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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妖怪研究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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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奈的苦笑,这话题本来是她引起的。

   安静的秋日午后,我独自在图书馆里翻关于吸血鬼的资料,妮妮走过来,跟我探讨起吸血鬼来。

   我们谈到吸血鬼吸血的姿势,联想这种姿势会不会产生于人类接吻的行为?妮妮甚至一度发挥她丰富的想象力,认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可能是一个欲求不满的人,正经历着性苦闷。我认为这样的臆测是很没道理的。

   接着我们到图书馆外的平台上透气,聊起了彼此的初吻。

   初三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

   校门口是从来没有消停过,总是有打架的学生。他们拉帮结社,恃强劫弱。其实在此之前,我也是一名地道的街娃,以剐小学生的钱去抽烟、打游戏为乐趣。直到某天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使我一夜之间脱胎换骨,停止了混混生涯,开始认真读书。初三了,我必须要考一所好高中。

   虽然不亲自参加殴斗了,对于每每发生在校门口的散打现场直播,还是忍不住一睹为快。在这一点上,我深深赞同鲁迅先生提出的,中国人的“看客”心理。在我生活的那条小街上,哪里有群架了不围个十圈八圈的啊。那真的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人都不好奇了还能称为人吗。

   那天,就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在我对面,一个留齐肩短发、齐眉刘海的女生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后来想了一下她吸引我的原因:

   1、整齐。她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给我整齐的感觉,太过整齐了,反而让人有一种不真实感。

   2、微笑。与周围看客都不同的是,她没有起哄,没有投入,有的只是一抹挂在脸上的浅浅微笑,自始至终,她始终保持着这样一种平静的神态,她是在凑热闹,又仿佛一切与她毫不相干。

   3、似曾相识?好象她就是隔壁班上的,我一直盯着她看,费力回忆着,她的目光也越过人群,与我四目相对……

   第二天,我就打听到了,她确实是隔壁班的,叫淇淇。在我送去一封情书(那时就知道写情书了,天生学中文的材料啊),并请她在校门口吃了一串烧烤藕片后,就顺利将她骗到了手,她成了我的初恋。

   淇淇这么快就成了我的GF,绝非偶然。她太寂寞,太需要人陪了。她的爸爸妈妈一直在外地打工,剩下她和外婆。外婆照顾她生活,但是耳朵不好使,没办法跟她说话。在我最初跟她在一起的那几天,她跟我说了好多话,说到口干舌燥,我请她喝快三秒的奶茶。

   她一口气喝掉1/3,停下来时,我看见她嘴角还残留着一点奶茶,觉得很可爱,鬼迷心窍,就一下吻了上去。

   这就是我的初吻了,现在想起来,也还是甜甜的味道。

   妮妮叹一口气:唉,真完美。

   我说:该你了。

   妮妮:唉?能不能不说?跟你比起来,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我眼神坚定:不行,要诚信。

   妮妮又叹一口气:好吧,过程是这样的——我上幼稚园的时候,老师发苹果,我看到同桌男孩的苹果比我的大比我的红,就叫他跟我换,他死活不肯,说除非我跟他亲个嘴,于是,我就跟他亲了个嘴……现在想起来,我亏大了,天哪,我的初吻啊,就为了一个苹果……

   我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初秋的凉风吹过来,很舒服。
'正文  4'
   从图书馆出来,天已经暗下来。几件微妙的小事,改变了我原本美好的心境。

   先是去食堂吃饭,找到座位,把打好的饭一放,到旁边小卖部打可乐。

   我端着可乐回来,却发现一只苍蝇趴在我的饭菜上,产卵。是的,产卵,我甚至很清楚的看到卵下来的过程。饭是木办法吃了,这让我一整晚没有食欲,并直接导致我在校外吃了一月左右的兰州拉面,此是后话。

   我开始想念约瑟芬的神奇鹅肝,此刻若能尝上一次,就是要我做牛做马我也认了,无奈这两天她外出办事了,难得清闲的周末,也好。

   在回寝室的途中,意外的穿了一条小径,意外的一眼瞥见路旁石椅上一对狗男女,女的坐男的大腿上缠绵,这我也就忍了,关键是那女的坐姿实在太难看,不过我以前也没设想过坐别人身上要怎么坐比较好看。奇怪,我的视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回寝室,我径直拿钥匙开门,通常周末寝室是不会有人的。这个错误的决定,让我经历了难堪的一幕。就见刘健的床上,一男一女正在亲热,女的只戴胸罩穿丁字裤,男的只穿一裤衩,正是刘健。我耳根烫,同时又庆幸他们还没进入脱光上演限制级的阶段。

   刘健大概也没预料到我会回来,尴尬的找衣服。那女的穿上衣服,竟还走过来跟我攀谈,问我是否跟妮妮一个专业,我答是,她说她是妮妮以前的同学。我心里懊恼,又不好发作,想走又不知何去何从(奇怪,我为什么要走?),只好翻身上床戴上耳机,看枕边的体育杂志。还好那女的终究识趣,跟刘健说了一会儿话就走了,按下不提。

