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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向阳而生-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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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都在微颤。
昨晚她们开了一个小型的单身派对。说是派对,其实也只是几个人吃吃东西,聊聊天罢了。从三人相识的第一天,放学路上的嬉闹,对某部电视剧的热烈讨论,不能见面的日子里煲电话粥,彼此的关怀与护卫,以及讨论谁会是最先出嫁的那个人,点点滴滴,一直到现在,她们中间的一个真的要嫁人了。相识近二十年,那些青葱甜涩又刻骨铭心的时光仿似一下子就穿越了,而她们的人生也终于不可避免地沿着不同的轨迹延续。
回忆,总是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到最后三人抱头痛哭,不知道是为了逝去的青春,还是为了成长中消失的那个自己。
乐队奏起轻扬的曲调,新郎最先出场,走至花廊下静待未来的妻子。
伴郎和伴娘紧随其后。任啸准领着阳藿慢步甬道时,忽然略侧头在她耳边说:“原来是这种感觉。”没等她细问,两个人就分开站立在花廊两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季濛挽着父亲的臂弯,捧着白色的玫瑰捧花缓缓步下台阶,穿过入场的甬道,经过一个个缠绕着白色绸缎和小灯的白色拱廊,漂亮的裙尾在身后幸福地展开。
欧海文的视线与季濛空中相会,胶着成情丝一线。季濛的父亲将她的手郑重地交给欧海文,拍着他的肩膀说了句什么,然后摸了摸季濛的头,转身坐到季濛母亲身边,摘掉眼镜揉了揉眼睛。
看到这幕,阳藿和深深终是忍不住低下头,红了眼眶。
作者有话要说:季濛的婚礼会场,我描述的其实是,伦敦巴比肯建筑群里的温室,情节需要,将它移到了墨尔本。我预想的婚礼中,有一幕非常重要的场景,就是新娘父亲将新娘的手交给新郎,不过,季濛毕竟不是主角,所以只简单叙述,将这一幕提出,略去他们正式宣誓的情节。取名姐妹,我是在想,将来我最好的朋友结婚的时候,会是什么心情呢,大概像父亲嫁女儿吧,泪目……这章不是很满意 大概回头还会修改


、告白

婚礼结束之后,欧海文和季濛直接飞去新西兰度蜜月,季濛完全中了明信片的毒,每隔两三天她们就会收到各种新西兰不同风景的明信片以及季濛咋咋呼呼的感叹。
八月末,栾市连着两天下起了电闪雷鸣的暴雨,暴雨过后,气温只凉了一瞬,又很快飙升,大概是秋老虎要来了。
阳藿下班前接到刘伟乐的电话,约在乐译楼下的茶室。
茶室充盈着古朴雅致的气息,以昆山玉碎之音的琴乐为背景,自马路上的喧嚣步入其中,似是进入了一个全然不同的清静空间。
刘伟乐从一株旺盛的绿植后朝她挥手。
身着旗袍的女侍给他们泡上一壶普洱,悄无声息地退了下去。
浓郁陈香攀着热气而上,氤氲了眼前视野,她端起滚烫的茶水小抿了一口。
“你说要紧事,是什么?”
电话里,刘伟乐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请她务必来一趟,她还奇怪为什么不约在办公室。
刘伟乐笑了一下:“这件事,我觉得还是第一个告诉你比较好。”
他见阳藿表情微诧,继续道:“我打算将乐译转卖。”
这确实是件要紧事……
“我和我太太年后就在考虑这件事,只不过当时我们的移民手续还没有办好,如今签证下来了,我们年底或者明年初就会过去。”
“去哪儿?怎么突然想移民了,没有听你谈起过啊。”
“温哥华。其实我们很早就有这个想法,还没确定之前,不想造成公司里的恐慌。”
“公司里的职员怎么办?”
“我们当然是希望乐译的新主人能保留原有的人员,如果能维持原有的模式当然更好,不过你我都知道这个可能性太低。过两天,我会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是去是留,由他们自己决定。”
阳藿一下一下敲着杯沿,茶汤随着轻微的震动颤起细微的水波,沉思片刻,她问:“你今天叫我来,不止为了告诉我这个吧?”
刘伟乐抿唇一笑:“的确是还有另一件。你和恒天的合同就快到期了,要不要考虑接手乐译?”
