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炼仙劫 >

第136章

炼仙劫-第136章

小说: 炼仙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丫鬟尚未答话,戚天行已道:“不会!”
谦谦道:“你懂什么?这是策略!”
戚天行道:“如果我是小姐派来的人,肯定不会跟别人明着动手。”他话也只说了一半便不说了,哑然失笑,忽然觉得这通州之行恐怕并不那般想象的顺畅。转脸看向了丫鬟,双眼之中寒光一闪而逝。
丫鬟心头一跳,她本以为像戚天行这样的人不会杀人。可是当她看到那一闪而逝的寒光之时便知道自己错了!她很清楚,先头那一闪而逝的寒光绝非是一个不杀人的人所能有的。那一定是一个杀人如麻,狡黠狠辣的人才会有这样震人心魄的杀机。
丫鬟吓的一跳,忙对着戚天行道:“戚公子,你,你想做什么?”
戚天行微微一笑,道:“这几日我也饿了,我们先去酒店!”
戚天行不话,丫鬟也不敢说话了。其实,她本是在戚天行面前卧底而来。她本以为会很容易,可自从先头看过戚天行双眼时她才深深的清楚。自己以前所耍的聪明,在他眼中全是小聪明罢了。
微微一叹,丫鬟决定以后千万莫要再他面前再耍小聪明。她是一个极为聪明的女人,任何人都很清楚。一个人的小聪明耍的多了迟早是会让人厌恶的,因为喜欢耍小聪明的人就如同苍蝇一般。你懒得搭理它嫌拍死它会脏了你的手,可它却不识好歹以为你拍不到它,逼不得已你会把这只惹人厌烦的苍蝇一巴掌拍碎的。
不错!丫鬟第一次耍小聪明从戚天行手中逃走,那是因为她以为她掌握了戚天行的一个弱点。这个弱点大多数修真者都不会有的,这种弱点只有那些自命侠士的人才会有。那就是‘如果你想要从一个义薄云天的高手面前逃生,那么你千万不要对他使用暗器。因为任何暗器在高手面前都会黯然失色’所以,丫鬟选择的是将一个无辜的婴儿丢给了身后追她的戚天行,戚天行自然不会放手一个婴儿的性命不顾,自然是停下了追她的脚步去解救婴儿。所以,她第一次从戚天行手中逃走。
第二次同样如此,她又以一个婴儿为人质从戚天行手中逃走。
第三次,则是丫鬟抢到了云十三的老婆时恰巧被戚天行碰到。她当即给云十三的老婆投毒,自己逃之夭夭。所以戚天行自然会先给云十三的老婆解毒,这无疑又给了她一次成功逃脱的机会。
这三次,显然已经足够了。因为她发现,戚天行不是一个真正迂腐的侠士。他只是再忍!一旦忍不住时,他做出的事情会比任何人都可怕!
丫鬟能够想通这一点实属不易,其实戚天行如果想要对付她,她恐怕早已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若是她知道,当年的戚天行一怒之下灭人满门,更是血洗屠城。那么她将会知道,戚天行不过是个从杀人之中觉醒过来的浪子罢了。这样的浪子不图名不图利,你会指望用名利来缚住他?这样的人绝非大奸大恶之人,却也绝非善人。这样的人,实在难以对付。
客栈唤作‘运来客栈’,名字好兆头也好。
金十三从外天地进入东方墓也有三十年了,他自然也是被小姐骗进来的。
任何人听到金十三这个名字都会觉得这人默默无名,可是若在外天地中你若说起金潘安这人来。大多数人都会露出惊羡之色。就算没有听说过他名字的人,也不难猜出此人相貌一定英俊,定然是个风流人物了。
确实,金潘安这人的确风流。他当时的相貌也的确堪比潘安了!他就算没有勾动过一万个绝色美女,那也勾动过五六千多个了。
有人会说,女子面如酒。劣酒遍地都是,佳酿千年难有。可想而知,一个绝色美女当是多么难得?自古又有多少英雄千金难买红颜一笑?更有昔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有人自然嘲笑周幽王无知,但不知色中韵味着就如同不懂酒的人永远不知酒的珍贵。
曹大人说的好,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好酒的人爱酒,好情的人爱色!
