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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妖怪研究生-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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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我们正巧看到一幅木刻插画,上面是凶狠的狼人的形象,这让我想起了那天实验变狼术的情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我:那你说狼人也属于妖怪YY症吗?

   约瑟芬:我不能下定论,不过我觉得有这种可能性。

   我疑惑:可能性?

   约瑟芬:恩,从古至今,无数的专家学者试图解释狼人存在的可能性,归纳起来,无外乎三种论调,一种是认为狼人是某种精神疾病的表现,当时的药膏和草药有的成分具有迷幻剂的效果,会使希望变成狼人的人产生幻觉。

   我想起了那天实验变狼术煮的那些草药。

   约瑟芬接下去:第二种是认为,人们目睹过的所谓狼人,不过是患有“先天性遗传多毛症”,的人,这些人全身的毛发过于旺盛,容易使人们误当作非人类的狼人。而第三种说法就比较接近我提出的妖怪YY症了,这种说法将之归因于某种妄想症,心理学家称之为“变狼妄想症”,患者相信自己变成狼或被狼灵附体,从而成为狼人……

   说到这里,我终于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不对:等等,这么说,变狼术又是怎么回事?

   在幽暗的展厅内,约瑟芬眼含笑意:这可是一个秘密哦。
'正文  13'
   啊~老师我恨你,欺骗我纯真的感情!不可原谅~

   听完我的陈述,妮妮指天指地的抱怨。前一天和约瑟芬去参观展览,从她那里得知了她所谓的“秘密”。

   原来妮妮发现的记录变狼术的纸条是约瑟芬夹在书里的。多年前约瑟芬为了研究各国童话中的妖怪形象,借了图书馆的一批书,其中就包括那本《格林童话》。当她读到小红帽那一篇,狼外婆的形象让她联想起了狼人,遂随手在纸上写下了变身狼人的方法,完全是因为兴致所至,后来又无意间夹进了书里,最终将之遗忘在图书馆不起眼的角落。

   纸条重新被妮妮发现,纯属机缘巧合,而妮妮兴奋的拿着纸条去找约瑟芬,约瑟芬惊奇的发现纸条上的笔迹是自己的,这才想起了当年的无聊之举,又不忍心打击妮妮的积极性,于是决定顺水推舟,配合妮妮完成实验。

   不过说实话,连我自己都无法确定上面的方法是否可行,也很想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呢。约瑟芬对我如是说。

   见到妮妮的反应,丁丁幸灾乐祸的说:保持住这种状态妮妮!你现在这种状态很好,很适合当一个愤怒青年,来爆发小宇宙唱一首朋克摇滚吧~

   妮妮只有两个字:去死。

   这会儿我们三个正聚在Vampire酒吧,有一搭没一搭的瞎扯着,之前妮妮和丁丁还试图密谋策划一项新的业务来挣外快,皆因听信了约瑟芬的理论。

   按照约瑟芬那天的说法,人类本身就具有妖怪的基因,随时可能变成妖怪,这使妖怪从印象中的传说变成了确切存在的现实。假如妖怪存在于世,必然有人类为此困扰,就如同小迪那样。于是,一个解决各种妖怪引起的问题的事务所,就在妮妮的脑海中呼之欲出了。她把想法告诉丁丁,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决定尝试,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开办世界上第一家“妖怪事务所”。可是当他们从我口中听说了约瑟芬不过是在吹牛,顿时感到计划破灭。

   妮妮失望的说:办事务所的前提都不存在了。

   我觉得她纯粹是在异想天开,不过还是如实相告:前提倒未必不成立,假如约瑟芬所谓的妖怪YY症讲得通的话……

   妮妮心思活络,两眼重又放光:真的么,妖怪YY症啊……恩,很有道理!

   我:呃……只不过以我们现在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哪里有能力解决什么事件,更别提会有人前来委托了。

   妮妮倔强的撇撇嘴:事在人为嘛,怎么能什么都还没做就对自己没有信心了呢?

