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无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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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兰是薛楚楚的助理,一大早来到办公室,便见薛楚楚孩子气的拿信纸泄愤,明眼人都看得出,她有多憋气~。
“楚楚,谁又惹你啦?很少看到你这样,男人对不?!”小兰有点好笑的挑逗她。
薛楚楚恨恨对她说:“帮我查公司里一个人,头发乱乱的,衣服脏脏的,样子衰衰的,笑容坏坏的!把他的资料给我。”她想知道,那个有张缺德嘴巴的男人究竟是谁?
小兰乐了:“哇~,海底捞针,大部分男人都这样,具体点嘛。”
“兰姐,他没搭乘过转角处那部电梯,呆呆的跑去爬楼梯,估计是新来的。”薛楚楚聪明的分析得头头是道。
“好好好,兰姐给你查。”
在第14层楼道间,有位好心同事告诉晨风转角处还有部电梯,晨风已没多少力气去咒骂公司了,反正也不差这层,倔起脾气干脆走到底。
好不容易,累得象条狗似的爬到15楼,楼道间看了看门牌,是这了吧,该死的资料部,安那么高。
咄~咄~咄~!
薛楚楚瞬间整理仪表,换上一付迷死人不偿命的笑靥,清脆招呼:“请进!”
下一刻,门内门外反应不一。
“是你??”他不会就是新分配给自己的下属吧?薛楚楚也搞不清自己是何种心态,反正就有种开怀刺激感觉。
“晕!疯女人!”晨风懊恼自己时运不济,难道这泼辣的毛丫头就是自己上司?
小兰大是纳闷,左右看看针锋相对的俩人,语气中让她分辨不出晨风究竟是客户?朋友?还是下属?
岂有此理!竟然在秘书面前骂自己疯女人?!薛楚楚没了平常谈笑异性的风采,只觉这个男人分分钟都在气她,嘟着小嘴娇嗔:“小气包,买面包!跟女人呕气。”
这哪是上司下属的对白,到象朋友多些,晨风一时啼笑皆非,懒散走进去,对于踢了自己一脚,同时又是上司的女孩,真不知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好:“资料部新人,晨风。”
一想到电梯里晨风的评价,薛楚楚便气不打一处来:“你看看你!懒懒散散的,公司形象都哪去了,是不是见我是个年轻小姑娘,就拿捏上了,我告诉你……”正准备和他理论一番在校辩论会上,关于尊重女性的话题。
晨风一瞧对方准备长时间吐口沫的架势,当然不打算笨呆呆听她发表长篇大论,又不是她男朋友,没必要听她罗哩叭嗦,忙打断她话茬:“我可以为刚才的误会道歉吗?”
“呃,什么……”薛楚楚差点被自己口水咽着,有些反映迟钝。
晨风懒洋洋笑说:“刚才我也太冲,都是同一屋檐下的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犯不着为些莫名其妙的事闹别扭,影响往后的和谐工作吧?”
薛楚楚最恨他那副懒洋洋笑容,好像一切都胜券在握似的,又好像什么事都无所谓,让人觉得他水火不侵,有种老鼠拉龟,没处入手的感觉。
哼,男人,还不是自以为是,刚才还针锋相对,现在却大度示好,以为这样就能亲近我是吧?!坑他什么好呢?麦当劳大餐?主题公园一日游。“你想怎么个道歉法?”
第6章何为浪漫
晨风捏着下巴,望着天花板嗯了半天,最后摊手为难说:“请客赔罪……还没发工资,陪你逛街……我又嫌累,口头赞美你一番……又觉不够诚意……”
薛楚楚由头到尾,打量一番晨风,外貌普普通通,衣裳老土,和他去什么地方,自己都觉得丢人,懒得理他,随便找个理由让双方好下台算了。薛楚楚便没好气说:“口头行了。”
“嗯……,你……似苹果的娇艳,象蜜桃样腻甜,如土豆般纯朴……呃,完!”晨风自己也觉得好敷衍,其实不怎么想赞美,再说文化水平低,也想不出什么华丽辞藻,只是没别的法子,反正女人不管什么样的赞美都爱听,随便啦。
如此另类的称赞,听得薛楚楚肚子又开始抽搐了,忙使劲憋着,这时候不能给任何颜色晨风看,省得他上脸开染铺,以至于小脸都有点红润了。“怎么……都是吃的?”