她和恒天的合同到十月份便终止,从墨尔本回来的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思索今后的工作方向。与恒天继续续约?老实说,虽然恒天给的条件很好,但是她并不太想留下去。回到乐译或者出来单干,她或许更倾向于后者,毕竟她向来都是如此。还有一条路,也是最有利的一条,回伦敦。
现在,刘伟乐丢给她第四个选项。
“我需要认真考虑一下,没办法立刻回答你。”
他将茶一口喝完,拎起茶壶重新满上:“我明白,不是件小事。我只是觉得将乐译交给熟悉的人更放心,毕竟它是我一手创办起来的。下个月我会把消息放出去,你肯定是我最优先的人选。”
**
回到家,深深还是不在。大家都是成年人,偶尔夜不归宿的情况阳藿还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一连四天都不着家,这在以前从来没发生过,她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打电话过去深深只说过两天就回来,到时候再说。
她瘫软在沙发上,瞪着天花板,许多想法在脑袋里高速运转,她觉得再转下去她大概就要晕车了。
“小藿姐姐,开门呀!”
东宇抱着一罐不知道什么东西笑眯眯地跟着她进屋,把东西递给她:“奶奶让我送来的,奶奶自己做的辣椒酱。”
阳藿打开盖子凑上去嗅嗅,红通通的辣椒酱香气扑鼻,闻得口水直流。
“帮我谢谢奶奶。过来,想不想喝香蕉牛奶?”
东宇转转眼珠子,脆生生地应道:“好呀!”
她把辣椒酱放进冰箱,将香蕉切段和牛奶一起装进榨汁机,听到手机响,冲客厅里喊:“东宇,接电话,看看是谁?”
任啸准听到孩子的声音,默了默,旋即问道:“东宇?”
“对,我是东宇。你是谁?”
嗓音里染了浅浅笑意:“我是任叔叔,小藿姐姐呢?”
东宇一听是他,颇有点不情不愿:“小藿姐姐在给我做香蕉牛奶,可好喝了!”
他笑着摇摇头:“把电话给小藿姐姐听。”
阳藿端出一大杯香蕉牛奶,接过电话。
“海文给我寄了一个包裹,里面有季濛给你的东西。明天上午我会在公司,着急的话可以过来取。”
她无奈扶额,明天是周末,季濛还真是会给她创造各种“机会”。马上都要回来的人了,直接带回来不就完了,还大老远的邮寄……
“没关系,周一上班的时候再拿也是一样的。”
任啸准轻轻笑了一下,似是叹气:“还想以这个为饵,休息也能见到你。”
阳藿一愣,脸颊有些发热,匆匆说了句“明天有空就过去”,挂了电话。
第二天,或许是因为有心事,八点多钟就再也睡不着了,想了想,干脆起来去公司,瞧瞧季濛给她寄了什么要紧的东西。
到公司已经九点半,休息日的公司空空荡荡,四十八层一眼望去连个鬼影也没有。步出电梯,拐了个弯儿,就看到最里面任啸准办公室的门是敞开着的。她不慌不忙地往里走,柔软的黑色地毯掩盖了她的脚步声。
经过方小柔的座位,顺手把她桌上吃空的巧克力包装袋扔进了垃圾桶。
离大门还有两步之遥,她忽然听见里面传出说话声,脚步不由一顿,步子放缓了些。
随着她的靠近,声音渐渐清晰起来。
“……这个明天给我也行,不必特意跑一趟。”
“我有话想跟你说。”
是白访璇的声音。
“什么事?”
过了一会儿,她才很慢很慢地说:“当年,我不顾父母反对,执意从美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任啸准没有回话,须臾,白访璇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知道的,对不对?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没理由你不明白。我的心意你一直都知道的。啸准,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守在你的身边,做什么都心甘情愿,眼里再容不下第二个人……”
阳藿走到门口,里面的两个人背着门,站在办公桌前面,显然没有意识到第三个人的出现。
静了静,他缓缓开口:“访璇……”
白访璇倏地捂住耳朵,猛地上前,扑进任啸准的怀里,死死搂着他,泪水淌过脸颊:“我喜欢你,不,不对,我爱你,啸准,我爱你,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爱你,不要推开我好不好,不要推开我……”她本就生得一副绝美容颜,泪眼迷蒙的凄楚模样更是惹人怜爱疼惜,这种情况下任哪个男人都不会忍心拒绝。
任啸准抬起双手搭上白访璇的肩膀,未曾发现门口有个身影悄悄隐去。
“访璇,你听我说。”他一使力,掰开她的胳膊,将她推离,“访璇,你也应该明白,我只把你当朋友,我对你,并没有你希望的那种感情。”
“为什么?我有哪里不好?”
