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伤痕-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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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哥哥那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看你,是因为天花板快被你看穿了,都扑簌簌的往下掉泥渣了,好不好?”
“呦,还片叶不沾身,我就看不见你这全身上下有那块皮还是清白的。不和你胡扯,哥哥去梦中抱老婆去咯。”
“真尼玛酸!我还是打游戏吧。”
林木钻进温暖的被窝,开始想着夏小沫的点点滴滴,尽管已经快三年的光景,可是这份喜欢没有丝毫的消减,反而愈发浓厚。
时间,可以让爱,成为一种习惯。
睫毛上的幸福——自习室的旖旎
8点钟的时候,太阳懒洋洋的爬上S大东面的山坡,金色的阳光不急不缓的一寸寸撒遍校园,洗尽黑夜留下的阴翳,那在寒冷中涌现的一丝丝温暖的感觉,挑,逗着人们不顾一切拥抱的欲wang。
林木在女生宿舍下面,绕着草地上那两棵不知活了多久的白玉兰转着第七十六圈。几乎每一次等夏小沫的时候林木都会重复的绕着白玉兰转圈,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习惯,也成了女生宿舍下面一道别样的风景线。甚至,那片地面,都比草地上其他的地方要平整了许多。
在林木第八十三次做着圆周运动的时候,夏小沫终于背着她的那个粉红色的卡通包,顶着一副熊猫见了都会羞愧而死的黑眼圈,像个赶着上学的幼儿园孩子似的出现在了宿舍门口。
林木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揉了揉小沫那略显凌乱的头发,看了眼手腕上那只极不搭调的卡通表,“老婆,一个小时又八分钟,又刷新你的最慢记录了哎,你还真慢的像个蜗牛,还是只有残疾的蜗牛。”
小沫用手指撑开一直和下眼皮打kiss的上眼皮,有气无力的抱怨:“这才刚到8点钟,你就催债似的把我叫起来,知不知道睡眠不足会老的很快的。”
“行啦行啦,反正你长的又不着急,老的快点更成熟,更有味道哈。走啦,吃早饭去,记得按时吃饭,你就不会吵着肚子不舒服了。”
夏小沫那可是嗜睡如命,恨不得一天24个小时都腻歪在床上,她一直计划着结婚后把整个卧室搞成一张大床,那样她就可以用各种姿势各种角度睡个天昏地暗。林木今天8点拉她下来吃早饭,对她来说可是生不如死。整个早饭过程中,小沫一直处于梦游状态,油条要林木帮着塞进嘴里,一口豆浆差点喂到鼻子上,搞的林木是哭笑不得。直至吃完早饭去教室的路上,小沫才魂魄归位,屁颠屁颠的拉着林木的手,不停重复着:“姐姐我也有起的这么早的一天!”大有扬眉吐气一雪前耻的意味。
挑了间偏僻一点的教室,其实大四本来就没有多少课,更没有作业,尤其到了2月还会跑来上自习的大四学生更是寥寥无几,稀罕的跟外星人一样。可是林木和夏小沫还是喜欢偶尔的到教室坐坐,不为学习,只是很着迷于坐在教室里的感觉。时光如流水匆匆,不知道哪个时候,他们就会发现己已经毕业,彻底结束了学生生涯,所以趁着还有机会,林木和小沫还想温存下学生时代的简单。
事物的美好程度总是和它还能存在的时间成反比,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夏小沫随手把包扔在了桌子上,掏出白色的MP4,还有一本言情小说,坐到了向阳的窗台上。隔着教室那些大大的玻璃窗,沐浴着被玻璃过滤掉燥热只剩下温柔的阳光,听着节奏舒缓的轻音乐,看着言情小说,是小沫最喜欢做的事情。
林木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奶,还有一些零食,细心的用纸巾把苹果擦拭干净,放在桌子上,等着小沫看完书的时候过来吃。
熟练的做完这一切,林木就挑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椅背上,看着教室外那些熟悉的事物,安静的想着自己的事情。林木和夏小沫一样,尽管平时都喜欢热闹,甚至给人一种很聒噪的感觉,但是从内心深处讲,他们都是喜欢静谧的孩子,如果可以,他们更愿意做的是茅草屋下,篱笆墙边,煮酒品香茗,而不是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那些钢筋和水泥浇筑的囚笼中醉生梦死。