   我反驳:人贵有自知之明啊。

   丁丁毫无意外的站在妮妮一边:宁小帅啊这话我就不同意了,你有时候就是太过于理性和实际了,这会让你的生活少很多乐趣,还会让你显得古板而不那么可爱你知道吗。

   考,我承认他戳到我痛处了,不过我可不愿意显露出来:在一切讲究逻辑的世界上还那么理想主义会显得很幼稚,人家会说你没有成长。

   没想到丁丁难得的认真,跟我争峰相对起来:成长就意味着变老,可是你又还没老,年轻人就应该有活力,有自己的梦想,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没有一点理想主义,整天就活在物质的世界里,未免又显得太堕落了。

   妮妮啪啪鼓起掌来:说的太好了,丁丁!你竟然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简直都不像你了,你今天是不是被什么马丁路德金之类的灵魂附体了。

   丁丁显然受到鼓舞,继续讲演: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有些事人们明知不可而为之,就是因为他们怀揣着梦想,而这些梦想是他们前进的动力。实际的考虑问题未尝不是优点,可是有时候想象和感受却来得更直接,也更能让人接触到事物的本质。

   妮妮接道:所以你就是那种不经思考全凭感觉的人吧,典型的单细胞生物哈哈。

   我也深有同感。

   不过丁丁并不介意:单细胞有什么不好,至少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很好,简单才能快乐,就像狼人那样。

   我很意外:你觉得狼人快乐?可是据说狼人都是很孤独的啊。

   丁丁:我觉得狼人很快乐啊,黑夜里一见到黄色的圆圆的月亮就变身,变身后想怎样就怎样,咬人啃骨,惩奸除恶,无所不能,虽然不被人类理解,可是这就是他们的命运,他们不需要理解,就算是孤独也是值得享受的。孤独为他们省去许多麻烦,孤独让他们更懂得爱。

   我怎么觉得这些话丁丁不是对我说的,是对妮妮说的呢。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过他用这么正尔八经的语气说话。
'正文  14'
   正常情况下,我不怎么喜欢说话。跟人聊天,一般我很难一口气说上超过五个长句;与之相比,我还是更习惯倾听。可是一旦遇熟人聊高兴了,话还是多起来,而且很容易就忘记了时间。

   每次与妮妮还有丁丁在一起神侃,就会变成这种状况。今天晚上,尤其如此。

   总的来说,丁丁反常,不过考虑到当初变身狼人失败对他心灵的扭曲,我和妮妮也就接受了。

   正说话间,妮妮突然想起了什么:啊~凯西!我对不起你!

   原来周末寝室没人,为防止凯西在寝室捣乱,妮妮早上临出门将它关在卫生间里,后来因为一天都在外面有事,直到跟我和丁丁在酒吧摆龙门阵摆到夜深,一直都遗忘了凯西。整天没人喂它食物,估计这会儿凯西在寝室卫生间里已经奄奄一息了吧。

   妮妮甩下一句“下次再共商事务所大业”,就慌慌张张离开了,剩下我跟丁丁两人对饮。

   丁丁目送妮妮的背影,啜一口加温的啤酒叹息:唉,可怜的小猫,迟早要被妮妮大人折磨死。

   我也在心底替小猫提前默哀,之后又为丁丁悲哀起来:跟小猫比起来,我看你还是更关心妮妮吧,只要妮妮不被小猫折磨死就好了,可是有一件事我始终不明白。

   丁丁放下酒杯:什么事呢?

   我:你是喜欢妮妮的吧,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你一直暗恋着妮妮吧?

   丁丁想了一下:这……也可以这么说吧。

   我:什么叫也可以?你否认不了的。或许以前我还不太确定,自从那天妮妮崴伤了脚,你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我就确信了你是真的在意着妮妮的,事到如今你还不肯承认吗?

   丁丁欲言又止:我并没想要否认什么,只是……你那天不也很紧张吗?简直不像你一贯的风格呢。

   的确,我那时也担心过妮妮的安危,要是过去,就算是我的女朋友我也不会那么焦虑,我一直都很冷静。究竟是为什么,我一时说不上来,不过我清楚得很,我跟丁丁不同。

   我推心置腹的说:我的情况跟你不同,我对妮妮可没有一点倾慕之情,而你对妮妮的爱慕却是很深的,这一点再迟钝的人都能看出来。

   丁丁停了半秒,很严肃的点点头:好吧,也许你说的是对的。

   我:可是我不明白,明明很喜欢,为什么不能向妮妮表明心迹呢?为什么要让自己经受暗恋的痛苦和孤独的折磨?

