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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不眠-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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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手里的被子,乔然蹲□子,摸着女儿的头,“苒苒觉得是真的吗?”
“恩恩!”言苒苒兴奋的点头,“虽然他长的没我可爱,但是还是有几分像我的,江小溪说她爸爸就那么一丁点像她,幸好我爸爸像我多些。妈妈,他是我爸爸吗?”
乔然脑子里还在转悠着女儿关于爸像闺女的神逻辑,胡乱的点点头,“他是。”
小丫头尖叫一声,直接扑进站在门口的言楚的怀里,“我有爸爸了!”
直到那刻,乔然才真的不后悔和言楚的重逢,有什么比得上看到自己女儿开心的笑更好的事情呢。
乔然本来还没想好怎么和陆志军解释,可她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他。
当时乔然正到楼下超市给苒苒买碎碎冰吃,在小区的街口,她一眼看到站在树下发呆的陆志军。乔然犹豫了下,径直朝他走了过去。“志军,你早上去我家了?”碎碎冰握在手里,乔然摆弄的嘎嘣嘎嘣响,连树上的蝉鸣都成了碎碎冰的背景音。
“嗯。”陆志军坐在她旁边的路牙子上低着头。“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言楚说他有个四岁大的女儿,妻子因为误会带着女儿住到了外面。他很少和我说私事的,刚说的时候我就该想到,四岁多的小姑娘,不就是苒苒吗?亏的我还想着和你……”
“对不起。”除了对不起,乔然想不出第二个词。
“没事,别和我说对不起,其实我早该看出你对我没意思的,总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陆志军拍拍裤子,起身,“行了,回去吧,你再不回去,碎碎冰就真水了,苒苒那丫头该急了。”
事实上,真的和陆志军说的一样,苒苒是急了,不过不是急着碎碎冰,而是急着要和言楚一起回D市。
“妈妈,爸爸说我在家有个小姐姐。”没问过乔然意见自己就开始整理箱子的言苒苒一本正经的说。
小姐姐,那是什么?乔然疑惑。
“小喻的女儿,沐川满世界忙着抓苏喻,自己的女儿丢到我那里去了。”言楚认真的解释。
乔然更听不懂了,苏喻明明知道自己有病,怎么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而这个言楚口中的沐川又是谁?
“这个病的遗传概率是50%,孩子没事。至于沐川,是某个人的劫数。”
于此同时,苏喻坐在一架飞跃东太平洋海岸的飞机上,打了个喷嚏。
不知什么时候,她旁边空着的头等舱座位上突然多了个人,那人递了块纸巾过来,“是我忘了说,还是你需要再被提醒一次:出门加好衣。”低沉清冷的男声。
苏喻身上一抖,猛睁开眼——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结局吗??是吗??是吗??
我喜欢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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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疼痛在零下七度

【番外一】疼痛在零下七度
1。
我不是个好女孩,这我知道。
哥哥常说,心里多了太多执念的人会不幸福。他是在说他,也在说我,这我也知道。
可我就是放不下,因为我是女孩儿,因为我的身体,因为我姓苏不能姓言。我是苏喻,本该有个更好听的姓氏,却最终成了一个不能“言喻”的秘密。
一切事情的改变在那天毫无预兆的降临。纽约城的夜生活从晚十点开始。
当时我正坐在纸醉金迷的吧台边,翘着穿了黑**的长腿,喝一杯叫前世今生的鸡尾酒,和一个金头发的混血男孩儿调着情。我心情不好。
男孩儿叫Dannii,十八岁,干这行才一个月,人有点羞涩。他妈妈也是做这行的,爸爸是他妈妈的主顾之一。
喝完今晚的第五杯,我媚着眼掏钱包,数都没数就朝他腰带里塞了很厚一搭。Dannii脸一僵,说,“姐,你想怎么做?”我爱听他叫我姐的声音,低低腻腻的像糖糕。
我把头贴在他肩上,“你已经做了。”我只是想找个人陪我,仅此而已。鼻息喷到他脖颈,混合了大男孩的体香,熏染着我的嗅觉,我人更醉了。“姐,我技术可以的,你不信我?还是你觉得我是鸭,嫌我脏?”
