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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亲爱的,不如祼婚吧-第5章

小说: 亲爱的,不如祼婚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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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小絮不知如何作答,对方如此无理取闹,她又何必浪费时间和她纠缠,索性挂了电话,拿了手袋出了办公室,一边往外走一边给改成打电话,想着发短信没时间了,干脆打电话让他过来,他们可以一起到附近的菜市场去买菜做晚饭,租住的房子离她工作的地方走路只要五六分钟的时间。
走到公司的出口,一个女人却拦在了她的面前,是左袆,她冲她微微笑着,对她道:“施小絮,如果你不想我闹到你公司去,我们就好好谈一谈。”
这时候,改成的手机已经通了,在电话里对她问道:“小絮,你晚上要不要加班,不加班,我们一起去买菜,我来接你。”
无奈之下,施小絮只得对电话里说道:“改成,我还有点事,你不要来接了。”
她挂了电话,在极近的距离里打量了一眼面前的女人。只见她大概一米五六的样子,皮肤有点泛黄,但是眼睛大大的,整个人瘦瘦的,也不难看。江浙这边小镇的女子大部分个头都不高,又可能因为是沿海的缘故,肤色也偏黄偏黑。施小絮有一米六,肤色雪白,五官精致,其实论到外在条件,公平一点讲,施小絮是要远胜左袆的,这也是施小絮当时非常伤心的原因,女人都是这样,爱的男人如果娶了一个比自己漂亮优秀的,可能伤心之下也会好过一点,毕竟自己不如别人,也算是愿赌服输,但如果发现他找的人并不如自己,总会更加不甘。
施小絮打量左袆的时候,左袆也在打量她。她的打量不像施小絮,施小絮只是隔着一定的距离淡淡的看着,可是左袆的视线却像利箭,恶狠狠的,杀气腾腾,仿佛要把她生吞活剥。施小絮在她的注视下,时间久了,自然就有点心里发毛。
公司的同事因为要急着赶班车,都纷纷出来了,有几个认识的一边走出来一边和小絮打招呼,小絮一边应声,一边对她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左袆看了看小絮的公司,想着一个外地的女孩子,重点大学毕业,大城市不去,千里迢迢跑到他们这个江南小镇来,这中间没故事才古怪呢。
回想起这结婚半年来,罗哲明和她相处的情景,不由心里冷笑了几分,更加认定了他们的关系,她对她道:“我们找个地方聊吧,总不能站在这里。”
施小絮没有说话。左袆便转身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对她说道:“我请你吃饭。”施小絮不想动,迟疑的站在原地,只觉得莫明其妙,论起第三者,她左袆才是第三者,她和罗哲明大学时候就开始恋爱了,左袆却是半年前才和罗哲明在一起的。她想着她这个受害人都过往不绺了,这个女人却并不放过她,什么道理。
左袆看到施小絮没有跟上头,转过身,对她道:“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你破坏别人的婚姻,你想我要闹到你公司去吗,这里是小地方。”
施小絮就有点气愤了,紧走几步,跟上了她。左袆走到一辆丰田的SUV面前,熟练的打开车门,对她冷声道:“上来吧。”
小絮征了征,她没有想到左袆是有车的,而且是这么好的车,左袆个头如此娇小,却开着越野名车,这个女人本身就很不一般了。她抬起眼皮,再次深深的打量了一眼左袆,比起先前,这次观察得更加仔细。左袆外面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里面却是香奈尔的丝裙。施小絮在江浙工作两年,已经熟识了很多奢侈品牌,香奈尔自然是其中的顶级至尊,她当然明白,简单的一个香奈尔,哪怕是小丝裙,估计也要上万块一条。这个女人,却不经意的把它穿在里面,只露出一点下摆,在她眼里,仿佛只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衣服。她有钱却低调,有品味,会打扮。施小絮对比自身,上身是一件艾乃衣的棉袄,下身是一条播的仔裤,一个是浙江的牌子,一个是上海的牌子,而且都是三四线小城市才卖得好的名牌,这些衣服,就是从没出过国,那些上海的小资女人也不屑一顾的。施小絮好像终于找到了罗哲明抛弃她娶左袆的理由了——左家大概特别有钱,那种有钱是她这种城市贫民的女儿无法想象的。
“愣着做什么,上车吧。”
左袆又说了一句,施小絮回过神来,拉开后面的车门,坐上去了。她找到了答案,不由对于这样的交谈感到更加无趣,对于从前的感情也只觉得遥远和可笑,左袆的出现,算是给她从前的初恋划上了一个可笑的句号,深爱的男人嫌贫爱富,娶了富家女,这不是千古不变的老话题吗,陈世美高中状元后抛弃了秦香莲,王宝钗寒窑苦守十八年,薛平贵却另娶了公主。她只是再次证明了而已。




第四章  左袆的误会(下)
(下)
“左袆,你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老公在家里等我回去吃饭。”
左袆想着也好,通过车内的后视镜,她能够看到施小絮,只见她虽然低垂着眼皮,长头发遮住了半张脸,可是仍然无法掩盖她的天生丽质。左袆心里升起忌恨,这半年来,一直压在心里的迷惑让她不吐不快,她冷冷道:“你和罗哲明是大学同学吧。”
施小絮愣了愣,抬头看了一眼左袆,没有说什么。
左袆冷冷一笑,对她道:“罗哲明和我已经结了婚,你为什么还要留在临安,呆在这个小城市,你什么目的?”
