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镜-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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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来洗碗抵债——哼哼,你得快些追上他,给那不知疼惜娘子的混球吃些苦头才好!”
“老板娘,是又跟老板吵架了罢?”熟客中的修罗哄笑起来。
“去你妈的!再乱嚼舌头,当心老娘活劈了你!”一转身,无双艳容立刻化成金眼恶煞,泼辣的模样哪里还有方才对着绯樱的亲切?只是这里的熟客看惯了这等不时上演的热闹,一群客人只是跟着打诨说笑,谁也不当真。
而绯樱已悄悄离去,这里的热闹是别人的,她所有的,仍是追上他的脚步。
追索,是一种求之不得的渴望,以及想要手到擒来的急切。过去,他用心追逐着她,现在,她用脚步追逐着他。虽然他很清楚,她甚至不用呼喊,只消一个眼神,他就可能停下了逃跑的脚步,乖乖地随她而走。所以他不愿面对她,怕动摇了自己的心思。
此刻,装扮成普通游侠的修罗王正骑在金眼化成的马儿上由缰而行。这片地域是修罗界北方,初初入冬便已干燥苦寒,但千万年前,修罗族正是从这片苦寒之地凭着勇悍奠定了修罗界形成的基础。这里沙漠与冰河并存,深林与岩峰比肩而立,景色奇而险,荒凉而苍茫,信马游走无垠广漠,心下自然而然生出无限苍凉慷慨。
天空有苍羽鹰掠过,快得只让人听见一声尖啸,飞影只蔽过日光瞬间已戾天而去。地面上的修罗王拎着酒囊,金眼背上的身子已是不甚稳当。左摇右晃间,还记得提壶饮一口,却忘了酒囊终有尽时,最后几滴酒缓缓落下,便再不肯流出一滴,他微微抬了昏茫的眼,金色瞳孔里醉意醺然,却不见一般醉汉的浑浊,只剩下迷蒙的水光潋滟,风情无限。
身子歪倒一边,眼见得他就要摔下马背,通灵的金眼不着痕迹地跟着他微微一偏,稳稳让他立正;身子再往另一边倒去,金眼默契极佳地再次跟着偏一偏,四蹄脚步不乱,走得依旧自在,也依旧将主人稳稳地安置在背。而它背上的修罗王白衣墨靴,褐色斗篷已醉得滑落至臂肘间松松挂着,满身风尘仆仆却依然掩不住青丝如墨,玉面带晕,身子在马背上歪来倒去,前伏后躺,左偏右挂就是不会摔下,看上去竟是十分的风流疏狂,醉意自在。
酒囊已空,他皱起了好看的眉,咕哝一声,随手将它抛向身后沙海,任它被风沙渐渐湮没。身子歪了一歪,双足一蹬,在金眼背上极轻巧地调转了方向,双臂一枕,靠着它的脖子彻底躺倒下来。
沙漠中利风烈烈,他张开薄薄一层风壁作为结界挡住飞扬的沙尘,只让风环绕着他来来回回,吹起他桀骜如本人的长发张扬舞动。躺得无聊,一声长啸随风送出,啸声过处,竟似是要与这沙漠中长风缠斗一般,浑然苍凉,生生压过了尖利风啸;啸音激得那风如怒,风声更烈,他的啸吟也如九龙破云而上,九转回环,撕咬着风声的张牙舞爪,一点点地将风声包围着,不疾不徐地将它的暴烈缓和,渐渐地化为和风的曼声长吟,最终,最终和着他的啸音,长送入云。
醉意朦胧中,好像心里牵念多年的姑娘就在眼前。他菲薄美丽的唇上扬若稚子,伸出一只手臂,在空气中幻画出她的模样,以指尖轻轻拂过虚无透明的眉眼五官,有点儿傻傻地,笑着。
然后,他因为醉意而低哑的嗓子,开始慢慢地吐出音符乐调,唱起歌来。
戈壁千里兮夕阳残,
风沙漫漫兮夜将寒。
战火连绵兮吾俞明,
垂手入川兮情无断!
长啸北望兮敌未除,
愿携丹霞兮共甘苦。
饮马长河兮结连理,
展翼将奋兮同生死!