“Nonono!”我伸着食指在他脸前摆了摆,“在我心里,你是纯洁的,肮脏的只是这世界……”
临别时,我在他唇上浅浅的啄了一下,作为临别的放纵。我不是好女孩,我放纵、却不放荡,那道底线我有的。
七月的纽约街头,晚风都带着香水的味道,从高贵的Dior到廉价的第五大道,几条街的暧昧都混杂在一起。瞧吧,在寻欢作乐这件事情,贵族们同下等人一样直接。我哂笑一下,弯腰脱了高跟鞋,赤脚在马路上慢慢的走。街灯照在脚丫上,拖出长长的影,几个白种人从我身边经过,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小伙子手放在嘴边一声口哨。
我也没客气,两只鞋一只手抓着,闲出来的那只朝他比了比中指,然后昂着头走开。我可以在纽约最混乱的酒吧里同牛郎喝酒,却不愿□一样在大街上和小混混调情。
转过几条巷子,我到了住的那栋公寓楼。自从哥哥回国那天起,我也从那间大别墅里搬了出来,就算再好的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冷清。楼道里的声控灯又怀里,我站在黑漆漆的楼梯口低咒声,这才摸黑往楼上挪。谁知道刚走了一楼半,光着脚的我直接就被绊倒了。Tiffany的高跟鞋顺势飞了出去。“Shit!”我蹭蹭发热的手心,心想一定破皮了。“兰尼太太就不能不总往过道堆东西吗!”我摸摸身下那团湿湿黏黏的东西,心里突然一惊,是血的味道,浓重的血腥气熏的我要晕倒,尖叫就卡在喉咙里,就要冒出来时,黑暗中突然伸来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IfIwereyou,keepingsilencewillbeagoodidea。”带着冰点温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哆嗦,可当黑暗中我看到那双眼睛时,就突然不那么害怕了。
几步之下的楼洞口,一阵皮鞋交杂的声音。我拿手捅了捅他,“把我松开,对你有好处。”我的眼神他应该看懂了,因为下一秒他松了手。
公寓的地方不在纽约什么高等地段,周围鱼龙混杂,小姐、混混,还有黑帮。我开了门,把他架进去打开灯,情景惨不忍睹。我真怀疑眼前的到底是不是个人,身上除了血的红还是血的红。
“你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吧?”我说的是国语,因为他是个黑眼黑发的东方人,刚好我还认识他。
你去干嘛?他眼神止住我的动作。拜托,我翻了个白眼,“总要把你留在走廊里的“印子”处理下吧,纽约黑帮的智商可不仅只会在楼外兜转的。没错,这个正是纽约最大的黑帮组织里的二把手沐川,前几天我刚在报纸上见过他的报道,地板砖大小的报纸他占足了半面,神秘的东方男人,Shark组最厉害的杀手之一。
可现在真面对面看着传说中的黑帮杀手,我突然没了害怕,说明了离开的用意,他闭上了眼。
他很聪明,我装成夜游的女人下了楼,除了他最后呆过的地方有些血迹外,外面竟没一处,看来他受伤后跑了很久,连血都干了。
在公寓外的转角处,我看到几个黑人男子,从表情看应该是来找他的。我撩了下头发,歪着步子从他们身旁经过时,昵了其中一个一眼,那人眼神刚有些晃,就被旁边的人拍了一巴掌,几个人又左右看了会儿,这才算是走了。
回到家时,我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沐川正拿着家里厨房的餐刀割开胳膊,拿手取着里面的子弹。我看着他腿旁一共三颗的子弹,咽了口口水,出生这么多年,我第一次佩服一个人。关公刮骨,今天总算亲眼见了。
绕开地上那摊血,我走进卧室拿了药箱,再出来时,他已经满头大汗,一张脸苍白着正闭目养神,粗气声很重。我倒了杯水,从药箱里胡乱抓了一大把药在手里,“吃药。”
他眼睛都没睁一下,半天才声音虚浮的说了句,“你这些药都是对我症的?”
