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不如祼婚吧-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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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外地人的区别。施小絮和罗哲明是外地人,他们没有一个家,拼了命的想安下一个家,为了这个目标四处奔波,起劲折腾,而罗哲明和左袆呢,他们是临安本地人。左袆是富家女,罗哲明虽然是临安本地的穷人,可是穷人再不济也有一栋房子,房子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农村人还是城里人,任何时刻,任何一个家庭而言,都是非常大的事情。一般房子问题解决了,其它的事情都好说,连农村人都说“老婆孩子热炕头”哩,这热炕头就是房子。所以相对于易改成和施小絮来说,罗哲明在他们眼里,也算得上是富人了,因为现在的房子,一栋价格算下来,也将近百万了。百万对于外地人来说,当然是富人。
他们是本地人,没有了买房的烦恼,生活因此过得十分的安逸,施小絮在北京的朋友就说过,如果她没房,两万块一个月她也高兴不起来,如果她有房,两千块她也过得很满足,多少也说明了房子在一个家庭的重要性。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施小絮把安逸和温暖当成了人生目标,对于罗哲明和左袆来说,安逸于他们而言,就是牢笼,就是温水煮青蛙,他们几乎要窒息了。特别是罗哲明,因为他不爱左袆啊,这婚姻却不得不继续,因为施小絮拒绝了他,和谁过都是一样,和左袆过的话,至少他们两个人之间,左袆是幸福的,因为她爱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嫁给他,做他一辈子的妻子。只是罗哲明,却在这样的牢笼里,越来越沉郁,越来越不开心。
时间久了,结婚也快一年了。他越来越觉得他和左袆的婚姻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他们的错还不只一点两点,一条两条,他们错的可多了。首先,他们的婚姻没有感情做基础,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是没有爱情做殉葬品的婚姻,简直就是炼狱,他一天一天的在里面痛苦的煎熬着,被烈火灼烧着,且看不到任何希望,有生之年,永远没有解脱的一天,其次,他们的婚姻在门第上来说是错误的,他家太穷了,左家又太有钱,门不当户不对,消费观念价值观方面非常的不一样。他康复出院的母亲在儿媳妇左袆面前永远战战兢兢,十分的生份客气,哪里像婆婆,简直就是一个老妈子,而他呢,和左袆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其实,罗哲明错了,相爱的两个人,难道就有共同语言,他当初和施小絮在一起时,不见得和施小絮就是高山流水一样的知音,但是如今因为选择错误,身边是左袆而不是施小絮,所以在回忆里,他和施小絮就有着许多共同语言了,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最理想的,在许多“如果”作前提的假想着,罗哲明把施小絮一步步完美,她成了他最理想的恋人。他想着他们读大学时,曾经无话不谈,从来没有想交流不能的痛苦感,他有什么话总是第一时间告诉施小絮,而不像现在,看到左袆,都没有说话的欲望。罗哲明感叹着,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语言真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其实这一点他也错了,论到施小絮和易改成,其实他们也没有共同语言,夫妻双方,其实不需要共同语言。没有共同语言,照常能夫妻相爱,白首到老的。古代的许多王爷娶了小家碧玉,爱得死去活来,难道是因为有共同语言,比如石崇与绿珠,绿珠是贫家之女,石崇有才加有财,比如王献之与桃根桃叶,王献之是书法家王曦之的儿子,继承了他父亲的天赋,在历名上也是名人才子,桃根桃叶原本倡家之女,何来的共同语言。罗哲明感叹着他之所以和左袆婚姻不幸福,是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其实只是他不爱她的借口罢了。
