的箭耙子如何?”

“你以为你是谁?有你讨价还价的余地么?快写!别浪费王爷的宝贵时辰。”胡雷一脸的瞧不起,他压根就不相信这个长得象个娘们的少年能写出什么兵书来。

嗯哼!这俩个人的态度太过恶劣!她沐蝶灵可不是任人呼喝的。她坐在椅子上,故意地伸了一个懒腰,突然摸着肚子道:“呀!老子差点忘记,老子还没用早膳,难怪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地叫。浑身没有力气,老子怎么写字?喂!这是对待座上宾的礼仪吗?”

“你想怎样?你是座上宾吗?如果写不出来,你只是蛇的美食。老子老子!臭小子找死?敢在爷的面前称老子?”胡雷火爆地说着,望了一眼他的主子,好象很想主人给他一个指示,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或者,干脆都不用叫他写了,不过是在浪费时辰,真接丢后山喂蛇得了。

但是,段逸尧却突然出声道:“去!给他传些早膳来,让他吃完再写也无妨。”

“这还差不多。还是主子比奴才懂事些,懂得一点做人的道理。”沐蝶灵有些孩子气地用大拇指刮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冷哼了一声,很是得瑟。

不一会儿之后,一个小太监端来了两个粽子和一碗粥,沐蝶灵慢条斯理地吃饱了之后,才优雅地问道:“喂!段逸尧,我要是写了一本兵书出来,你是不是就放了我?”     (把书放进书架里,更新有提醒,你只要点击收藏,阅读更方便。)

首卷,谁在烟雨中等你 048章,她非她?大小姐失踪?

“你有讨价还价的本钱么?”某战神王爷貌似十分悠闲地问着,妖孽的俊容上含着几分讥屑和傲慢。

“有!”昂起风华绝代的俊俏“帅哥”脸,沐蝶灵比战王更傲慢,更拽地撬嘴回道,“书还没写出来,内容还在老子的脑袋里。你要是不答应,我为何要写给你看?除非你承认是本少爷的好朋友。”嗯哼,她虽然不想做他的王妃,却不介意做他的朋友。做了朋友借借他的声誉和势力,以后办起事来或许会事半功倍吧?嘿嘿!初来乍到,不做相府千金,也得找个靠山。

果然幼稚!或者,他也中邪了!怎么会相信这个比他还小的白衣少年能写出什么兵书来?段逸尧突然从榻上下来,不耐烦地冷冷扔下一句话道:“看着他!要是天黑之前还写不出来,就直接丢后山去,随你们处置!”

“什么?”沐蝶灵瞧见他就丢下一句便拍拍屁股走人,简直气得啮牙咧嘴了。以为她怕了他么?她不过是不想随便使用未来的武器罢了。不然,哼哼!这些古人她沐大小姐还真有本事都让他们真正地作古呢。

但是,他真的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了!他的两个手下立即就耀武扬威地堵在她的面前,象两座山一样。

段逸尧回到一间金碧辉煌的偏殿里,才坐下,他的贴身小太监小春子跟着他,给他端来一杯茶。刚刚好,古风和冷电就进来了。

古风回禀道:“回禀王爷,属下已经查证过。那天,沐家大千金一整日都没有离开过右相府。傍晚时分,她因一枚玉佩被二千金沐紫瑶打晕装上一辆马车,由两个家丁驾马车半夜拉至江中沉入江心。没想第二天早上,沐大小姐并没有死,还一改往日的懦弱形象,打出右相府,直接参加了殿下的庆功宴。”

“所以说,她,绝不可能是那晚郊外袭击本王的画中女子?”段逸尧摸着下巴,一丝不解划过他的眼底。

闪电跟着说道:“已经传爷的口令命衙差贴出全城通缉令,但无果!可能,那女子不在京城了。爷,要不要全国通缉她?”

