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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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女皆自危,或以千金购冠希之头。冠希闻之,急亡之东夷曰美立坚者,不敢复出。世人谓之曰“艳照门”。
阿娇、柏芝闻事泄,皆惶然。阿娇泣告世人曰:“很傻很天真”。柏芝之夫霆锋闻之,仰天叹曰:“吾识柏芝三十年矣,孰知其贱若此,反不如芙蓉姐姐也!”遂意欲休之。
是时,冠西身败名裂,梨园索冠希之财,社团购冠希之首。冠希途穷路尽,遂告天下曰:“某今退出香港梨园,永不复出!”众人乃罢。
或谓曰:“公何以自断后路?既出梨园,复能何为?”冠希笑曰:“此吾之计也!吾所誓出者,唯香江而已!浩浩中原,煌煌美夷,安得无为?今中原大豪张公纪中,已以千金聘吾饰西门庆矣,得无可乎?”左右皆服之。
复五十年,冠希卒,终前曰:“吾纵横半世,阅女无数,所不得者,惟西施、貂禅、昭君、玉环而已!今吾死,虽上追九天,下穷九泉,终当觅而御之,方无恨矣!”言迄,大笑而卒,左右皆汗颜。既卒,谥曰“黄品源”。然世人叹冠希之才,皆尊之为“黄帝”,礼祀与轩辕氏同。
太史公曰:“中国自和谐后,奇事纷呈,惊世骇俗者甚众,然黄暴若冠西者,未之有也!奈何冠希之生不逢国,设投身东瀛,安知不可为倭国宰辅乎?”
发烧,请假
发烧到三十九度,头晕呼呼的,尝试码几个字,发现是痴人说梦,请假两天,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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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本未发表的书第一章
昆仑界,是人间界的修武者在达到一定境界之后,飞升而去的所在。
这里曾经全是修为高绝的武者,他们在通过飞升雷洞时经过雷电淬练之后,身体之中生出仙脉,在昆仑界吸收仙气,进行修炼,期待着再次突破,达到更高的境界。
后来这些武者在修道之时,与飞升到这里的异性相亲相爱,生下一个个凡人。慢慢的,昆仑界的凡人便多了起来。
他们有的不喜修武,便开始极其平静的生活。
慢慢地,昆仑界的凡人便越来越多,武者也越来越多,并且这里的武者,由于大多是破碎虚空的,有着极丰富的修炼经验与战斗经验,所以无论是自己本身,亦或是教授出的徒弟,都比人间界的武者要强上许多。
而且昆仑界的一切都比人间界要高上许多层次,无论是生物,亦或是石材。所以这里的一件极其普通的兵器,都比凡间界的一些上品,要好上不止几个层次。
林白甫便是昆仑界的一个凡人。
他是一个孤儿,身上没有背负什么杀父灭家的血海深仇,成为孤儿的原因仅仅就是他的父母要修道,加之他只是他们一时兴起而制造出的产物,所以将没有丝毫感情可言的他抛弃了。而后他就成了一个孤儿,在一位老阿婆的抚养下慢慢长大,直到三岁时老阿婆死去。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靠乞讨为生,然后慢慢的长大,直到遇到一个年迈的盗贼。
于是自然而然的,他成了一个小偷儿。
盗贼是个极其危险的职业,被人抓到一般都只有被打死这一条路可走。所以收留他的老偷儿在收留他没多久之后,便在一次失手被苦主发现后给活活打死了。
当林白甫去为他收尸时,只在这个平常极为吝啬的老头儿身上搜到一对在昆仑界极普通的一对逃跑装备神龙靴——当然,这么风骚绝世的名字是老头儿给取的,其实这靴子的档次已经低到连个名字都没有的地步了,就是昆仑界低级武者在刚开始杀妖兽进行实战练习时用来逃跑的玩意儿。
靴子是紫色的,似女人穿的一般。
林白甫看着从老头儿脚上脱下的靴子,不由大摇其头,暗道这老头儿偷盗一生,到最后落到这个下场还没给自己这偏宜徒弟留下一点财产,真是太失败了。
林白甫把神龙靴穿上试了试,发现挺合脚,除了颜色有点鲜艳味道有些腥臭之外,倒是没有其他问题。
接着他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了一瓶墨水。
这瓶墨水,是他在偷不到东西饿肚子时,用来化妆成乞丐讨钱的东西。
他将墨水瓶拧开,然后倒在了靴子表面,随后用手涂了涂,把墨水抹匀,直到把紫色的靴子变成了黑色,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将剩余的墨水塞进怀里后,他便到一户农户家偷了一把铁锨,挖了个坑把老头儿给埋了。
只是他刚刚把老头埋好,就见几个农民打扮模样的人扛着锄头斧头向他奔来,一个中年汉子嘴里还喊着:“臭小子,把我家铁锨还给我!”