   此刻,在酒吧摇曳灯光中,丁丁显得有些恍惚,我从来没见过丁丁那么落寞的神情,他小声的回答像在向自己求证:没错,我爱她,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可是我无法对她说出口,只要一直守在她身边就足够了。

   我依然没有获得解答,好奇更深了:你是说你很早以前就认识她?可是为什么那么久以来都不告诉她,是担心被拒绝吗?

   丁丁轻轻摇了摇头:不,我有不能对她说的理由,在我没想清楚以前还不能对任何人说,妮妮是个好女孩,我必须……

   话到这里,就像被鲸鱼拖住的渔线,忽然断掉了,丁丁陷入了静止与沉默。

   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却是反问句:而你呢?

   我?我有什么问题?

   我盯着啤酒杯里的泡沫在一点点破掉,内心惶惑,无法停息。
'正文  1'
   灰色的废弃建筑物,刺骨的空气。有人在呻吟哭泣?在离我不远的距离。

   我躲在楼梯转角,没有吭声。黑暗中,有温热的液体透过木地板的缝隙滴在我脸上。

   我静静悄悄的离开,留在身后的尖叫越来越凄厉,期间还夹杂着一些粗鄙的笑声。

   '没有关系,我又不喜欢她。'

   我这样对自己解释着,回家睡觉去了。
'正文  2'
   奇怪?为什么我的脑海中会突然闪过这样的片断?

   捕猫那天,当我听到妮妮的惊叫,焦急着寻找她踪影的途中,我怎么想起了那无比遥远的年月。

   那个初中时的意外事件,如慢镜头回放般清晰的浮现在眼前。

   我不是要刻意想起,只是此情此景与那时有些类似?哪里类似了,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我没有能力保护任何人,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就像当初的选择一样。

   他们是我的谁?我为什么要在乎他们的死活?

   不明白啊,不过现在的我就是无法做出相反的决定。
'正文  3'
   话说这几天气候不佳,无心做功课的我,整日就懒洋洋的躺在床上乱翻书,刚翻到这么一段令我印象深刻:

   只有当我们最终把人生看做一个联系着的整体,我们的品质和能力才展示其真实面貌,我们也才能明白在形形色色的情景中,仿佛是某种幸福的灵感引导着我们在千百条可能使我们趋向毁灭的道路中选择那惟一真实的路途。这是一种引导我们的创造力,既可以在理智的事物里被感知,也可以在世间的事物中被察觉,并且,由于其自身的不足而以同样的方式导致不幸和灾难。

   这段话来自叔本华,这位奇怪的大叔,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习惯,却常常能引起我的共鸣。

   我有时候想,如果我们一刻不停的跟着直觉走,最终会到达哪里。

   如果说命运这东西是注定的话,面临选择的时候,倾听它的声音便足够了。可是理性的力量是强大的,或者说这世界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印记是无法抹杀的,所以相信直觉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当然也就无从得知最终的抵达了。

   基督说我们仅凭着信他就能抵达天堂,对此我不怀疑。但现实生活的琐碎足够磨蚀一个人的信仰,而且人对未知事物的判断往往陷于经验和理性。基督的命题就成了一个假命题。谁也不知道自己身后的际遇。

   活在现世,表面看是明智的,可是没有人能做到,生活总是在别处,所以我们痛苦。我们的痛苦来自于我们的欲望,来自于欲望带来的假想,过去的,或者未来的。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生活不受很多微妙因素的影响,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当然这种问题是无意义的,但我会忍不住想。

   比如,假如当初不是突发奇想打算考研,假如不是偶然从专业课目录上看到妖怪学的名称,假如不是因为好奇在考研之前来学校考察,假如不是碰巧去听了约瑟芬的一堂课,假如不是那天的第一眼就被约瑟芬所吸引……现在的我,是不是正庸庸碌碌的为生计奔波然后就这样终老一生?

   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早已把约瑟芬当作是对我很重要的人。影响到我人生轨迹的人,我会认为重要。这种影响最终指向何方,是好是坏,倒不在考虑范围。因为无论如何,它在命运的范畴之内,而作为宿命论者的我只能如此。

   今年我已经22岁了,生命中总会有些什么变化。每当我感到困惑,我开始习惯停下来审视自己,翻书或胡思乱想都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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