施小絮哭笑不得,对她道:“我什么目的,临安是你们家建的吗?我在这里工作,我喜欢这里,我为什么不能留下来?”
左袆语塞,一时不知说什么话了。
施小絮对她道:“我已经结婚了,我很爱我老公,你不用瞎担心了,我与罗哲明都是过去式了。”
左袆沉默在那里。
施小絮见她不说话,便侧过身子,面向着车门,对她说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我要下车了,我要回家。”
左袆就突然开口说话了:“你不要破坏我和哲明的感情,我和他从小就在一起。你是我们感情的第三者。我很爱他,你要敢再和他继续联系,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施小絮呆住了,左袆和罗哲明青梅竹马?那他大学和她在一起算什么?一颗心突然就像一锅沸腾的水,疑惑就像无数的小水泡,从锅底挤着闹着升上来。她在心里叹息一声,想起为这样的男人再起争执纠缠其中非常不值得,便顿了顿,对左袆道:“我没有和他联系。你误会我了。”
左袆却冷着脸没有说话,一副认定施小絮在勾引她老公的样子。
施小絮心里也觉可笑,看来左袆和罗哲明是青梅竹马长大的了,那么难道罗哲明和她在一起时脚踏两只船?她想问左袆,可是想着一切已成过去,实在是没必要,便说道:“我要回家了。”
左袆开了车门,施小絮麻利的下了车,左袆在她身后冷冷道:“施小絮,我很爱哲明,从小时候就爱上了,谁也不许从我身边抢走,不信你大可试试。”施小絮讨厌她这种说话的腔调,看到她如此咄咄逼人,估计她的婚姻生活也并不幸福,她静静看她一眼,然后转身回家了。
他们是五点半下班,再加上在车上和左袆说了一通话,冬天的天又黑得早,小絮走在路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脚下的路就像浮沉的海面,踩下去总有点虚虚的。她不由有一些害怕,曾经飘在杭州的时候,一个人走夜路,被流氓骑着电动车从后面摸了一把脸,以致于现在天黑走路都是十分害怕了。她快走了两步,就听到熟悉的一声“小絮。”
抬起头来,就看到改成朝她迎面走过来,他是高瘦苍黑脸的男人,一张脸因为太黑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看不清了,然而,小絮看到他蓝色泛白的旧仔裤也仍然满心的温暖欢喜,她笑了笑,小跑着冲到他面前,挽着他的手,心里安定了几分,对他笑道:“你怎么出来了?”她的内心是快乐的,知道他肯定是担心她,跑过来接他的,可仍然要问出来,就像孩子舍不得把糖吃到肚里去,放在嘴里,从嘴的这一边转到那一边去,就是迟迟不下咽。
改成把她抱在胳膊下面,冬天的晚上北风吹着,外面挺冷的,他就把她一只裸在外面的手放在他的棉衣口袋里,对她笑道:“我在家也无事,担心你还没回来,所以就来接你了,冷不冷?”小絮整个身子躲在他的温暖怀抱里,手在他的口袋里暖和着,手指一张一缩的在他的口袋里动作,那口袋里有一些零碎的硬币还有纸巾之类,不过反倒因为这些琐碎的生活用品,让她的温暖感觉更加真实。
她笑了笑,抬头看他一眼,摇头道:“不冷,真暖和。”
改成就笑了笑,对她道:“今天加班吗?”