林白甫跺跺脚,暗道真晦气,偷把铁锨都能被抓住,真是太倒霉了!
林白甫不是武者,加之今年才十七岁力气没长全同时有些瘦,所以万万不是这些人的对手,看到这些视小偷如过街老鼠般的农民大叔,他果断的拔腿便跑。
他跑,那些人便在后面追。一时之间,林白甫与这些人配合着上演了一场猫捉老鼠的好戏。
这时,追着他跑的一个大汉突然被一块石头绊倒了,然后手中的斧头没握紧,一下子便飞了出去。
要怪就怪林白甫太倒霉,这斧头不偏不移的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顿时他翻着白眼倒了下去。
只是人倒了下去,那柄铁锨却还没有松开,紧紧的握在手里。
后面几个人赶上来使劲掰他的手,却怎么样都掰不开,几个大叔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这货是个财迷!
昆仑界水源空气都是极好的,所以不容忍有什么秽物影响了环境。所有死亡的人,尸体都不能埋葬,而是要从飞升雷洞处投放下去。不管是被雷劈成了焦炭也好,落到了人间界也罢,都不能留在昆仑界。
于是,几个农民大叔便扛着手中紧握铁锨的林白甫朝村头一处雷洞走去,然后像扔一堆垃圾似的,把他投放了下去。
“真是倒霉,铁锨没追回来,还摔了一跤!”
那个失手把林白甫一斧头砸死的农民大叔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愤愤道。
人间界,天元之城外的初阳森林边缘有一处池塘,此刻一个少年正静静的躺在池塘边,半截身体浸在浅水里,一动不动。
这少年十七八岁模样,头发蓬乱,身体消瘦,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
看起来极其普通,就像一个在初阳森林中受了重伤倒地不起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会被凶兽吞食掉的屠戮者。
唯一让人奇怪的,就是他的手中还握着一柄绿色的铁锨。
若是让其他屠戮者看到这柄铁锨,定然要惊叫起来。
因为这可是道阶的兵器!
而他们最惊讶的应该是……哪个智商为零的家伙会把道阶的钢铁拿来铸造铁锨这种农用玩意?
这个少年正是林白甫,此刻他正做着发财梦,梦到自己偷得了一箱金币,正躺在金币上数钱玩。
突然,他听见了一阵凶兽的怒吼声。这种怒吼他从未听到过,好像是什么从未见过的凶兽发出来的一般。
林白甫一边埋怨着这凶兽打扰了自己的美梦,一边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颗不甘寂寞突破大地女神处女膜露出脑袋的青草,青草上的一滴淫荡水珠还妩媚的朝他眨了眨眼睛。
林白甫愣了一下,随即眼睛转了两转,心中狂喜。
难道那一斧头没砸死我,哇哈哈,小爷运气还真是好!
只是当他想高兴的跳起来蹦两圈时,却发现自己浑身酸痛,根本动不了。
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就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池塘边,双腿还伸在水里,水通过裤管,浸湿了全身。
浑身湿漉漉的,好不难受。
歇了一会儿,他才勉强的站起身来。
“当啷!”
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林白甫才发现,自己手中握着的铁锨掉到了地上。
铁锨竟然没被农民大叔拿走?难道农民大叔可怜自己,所以就把这铁疙瘩留给了自己,让自己好换点钱维持生计?
林白甫顿时有种流泪的冲动,太他妈感动了!
只是这是哪里?
林白甫站在池塘边,打量着四周。只见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与杂草,而且这些植物全是他没见过的。
他疑惑的转身,准备好好观察下自己在哪里,就发现自己身后,还躺着一个人。
这个人浸在水中,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
林白甫壮着胆子走上前去,仔细一瞅,顿时吓了一跳!
“哎呀,这不是昨天才死的同道中人小胖子么?怎么在这里?”
林白甫顿了顿,便开始思索起来。
按理说,死了的人是要投进飞升雷洞的,可是这小胖子怎么在这里?
难道……
难道在飞升雷洞里没有被雷劈碎,落到了人间界?
