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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电力无限-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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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观战的武林人,看得骇然失色。靠!石老鬼好变态!
无意中测出石成浩有这么犀利地招数,晨风更不敢让他靠近了,一边拉开距离,一边卯足了劲施放电弧阻截。
圈中乒乓闷响声不绝于耳,一个是百年老怪,一个是电能异类,两人旗鼓相当,不分高下。气浪的冲击,使尘埃如烟圈一般,不断层层叠叠翻涌外扩。
忽然,打得灰头土脸脏兮兮地石成浩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吼道:“晨风!又跑?!老夫叉叉圈圈你……”
果然,原本晨风所在处,已空无一人。
此獠当真狡猾,难怪他选择在土丘与我比斗,原来早就算好要趁沙尘迷雾好逃逸。石成浩侧耳倾听了一下,立即动身往西边追去。
老不死的功力怎么高了那么多?晨风迷惑不解,但脚下可不慢,风也似的奔走着。
银核,让晨风有所长进,可也只给他增加了三十多道电弧的施放数量而已,威力却毫无改变。算算上一次石成浩起码能施展上百气弧斩,硬碰硬的话,顶多只能扛四十多道,晨风不得已,再次运用游击战,打算耗耗对方内息。
……
全州高速公路上。
月影斜映,一辆银白敞蓬宝马,正以一百五十时速飞速且平稳的行驶着。
油头粉面地纨绔子弟,面有得色拍拍方向盘。对坐于身旁那花枝招展的妖艳美女卖弄道:“漂亮吧?宝马Z8,昨儿个老爸给我买地,求了多久才得偿所愿啊,哈哈哈。”
“拉倒吧,还不如人跑得快。”女郎瘪瘪嘴儿,指指刚从旁边狂奔而过的一条人影。接着,眼前又是一晃。依稀可辨有名白发披散的人在追逐着什么。
“人?”车内男女二人大眼瞪小眼,突然清醒过了:“鬼啊!”
尖叫声中。宝马一个漂亮的猛扎,栽进了公路边的田沟……
晨风俩人浮光掠影,鬼魅似地,不觉间,奔走了近千公里,已进入了广西腹地。
“老石头,不如咱们去路边摊吃些早餐再跑如何?”
“去死!”回应他地是一道气弧。
“嗨~你个石老头。好心当作驴肝肺,不吃拉倒,咱接着跑就是。”
天色麻麻渐亮,万物复苏,早起劳作地人们和车辆逐渐增多,晨风不想惊世骇俗,瞧瞧眼前有一大片森林,便一头冲了进去。
森林仿似无边。茂密而勃翠,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光柱辉射交错,映得绿茵草地斑斑点点,潮湿的雾气氤氲弥漫。偶尔可见清澈小溪蜿蜒流淌,和不知名的翠鸟追逐欢跳,好一派世外桃源的缥缈景致。
如果在一马平川的地面,晨风还可以跑个轻轻松松,保持与石成浩之间的距离,但若想依仗树木、土堆等障碍物影响石成浩地速度,那晨风就失策了,障碍物对他造成影响不说,相反石成浩却依仗轻身术,在高低不平森林中如履平地。十来分钟功夫。已追到他身后七、八米处了。
“散花斩!”
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事,晨风掉头一瞧。顿觉头皮发麻。石成浩手臂快得幻化成无数虚影,百手佛似的连连挥出二十多道气弧,封锁了四方,逼晨风与他硬悍。
霎时,山林间荡起巨响,残弧凌乱飞逝,二人身后不断有树木被拦腰切断,哗哗倾倒,遍地丰草也让冲击气浪掀起了一层,裸露出底下沙土砾石来。
石成浩毫不放弃机会,如影随形,强行逼近至晨风四米处,暴喝一声“绝命斩!”旋腿便是一记粗长两米地绚丽气弧。
打晕头了吗?一道弧能造成什么打击?晨风弹起身形,避过气弧地拦腰攻击。
石成浩等的就是这一刻,趁这空挡挪近两米,等晨风后继无力,刚要落地时,忽然怒喝一声:“千层浪!”
糟!
晨风念头刚起,石成浩无差别攻击地同心圆,瞬间扩散开来,晨风当即被冲击波击飞,心头如遭重锤,口腔泛甜,受了不小的内伤。
石成浩并未停歇,鼓胀起双袖一扫,周遭的腐枝败叶,浮空插向晨风。“试试老夫地浩然心法。”
好嘛,古武中的御气成剑,飞花摘叶,一股脑全在当代集现了。晨风急忙手脚并用,姿势极其不雅,一把扑向身边一个斜坡凹地,躲过了漫天针叶。
晨风不敢停下,爬起来就往斜坡下跑,他必须靠奔逃,来恢复内伤和能量,以应付下一次攻击。
一面继续向前奔驰,一面打量着四周景物,晨风就觉得奇怪了,这斜坡怎么这样熟悉?
