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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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于远恋爱,就如同看了一部宁静隽永的电影,并没有什么震撼人心的打打杀杀,但却能使人感受到余音袅袅,回味无穷。
与他在一处时,我才真真正正理解到什么是“岁月静好,现实安稳”。
我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给了菜菜,菜菜为我高兴,但说的话却是:“看吧,世界上眼瞎的男人还是存在的。”
我当场表达了很想打死她的心情。
毕竟胸大人美,菜菜的桃花运从没断过,与袁震分手后很快便与一位大叔恋上了。大叔人挺不错,成熟稳重,可菜菜看得出,大叔的感情是有保留的,不会像袁震那样全心全意。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菜菜的声音是种看透人世的透彻:“太热烈的恋爱会引火上身,这样不温不火反而最适合。”
我同意她的每一个字,经历了这些世事,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两个期盼纯真爱情的少女。
我们也开始世故,开始现实,开始明白与最爱的人在一起反而可能是种灾难。
我们,再也寻找不回过去的简单。
挂断电话前,菜菜嘱咐我:“宁真,在这个社会里,女人不容易,单亲妈妈更不容易。你要懂得保护自己,与此同时,放手去爱。”
、第27章
第三章(7)
我懂菜菜的意思。
这个世界最精彩的地方就在于你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
人活于世;要警醒;也要抱有希望。
我和于远的感情迅速升温,我从没有与一个人如此契合过,有时甚至不用说话;只消一个眼神便能懂得彼此。
在一起的几个月;我们没有吵过架没有红过脸,甚至连重话也没撂过一句。
一来于远本身是个性格沉稳温柔的人,二来似乎也没有什么事值得我们争吵。
这段感情发展得太顺太好了;好到令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每晚入睡前;都会下意识掐自己的脸,想要用痛觉来告诉自己这并不是一场梦。
失婚以来,我以为自己这辈子已经毁了;实在没想到竟还能遇见这样好的一位恋人。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上帝从你生命中拿走多少,便会再还给你多少。
这样想来,上帝他老人家还是挺够意思的。
经历过董承业的出&轨,我在男女方面的自信低到了谷底,可于远的出现却让我觉得自己是值得被爱的。
女为悦己者容,我开始再次喜欢上了打扮自己。但经历过之前那段拮据岁月,金钱观上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再不会像怀孕前那般胡乱花费。买衣服时,也着重于精而不在多。
女人年轻便拥有一切,几片烂布也能穿出青春靓丽。可但凡进&入熟&女阶段,便再不敢这样捯饬自己,只能靠着质量好的衣服来妆点提携。
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我做得这样明显,电视台同事自然嗅出了□□的味道,纷纷逼问我是否交了新男友。我只能模凌两可地作答,一半真话一半假话兑出的便是最好的谎言。
这也是无奈之举,再给我七颗脑袋召唤了神龙我也想不到自己一把年纪临到末了还能来出地下情。
但不得不说,地下情确实能让人有种偷偷摸摸的快&感。有时候在电梯里遇见于远,明明昨晚上还在耳鬓厮磨卿卿我我,可这一刻任由心里再痒痒却硬要装出一副“我和你不熟”的模样。
也难怪男人中有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其实我们都挺忙,他要开会加班,我要照顾小猴子赶画稿,所以也不可能像小年轻似地天天厮混,不能见面的夜晚就全靠着手机聊天。我们之间的话题似乎永远也不会冷场,也不知道怎么有这样多的话能聊。其实有时候就是从“我今早上吃了一根油条”开始聊起的,从油条聊到甜甜圈,从甜甜圈聊到美剧,从美剧聊到心理学,从心理学聊到上学时,从上学时聊到食堂,最终再回到油条。
因为有感情了,所以什么话题聊来都是有趣。
在我们开始交往后的第三个月,于远又去了趟美国出差。他没在的那个星期,说句文艺得令人孕吐的话,我实在是寂寞如雪。
虽然那段时间又接了新的画稿任务,忙得不可开交,但于远的身影仍旧时刻浮现在我脑海里。
所以说,女人就是没出息,就算是之前再受过多少伤,谈起恋爱来仍旧是昏天黑地。
我记得自己初中时的美术老师思想挺开放的,但她在课上也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这群女生不要早恋,因为“男生恋爱时恋爱这件事只占据脑子的百分之十,女生恋爱时恋爱这件事便会占据脑子的百分之九十,所以女生恋爱是件很影响学习很不划算的事情。”
以前读书时我是将这句话当成金科玉律暮鼓晨钟,然而后来想想,爱情当中哪里有什么划得来划不来呢?