其实,林木最喜欢做的事情,还是静静的看着小沫。
微微蜷起双腿,靠在一尘不染的玻璃窗上,黑色的裙子上平摊着一本极具质感的纸质小说,和黑色的靴子间露出一片凝脂似的皮肤,白色的毛衣在阳光下散发出柔和的光芒,黑色的青丝瀑布一样垂下,遮掩着半边容颜。白色的耳机线以一个优美的弧度绕过肩膀,似乎可以看的到里面缓缓流动的乐符。
林木还记得,在夏小沫还不是自己女友的时候,自己就已经深深着迷于这样一幅充满诗意的画面,着迷于画面中那个安静看书的女孩。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只是每一次想起,都会无法抑制的怦然心动。
如果可以,我愿意,这样,看着你一辈子。——林木
睫毛上的幸福——不忍触摸的伤(1)
当最后一抹阳光渐行渐远,把小道上那些偶偶私语的情侣背影,拉伸的无限延长,如疯长的藤蔓爬满远处的地平线的时候,林木温柔的搂着夏小沫,说着那些美丽的情话,呼出的热气烫的小沫浑身燥热,羞的面颊通红,不敢抬头,只是紧紧的抱着林木,深深的埋头于他的怀里。
“老婆,早点回去吧,晚上天凉。”林木轻轻吻着小沫细长又微弯的睫毛。
“嗯,木木晚上记得找我聊天,不然人家睡不着觉的。”小沫像个猫咪似的在林木的怀里蹭着。
林木被小沫蹭的胸口冒火,“好啦好啦,不要这么迷恋我,我知道自己很有魅力。”
“哼,别臭美了,我走了。”尽管嘴上不客气,夏小沫还是踮起脚尖,在林木的唇上蜻蜓点水的吻了下,然后羞涩的跑进了宿舍。
“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每次被吻还是有触电的感觉。”林木回味着唇上伊人的清香,无奈的笑笑,转身离去。
刚进宿舍,就看见胖子捧着手机,神经质的躺在床上傻笑着。
林木顺手抄起桌上的几本书,劈头盖脸的就砸了过去:“你是何方妖孽,占了胖子的躯壳,意欲何为?”
“我去你妹的,疼死哥哥了。老大你和嫂子呆了一天,荷尔蒙分泌过剩,也别回来拿我发泄。”
“我看居然没打游戏,呲牙咧嘴,猴子似的傻笑,还以为你被女鬼缠上了呢。”林木开了罐啤酒,坐在椅子上打趣着胖子。
“哥哥知道自己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可要数吸引女鬼,那比起大哥来说还是略逊一筹。”胖子可不是个软柿子,立马毫不客气的还击。
“好啦,别贫了,是不是和邱叶腻歪着呢?”
“老大你怎么知道?”胖子“腾”的坐了起来,“要不是你就坐在我面前,我都怀疑是你假装邱叶和我暧mei着的呢,呸,想想,就干呕。”
“你还干呕,老大我放着你嫂子那如花似玉的小美人一个,不去暧mei,和你?我脑子缺弦估计都干不出啦。快老实交代,和邱叶怎么样了?有戏没?”
“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最近和以往不太一样。”
“嗯?你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说邱叶不知道你对她有意思,鬼都不信。”
“是啊,老大。我觉得邱叶最近对我比以前好多了,至少不是以前那么不冷不淡了。”
“那就有戏,胖子你别着急,沉住气。追女生就要这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有空就找邱叶聊天,出来吃个饭,玩玩什么的。时机成熟的时候,咱们叫上几十个兄弟,加上你嫂子和她那帮女悍匪,给邱叶一个天大的惊喜,争取一次拿下。”
胖子看着林木的眼睛顿时放出耀眼的光芒:“老大,果然是情场老手,真乃神人也。”
林木一阵飘飘然,刚想再胡吹海侃一阵,忽然想起自己当初追夏小沫的囧样,顿时像是吃了十二个熟鸡蛋,噎的满脸通红,“还凑合吧,胖子你继续…。。继续努力。”
“嗯,我一定要拿下邱叶!”胖子一个翻身,又倒在了床上,以悍不畏死的精神投入了对邱叶这座堡垒的攻坚战中。
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的名字“安小蝶”。
林木像五雷轰顶一般顿时石化,思维都出现了短路。啤酒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溅的满地都是暗黄色的液体,浓浓的让人晕眩的酒味在宿舍里肆无忌惮的飘散开来。
“老大!怎么了?羊癫疯前兆?”