“当然。”踩了一晚上高跟鞋的我也累了,被他这么一问,我也懒得伺候,“爱吃不吃。”
他猛睁开眼,接了药眼睛再没一眨,把那一把或扁或圆的药片吃了。
盯着男人滚动的喉结,我把那句没说的话咽了回去:那把药里的止疼药是治我痛经的。
半夜的时候,我被怪声哼醒了,虽然吃了药,沐川还是发起了烧,高烧。
从他嘴里蛮横的收回稳定剂,我看了眼说,“看不出,黑帮老大发烧也破记录的,39。9,再努力努力肚皮就好煎鸡蛋了。”别怪我对他嘴毒,我有起床气,而这种睡到一半就被弄醒时的起床气尤为严重。
他眼睛睁着,却看不出是不是在看我,我觉得他是烧糊涂了,也是,胳膊连着腿,三处伤口,虽然深浅不一,却都没缝合的,也该发烧的。
叹口气,我揉揉睡成鸡窝似的头发去冰箱拿冰块,送佛送到西,我总不能真看他烧死在家里吧。
再回来,我脱掉了他的上衣,沿着次序,一点点的拿手擦拭,而他始终睁着眼,只是眼珠这次是跟着我走的了。
物理降温很有效果,几个来回下来,温度降到了38。3,我呼口气,正想停手,却看到一个不该立起来的地方竖起了旗帜。夏天,大家的衣着都单薄,那里看着就更明显了。
我呼吸一滞,男人的精力真就好到这种程度吗!!我瞪着眼,“忘了还有个地方没降温。”我直接解了他的腰带,把冰块塞了进去。再不看腰弓起来的男人,我拍拍手,回房睡觉。
我不是好女孩,我内心阴暗,我救沐川,纯属意外。
2。
第二天清早,我照例先去医院看妈妈,大夫和我说了她的病情后,照例劝了我两句,银头发的法籍医生态度和蔼,却丝毫解不下我心里的包袱――终有一天,我也会变得和妈妈一样,失去正常语言的能力,口歪眼斜的控制不住奇怪的动作。那病就像孙悟空的魔咒,在不久之后的将来在我头顶念起,把我带上妈妈的那条路。不过我比妈妈幸运,我没有爱情,所以不会有被抛弃后的痛。
离开医院前,我让医生给我开了些止痛和消炎的针剂。我不是医科出身,缝线这种事情我做不来,能给沐川做的就是在他可能发烧烧死或者被炎症折磨死前,尽量减少他的痛苦罢了。事实证明,担心一个纽约黑帮二把手的生死,我真是多虑了。
拎着一大包药以及超市里补充的食物回到家时,我才发现家里除了沐川还多了一个人。
我盯着眼前正低头收拾药箱的小个子男人有些愣神。他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就整理完毕,迅速的消失在房间。
“沐川,我在想有没有这种可能,哪天在我家会看到真的美国黑手党?”放下手里的东西,我说。
他没说话,下午的日光透过百叶窗照在这个黑帮男人身上,画出一道道明暗相间的线条,那个瞬间,我竟觉得那个男人有温柔的一面。
我耸耸肩,“有本事找医生来治伤,怎么不早点走。”他那三处伤口都包了新纱布,刚刚那人显然是来给他治伤的大夫。
“还要几天。”他突然说。
我又无所谓的耸耸肩,拿着东西进了厨房。其实我不怕被他连累,真被连累的死了,对我来说未必是坏事。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锅母鸡汤,端给他时看到他皱着的眉,我说:“给你补身子的,爱喝不喝。”
其实是我忘了,母鸡汤是给坐月子的孕妇补身子的。看着他把那锅汤一滴不剩的喝光,我对我的第一次厨艺深感欣慰。
就这样,从未和除哥哥外同住过的我,竟奇迹般的养活了沐川十几天,看着他逐渐愈合的伤口,再想想我之前养死的那只法国松狮和刚果大鹦鹉,我不得不赞叹,黑手党比畜生好养活。
又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坐在纸醉金迷的老位子上,身旁还是坐着Dannii,半月没见,大男孩眼里多了点什么,而我依旧心情不好。
“姐,你不开心……”他撩起我一撮头发,放在唇间轻吻。
“嗯,不然就不会来这里找开心了。”技巧的收回头发,我啜了口杯中的红色液体。伏特加的烈配上番茄汁的甜,我像喝下一口血。
“姐,我能要你开心呢……”Dannii的鼻息再次靠近,这次吹到了我的耳垂,痒痒麻麻的。我一摆手,“看来Lizz教了你不少吗……”
Lizz是十字南街出了名的荡/妇,却是个极有钱的荡/妇。传说她22岁那年嫁给了大她整六十的石油巨头,并在次年老头归西时成功继承了他三分之一的财产,自此衣食无忧,生活放荡。同十字南街每一个年轻寡妇一样,Lizz也爱男人、年轻男人、技术好的年轻男人。
Lizz看上了Dannii的貌,因此Dannii也成了技术好的年轻男人之一。
“别再拒绝我好吗?我想你也需要。”Dannii的手捏上了我的乳,身体莫名的开始燥热。
我推开他,“我该走了……”我游戏人生,但从不玩男女游戏。
冲出人影憧憧的纸醉金迷,我站在夜风习习的大街上,视线有些模糊。Dannii不在,燥热还在,我扯扯衣服领子,只想早些回家。
打开门,沐川正站在客厅沙发上做冥想。他是我见的第一个会冥想的黑手党。连最简单的招呼都没打,我直接冲进了浴室,能解决燥热的,只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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