林白甫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因为如果他还在昆仑界的话,那么应该在埋葬自己师傅的附近,可是那附近不记得有什么森林啊?而且这些植物,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并且小胖子昨天就死了,而且是他眼睁睁看着被投进飞升雷洞的,按理说,应该已经被雷劈碎了才是,可是他竟然会出现在这里。种种问题说明,他确实是到了人间界!
这下完了!人生地不熟的,可怎么办啊?而且这森林里也没路,怎么出去啊?
林白甫一张脸立刻耷拉了下来。
“咕咕……”
这时,他的肚子叫了起来。无奈之下,只得拖着酸痛的身体,扛着铁锨去找吃的。
不一会儿,他就找到了一棵结满青色果实的大树,爬上去之后,摘下便往嘴里送。
管他有毒没毒能吃不能吃,反正现在这日子过得也实在够苦了,倒不如被这野果毒死一了百了。林白甫怀着这种想法,将青色的果子一个接一个的往嘴里送。
这果子可当真难吃,又苦又酸又涩,差点把林白甫给吃吐了。不过没办法,现在肚子饿,一点力气都没有,只有凑合着吃了。
“救命啊!”
正在林白甫痛苦又幸福的吃着难吃却可以填饱肚子的野果时,远处突然传来了求救的叫喊声。
他急站在树上一看,就见不远处,一个女孩正被一头火红色似狼一般的凶兽追赶着朝自己的这个方向跑来。
“连女人都欺负,这野兽也太不要脸了吧!”
不过林白甫义愤填膺归义愤填膺,却没有玩英雄那一套前去解救美女,而是蹲在树上紧紧攥着铁锨,准备等到那野兽来到树下时,直接偷袭拍死他!
那少女的速度不算慢,但是明显力气快用完了,小脸都累得通红了,上面全是汗水。
她穿了一套灰色粗布衣衫,显得特别的朴素,奔跑之时,肌肉紧绷,勾勒出极完美的曲线。
等到这少女跑近了,林白甫才发现她看起来仅仅只有十四五岁,手中握着一柄黑色的铁剑,铁剑上锈迹斑斑,不知道是多么旧的兵器了。
“快往这里跑!”
林白甫急忙朝她叫道。
那少女抬头看到了站在树上握着铁锨的林白甫,顿时欣喜起来。虽然诧异他怎么拿铁锨当兵器,却并没有停止奔跑的脚步,而且着急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等到这少女跑到树下时,已经快要力竭。从树前跑过后,又奔了三四步,便支撑不住,一跤跌倒在了地上。
这时那头凶恶的火狼则是正好奔到树下,林白甫毫不犹豫,直接从树上跳下,高高扬起手中的铁锨,一下拍在了它的头上。
顿时火狼的头颅被拍碎,溅了一地的鲜血。随后两米多长的身体便倒了下去,发出扑嗵的一声闷响。
林白甫在火狼倒下的瞬间,从它身上跳了下来,安全落地,没有一失足成失足少男。
第一卷 金鳞纨主现峥嵘 福兮祸所伏
卷首语
玉引人还,乾离大陆,争锋谁与度?
热血洒江边,人心难测,更是主奴情深。
人有少年时,狂气义天,名利不顾,
翻云覆雨等闲间,一朝青龙怒,
血染天花,金鳞纨主现峥嵘,岂是池中物?
第一至三章 青龙世家一纨主(修)
十月一,国庆节,旅游的黄金周。
三流大学毕业后到了一处工地项目部实习的江武与项目经理几人一起来到了衡山游玩,谁料到了夜里,项目经理张连臣竟然以工作为由,把江武喜欢的一个小姑娘李静妍引到密林深处,准备进行侵犯。
江武早知道这张连臣不正经,一直在提防着,张连臣与李静妍两人离开他们所搭的帐篷时,江武就紧紧在后面缀着,如今看到张连臣要动手,便猛得扑了上去。
拿起石头一阵狂砸之后,鲜血溅到左手腕的玉玦之上,一阵红光闪过,江武便晕了过去。
正文:
“少爷对不起,奴婢错了,饶了奴婢吧……”一个甜美清脆的声音响起,传进江武的耳朵之中。
胸口的闷堵感觉已经消失不见,只是头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并且隐隐的有些刺痛。轻轻睁开眼睛,就见一阵强光刺进眼中。条件反射般的急忙将眼皮重新合上,然后疑惑着慢慢适应强光,最后完全睁开。
天上的星星已经消失不见,换上的是一轮金灿灿的太阳。天空无比的蔚蓝,和风煦煦,云卷云舒。
“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