这是千年前传下的战场逸歌,据说是一名将军在成亲那夜接到王命奔赴沙场,而他的副将妻子也义无反顾地同赴,将军感动之下,为妻子作了这首歌。意思是说:虽然即将奔赴艰苦万端的沙场,但我的心意愈发清明,有你在身边,沙场就是我们一齐步入的情海;你的脸庞染上了丹霞的颜色,这是我们的新婚之日,我将与你比翼双飞,共同杀敌。
长河落日圆,大漠沙尘暂歇,而远方乌云悄然滚滚,云块中雷光隐隐,被他压制下来的风声像是获得了援军般再次扶摇而起,但他浑不在意,仍然一遍遍地唱着,深情苍凉的调子一路远飞。他已不再去想这歌里的意味,只是贪图着将胸中无数块垒曼声唱出的痛快。
乌云滚滚而近,压城欲摧,电光雷鸣开始不安分地低咆,似是在警告还未归家的人快些离开旷野,风声飘然直上,重新尖利起来,痛快地将乌云推送到他头顶,笑声愈发大了。
他不惊不惧,身下的金眼自然亦是不痛不痒;他依旧唱着那支逸歌,金眼也依旧自自在在地信步而行。漫天乌云狂风,电闪雷吼,他们像是丝毫没感觉到一般。
就在第一滴雨点砸下时,他昏茫的意识里听见了竹箫的声音。
是和着他歌声的调子的箫声,苍凉悠远,浑然天成。
他没有翻身坐起,只是让歌声更加放肆,那箫声也丝毫不慢地跟上了他的声音,伴着雨点雷鸣,风吼阵阵一齐传入他耳际。他闭上了被雨点打湿的眼,自顾自地又迎上箫声唱了起来,伴着愈发狂烈的雨势,他的歌声丝毫不减,反倒愈加恣意桀骜;而那箫声亦是未曾示弱,交缠着他的歌声一同在天雷暴雨下跟着撒欢儿。
唱着唱着,他耳中听得那箫声越发清晰。翻身坐起,调转身子顺着金眼带他走的方向看去,才发现它竟是跟着那箫声将他带到了吹箫者眼前。
歌声停了。
一道雷光就在这时狠狠劈下!
他抹抹脸,甩掉满手水珠,翻身跳下了金眼的背;它随即化为耳饰,他则静静端详着眼前的女子,再打量了一下她在那道雷打下时飞快张开、将他护住的冰雪结界,笑了。
“我可不知你会吹箫。”他将挂在臂上的斗篷甩下地铺成毯,一眨不眨地瞧着她。
“乐官长老教的。”她收了那支竹箫,明白自己此生再也吹不出方才那般的乐曲——有的曲子,一生本也只能有那么一回,碰上那么恰如其分的心情和环境,才能吹得出来。
“啊啊,他可是连我都不教的呢。”他笑着靠近她,满意地看着她不再退却,他低首,抵着她的额,亲昵地道,“我吃醋了。所以,你帮我梳发。”
她站在大漠中少见的巨大岩石下等他已有十日。他逃跑的方向,除了这里之外就只能到北疆军关,但他不会傻傻地投向那个知他甚深的罗网。
绯樱一言不发地取出梳子,替他解下发绳,湿漉漉的长发立刻垂落了她满手。
梳着他的发,慢慢地、轻轻地,生怕伤到他一般的温柔,就像过去,为他上药的时候。他弯了唇角,坐在斗篷上的身子微微弯起,引得她跟着靠近。
“诶,绯樱呐。”他的声音低得宛如耳语,却避过了结界外的狂风骤雨直直传入她耳里,“你喜欢修罗界吗?”
“……喜欢。”
“喜欢修罗吗?”
“喜欢。”
“喜欢十二神将吗?”
“喜欢。”
“喜欢长老吗?”
“喜欢。”
“喜欢无咎吗?”
“喜……”顿了一顿,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一停,但,只是片刻,“欢。”
“真巧,你喜欢的东西,我也喜欢。”他回首,发丝还有一绺牵在她手心里。他目光灼灼,比结界外的雷电更加明亮,“而且,比你多一样——我喜欢你。”
她微微垂眸,梳顺了他最后一绺发,松手。“嗯。”抬起眼眸,任他将她一直挡住右眼的发丝往耳后拢起,亦是低声开口:“不逃了?”
“这儿的地下水全被你控制了罢?”他故意笑得怕怕的样子,四下瞧瞧,“我若是逃了,迟早怕会被冰刀串起来。”整个沙漠最深处的地下暗流如今只怕都在她幽鬼结界之下,她真有心抓他,只消动动心神念念咒语,全沙漠都会在一瞬间变成寒冰地狱。任他是修罗王之尊也好,想逃脱只怕也得赔上用灿白明火毁了这沙漠的代价。
当然,简单的方法也有——打伤她,让她不能凝聚心神。可他能对喜欢的姑娘动粗吗?既然不能,那就只好束手就擒。更何况,他明白,他不需再逃了。
他与她,都不需再逃了。
“绯樱,”他的眼底流泻出熟悉的杀气,那些平淡一如呼吸的杀气,可他的面容在看见她摇首表示不会那么做的时候,依旧带着稚子般的甜美笑容,眉目之间甚至可说是春风拂动的,“你……一直都没放下复仇的心思罢。”
他没有问。她心里的那点黑暗和执拗,无非就是修罗不用读心也能懂得的复仇杀意;可她却固执地认为,这就是她不敢涉入情川的原因。她不愿让她自以为的黑暗,再给他添上一丝寒,即使她明白,他亦是带着深沉的黑暗和欲望。
这一回,她点了头。
“那么,”他靠近了她,呼吸可闻的距离,低低吐出熟悉的话语,“若我教你暗杀,你可愿嫁我?”
