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爹地伤不起-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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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千寻八人几乎是他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精英人才,越南那场血战,五死四伤,痛心的除了他们四个,他又何尝不悲、不痛、不恨呢?
Jon顿了顿,严肃的看着她们:“我事先声明,如果你们被逮捕,或是被击毙,身份曝光的话,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四人面面相眈。
简钰夸张叫道:“不会吧!部长,你撇的也太清了吧?”
Jon哼了一声,说:“你们决意如此,我既然劝不动,后果我总不至于还帮你们扛吧?”
简钰嘟着嘴,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可爱的地方了,每次生气或表示不满的时候,通常都会做这种幼稚的表情,让众人都知道他简大少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沈千寻看着简钰失笑,回头看到jon审视的目光,不由露齿一笑,就听jon说道:“千寻,我不拦你,是知道你的性情。与其看着你铤而走险,还不如帮你一把。但是你如今身份不同,很多时候多想想随意还有总统先生。”
他现在只是想到总统先生如果知道千寻偷偷去阿富汗暗杀科比,他就头皮发怵。
“jon,倘若我真的在阿富汗牺牲的话,请帮我在合适的机会转告总统先生,让他好好照顾随意。”难得的,在这个时候,沈千寻竟然还能跟jon开起玩笑来。
“呸呸,真是不吉利,你这还没有走呢,现在就开始说晦气话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干脆不要去好了。”jon显然是生气了。
Jon担忧她的安危,沈千寻自然知晓,一时间也是内心复杂不已。
司徒玄霜忍不住嘻嘻笑道:“部长,你就放心好了,我们绝对不会让老大出事的。”
Jon被说中心事,有些恼,挥手不耐烦道:“赶紧走吧!别让人看见你们了,免得到时候我因为你们几个被国会弹劾晚节不保。”
几人向jon致敬谢礼,转身离去的时候,jon忽然在他们身后开口说道:“千寻,这次千万不要再断了联系。”越南的悲剧他真的不想再看到了……
沈千寻没有回头,但是带着浅笑洒脱的声音缓缓传进jon的耳中:“你放心,都说祸害遗千年,如果按一千年来算的话,我还有九百七十七年没有过呢!”
Jon听了这番话,嘴角虽然扬起一丝微笑,但是却从唇瓣间蹦出一声沉重担忧的叹息声……
徐森开着AC-180武装运输机搭载沈千寻为首的特种作战部队,在阿富汗乌鲁兹甘省,兴都库什山脉南部的山谷中盘旋,实施了空中降落,沈千寻四人腰挂悬索从半空中缓缓滑下。
待徐森离开,几人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按照当地习俗,简钰和上官凌头缠布头巾,沈千寻和司徒玄霜则戴面纱和头巾。
科比的位置需要做最后的确认工作,之前只知道他在这一带作案,为了不打草惊蛇,需要进一步追踪。司徒玄霜向来侦查能力超群,事情自然交给她去办。
阿富汗人的主食是大饼的抓饭,大饼是用小麦、大麦、玉米和晒干的桑葚及豌豆磨成面烘烤而成。烤熟的饼香气扑鼻,撕着吃或夹烤羊肉吃都别具风味。抓饭是将油倒入锅内烧热,加胡萝卜丝和葱末煸炒,加水、羊油、盐等烧开后放大米,熟后装盘,拌上柠檬汁、辣椒或其他调料。
等待消息的两天时间内,沈千寻几人吃这种主食都不太适应,其余几人还好,沈千寻是挑剔出名的。
吃饭的时候,需要用左手托盘,右手抓食,沈千寻说手上有细菌,就是不肯用手抓。
气的简钰抓狂:“你大小姐挑食也要分个场合啊!现在有吃的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的,能不能不要再折腾了?”
话虽如此,简钰说完还是出去给她另配了一副刀叉,让她享用。
当科比的位置精确被追踪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他们采用的狙击枪分别为AK—47、FNM249PARA。
除了这些还有手雷、闪光弹以及烟雾弹,火箭炮。
是夜,沈千寻等人以电磁压制和夜幕为掩护,成功地摧毁了科比在废弃工厂外的两座预警雷达站,将科比一干恐怖分子的防空网撕开了一道口子,为他们稍后攻击科比目标创造了条件。
简钰处理外面防守,司徒掩护沈千寻和上官凌进入内部狙杀科比。
先用火箭炮直接轰炸工厂正门,随即投入闪光弹,耳边枪声阵阵,沈千寻和上官凌分别以对方为掩护体,和内部逃窜的恐怖分子发生了枪战。
想要找到科比很容易,被六七个人围在中间向外逃窜的不是科比还能是谁?