就算聪慧如白访璇,在感情面前,也难免失去理智,否则怎么会问出这么傻气的问题。
永远不要问对方为什么不爱你。
爱情里,不爱,就是不爱,从来都没有为什么,就像爱也不需要理由。
不是你好,或者不好,他若是爱你,就算你一无是处,他也会微笑接纳。
“不是这个问题。”
“那是什么?是阳藿?”她觉得每发出一个声音都异常艰涩,得用尽全身气力才能控制住音量,“你喜欢她?”
“是。”任啸准看着她,定定开口,“所以,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心里清楚和听到他亲口承认,竟然有这么大的不同,仿佛在心口插。进一把带刺的尖刀,却不见血。
可她到底与普通女人不一样,一番歇斯底里之后,终归还是平静下来。
她呆呆地坐在椅子上,盯着脚下的地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凝肃的空气缓缓流动。
良久,任啸准无声地叹了口气,扶起如断线木偶的她:“我送你回去。”
白访璇终归是白访璇,纵然再难过,可是,她有她的骄傲。
抹干眼泪,整理好情绪,她用略显沙哑的声音镇定地说:“不好意思,我失态了。”
任啸准不再言语,一路沉默,路径门口的座位,无意瞟了一眼桌面,脚下似是滞了滞。
“怎么了?”
他摇摇头,收回若有所思的视线,皱了皱眉。
作者有话要说:


、决定

在对人生可能性的所有预想之中,眼前的情形从来未曾出现在阳藿的脑海中,她没有想过这么烂俗的剧情有一天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一段复杂的感情关系,正是她避之唯恐不及的。
可惜,人生的可能性又怎么能够预料?
白访璇喝着咖啡,迟迟未说话。阳藿也不着急,静静地望着楼下的车水马龙。
她对白访璇并无恶感,也没有敌意,不曾深交,实在谈不上喜憎,硬要说什么感觉的话,大概是带着隔岸观花的欣赏的。
美丽的容颜有很多,巧变的才干亦不少,可是漂亮,却不倚仗,转而以头脑为利器,努力如斯,如今倒不多见。而她,的确有这种能力。
这场谈话的目的,她大概知晓,只是并不认为有存在的意义。
就在她以为要这样一直坐到打烊时,白访璇终究还是淡淡开口了。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沃顿华裔留学生的酒会。”
不用刻意提醒,她们都知道这个“他”指的是谁。
阳藿收回目光,看着对面的人,可她却偏过头,望向马路。
“那是我在沃顿的第一年,也是他的最后一年。初进校,我就听闻过她的大名。任啸准三个字,还真是响当当。”她牵了牵唇角,“这话自己说,总像是自夸,那时候我以第一名入校,年轻,漂亮,目空一切。曾经因为虚荣也交往过几个很有人气的男朋友,最后都以分手告终,我认为他们太幼稚,太蠢。所以,我想,任啸准,也不过是个高分低能的书呆子罢了,能有多了不起。这种荒谬的想法,在见到他之后,就被彻底推翻了。”
她扯了扯嘴角,似是对自己的嘲讽。
“那天天空很蓝,又或许因为它对我的意义非常,我潜意识将它美化了。朋友说,介绍他给我认识。我想,反正多交个朋友也没什么坏处。他背对着我们,正在同人讲话,听到有人喊他,缓缓转过身。那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隽俊,淡然,从容不迫,幽深的眼睛像是能看穿你的心。沃顿里都是天之骄子,可他简简单单立在那儿,偏偏就成了鸡群里的鹤。我知道,我终于找到了同类。”
她这时候才露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笑容,唇边盈盈的弧度略显恍惚,似是沉浸在一段异常美好的回忆中。阳藿忽然觉得,这番话她或许不是对她说的,她只是想说出来而已,至于对面这个位置上是谁,于她而言并不重要。
“他露出一个客套的笑容,看着我的眼神和看着张三或路人甲的眼神没什么不同。我虽然被他的气度所折服,但不得不说,那个眼神刺激了我的好胜心,我想要得到他,并且我认为,也只有我,才配得上他。”
“为此,我开始千方百计接近他,我相信,只要他开始认识我,就一定会爱上我。当时,他早就进了华尔街,在学校的时间很少,可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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