不光是好色的人,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好色的。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是极为好色的。所以金潘安的本事不能说是不小,他几乎娶遍了天下中所有男子的仰慕对象。他几乎也玷污了所有男子的梦中情人。
这种人既是可耻,也是可恨的!好在金潘安有着一手绝妙的功夫,总不至于让他做个牡丹花下的风流鬼。至少他能够勾引万千少女之后飘然离去,这也足以说明了他的功夫老成。
金潘安本以为自己再花丛之中早已得意,他又常扪心自问。这天下间,能不被自己迷倒的人可曾有?
别人得不到的女子,金潘安信手拈来。似乎他一出马,就能抱得美人归一般。于是那一日,一个女子找上了他。他跟着女子来到了一处自己未曾见过的庄园,也见到了令他窒息的人物。也正是这个人物,将他骗入了这东方墓中。
那个人是谁?她是个女子,却也成了他的噩梦。
金潘安想都不敢想,自从被骗入了东方墓中后他便隐姓埋名。变成了金十三,变成了一个客栈的掌柜的。
这一夜,他本以准备睡下。当他关上房门时,灯却亮了。
金十三吓了一跳,他看着床上坐着的少年,看着少年旁边的两个黑衣男子!金十三心中一骇,索性他毕竟是个高手。当即惊讶道:“公子怎得在小人的房间里?客栈中还有上好的客。。。。。”
白衣少年打断了他的话,冷冷的看着金十三。金十三发誓,这少年的眼睛是他见过的所有人当中最冷的一个。那双眼就宛若是一条毒蛇,那条毒蛇盯上了你,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金十三身子一颤,只听那少年冷冷的道:“你叫做金十三?”
金十三是出窍中期的高手,他本不该在一个晚辈面前低头的。可是当他一看那少年的双眼,他就不敢撒谎,道:“我叫做金十三!”
少年冷笑:“昔年的潘安,如何会变成一个刀疤脸?”
金十三心中凉意顿生,他心中瞬时间回过神来。他心想这少年肯定是自己的仇家,于是忙呵呵傻笑道:“公子说什么潘安?小店中却没一个人认得!”
少年道:“我说的就是你!你勾引别人老婆私奔,害得千家万户妻离子散。金潘安,你以为我认不得你?”
金十三道:“公子哥说笑了,你看我这刀疤脸,哪里又勾引得了别人的老婆?”
少年听言不禁道:“一个靠脸吃饭的人却忍心将自己的脸毁容,我无法想象出这该拥有多么大的勇气才做得出来。你对自己,难道就不觉得狠了一点么?”
金十三苦笑,他以前也一直以为自己绝不敢让将自己的脸毁容。他也一直以为,自己决不允许任何人将自己的脸毁容。他很爱惜自己的脸,因为他一生的骄傲都在那一张脸之上。可是他错了,自从他见过大小姐一面后,终于知道自己所有的想法都错了。所以,他一入东方墓就毁了自己的容。
少年不禁可怜的看向金十三:“如果不是你毁容毁的快,你已经是死人了!”
金十三道:“我哪里毁什么容?我不是金十三!”他说话如此的和气诚恳,就如同真是这运来客栈的一个掌柜。
少年听言道:“你如果不听话,我不介意替小姐杀了你!”
少年这句话一出,金十三当即身子一颤。他忙道:“你认得小姐?”
少年冷笑道:“怎么?”
金十三听言忽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眉目闪烁苦笑着道:“不怎么!如今金十三已没了一切,但是如果小姐有用得着的地方我必然会尽心竭力肝脑涂地!”
少年听言赞道:“好,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我告诉你,不久就会有三个人来。到时候,你按照我的话去做就是了!”
金十三听言重重的点了点头!
很奇怪,他一个昔年大名鼎鼎的人。他一个被小姐坑的如此苦的人,为何还对小姐这般忠诚?难道他还不知道他的一生都毁在了小姐手中么?可是,为什么他明明知道却还愿意为她做事?难道他不知道,一个听话的男人只能成为女人杀人的刀子么?难道他不知道,一个女人永远不会喜欢被自己利用着的人么?