见到仇人分外眼红,上官凌想起了深陷沼泽隐忍含笑的楚天宴,想起了因为楚天宴之死而厌世自杀的辛迪,一向冷酷无温的双眸似是被烈焰笼罩,让他看不到周围的危险,更看不到沈千寻向他打出的一系列暗语。
他将手中的狙击枪对准科比的脑袋,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当他看到科比脑袋中弹,猝死在地的同时,身体忽然被一股大力推到在地,紧接着耳边响起一道刺耳的枪声。
在上官凌击毙科比的同时,他的身后有一位阿富汗装扮的恐怖分子拿着狙击枪对准他,沈千寻把他推到在地的瞬间,开枪将那名恐怖分子一枪击毙。
上官凌震惊之后,恐慌的扶起沈千寻,竟然发现她的腹部一片暗红……
他曾经暗恋过她
更新时间:2012824 0:39:33 本章字数:3357
沈千寻是个不折不扣的才女。
不到十三岁就从大学毕业,后来在军校主修作战指挥等科目。
她惯常用枪,但是却喜欢用武士刀作为武器。
她很美丽,更重要的是绝顶聪明。
日常生活中的沈千寻率性而为,总是会对陌生人温和含笑,但是通常她笑的时候眼睛是不笑的,冷得宛若是千年的寒冰饫。
但在出任务的时候,沈千寻沉默如石,行事果断,头脑冷静。
特种部队的成员对沈千寻的感情通常都很复杂。恨并爱着。
恨的是,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可以说是冷酷无情,六亲不认的。最初军校出来的特种兵有二十几人,他们刚被分在一起,都是年轻人,更何况统领他们作战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女人斑。
沈千寻年纪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小,很多人是不服她的。但是在磨合作战的期间,每天高难度的训练,他们从未见沈千寻皱过一次眉头。
那时候的沈千寻不过只有十五岁,她低调,她的不拘于小节,让大家忽略了她的身份背景,看到的只是她的努力。
可是这样一个天之骄女也有她情窦初开的一面,她爱上了一个男人:陆氏财团未来的掌权人陆子吟。
特种部队的成员们对这个钢铁一般意志的女孩有了重新的认识:厚脸皮到了极致。
他们没有想过一个少女为了追求一个男人可以做到那个份上,除了训练时间之外,每天都跟在陆子吟的身后,像个哈巴狗一样等着陆子吟偶尔不耐烦的一瞥。
尽管如此,她沈千寻可不管陆大少那一眼代表的含义是什么,她放在心里的是,陆大少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能够痴迷到这份田地,着实让他们感到羞耻。
羞耻的是这个女人在部队里耀武扬威的使唤他们,把他们当孙子一样来对待,可是到了外面却在别人面前装孙子,这让他们情何以堪?
十六岁的时候,沈千寻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追到了陆子吟,可就是在这一年,她遇到了人生中的双重磨难。
那是他们第一次出任务,奉命指挥作战的人是沈千寻,而他们将要解救的人质却是她的母亲沈夫人。
没有人会想到第一次出任务会以那样悲壮的结局作为代价,沈千寻无能为力的目睹母亲惨死在眼前,承受了人生悲痛之重。
再然后她和陆子吟分手,她失落过、悲痛过、厌世过、绝望过,但是她都挺了过来。
她母亲的死,让她越发的在战场上谨慎小心起来,可是也越发的无情了。
若是秘密出任务的时候,有战友被俘,她会毫不犹豫的拿起手中的狙击枪对准战友的脑袋,一枪毙命。
她说:“与其被别人折磨致死,还不如被我一枪打死要来的痛快。”
他们那时候不理解她,觉得她无情冷血,小小年龄,竟然会嗜血如命。
她十六岁的时候经历了数十次大战。最严重的那一次,曾经胸部中弹,差点失血休克致死。
有战友觉得她是活该,瞧瞧遭报应了吧?