就如同那首歌唱的——可是女人,爱是她的灵魂,她可以奉献一生,为她所爱的人。
恋爱占据男人百分之十的大脑,那么他便只能享受百分之十的快乐。恋爱占据女人百分之九十的大脑,那么她便能享受百分之九十的快乐。
其实有时候,我们女人爱的,也许并不是男人,而是爱情本身。
不管如何,我享受于这段感情之中。
这天正上班时,我忽然接到于远的短信,说他回来了,就在电视台里,让晚上去他家吃饭。
我答应了,心里乐滋滋地,虽然没镜子,但估摸着自己这一张老脸铁定笑得跟波斯菊似地。
正在乐呵着呢,他忽然又发来条短信——“不好了。”
我心里一紧,忙问:“怎么了?”
他说:“我现在就想看见你,怎么办呢。”
热恋中的人,似乎能想出任何方法见面。中午时,我们来到离电视台很远的一间日式餐厅吃饭。
“我们像不像是在偷&情?”我边吃着生鱼片,边问道。
隔了好一会,于远才笑道:“怎么会?”
顿了顿,他又问道:“你想要公开吗?”
我思索了下,还是摇头:“就这样挺好的。”
才刚在茶水间,我亲眼听见赵洁在那背着我说闲话,说我最近这样“风&骚入骨”,肯定是想要勾&引谁或者是已经勾&引了谁,又在那叹息说不知道哪个男人会这么倒霉,捡了我这个带着拖油瓶的女人。
若是以前的我,指不定就冲上前去跟她大骂三百回合了,像我这种在一群大妈围攻下还能全身而退的人,战斗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但近来于远教了我许多,让我遇事不能急躁,千万别只图一时之快。毕竟我是新人,赵洁再怎么也待电视台里好多年了,我们争吵若是传到领导耳中,必定会觉得我不够尊重前辈。
于是我当时也没有推门而入,与赵洁撕破脸。但心头始终有口气,隐忍不发会生癌症,只能含糊地向于远请教:“有同事背地里说我坏话,我听你的话忍住了,但实在气不过怎么办?”
“若是实在看不惯,在他茶水杯里放点泻药吧。”于远轻描淡写的模样像是之前已经做过无数次这种事。
果然是会叫的吉娃&娃不咬人,不叫的藏獒咬死人。
我决定以后有事没事还是别得罪藏獒于远。
“这些杂事先放一边,眼下有更重要的事需要讨论。”于远语气挺严肃的。
“什么事?”见他这样子,我也挺紧张的。
他却忽地一笑,笑容如浮冰初融,炫目辉煌:“就是关于我很想你这件事。”
他握&住我的手,轻拢慢捻着,手背上传来痒意,那痒意却令我无限愉悦。
之前我们在一起,也是因为停车场里,他说的那句:“我很想你。”
于远后来向我透露,他当初带我去砸瓶子,牵我手也是情之所至。之后觉得自己唐突,加之不确定对我的感情,不知以何种态度面对,所以暂时没有与我联系。后来因为菜菜的事,我去了云南,在我离开的日子里,于远觉得很烦躁,心里空落落的,也是那时才看清了对我的感情,所以便托人查了我回来的日子,将我堵在机场,做了番并不算表白的表白。
我隐约觉得,在这番话里似乎还有些其他的东西,
我看得出,关于是否要与我在一起这件事,于远应该是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犹豫。具体原因我不想去深究,左不过是因为我单亲妈妈的身份吧。
若是以前,我必定会层层深究,拼劲全力搞清他对我的态度,不能让感情中有一丝一毫的灰尘。
但经历这么多复杂世事,再加上年龄的增长,我逐渐也明白了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
凡事不能想得太透,想太透了,这日子也真没法过了。
不管于远过程中经历了什么样的思想斗争,最重要的是最终我们在一起了。
这就很好。
于远握&住我的手,我们互相对视着。有时候真的不用做再多的动作,只是互相望住彼此就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我用眼神描绘着他的面部轮廓眼角眉梢,带着丝眷恋:“你瘦了。”
“吃不惯快餐,饿了几顿。”于远解释。
我对他一本正经的解释很不满:“你应该说,是为我消得人憔悴。”
他笑着,一双眉眼像是倒映着蔚蓝天际的湖面:“是的,我为你消得人憔悴。”
我咬唇低声笑着。
很无聊的对话是吗?但在热恋之中所有的无聊都是有趣。
正在这时,日式移门被拉开,服务员送餐进来。我脸颊酡红,忙想要挣脱开他的手,然而于远却不放。
我懂得他的意思,我们很少能在公共场合做出这种情侣之间的动作。在这里不会遇见电视台的同事,就像是放风似地,是种享受。
想了想,我也没有再挣扎。
人生苦短,何必要为了虚幻的东西而丢失实际的快乐呢?