、第二百一十一章 你怎么哭了?

修真者本是最不应该饿的,因为他们在凡人眼中是仙。是无所不能,不食人间烟火。是能化石为金,起死回生的仙。
然而只有修真者才会知道,修真者比凡人更容易饿。他们并非是无所不能,他们也并不能起死回生。他们只是,比凡人要活的久,活的更寂寞罢了。一个人活得久,活的寂寞,这又有什么好呢?
有人若觉得自己的一生都将与寂寞为伴,或许心想还不如死了好了。寂寞,是一种可怕的东西。他能让人空虚,让人的灵魂为之掏空。所以但凡修仙的人,那都是极为寂寞,极为空虚的。
一个空虚的人想要让自己快乐,想要让自己不再变得空虚,那么他们就会去用自己曾经追不到的东西来填补。而任何人曾经向往的无外乎两样。那就是‘吃,色’。所以,修真者永远比凡人更懂得饿。他们本来可以不吃东西的,可是他们非吃不可。因为一旦脱离了食物,他们很难想像自己还是不是个人!
他们也非找女人不可,因为一个男人若不去找女人,那么怎么又算是个男人?
所以,修真者比凡人更懂得吃更懂得找女人。他们不可能像石头一般活着,石头果然能够千年不化,但谁又愿意做一个石头呢?
戚天行自然喜欢吃,他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吃自己吃不到的东西。比如烧鸡,烧酒,牛肉。如今他已经能够吃到了,所以他能够吃的时候一定会尽情的吃。
不得不说,运来客栈并不是通州最为豪华的客栈。可是这里的美食,却是极为让人难以舍去的。只要你从客栈的门前走过,那飘香的酒味和让人垂涎欲滴的肉味已然将你牢牢的定住。那时候,你却又是非入客栈不可。
客栈中的客人不少,却也绝对不多。金十三双眼一亮,双眼从谦谦和丫鬟身上瞟过看向了戚天行。他笑着推开了店小二,亲自迎了上来道:“客官,您打尖儿还是住店?”
其实金十三本不该来的,因为来吃饭的人本就是来享受的。谁也不愿意在享受的时候看见一个长得丑的人,好在金十三虽然长得有些触目惊心但却也还穿的干净。他至少让人看起来并不会觉得恶心,也不会影响别人的食欲。
戚天行笑了笑,道:“两间上好的客房!”
金十三点了点头,又道:“您想吃点儿什么喝点儿什么?”
戚天行道:“有什么?”
金十三已经带着他们三人来到了一处干净的桌子旁,恭敬的道:“您只要想吃,我就能做!”
戚天行道:“给我来一壶烧酒,我不挑剔。给我来一盘牛肉,要多不要贵!”戚天行的话就如同他的穿着一般,一样的干净一样的寒酸。
金十三笑了,道:“您做好,马上就来!”他说完话,就朝后院走了。
运来客栈的效率很高,至少酒菜很快就送了上来。谦谦蹙着眉头,却不肯吃上一点。戚天行很了解,任何人知道自己失去了亲人后都是极为痛苦的。但是戚天行和谦谦不一样,若是戚天行越痛苦他会吃的越多。
丫鬟显然就不一样,她比谦谦就好的多。至少,她吃东西比戚天行还快,还猛。
戚天行一愣,道:“你平常吃东西都这么迟?”
丫鬟道:“怎么?”
戚天行哑然道:“也没什么,说话时也静静的开始喝酒。”
客栈中并没有什么人能够惹眼,大多数都是匆匆而来的过客。唯一能让人瞧上眼的,便是除去戚天行这一桌外的另外一桌。那一桌上,同样的坐着一个白衣少年,白衣少年旁边坐着三个汉子。那白衣少年长得很英俊,但态度却是如此的冷。
他用的事一双极为讲究的筷子,因为筷子很干净。他身上穿的是白色的衣服,筷子用的也同样是白色的象牙筷。他桌上放着的事一个白色的折扇,他的皮肤和手也同样的洁白。
而他旁边坐着的三个汉子,看起来像是他的手下。这三个汉子的穿着却是通体的黑,不光是衣服,便连佩剑也是黑色的。他们三个人坐在凳子上就如同木头人,无论是那少年动筷还是不动筷,他们都不敢动。
戚天行没有注意他们,可是那三个汉子却在打量着戚天行。
“少管,要不要通知金十三用毒?”黑衣汉子传音入密问白衣少年。
白衣少年不动声色,静静的吃着菜。传音向那三个黑衣汉子道:“这样愚蠢的事情以后千万不要做!”
“为什么?”
白衣少年传音道:“戚天行如今还活着,只因为给他下毒的人从来没有活着。”
他的话刚传音入密,便放下了筷子。然后朝着楼上走去,他身后的三个黑衣汉子也当即跟着白衣少年朝着楼上走去,至始至终都再没有看过戚天行一眼。
小店似乎极为平静,运来客栈的后院之中却站着几个人。这几个人除去那白衣少年外,便是胡老三和船夫等人了。他们所有的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金十三早已淡然的站在白衣少年的身旁。
不知为什么,金十三总觉得这白衣少年身上没有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