奔至狭长而昏暗的坡道尽头,眼前豁然是片开阔空间,地上留存着许多类似于狗的动物骸骨,种种景象闪电般在脑海中得到重组,晨风不由惊呼出来,这里是……
天坑!
是那个畸形天坑!
“嘎嘎嘎嘎,晨风,跑啊~,看你还能往哪跑?!”尾随而至的石成浩,观量了一番这天井似的谷地,顿时喜上眉梢。“你我终于可以实实在在比一场了……”
轰隆隆~~
这时,谷顶突然传来阵阵闷雷,打断了石成浩地聒噪。晨风熟悉天坑,知道石成浩大呼小叫,引起了谷中的气候变化。
光线。比初到时更为黝黑,憋闷地谷底也掀起了阵阵凉风,石成浩惊讶抬头,只见谷顶上空,乌云在快速积聚,如墨般诡谲翻涌,云层中。电光咝咝作响,时隐时现。
晨风抓耳挠腮也想不出办法。进暗河道?没什么用。那石成浩会听风辨位,只会把自己逼得更往绝路。出去?石成浩卡在斜坡口,打又打不过他,自身还受了不小的内伤。
感受到那自然之威,石成浩暗忖不妥,还是赶紧解决了晨风,远离此处为妙。
可正要发难时。石成浩忽然觉得经脉身骨一阵泛软,心道不好,赌瘾早不发作,晚不发作,偏偏在这个时候。
石成浩老奸巨猾,也不慌张,举止沉稳,盘膝坐下抱守丹田。黄鼠狼给鸡拜年道:“晨风,老夫敬你这唯一的对手,给你一个时辰疗伤,老夫等你。”
经过刚才的剧烈拼斗,电能已消耗了三份二,要想出去。保持最佳状态机会也大些,对方能给时间休整,晨风自然是求之不得。
于是,心怀鬼胎的俩人,互不惊扰,各自打坐。
隆隆!几道银洁的闪电,伴着阵阵震耳炸雷,直击谷底,惨惨白光耀得四周景物,形枉影曲。接着豆大雨点哗啦啦的倾盘而下。
石成浩运功抗毒之暇。擎起了气罩抵雨,晨风没这能耐。只能专心运转电能,加紧疗伤和补充能量。
地面宽阔,闪电击中二人地机率本来不高,可晨风运用电能,情况就有些玩味了。此时,哗啦又是一道闪电落下,由于电能流转,在晨风周遭形成了一个强磁场,闪电受电势吸引,结果绕了个弯,啪!正中他地天灵盖。
晨风向来以为人衰一次,其后接福,可惜老天没眼,历史重演。只见他浑身衣衫凌缕冒着细缕青烟,咣当,便直挺挺倒于地上。
石成浩眼睁睁望着这一幕,顿时呆若木鸡……
良久,云住雨收,天空回复了晴朗碧静,石成浩赌瘾已过,走过去踢了踢晨风,不见他动弹分毫,不由望天长笑:“第一,天下第一!此生愿了!”
所幸石成浩没有鞭尸地嗜好,只用常理衡量被天雷击倒的晨风,便替他下了个实死无生地结论。
晨风是个电能异体,与电有着共通特质,闪电并不能将他毙命,只是一时承受不了那庞大能量,昏晕了过去而已。这时候,体内正起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下丹田处,无中生有多出了一颗暗铜色的核,它朴实无华,圆匀敦厚,慢慢吸纳着体内游散的电能,每吸入一分,便喷吐出五分能量。
至此,晨风体内三个丹田能量核,终于齐集。它们各司其职,又互有相连,往返交流间,整体能力竟也得到了成倍飙涨。银核贮能性扩大,金核操控能量的速度和精确增强,铜核更是使攻击力和爆发力突长。
几分钟后,靠着庞大地残余能量,电能不可思议的飞速修补好了周身肌体脉路,晨风又逐渐恢复了意识,忆起正与石成浩对峙中,急忙腾身坐起。
石成浩忽见晨风弹直身子,吓得差点失禁,兔子般窜出老远,呆愕莫明:“诈尸?!”
晨风摸摸身体,咦?没事?再内视一下体内状况,戏剧性的结果着实令他欣喜若狂,接着凑脸照照身旁那窝积水,大大松了一口气,还好,虽然被溢出的电弧割得衣衫蓝缕,但不甚英俊的相貌依然如旧。
“你……是人是鬼?”石成浩心惊肉跳道。
“还我命来~~~”晨风吐着舌头,很造作的吓唬他。
石成浩可不管三七二十一,挥手甩出一道弧去试探。
晨风刚一提起电能,能量便汹涌澎湃似的涌溢,直觉倒山倾海也不是什么难事。这让他信心膨胀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只见他安闲自在,等气弧临近,便轻松抬手拍下。
一经触碰,气弧竟无声无息消失了……
怎么可能?!