“这……,出门在外,将就点吧。”
薛楚楚实在受不了,转椅转向大落地窗,双肩轻耸。
晨风知道她在笑,松了口气,不说一笑解千仇,起码现在不用头疼,干巴巴单等她教训自己。
薛楚楚是在笑,每次自己要生气时,那家伙总会说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惹自己无可抑止的发笑。不知道为何,从晨风字面上的含义,每每有讥讽之嫌,可由他嘴里说出来,却让人有跟好友调侃的味道,让自己无法生气。
晨风见薛楚楚毫无声息,又等不到下文,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有选择沉默是金。
一寸光阴一寸金,再忍……
十两黄金后……
晨风不耐烦的悄悄退了出去。
小兰蹩红着脸,忍得不知多辛苦:“很少见到不把你放在眼里的男人哦,他就是你说的那个头发乱乱的、衣服脏脏的、样子衰衰的、笑容坏坏的人?!挺有趣的嘛,呵呵哈哈~。”今天算见识到了,属于薛楚楚20岁年纪该有的种种小女儿态,瞒有意思的。
薛楚楚哼哼道:“难说,男人不都那样吗?故意对女人不不屑,故怂欲纵,换另一种方式去让女人产生好奇,老情节了。”
小兰呵呵笑道:“还真把男女之事当战争啊?你不乐意不理会他就是了。我看他双目清明,不大象别的男人那样,对你有所企图,估计你们之间,也只是有些小误会而已,犯不着生闷气,难道……你又想修理他?呵,小心好奇心可以害死猫哟。”
薛楚楚小手一挥:“省省,大把成功人士,多金少爷等我选,怎么排号也轮不上他。”
看上他?怎么可能,以本小姐的姿色,犯不着因对某人起好奇,而要沦落到引对方注意的地步,他只是比那些统一模式的男人有趣些罢了。
……
“怎么样?第一天上班,资料部那位美人儿没让你手脚哆嗦吧?”李明平躺在晨风床上调侃。
晨风换好衣服,坐在床上穿鞋,暗想,我是手脚哆嗦了,不过是给踢出来的。“就是打杂的活,还能怎样,要嘛去各部门拿资料,要嘛倒倒茶水。”
李明坐起来,攀着晨风肩膀:“听说半个月后,公司十一组织员工去乐业天坑玩,每人可以多带一名亲属或朋友,换句话来说,你要是有女朋友,这趟天坑之行,就是蜜月之旅了,你小子有福,刚进公司就赶上好事。”
晨风疑问:“那个,员工五千多人,公司都免费请客游玩?企业真有钱哟。”
李明哈哈笑道:“千万别这么想,只请总部两百多号人,大部分都是皇亲国戚,贵人多了,要不然,公司也不会表示可以带亲属。”
晨风穿好衣服,看看没落下什么,心想,别让樱子等久了。“不和你说了,赶时间,你看家。”匆忙落下话给李明,抽身就走。
……
接下来半个月,晨风每天都过得很快乐,不管是与樱子见面,还是企盼等待,精神上有了份寄托,便时刻洋溢着幸福,心情就是不同一般。
与樱子相处很融洽,能不融洽吗,晨风是个能为爱改变的男人,可以为她少吸烟,为她便后洗手,她讨厌的自己学习讨厌,她喜欢的千方百计去满足,已经自认是为爱改变、为爱痴狂了。
连李明也大呼晨风变了不少,因为迁就而使他的性格雷同于懦弱,越来越不象自己认知那个晨风。
只是进展却很慢,因为晨风接触的许多环境都与浪漫无关,因此对浪漫不甚了解,几百块钱试用期工资,也无法支撑他每天送花,或买桶汽油在地上浇灌一个燃烧的红心,或在布满五颜六色彩灯的房间送她温馨蛋糕。
疲惫时晨风不免也会长吁短叹:为啥女人都喜欢天上的月亮?
女人可以淡忘制造浪漫的人,对浪漫却可以感念一生,因此,樱子可以把偶然与晨风在香蜜夜的重逢,释义为浪漫的缘份而接受他。
浪漫需要钱,越大的浪漫越需要钱,晨风感叹自己生活环境太平和,有些不用钱,诸如英雄救助被蛇咬到某处的美女等等浪漫无法施展,那可以抵上送一年花。
甭说浪漫了,连养一个女朋友晨风都觉得吃力,樱子单一个季度,就穿五、六双鞋,总埋冤他不勤奋劳作,不够花使,还得让她自己去兼差,找个男人无法感受半点虚荣光鲜,做他女朋友有啥意思?
晨风黯然,自己生存的空间狭窄,比个女人都比不起。
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座右铭里,对和错没有含糊定义,而在女生理念中,对与错真理都应该站在她那方,这就足够日常生活间起冲突了,说白了俩人性格不合。
樱子常叹他做玩伴一流,当情侣牵强。是个好男人,却不是好情人。
晨风虽然苦闷,但也清楚恋爱总有酸甜苦辣,百般滋味的,恒心不能丢弃,心忖着只要彼此相处不反感,时间总会慢慢为他们堆积情感的吧?