“没,没事。”林木回过神来,匆忙的拿起手机走出了宿舍。
“喂,林木,我回来了。”
“嗯。”
“抽个时间见一面吧。”
“好。”
简单的说了两个字,林木的心理防线就已经彻底崩溃,感情的潮水汹涌的肆虐着,撞击的心脏回荡着空洞又巨大的声响。下意识的挂掉了电话,林木知道,时隔3年后的第一次交锋,自己又毫无悬念的败下阵来。或者说,自己在和安小蝶的每一次交锋中就从没有取得过哪怕一丁点胜利。
安小蝶,是林木心底不可触摸,也不忍触摸的痛楚。
林木无力的靠在走廊的墙壁上,一点点的下滑,直至坐到冰凉的地板上。嘴唇一阵阵的泛着苍白,颤抖着摸出口袋里的香烟,点燃,狠狠地抽了两口,才稍微平复了几乎无法遏制的心情。林木很少吸烟,除非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心理接近崩溃的时候才会借着香烟来麻醉自己。
记忆像脱缰的野马开始撒欢似的狂奔,那些让人不愿醒来的美好和那些让人不愿想起的痛苦全都借着林木思维的混乱翻涌而出。
很少有人知道,林木,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安小蝶,就是那个故事的给予者和终结者。
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点起一支烟,坐到了林木旁边,“是不是她回来了?”
“嗯。她要见我。”
“我就知道,只有她能让你这么的手足无措。你想怎么办?不要忘了你现在已经有了小沫姐,曾经她伤你伤的那么彻底。”
“我不知道,不知道。让我好好安静一会。”
两个人就那么沉默着,黑暗的走廊里只有两点猩红在闪烁着,让人恐怖的安静迅速吞噬着整个世界。
睫毛上的幸福——不忍触摸的伤(2)
有些美好是与生俱来的,你甚至来不及心生拒绝,就已经完完全全的被幸福包裹。
自林木有了记忆起,整个世界里就都有着安小蝶的影子,仿佛她和自己的生命的纹理完全的契合,任你如何努力,也无法把她从自己的生活中剥离。
安小蝶的母亲和林木的母亲是一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结拜姐妹,后来又一起嫁到了那个叫做“安然”的小山村,两家可谓世交,感情好到不分你我。
在安小蝶一岁,林木还在他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两家就订下娃娃亲。
林木的记忆开始的地方,就是他整天穿着开裆裤像个跟屁虫似的黏着安小蝶,跑在小山村的每条青石路。当时那些整天坐在山溪旁淘米洗菜的婶婶婆婆,总是一本正经的逗着林木:“小木,不要叫小蝶姐姐,要叫老婆。”以至于后来,连小蝶也开始捏着小木胖乎乎的小脸说:“笨小子,要叫老婆懂不懂?”搞得山村里那些淳朴的人儿总是哈哈大笑。
后来上学,因为年龄,小蝶比林木大了一个年级。每天早晨,小蝶都早早的爬起来,跑到林木家里去掀林木的被子,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拽出来,看着他睡眼惺忪的吃完早饭,然后就拉着他跑到学校后那座可以俯瞰整个小山村的山坡上,边大声读着那些朗朗上口的课文,边大声的还山脚下那些早起赶着牛羊进山的叔叔婶婶打着招呼。等到第一缕阳光撕破东方的昏暗,安小蝶就牵着林木的小手,高兴的上学去。她总是习惯把林木送到教室门口,然后变着花样的从那个有些破旧的格子书包里,拿出一个苹果或者梨子,塞进林木的手里:“要好好听课,知道吗?放学不要乱跑,我来找你,一起回家。”每每这时,林木就高兴的拿着苹果梨子,“知道了。等你就是了,老婆再见。”转身跑进教室的刹那,林木总是看不见安小蝶两腮飞起的殷红。随着两个人慢慢的长大,安小蝶又怎么会还不知道,那声老婆意味着什么。
日子就像山溪里潺潺的流水,波澜不惊,幸福也就那么不声不响的悄然酝酿。
初中的时候,林木和安小蝶一如命运安排的那样,毫无意外的成为恋人。那是的林木,已经是很出色的小伙子,成绩优异,有着一丝很邪魅的帅气,打球的时候酷的更是一塌糊涂,总是惹得场边那些花痴少女们一阵阵撕心裂肺似的鬼哭狼嚎,而小蝶,也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是整个学校里出了名的才女,淑女,他们俩走到一起,在众人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每个早晨,不再是小蝶去掀着林木的被窝,而是林木骑着车子,早早的跑到小蝶的房间外,轻轻扣着那扇起风时会吱吱呀呀唱歌的小竹窗,小蝶就会背着书包,拿着早餐,开心的像只小蝴蝶一样从房间中飘然而出,坐上林木的车子,骑行在那些被岁月打磨的异常光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