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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追画记-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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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必须回江南了。她在江南的确有需要偿还的债务:她欠收养自己二十余年的舅父一家,或许也欠不嫌弃她这个老姑娘,愿意娶去做妾的蒋家。
她欠汴梁这个龙姓商人的,已经还不清了。但她至少可以还清在苏州的债务。
“死小子跩个屁啊!”沈默姑跳出泥坑,一把夺过余卿的雨伞扔在地上,“没看出龙大哥舍不得你走?龙大哥对你慈悲得像菩萨,连已经下聘的未婚妻都愿意相让,他就是惯得你太娇气!一点委屈受不得!换了我是龙大哥,早请你饱饱吃过几顿老拳!”
双卿无言对答。
雨线没有遮拦地落在相对无言的两个人头上。他们一个已经浑身湿透,一个刚刚从头开始承受。
雨水顺着双卿的头发滑落下来,流过她的额头、眉毛、睫毛,在尖尖的下巴上凝成水珠。
两个人隔着雨线相视,看到彼此眼睛里的愤怒和哀愁。
“瞧你这副窝囊废的样儿。”沈默姑终于不忍,又有些恼恨自己的不忍,举手向余卿肩上推去。
他原只打算推这倔强的死小子一个趔趄,借以出出气,却不料对方应手滑倒,向泥浆里跌去。
在沈默姑来得及后悔却来不及反应时,一只手及时揪住余卿的后衣领,让他松了口气。
“龙大哥,我其实没出手!是死小子自己没站稳当!”沈默姑注意到龙立潮看着余卿的关切眼神,急忙解释。趁龙立潮还没有责怪,他又急忙撤退,“对了,我前面还有活计没做完,抓紧,得抓紧!”
双卿努力站稳,随即感觉到龙立潮抓在自己衣领上的手松开了。她蹒跚几步从他身边离开,却没有力气走得更远。
胸口闷得很疼,她用力按着胸口,想按住心跳。
“余卿,那些闲话很让你烦恼吗?”龙立潮捡起被沈默姑扔在地上的雨伞,重新遮在双卿的头顶。
他听到了两个伙计的谈话,从一个说对另一个羡慕开始。
……羡慕沈大哥和爷从小就是朋友,彼此知根知底没有秘密;羡慕沈大哥有足够力量保护自己,不用麻烦爷的庇护;羡慕沈大哥有一辈子时间可以追随爷左右,不用担心闲话,也不用担忧分离……
“是。”双卿老老实实地点头。胸口闷得很疼。
她很烦恼那些闲话,更烦恼她不能不在意那些闲话,她恨自己在那些闲话里成了伤害他的工具。
“烦恼一下也可以,但用不着这么痛苦。”他开导她,语气像一个前辈在开导未经世故、初出茅庐的少年。
“世人喜欢离奇古怪的故事、不着边际的传言。他们传播恶人编出来的荒诞谎话,只因为娱乐和好奇,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恶意。
“所以你只要坚持下去,让他们明白你做人坦荡,没有值得他们好奇、可资娱乐的秘密,他们不久就会失去兴趣了。
“你是一个男子,生来就该做强者。如果几句流言就可以将你打败,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因为流言而觉得委屈呢?你不过正像流言里说的那样,没有足够的丈夫气概。
“所以,不要把太多时间用来委屈和烦恼。流言不会改变真相,不会改变你真正想做的自己。”
雨水打在那把沉重的大伞上,点出细密单调的雨脚。双卿仔细聆听龙立潮和着雨声说出的这些话,仿佛回到了小时候。
她曾经那么为流言烦恼,从她还是个六岁的、刚刚懂事的孩子开始。
他们说,贺家的外甥女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
父母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都不在了。也许那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根本没有父母。
说她姓余?只怕那姓也是捡来的。从来没有余姓的访客来贺家当铺打听过她,可见连余姓的亲戚也没有。
她六岁时知道,六年前,流言跟随她包在一个襁褓里,和她一起出现在贺家当铺。流言是她生命的一部分。