我和于远原本以为在这里并不会遇见什么熟人,但就在此时,一个犹豫而惊讶的声音在门边响起:“于远?”
我和于远同时转头,看见了一名短发女人,并不算漂亮,但看上去很是精干,是那种典型的善于在职场上杀伐决断的女性。
与此同时,于远不着痕迹地放开了我的手。
、第28章
第三章(8)
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忽然产生了种怪异的感觉。
于远面色如常;站起身来与那女人寒暄,而那女人的目光却时不时地飘向我,从那眼神中我感觉到探寻的意味;但还好并没有恶意。
于远介绍道:“其实你们也认识的;宁真,这就是胡晓编辑。”
我恍然大悟。
原来这位职场女性便是向我约画稿的那位胡晓编辑,因为平时我们都只是在网上或者电话联络;所以才会出现见面不相识的情况。
听见是我;胡晓面上有瞬间的怔忪,但很快便恢复平静,笑道:“你们慢聊;我朋友还在那边等我。”
胡晓离开后;于远没再握我的手,他只是淡淡地笑,那笑容如同恍惚的水影。
我始终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但却又说不出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于是干脆笑问道:“我怎么觉得有点奇怪。”
于远伸手掐一把我的脸颊:“多心。”
晚上照旧是在他家约会,我们吃饭看电影,之后我正准备回家,他却拿出一个黑色天鹅绒首饰盒。
我接过,打开发现那里面是一条精美钻石项链,链子上布满碎钻,躺在黑色丝绒上如同天际繁星。
于远从后搂住我的腰,将下巴抵在我肩上。
他的下巴中间有条沟,就像是欧美男星那样的,往高雅了说叫“Cleft”,往通俗了说就是“屁股下巴”。
总之,他的下巴很有男人味。
我贼喜欢。
“怎么会忽然送我这个?”我笑问。
女人是不能抗拒钻石鲜花的生物,以前我并不觉得钻石有多可贵,然而当真正将钻石拿在手中,待它安静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时,才惊觉那种美足以令人呼吸停滞。
“我临走前几天,你不是在让我念《小王子》吗?”于远声音低低地,在我肩膀肌肤上发出颤粟的震动:“看见这项链时,我就想起了你最爱的那一句——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
《小王子》是成人童话,也是我最爱的书。那天我居然在于远的书柜中寻找到了一本,于是便让他给我朗读。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舒朗,对耳朵而言是场享受。
“以后每当你看着这条项链,就得想起我这朵花。”他说。
“你这朵喇叭花?”我笑。
虽然这天发生了不少事,但与于远之间的快乐冲淡了我的疑惑。
回家之后,胡晓忽然在网上叫我,问了下画稿的进行情况,之后又问道:“你和于远在交往?”
我双手放在键盘上,却很长时间没有敲击。
我和胡晓平时基本上都只是聊些工作上的事,而今天聊感情却是头一遭。
见我没有回应,她补充道:“抱歉,我不该这么好奇的,如果有困扰可以不用理会我这个问题。”
我最终决定告诉胡晓真相:“是的,我们在交往。”
胡晓算是我和于远双方的朋友,平时在工作上也对我诸多照顾,我觉得似乎没有瞒住她的必要。
在告知真相后,胡晓那边却迟迟没有回应,我正纳闷着,她又传来条讯息——“你们都是我的朋友,你们开心便是最好。”
这话听起来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我也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隔天我将这件事告诉给了于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