左家十分的有钱,所以左袆的钱是胡乱的花,流水一样的花出去,信用卡银行卡不眨眼睛的在商场划。年轻的女人,有了房有了车,大部分钱自然是花在买衣服上,她有许多奢侈品牌的大衣,除了买衣服,每天下班之后的时候,就是在穿衣镜中不停的搭配着衣服,然后拿着一个佳能的数码相机,对着穿衣镜拍照片。左袆做这些的时候,完全是因为无聊,属于自己找乐子。家里有婆婆,还请了老妈子,做饭扫地这些家务都不用她亲自动手,她下班回到家,做为少奶奶自然是没有事做的,如果罗哲明陪着她说话,她自然非常高兴,可惜罗哲明总是对她爱理不理的,无奈之下,一颗心受伤久了也就麻木了,所以她在麻木的生活中自己折腾出一点快乐来,比如买衣服、逛街、购物,当大把大把的刷卡购买奢侈品时,左袆才能感觉到她比普通的女人要幸福一些了,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女人能够像她这样花钱不用数,大手笔的花掉也不会心疼的。
所以每天晚上,大部分时间,小两口在卧室的时候,罗哲明躺在床上看着书或报纸,左袆就打开衣柜,试着一套一套的品牌大衣,配着名牌手袋,用相机拍了,然后发到网上的空间去,对于她来说,她的搭配得到一些网友的肯定也是生活中的一分快乐。罗哲明看到她这样久了,有时候冷眼看着,就百思不得其解,想着这女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这衣服一天也只能穿一套,平时出个门梳妆打扮一个小时也就罢了,像左袆这样,花时间全身打扮搭配好,对着穿衣镜拍一张照片,又全部脱掉,换上新的一套,重新涂口红,换手袋和鞋子,这不是瞎折腾,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罗哲明冷眼看着左袆这些行为,只觉得难以理解。他想着衣服,保暖就行,穿得首先要舒适,其次才是好看。一个女人不是靠几个名牌衣服撑起来的,女人要看内涵。他有时候看着左袆在镜前摆拍久了,再看左袆时,就觉得她整个人,有血有肉的,可以抽象成一张红唇,十点红指甲,一件古奇的大衣,一个LV的包,一双UGG的靴子了。全身堆砌名牌,可是她这个人他却忘了。他想着施小絮那样的多好啊,衣服都是简单朴素的,也是普通的牌子,他们一起读大学时,小絮一件三四十块的蓝色短风衣,配着她浓密黑亮清汤挂面似的长发,走在校园,就是最美丽的风景,那时候他走在她身边,多少男生对他投来羡慕的眼神啊。
有时候,针对这种现象,罗哲明就会说两句。两个人结婚久了,虽然没有狂热的爱,也是一家人了,他对她一直不冷不热的,心情好就说上几句,比如对左袆道:“这样折腾有什么意思,衣服一天穿一套,穿出一朵花来又怎么样?”左袆就看他一眼,脸上看不出表情,对他道:“我没事情做,一点爱好你也要管我?”罗哲明就不好说什么了,伸出两只手做举手投降的样子,可左袆有时候想着可能他是不喜欢她冷落他,想和她说话了,也会走过去,对他说道:“哲明,那我不试衣服玩相机,你要我做什么?”罗哲明就放下手中正看着的书本,对她说道:“看书啊,人多看些书,脑子里塞点东西进去总没错的。”左袆就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喜欢看书,你知道我从小学习成绩不好,就是不喜欢读书的缘故,现在总算工作,不用上学了,你还叫我读书啊。”罗哲明就语重心长的对她道:“左袆,人读书是为自己想,人总得有点内涵,有点——脑子。”他看着她,想着他这么说算不算语气很重,左袆会不会生气。他认识她这么多年,在一起的时间里,他从来没看她捧着书本看过,她说她拿着书本就想睡觉,天生不喜欢看书,这样久而久之,罗哲明就觉得左袆没思想,大脑简直就是空荡荡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要求她明白他,理解他,有共同语言,他有时候就就在心里低声的感叹:“我罗哲明怎么娶了这样一个女人哩?”左袆有时候也听话,想着罗哲明要她读书,她就读书好了,拿了罗哲明从外面书店买回来的书看,果然,通常翻了几页,就打呵欠,犯困,十分难受的样子,罗哲明在旁看不下去,对她道:“不想看就不要勉强自己。”左袆立马如奉圣旨,把书丢在一旁,窝在他身边睡了。罗哲明就不停的摇头,想着他真是寂寞,以前一个人时寂寞,这个结了婚两个人也寂寞啊。有时候周末,两个人在家,左袆想开车到附近的景点去玩玩,罗哲明总是懒懒的不想去,无奈之下,两夫妻只能继续呆在家里,罗哲明看书,左袆上网,有时候在房子里一坐就是一上午,罗哲明想着不看实体书,网上看书也是好的,这个只是载体不一样,能学到东西就不错,走近前去,看到她哪里看书啊,看的是美容美发化妆的时尚帖子,这种帖子她通常能看五六个小时。罗哲明就感叹,这读了大学没读大学的真不一样,想着他们从小长大,他对左袆应该很了解才是,事实上,左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不真不了解。白发如新的感觉。