她懂事了,明白自己为周围的人,尤其为收养她的舅父,添了许多麻烦。于是她尽量不走出舅父家的门槛,心想只要不让别人的目光看见自己,他们就会忘了自己,自己再也不用听那些流言。
可是不行。尽管她从懂事起就没有走出过家门,她知道,那些流言依旧在舅父家的门外徘徊。
于是她努力学着做一切事情,从当铺的经营到个人的学识,每一步都不肯落在别人后面。每一步都做得比有父母照顾的孩子更优秀。她希望舅父为她骄傲。
舅父的确为她骄傲。可是,还是不行。
舅父说:“如果是个男子,总还可以考取个功名,或者做生意过活。舅父知道你都可以做得到。双卿啊,可惜你毕竟是个女儿家,将来总难免要认命的……”
她只是一个女儿家。而她伴随着流言的身世,决定了她的命运。她甚至比不得普通的女孩子,她是一个麻烦。
她十九岁了,时常待在当铺的帘子后面,鉴别古董字画或看账簿,一直没有许人家。舅父临终时清醒,把她叫到身边去。
“双卿,我这个酒鬼舅父无能,没有保护你不受那些闲话的伤害。太委屈你了。
“可是我死后,你不要再把太多时间用来委屈和烦恼。
“流言改变不了真正的你,你是舅父见过的,最出色的孩子……”
现在雨水打在那把沉重的大伞上,双卿仔细聆听龙立潮和着雨声说出的话,仿佛回到了从前。
舅父死后她一手挑起贺家当铺,只想为这个家尽一点力,可是流言又来了:老姑娘知道自己嫁不去好人家了,索性把还值几个钱的当铺抓在手里做依靠……
舅母终于没经过她的同意,就要把她送去陌生人家做妾。
她一直需要安慰,需要一个人像舅父那样肯定她。可是舅父死了,她明白不会再有这样的人了。
现在他对她说,他说:流言不会改变真相,不会改变你真正想做的自己。
她用力忍住眼泪,吸气再吸气。
“爷,你没怕我给你添的麻烦?”
这些天来,她对流言的惧怕使她变成了另一个人。她自卑自己总是在给周围照顾她的人添麻烦,不管她是苏州城那个六岁的小女孩,还是汴梁商行里的出色伙计。流言找到她,继续跟随着她……
“我不怕流言添的麻烦,”他说,把手放在她被雨水打湿的头发上,“不过,你若不去收拾一下这狼狈样子,我会怕你生病给我添的麻烦。”
他觉得轻松了许多,自己终于解开了这些天来把他和小伙计隔开的一个结。
可是他还知道,把他和小伙计隔开的结不止这一个。
他需要更多时间。
积雨过后,天气终于转好,一连数日头顶上都是雨洗后的碧蓝晴空。商队早已经越过边塞的关卡,一步步进入草原的深处去。
沿途有许多让双卿陌生的风景:白色的帐篷、小小的集市、散落如珠的羊群……最让她惊异的,是草原本身无边的广袤。
从汴梁出发北上时,可以感觉春天的脚步跟在商队的后面不远处,仿佛一只睡眼惺忪的小猫。到了边塞附近遭遇积雨,商队的行程被阻断,不得已修整了几天。就在这几天里,那只小猫忽然醒过来,越过了商队的马头。
春天已经张开了巨大的翅膀,试图将整个草原迎面抱入怀中。
现在是商队跟在春天的后面了:草原上满目青葱,各色花朵次第开放,逐渐延伸到远方……
可以在生命里这样完整地拥有一个春天,经历一回这样饱满得缭乱心目的花汛,双卿觉得幸运。即使从此后她会永远住在冬天的雪地里,她也不再觉得遗憾。 
午后风熏,她时时闭上眼睛,迎着风中的花香独自遐思,直到她不知不觉地消融在草原涌动摇曳的草浪里。
“死小子又发花痴了!”殿后的沈默姑见余卿骑着涉月离开道路,一直往花繁处行去,不由冒着火对身边的伙计们抱怨,“千求万告拜托人家替他打听李小姐的行踪,让人家累得口舌干燥,他小子倒没事人似的只顾看花!当这趟出行是春游踏青啊?真气死人家了!”
“沈大哥别怪余哥儿,他不像沈大哥会讲胡话,自然只好请沈大哥代劳打听了!”一个伙计笑劝。
“小王八蛋胡说!谁会讲‘胡话’了?人家对你们说多少次,要讲‘胡人的言语’,你们怎么都没记性?‘胡话’、‘胡话’的胡说一通,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人家发烧时用的言语呢!”沈默姑没好气。
“沈大哥,我们也求求你,别再‘人家’、‘人家’的说话了。”另一个伙计挠着背脊笑道。
“我说‘人家’怎么了?人家小余从来我们商行,寻常一直用这个词,又没见你们猴急过。我不过才说了几天,你们就一个个浑身生了虱子似的不自在,皮痒啊?”沈默姑怒,“你沈大哥这一路偏要学斯文,偏要‘人家’到底,谁不爱听谁把耳朵揪了吞到肚里去!”