真正让战友们对她改观是那次九死一生的枪战中,沈千寻为了救其中一名成员身中两颗子弹,但她为了指挥调动大家离开,硬是忍着痛撤离到了安全地域。
众人得以松懈下来,这才发现她脸色惨白,黑色作战衣上面的血渍早已变得暗沉无光……
大家都惊呆了,简钰暗骂了她好几声,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有人骂沈千寻,而她没有力气回嘴。
那两颗子弹是简钰取出来的,没有麻醉剂,沈千寻就咬着军用帽子生生忍了下来。
他们当时都觉得眼眶微红,唇瓣嗫嚅的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却觉得话到喉咙里却被卡在那里,艰涩异常。
他们好像在瞬间,恍然明白了以前被他们有意无意忽略的事实。
沈千寻狠心无情,除了她的母亲之外,凡是她参与指挥的战斗,没有一件是失败的。
也许有时候对一个人无情,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更好的活着。
他们甚至发现曾经沈千寻亲自击毙的战友,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工资的其中一部分取出来匿名寄给其家属。
司徒玄霜曾经问过她:“你是不是因为愧疚,想要赎罪,这才会这么做?”
沈千寻平静的反问司徒:“我为什么要愧疚?我为我在战场上光荣牺牲的战友略尽绵薄之力,何来赎罪之说?”
这就是沈千寻,孤傲、冷清、淡漠、无情却又心思脆弱,可是同时,她又是叛逆的。
十七岁的时候,她因为简钰等人的恶作剧玩笑和陌生男子发生了一夜情,然后有了身孕。
未婚怀孕却又固执的不肯堕胎,沈千寻被沈司令扫地出门。
同年,她向jon递交了辞呈。
上官凌等人执意相随,jon无奈却又不肯损失他们这些精英力量。只能将他们九人重合一组雇佣兵特别作战员。
八年的相处和生死与共,早已磨合了彼此的戾气和棱角。他们作战的时候宛若血亲,不离不弃。
就像现如今,当其中一人置身危险的时候,身边的战友会不顾性命的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子弹。
飞往A国的专机上,简钰处理着伤口,司徒玄霜准备急救箱进行消毒。
上官凌准备针线,只是抬头看向沈千寻的时候,眼神中划过一抹愧疚和复杂。
沈千寻见了,苍白的脸上不由流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试图转移上官凌的心思:“上官,我记得以前在军校那会,你好像还暗恋过我呢!”
话落,简钰和司徒玄霜都会意的看了一眼脸色发红的上官凌,低低的笑了。
“是啊!我当时瞎了眼。”上官凌被揭穿老底,声音恨恨道。
简钰正在缝合伤口,沈千寻疼的紧紧攥着身下的军用床单,但却强自镇定道:“你是瞎了眼,你看我现在对你这么好,是不是悔的肠子都青了?”
上官凌见她疼的难受,也想说话转移她的注意力:“事实上,当初放弃喜欢你,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值得庆贺的一件事情。沈千寻看向司徒:“司徒,你看到了吗?上官吃不到葡萄,就嫌葡萄酸的小肚鸡肠数十年如一日,丝毫不见改变。”
司徒轻笑,挑挑眉,表示认同。
上官凌半真半假道:“沈千寻,爱上你的男人需要足够的勇气和胆魄,我太欠缺了。那时候我的确很喜欢你,觉得你与别的女人很不同,可是你也太另类了,有一次你喝醉酒进错了洗手间,当时所有人都快吓得尿失禁了,你倒好,发现自己进错洗手间了,面不改色的说了一声:‘哥们,慢慢挥洒,回见啊!’沈千寻,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把你比作女神了,太恐怖了。”
这一次简钰和司徒都忍不住笑出了声,沈千寻也因为上官凌的这席话短暂忘却了痛苦。
“当时你也在场吗?”沈千寻小心翼翼的问道。
上官凌沉声一叹:“就站在你身旁。”
这一次飞机内一片沉寂,简钰和司徒想笑却又觉得有点对不起上官凌,只是强忍着笑真的很难受。
沈千寻看着面色不郁的上官凌,不自然的清了清嗓子,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似是安慰道:“上官,看开一点,其实想想也没什么,男人女人还不就那么一回事吗?”
“你看光的是我,又不是我看你,男人也很注重贞节的,好不好?”
沈千寻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大恶极……
司徒笑意收敛,直起腰,皱眉道:“你腹部受伤,回到总统府的话怕是瞒不下去了。”
“没事,只要我小心一点,还不至于。”他们又哪会知道她和季如枫除了周三和周日,其余时候都分房睡,所以伤口如果想要隐瞒的话还是可以的。
沈千寻似是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今天的日期是多少?”
“十二月二十三日。”
沈千寻不易察觉的松了一口气,还好,预计晚上就可以抵达A国。十二月二十四号,随意他们就会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