她没有回答。
因为,她靠近了他的怀里,捧了他的面容,贴上了自己冰冷柔软的唇。似是迟疑了一会,便学着他过去吻过她的那般,一点点地还给他。
在她明白自己会不经过思量衡量就出手抓住他的那一刻,在她知道自己不会抗拒他的亲吻和拥抱的那一刻,在她第一回没有被闇魔打扰,能够细细体会、懂得那抹“怅然”越积越重,最终凝成的名字叫做“相思”的那一刻,在她明白了自己不会刻意去否认别人对他们关系的误解时……那便已足够。
他是她生命里,那片烧尽了幽暗的红莲之火。
她是他生命里,那名唯一能诱惑他沉迷的魔。
他常常笑,却只是为了她而悲伤地祈求过。
她常常痛,却只是因为他而愉悦地回忆着。
他曾经明白地说,我不会再任你逃脱。
她只是暗暗地想,其实你早已抓住了我。
身外大雨潺潺,天色已暗;在幽鬼结界笼罩的小小空间里,幽幽燃起了一朵名为“情”的艳火。
当绯樱的舌尖抵着他的时,他的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低哑的咆吼,绯樱的身子便倒在了铺地的斗篷之上。
唇齿交缠中,不知是他动的手还是她动的手,绯樱身上的衣衫一件件褪尽,他的亦然;发丝纠缠中,墨黑的颜色相交,再分不清彼此,如同他们的呼吸和气息。他结实的身躯紧紧贴着她的柔软,修长的手指与她扣拢又松开,用最原始的方式感知着她的冰冷,用自己最深的疼惜去试着温暖。吻着她,不让她咬着唇压抑那些声音,诱哄着她攀住自己的颈背,半是强硬半是祈求地,索要她的呼唤。
雷电和大雨的声音盖过了绯樱从此之后会一直窘到死的呻吟,黑暗的天色也挡去了他不再像个孩子般青涩和优雅的面容。
这雨整整下了一夜。
他们也整整缠绵了一夜,从一开始他刻意的轻柔到后来情不自禁的本能激烈,谁都不知道天是何时亮的,谁都忘了雨是何时停的。
然后,他抱着绯樱回到皇宫的第三日,绯樱才幽幽醒转。醒来的第一眼,看见的是他的背影,正和御医们争执的背影。
“无……”她的声音极低极哑,而她并不知晓。
“为何不行?!”他的声音大得差点震倒了老御医,“好不容易,才一夜!你们就要我独睡空房?”
“废话!”为首的老御医声音比他还大,毫不客气地吼回去,“公主殿下是什么身子,哪经得起你这般纵欲折腾?分房!必须分房!!”
“……”她还是……暂时睡着好了。
谁也没有注意到,悄悄翻身过去的绯樱,露在发外的耳朵,生平头一回……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无咎:指没有灾祸。
典出某罗练钢笔字时抄写的《易经》: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翻译:君子不断增进自己的美德,修治功业,能勤奋不懈而又时时抱持警惕戒惧,虽然处于险境也不会有灾祸。o(∩_∩)o
注:本来想用三个字“厉无咎”的,但是偷懒的某罗还是取了后面两字。
修罗王:真懒。
某罗( #):说啥?我没有用前面两个字就很对得起你了!!你看看哪个主角有你这样专门去查书才得到的名字!?
皓镧、火莲、绯樱、墨兰、孔翎……:没错!
修罗王(小声):小气,说实话都不行……
某罗( #):再敢不满,我就让你从头追起!!哼哼哼哼…… +
修罗王:啊啊,其实这个名字很不错……
暖意
绯樱并不知道,她在追他的那段日子里所做的一切,会让修罗族人真正地承认了她,也真正地接纳了她。
她所做的一切,让她不再只是名被修罗王带来的外族新娘,只是个彰显修罗王的强大和无所顾忌的“战利品”,而是真正成为修罗族人心目中能够站在王身边的王后。
而这一切,都在修罗王的棋局里。他很清楚,许多族人对他与火莲仍抱着幻想,希望他们能够成为历代最强大的王与王后;相较之下,绯樱的存在若不能令族人打心底承认,长久下去,终会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