所以罗哲明总是一个人感叹,和左袆在一起没有共同语言。他觉得他就像一条鱼,涸辙之鲋,被婚姻这个泥坑给囚住了,艰难的在泥水里呼吸里,苟延残喘,总有一天会死去。左袆却不这么想,罗哲明闹过一阵离婚,偃旗息鼓,她也就安心了,她是只要守在他身边,哪怕两个人都会干渴而死,只要死的时候一起死,抱在一起,她也就知足了。
第三十二章 围城内外(下)
(下)
罗哲明在临安本地的一家小公司上班,地方小,每个人都像光着身子生活,没任何隐私可言。特别于罗哲明而言,在老家,他就像一个玻璃做的透明人,从里到外都能被人看透的。每天他走在路上,碰到熟人,打过招呼之后,耳朵似乎变得特别神奇,能听到对方心里说的话,“看,那就是罗哲明,听说他娶了左家千金,左忠福多有钱啊,这小子是怎么把左家闺女勾到手的?”这些话如果嘴上不说出也无所谓,可是有时候,公司的同事在一起喝酒时,会直言不讳,“哲明啊,你怎么追到左袆的啊,教我们几招,让我们也娶个富家女啊,这样一辈子就不用奋斗了,车子房子一步到位。”大家哄堂大笑,多半是无恶意的羡慕,可是在自尊心特别强,又从小被无数人践踏自尊的罗哲明眼里,他们就是讽刺他嘲笑他,当时的他,就恨不得站起来大打出手,把嘲笑他的人全部打趴下才好,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心情就特别不好,总是一口气灌许多酒,最后大醉回家。
左袆总是服侍着给他洗脸,洗脚,罗哲明还发酒疯,一边推着左袆一边对她道:“你为什么要嫁给我,为什么呀,你知不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的————”他竖起一只手指,想学舌给她听,左袆皱眉听着,他却头一歪,昏睡过去,第二天,却什么事都忘了,酒精失忆一般,没事人一样去上班。
他的不开心,他的母亲自然看在眼里,想着好好的一个孝顺儿子结了婚却变成这样,老人的一颗心,自然好受不到哪里去。在儿子家住了一年,发病住院了一次,如今康复出院,没有复发,老太太成天看着他们小两口仿佛有心事的样子,不想在儿子家里呆下去,因为实在帮不上忙,所以只能眼不见为净。有一天,等着罗哲明和左袆回来,一家人一起吃饭时,老太太便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哲明,小袆,妈想了想,这大房子妈住不习惯,妈想回乡下老宅子去住,这大房子你们小两口住吧。”她这话一说出,罗哲明挟向嘴中的菜也停了下来,心内原如平静如湖面,如今也是涟漪四起了。他把筷子一放,看向他母亲,老人解释似的道:“我老婆子一个,天天闲在家里也很无聊,回到从前的屋子,还可以扫扫地做做家务活,和隔壁的邻居也能说上几句话,你们现在也成家了,什么都不用我操心,再说哲琳要回来,也有个落脚的地方。”左袆知道罗哲明不愿他母亲回乡下的危房住,便温柔说道:“妈,哲琳回来住这里啊,书房给她住,妈都是一家人,你这样说话不是寒碜我吗?”老人连忙摇头解释,说她不是这意思,老人仿佛执意要回去,这一年,她呆在儿子儿媳家,每天都像个客人一样,这个大房子就像保姆王妈拖过的地板,滑溜溜,冰冷冷的,她必须小心翼翼的生活着。老太太这样活得太累了,所以坚持要回去。听到他母亲这么说,罗哲明叹了口气,把碗放下了,他看了一眼老人,想着她怎么不明白他这个作儿子的一片苦心呢?如果不是因为她,他根本就不会娶左袆作老婆,他个人有钱没钱无所谓,娶一个富家女,还不是为了让被疯病折腾了一生的母亲晚年过点好日子,过过有钱人的生活。如果他老娘回到从前的乡下泥房子去住,那房子年久失修,摇摇欲坠,回去还有什么意思,不但不能住人,就算修好了能住了,他也不同意,太不安全了。他对老人说道:“妈,哲琳放假回来,住在这里。”老人没有吱声,重新拿起饭碗在那里吃饭,罗哲明无限烦恼的看了左袆一眼,想着他老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