施小絮脑海里闪过左袆的身影,心里又不愉快,她摇了摇头,把那些情绪摆脱,想着没必要告诉改成,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说道:“是啊,有点事。”
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
元旦的时候,施小絮的公司发了五百块钱,她想着去逛一下街,毕竟还年轻,回到家里,把单位发钱的事对改成说了。他们两个人每个月总共收入不到四千块,房租水电基本上要用掉一千多,再加上吃饭逛街小絮按月给家里寄的钱,基本上属于月光族,所以突然有了几百块钱进账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两个人,不管是谁,突然多了几百块钱出来,都要告诉对方的,特别是施小絮。改成听她说完,对她笑道:“嗯,你去买衣服吧。”
他正在那里认真做晚饭,小絮在一旁看着他把土豆块切成长而细的丝状物。厨房蟹壳黄的昏暗灯光把改成的影子照在墙上,长长的,看起来特别有家的感觉。小絮挨着改成的身子娇娇地说道:“嗯,我不想买衣服,我想做头发。”
她摸了摸她留了将近五年的离子烫直发,她对改成说道:“现在流行长卷发,烟花烫,我头发这些年掉了很多,不适合留直发了。”她也一如所有的女人,任何时候,对于逛街,做头发,都是热衷的。改成笑了笑,对她道:“那你就去做个头发吧。”施小絮不由微微红了脸,对改成讷讷说道:“五百块做头发可能不够。”她办公室的同事每年都会去固定的美发店做头发,平时聊天的时候,听说小絮想去换个发型,就很热力的向她推荐,小絮也的确是想去弄弄了,所以就向她们打听了价格,一问吓一跳,他们做头发一般一个发型都是上千块,剪个刘海都要五百块。小絮就呆了,想着她大学的时候,拉个离子烫直发才八十!
施小絮把这话说出来,就低着头站在那里,害怕易改成大吃一惊的神情,不过改成在深圳呆了那么多年,对于这种事也算司空见惯,他笑了笑道:“这边有钱人多,你想去好的店子做,肯定五百块不够的,要多少钱,我给你。”
“大概还要几百块。”
“小絮,我外衣口袋里有五百块,也是元旦发的,你拿去吧。”
“可是你冬天的衣服都没买新的。”
“我不用了,你拿去吧,男人那么讲究做什么,老婆打扮得漂亮我也有面子。”
改成呵呵的笑,小絮也笑了一下,便从他口袋里掏出了五百块,拿着那几张崭新的红票子,想着他大衣没有买,可又十分想变得时尚点,便仍杵在那里迟疑,改成推她出厨房,对她道:“你怕油烟熏,出去吧,我要开始做菜了。”
施小絮第二天就拿着钱去做头发了。她按着时下最流行的樱花烫做的,可是流行并不就是适合,这个道理,小絮也是过了几年才明白的。无论是发型还是衣服,一个人的气质起了决定性的因素。卷发适于那种活泼妩媚的女子,做出来就会相得益彰,而施小絮呢,她属于文静内向型的,眉宇间有着一种与世无争的纯真,直发也许更适合她一点。因此做完之后对着镜子,她心里感觉不妙。镜子里的人还是她吗?蓬乱着一头长发,就像狮子王。无数的小细卷披散下来,像无数个死结,又像拖着一头海藻,她像刚从水面浮起的溺死鬼。她从前清纯文静的样子,顶了这么一个发型都消失怠尽了。
施小絮想哭,人妖似的发型师还拿着镜子,对她天花乱坠的洗脑道:“好看吧,真好看。现在最流行了。”
施小絮苦着脸小声说:“可我觉得不好看。”话一说出口,发型师就不作声了,脸上却有着受辱和鄙夷的样子。施小絮知道这种地方都是本地的有钱女人来光顾的,她一直和发型师说的是普通话,人家肯定在笑她是外地没钱的穷鬼了。她不再吭声,逃也似的付了一千块钱出了美发店,回家的路上反复安慰自己,“人家是顶级的发型师,收费那么高,手艺肯定是一流的,是你审美有问题。”
回到家里,她站在改成面前,胆战心惊的问改成,“好看吗?”改成正在家里看电视,元旦放假休息,对她笑道:“好看,像一个向日葵。”施小絮就想着怒放的向日葵是啥样的,向日葵好看吗?她追着改成问,改成就反复说刚才那句话。
施小絮顶着这个发型上了三天班,到了最后,终于无法忍受每天不用梳头(发型师对她说不用梳,早上随便抓几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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