石成浩蹭地倒退两步,惊骇不已,活了那么久,何曾见过这么诡异的事。晨风也被自己吓了一跳,二人好一阵静默,努力去消化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晨风看着手掌,淡然嬉笑道:“石成浩,磕头认输吧,你再也不是我对手了,风水轮流转呀,我才是天下第一,哇~哈~哈~哈~,气不?”确实,电能强到可以分解对方的气劲,已经可说是立于不败了。
“不可能…”石成浩只觉头晕脑涨,打死也不相信。半个时辰前,晨风还被自己追得有裙没裤子,猖狂四处逃窜,怎么被天雷击一下,不但不死,还变得如此强绝。
“万刃齐发!”
石成浩不死心的拼起百年功力,连续不断刷出气弧,顿时,谷内回荡起咻咻不绝的裂空声,漫天飞舞地气弧映得谷中雪亮一片,煞是壮观。
晨风还是那付泼皮样,慢悠悠蹲个桩马,双手抱胸,微微笑道:“绝对防御。”砰!只见他身上即刻弹起一个透明圆罩,内里还有三、两条亮如银蛇的电弧,嘶嘶作响,伸缩不定环绕游走。
号称万刃,其实不可能真有一万道气弧,不过持续刷出一百八十多道,也够人眼花缭乱的了。可惜,这些气弧碰到晨风的护罩,便无法再探进一步,纷纷在外面爆了开来,迸出刺眼亮光,徒劳无功的消失殆尽。
末了,石成浩手脚发软,拉风箱似的喘粗气,恍惚失神望着安然无事的晨风,有种末日降临的感觉。
“老石头,轮到你试试我的新招。”
晨风幻手一挥,嘶~,一道长达三米,宽半米的超级电弧,动心骇目呈现出来。石成浩两目暴突,丧胆亡魂,飞快一个蛤蟆趴紧贴在地,呼啦!电弧由头顶掠过,石成浩汗毛根根直竖,他感受到了那磁能地威力,那散发地绮丽死气。
轰!!!
这声巨响,震耳欲聋,山体为之动摇,谷内尘土弥漫,经久不散……
晨风好不容易合拢嘴巴,不好意思干笑道:“老石头,打个商量,你轻功不是瞒好的吗?带我出谷如何?”
石成浩胆怯得如鸵鸟一般,惊惶转头瞧瞧,好嘛,斜坡出口处,已经被炸塌了……

第四十三章未完的旅程

终于回来了。
晨风站在玉林老旧的火车站外,仿佛初到此地似的,兴致勃勃的左顾右盼,虽然这山不青水不秀,人也不咋的,但归根结底是生他养他的故土,总有那么种游子归家的悸动。
上官飞虹作法自毙,小丑组织土崩瓦解,正是无事一身轻,由乐业县兼程赶回来,虽然匆忙仓促,可晨风仍感到无比逸豫和愉悦。只是他不明白为啥李明什么日子不挑,非要挑劳动节结婚,就不怕日后操劳他个半死。
驱车来到商贸宾馆前,一对新人正鞠腰作躬,笑靥迎宾,新郎俊朗气派,新娘娇艳华贵,正是那李明和沈佳,此时,李明那厮乐得没了眼睛合不拢嘴,毫不手软在收受着来宾的红包。
“哟,组长,就等您呢,呵。”
“李明,终于生性成家了,恭喜恭喜,哈哈哈。”
“那是那是,承领导贵言……哎~,你倒是松手啊你……”
晨风看得哑然失笑,那小子收礼金的兴趣似乎要比结婚大。
李明老实不客气,一把夺过组长的红包,举头继续搜索下个目标时,猛不丁发现道熟悉身影,顿时,一股冲动填塞了胸腔,不顾形象的大声便嚷:“哇!晨风!”
沈佳闻声,点烟的打火机一抖,差点没把组长的八字眉给点了,举头眺望。即刻面露惊喜。
小俩口与晨风有着过命交情,分外在乎他,慢怠了谁也不能妄顾他,二人急急忙忙迎了过去。
李明热情洋溢搂搂晨风,又激动赏他一记老拳,喜笑颜开道:“好你个小子,也不早点来帮咱操劳操劳。专程踏正了点来蹭饭!”
晨风一付往事不堪地模样,懒散笑说:“能来已经不错了。四个小时前,我还在乐业县那穷山峻岭中呢……”低头瞧瞧李明的食指、拇指,正一个劲的搓啊搓。“……干啥?”
“红包。”
哟,对了,红包。晨风下意识摸摸身上口袋,不由尴尬苦笑。
与石成浩天坑一战,乞丐似的衣衫蓝缕。有什么也丢得一干二净了,再说,这身衣服还是途径一户农家时,偷偷‘借’来穿的,此刻身上连张纸片都没有,就甭提红包了。
“你小子怎么光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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