“嘿!”伙计偷偷吐舌头,悄悄议论,“不知怎么搞的,人家余哥儿再怎么斯文,我都不觉得奇怪。可沈大哥一‘人家’,我就浑身起疙瘩。”
“可不是!我瞧准是那回下雨天沈大哥要对余哥儿动粗,被爷拦住训了一顿,受了刺激才这么急着学斯文。可怜沈大哥粗惯了,比余哥儿根本不是一路人,我看怎么学也白费。”
“周大你别讲‘胡人的言语’了,你那天一定是看错了!沈大哥怎么可能要打余哥儿?依我看‘人家’沈大哥对余哥儿很不错,就是惹急了也最多骂几句‘死小子’,连‘小王八蛋’这样‘寻常一直用’的言语都没用过。”
沈默姑一边努力忽视众伙计不够“悄悄”的悄悄议论,一边继续留意离开了道路的余卿。他不明白那些花花草草有什么出奇的地方,让余卿如此着迷。
不能不留意余卿啊,这个季节草丛里常有结束冬眠钻出来晒太阳的蛇。死小子这么乱走一气,若被哪条莽撞粗心的长蛇缠死了,龙大哥又该怪他沈默姑莽撞粗心了!
好在死小子和龙大哥之间的古怪气氛似乎已经结束,他不用操心龙大哥为死小子烦恼了。他沈默姑向来爽快的一个人,这些天硬是被这宾主两个连累得婆婆妈妈的,唉——
就在沈默姑长吁短叹、众伙计长嘴短舌的工夫,一声号角“呜——”地破空而来,将寂静重新带回训练有素的商队。
风里传来隐隐的蹄声,预示另一支庞大的马队正由北面逐渐逼近。
在草原上遭遇身份不明的马队,有时意味着商事,有时却意味着战争。幸好近来易货生意顺利,商队所剩辎重无多,若不是为了继续寻找余卿的李小姐,大家已经可以回程了。
沈默姑打个呼哨招回涉月,一面催动自己的坐骑赶去商队的前头。
“龙大哥,我们怎么做?”沈默姑低沉的语调里透着兴奋和紧张。是避是留,现在必须做决断。
“我带射手占右边的土山,其余的伙计护着货物,跟你去山后长草中埋伏。”龙立潮观察着远处马蹄腾起的轻尘,判断对方和自己之间不断缩短的距离。
虽然不愿失去打头阵的机会,但沈默姑依然服从了安排。他知道现在不是讨价还价的时候。
可惜,有人不像他沈默姑这么懂事。
“小余,你瞎充什么射手?快跟我来!现在又不是牧场围猎会,龙大哥没空带你玩!”死小子碍手碍脚,若和对方遭遇了,唯一能做的不过是一脸忧郁地束手就擒。
“小的要跟着爷。”双卿不理沈默姑的训斥,只看着龙立潮。她知道事态的严重性,所以她只想和他在一起。
“紧跟着我。”龙立潮说出这句话,随即策马向土山去。
这不是理智的决定。他原本应该干脆地拒绝小伙计,可他却给了相反的回答。
龙立潮再次后悔自己不该在这个时候看余卿的眼睛。小伙计那双眼睛,是他时常动摇犯错的原因。
站在土山上望去,对面的马队清晰可见,甚至连旗帜也渐渐能够辨识,似乎是一支正在行猎的女真人。只是人数众多,规模整齐,不似寻常猎手组成。
离土山尚有数里之遥时,马队忽然停下,大概也终于发现了土山上有人。
龙立潮静卧草中,感觉到身边余卿的心跳。
“怕吗?”他问。对一个初次遭遇这种状况的新手来说,害怕是最正常的反应。
双卿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可怕的,他就在身边,而且离得那么近。
“这个地方,就是天底下最美的地方了吧?”她问他。 
原来土山下是斜长的绵延无尽的草坡。繁盛的野花如决堤的海水一般,从土山倾泻而下,密密麻麻铺满了绿草茸茸的坡面,一直铺往遥远的天边。
两队人马隔着这花海对峙。
小伙计这个时候还有心思看花草,看来是真的不怕,龙立潮不由被小伙计的天真感染。
“我还见过一个地方,也很美,”他回忆道,“在南方的海里,到处有斑斓的珊瑚,五色的游鱼穿梭在海草中。沙滩金黄色,海水温暖,是深青色……”
“深青色的水?像爷带的玉璧那种颜色?”她努力想象他描述的美景,“那真是很美的颜色啊!”
“是很美。”他微笑,“你既然这么喜欢这块璧,怎么又不肯拿它去带?”
小伙计为李小姐得了相思病,缠绵半年不见好转时,他曾经要把自己这块辟邪却病的玉璧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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