“算了!只要她不踏入京城,不在京城出现就算了。”那日被膝盖顶了一下,蛋痛得他怒火三丈。但此刻想来,那少女如果不是五弟送来的战俘,他那日似乎说话有些过份粗野了。那少女确是很奇怪,尤其是她的穿着更怪,武功身手更加诡奇得很。但是,当时她已经用膝盖顶中了他的要害,完全可以趁他蛋痛时对他出手。

但是,那少女却只顾着逃之夭夭,似乎当真没有要置他于死地之心,一切好象是在自保她的清白而已。如果她一直不再于他的面前出现,那就算了。倘若她是来刺杀他的女子,迟早还会自动出现的,根本不用他大费周章地缉捕她。

疑眉间,他两指按在眉心处,对近来频频地对着别人的眼睛就想起那画中少女的眼睛感到莫名的郁闷。

古风跟着说道:“爷,还有一件事,相府的大千金沐蝶灵失踪了!”

“什么意思?”段逸尧这下眸中双瞳蓦地紧缩。他不是派了侍卫守着她,以防她再次被人伤害么?

“属下该死!侍卫们都只守着外敌。没想到沐大千金自己会从窗口逃走,翘家去了。”

“翘家?她为何要翘家?不是被人挟持什么的?”他担心的是,她会是被人伤害么?

首卷,谁在烟雨中等你 049章,她已经挂在他的名下

“她,留书一封,说是……”古风吞吞吐吐。

“是什么?你何时变得这么婆婆妈妈?”段逸尧不耐烦了。

“是,她留书说,不想嫁战王为妃, 闯荡江湖去了。还说,战王要是急需王妃一名,就娶别家千金吧!”咳咳!他家主子被人嫌弃成这样,还是一个丑八怪的疯傻千金。第一次萌芽娶妃念头的爷会不会太过受伤了?这太伤自尊了啊!所以,他古风才会说话吞吞吐吐的。

“你确定她是自己留书翘家出走,而非被人害了?”段逸尧铁青着一张俊脸,想着,她终究是有些疯疯癫癫,只是这全城的庸医查不出来罢了,还敢说她正常么?正常么?

如果她正常,他非逮她回来拜堂成亲不可!如果她不正常,他更加要将她逮回来给她正名,成为他的正王妃不可。

“去!非找到她不可!哪怕挖地三尺!本王娶定她了。”他金口已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全天下的人都已经知道,他在宫宴上亲点右相府的大千金为妃,她就已经挂在他的名下了,她逃得掉么?

这个“逃”字真真在侮辱了他!那女人确是有些不正常的。如今她是正常也罢,疯傻也罢,都已纳入他的名下。但他,该死的!更多的是担心她时疯时傻,时而正常,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去。所以,找到她之后,他决定立即跟她拜堂,要让她住到他的王府中来。

战王段逸尧整张俊脸都阴沉了下来。此时此刻,他哪里想得到,那个女人正在他的府上作客?

沐蝶灵既然不想利用未来的武器脱身,那当然就只能乖乖地写兵书了。幸好啊幸好!她脑袋里的晶片有着复制各种知识的高科技功能。曾经,她读过《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如果她是普通人,就算看过了,又哪里能一字一句地默写出来?

但她是沐蝶灵,来自异次元时空的沐蝶灵,打一出生,脑袋皮层里就被植了一微型晶片。这晶片就象一台电脑学习机,功能很多。凡她看过的书,那当真是过目不忘,因为已经复制存档了。

所以,此刻的她,下笔如有神助,决定先将《三十六计》中的前十计写出来,让那个自大狂的战神王爷惊心动魄一下吧!

还有,守着她的两个侍卫也***有些太过嚣张,那眼神分明就是一副她在吹牛的样子,以为她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无名小卒么?

可是,才写了一会儿,她就大皱眉头了!这落后的时空好坑人啊!写字要用毛笔?她是个连钢笔,圆珠笔都不太想用,只用电脑键盘的人啊!这才抄了第一计《瞒天过海》呢,她就觉得腰酸背痛,外加手也酸软了。

但是,抬头瞧见冷冰冰的莫云和爆龙一样的胡雷,她就有点担心当真被这两个家伙抬到后山去喂蛇。咳咳!她也不是担心自己成为蛇的美餐,而是担心自己脾气不好,一个忍不住的话,会将这两个家伙丢去喂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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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卷,谁在烟雨中等你 050章,朋友?这代价!

段逸尧再次走进书房时,沐蝶灵已经抄写得一只手都快要麻木了。

满地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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