唉~,如今谈恋爱真麻烦,要是搁以前多好,只要我高呼‘祖国万岁’,她再应一声‘为人民服务’,咱俩就算成了,连宵夜都省下,很大程度节省财政开支,花费的只是时间,遛达遛达田垄地沟。
……
坐在香蜜夜吧台老地方。
李明捶了晨风一拳:“后天就要出游,你可有老相好与你同去?”
晨风悻悻说:“我能有什么相好,你那么多女朋友,随便介绍一两个我看过后不至于揍你的女生给认识认识如何?”才来半个月的试用期员工,自己实在不好意思带樱子同去,生怕引起同事非议。
李明攀着他肩膀笑说:“老实说,究竟有喜欢的人没有?总是见你吊儿郎当孤家寡人。”
晨风仰头喝了个杯底朝天,擦擦嘴巴道。“那你呢?不是也没个定性吗?喜欢啥样的?别老换,伤了人家。”
李明无比向往道:“我比较喜欢某岛国的,一进门就有女人蹲着给换鞋,一如厕就有女人跪着递手纸,做男人做成这样,也不可谓不爽。”
晨风上下打量了下他:“真看不出来,你喜欢菲佣型的,就你这条件,如果不是游泳偷渡去,估计今生还得娶个国产婆娘。”
李明不服问:“那你自己呢?!”
“我比较喜欢苏杭女孩,自古苏杭出美女,苏杭姑娘柔情似水,不提了,流口水。”
“听说……薛楚楚就是杭州人氏。”
“我比较喜欢洛阳女孩,自古洛阳出美女,洛阳姑娘柔情似水,不提了,流口水。”
“太扯了吧……”
第7章出游
十月一日,国庆节。
十月气候,套句俗话就是秋高气爽。
晨风在马路边感受着徐徐晨风,清风似情人手儿在撩拨抚弄,他在它的轻拂中来到这个迷茫人世,名字也因它而起,十月重阳,对假想中亲人的思念,也唯有寄托于它传递。
身后公司门口,停着两辆大巴。
大部分年轻人选择了头一趟去,每天呆在公司日复一日沉闷工作,生活激情不知要从何处得到补充,整个人象公厕里二十五瓦小灯泡,昏暗中幽明欲灭。年轻气盛之人,自然急不可待、争先恐后申请作第一批啰。
生张熟李,见过没见过的同事们,一大早便围在大巴士面前,三、五成群跟菜市场似的,叽叽喳喳喧闹开来,每人手中提个或精致,或休闲的旅行包,男士衣着得体油个头,女士花枝招展粉个面。
本是秋睹落叶而兴悲的节气,也让这群热切洋溢的年轻人,渲染成春踏青而怡悦。
相对于他们来说,晨风就显得轻松许多,平平常常,除了裤兜里有些小钱,就两袖清风了,如果说他是想学有钱人的作风,那是欺人之谈,只是更象他晨风的风格--疏懒。
衣服嘛,不是不带,因为李明带了位女友出游,那小子拉不下脸让女生拿东西,自然就都归他扛着,晨风只是物尽其用而已。
话说回来,这次李明找的女朋友不错,姿色过得去,文文静静,象位小家碧玉,配着活跃但粗线条的李明,一静一动相得益彰。当然,比起樱子还是有那么些距离滴~。
晨风得意的笑着,猥亵得李明以为他想要调戏朋友妻,赶紧防卫式的搂紧沈佳。
“哟~,晨风你也是这趟去啊。”
掉头一看,是骚包薛楚楚,这是晨风刚给她安的绰号。
天生丽质的薛楚楚,绞着洁白如玉的春葱小手,亭亭玉立站在跟前,今天一副清凉打扮,丝丝长发被盘在左边,衬托出一种俏皮风韵和不对称的美。短膝粗布花格子连衣短裙套在身上,平添了青春朝气,也让一双修长粉嫩,匀称炫目的秀腿,得到最好展现,弄得晨风好想蹲着与她谈天聊话。纤细足踝上,俏皮的用红绳系着一个细铃铛,难怪方才随着她的走动,隐约会传出叮噹声,弧线诱人的小脚,套双露趾秋式细带高跟鞋,使她身段儿更添窈窕婀娜。
薛楚楚无时无刻都在诱惑着男人眼珠,君不见李明女友已经往死里掐他胳膊了吗?
让自己上司闷站一旁也不是个事儿,晨风指指李明青黑的胳膊,与薛楚楚打趣:“能不能申请工伤?”
薛楚楚乐了,嫣然一笑百媚生:“不算。”简简单单的对答,生起一种与晨风不打不相识的感觉。
晨风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