   我跟刘健一时无语,早早睡下,无奈不知何故,半夜蚊虫颇多,搅得我更加烦躁,一直睡不着。拍死几只蚊子,满手的血。

   我看着掌心的血,忽然有种季节倒错的感觉,不是吗?产卵的苍蝇,思春的男女,顽固的蚊子……现在真的已经是初秋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念起初恋淇淇来。她是一个很好的女生,人长的可爱,对我也一心一意,尽管那时,或许我们还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除了她话比较多点,我实在没有什么对她不满意的。我和她在一起走过三年时间,直到高三上半学期。

   高中我如愿考取了一所重点中学;淇淇成绩不太好,读了一所礼仪职中,离我就读学校不远。这样的结果,对于我俩皆大欢喜,可以说,灿烂的未来正在向我们招手微笑。我每天放学骑单车去接她,送她回家,途中依然给她买奶茶或果汁,偶尔带她去吃快餐。

   有一天,我的车在快到她学校时坏了,她在校门口见到我,对我说:我们走回去吧。于是我把车寄在她学校里,牵着她的手往回走。

   当时已经是冬天,寒风一阵一阵裹挟着落叶刮过来,我的手冰凉,她的手却很温暖。

   我一路沉默,她却一直说个不停,除了我刚认识她那会儿,她没有那样快的说过话,好象急切的要把一辈子的话都一下子说完,连手上的热果汁也顾不得喝了。我只是随声附和着她的话,支支吾吾不知所云,然后,她就说到了我。

   她说: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让人觉得缺点什么,让人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你,同时,又不得不认真的考虑着离开你。你总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打转,好像任何人都可以和你认识,但是任何人都没办法跟你深入交往下去,没办法进入你的心里。你从不跟别人分享你的心事,你的秘密,宁愿独自一个人品尝其中的滋味,我觉得这样很冷漠,很不好。可我还是那么喜欢你,真不明白呀……

   我自己想了一下,她说的没错。确实,总是埋头想着自己事情的我,大多数时候,是忽略着别人感受的,不关心也不过问,只是觉得凡事都按照自己的轨迹去走就好。

   于是,我记下了她的这段话,到今天,这是我关于淇淇的记忆中,唯一记得的,她说过的话。那一天,像往常一样,我们走到她家楼下彼此拥抱告别;不同的是,从此我再没见过她。

   那一天后,我们分开了。

   我再也睡不着,开始动用我手上的一切电话簿人脉,辗转寻找淇淇的电话。虽然半夜三更电话扰民,被询问者颇不耐烦,但毕竟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个n年没联系过的初中同学那里,获得了淇淇的手机号码,于是激动的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月亮弯弯绵绵绵绵缠缠果汁分你一半爱相互分担长路漫漫磕磕磕磕拌拌果汁分你一半爱相互扶搀扶今晚的我没伴也会想到浪漫我果汁分你一半……

   几分钟后,她回了一条短信:你是谁介绍的?一次三百,包夜五百。
'正文  5'
   我收到丁丁的短信:晚上过来看我的演出。

   丁丁在一家酒吧驻唱有段时间了,那家酒吧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皇后街上,想了一下,今天晚上也没什么事,那就去吧。

   我其实不怎么喜欢酒吧这种地方,那是很多寂寞的人,为了逃避寂寞,制造的场所。而我从来都觉得寂寞无需逃避,孤独是值得欣赏的。人生天地间,实在孑然一身,喧哗过后,不过是更大的空虚。原本以为自己一切都已看透。

   可是今晚的我为什么有那么一点失落呢?或许真的是应验了那句俗气的话: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

   我在皇后街的背静处找到了那家酒吧,店招是血淋淋的“Vampire”,店外展架上有大量关于吸血鬼的文字介绍,大意是本店立足于打造中国最强吸血鬼文化酒吧。店员大多奇装异服,有带妖怪面具的,有戴獠牙的,有穿蝙蝠斗篷的,有套长指甲的……真可谓群魔乱舞,店内装饰也多与吸血鬼有关,舞台中央那个巨大的银色十字架显得很刺眼。

   这个店我考研那会儿还来过,当时还叫“LittleBee”什么的,如今竟然面目全非了。我瞬间明白过来,这一切一定都是丁丁的馊主意。

   果然,丁丁满面春风的走过来:来啦,我以本店策划总监兼乐队主唱的身份欢迎你。

   我笑道:小子行啊,很懂得学以致用嘛。

   丁丁:低调低调……

   我指着面前的饮料和菜单:不过你也用不着这么扭曲吧?

   原来进到酒吧的客人,每人都有一杯免费的红茶;再看菜单,清一色的红色液体,红酒、可乐、西瓜汁、番茄酱,等等,水果有西瓜、樱桃、草莓、血橙……饿了还有红豆粥、番茄烩面之类。

   丁丁眨眨眼:让我们做得更专业!

   忽然他又像想起什么,扭捏的问:妮妮怎么没过来啊?

   我问:你有通知她吗?你有叫我通知她吗?

   结果就是,半小时后,妮妮也出现在店内,一边大声抱怨着“恶俗的店”,“没品”,“低级趣味”什么的,一边喝光了我面前的农夫果园番茄汁。

   演出开始前,我听着妮妮跟丁丁的打骂,心情坏到无以复加,一点也没好转。昨天得知,初恋淇淇已经堕落了,当时很伤心,一边伤心,一边翻身边的钱包,结果是更加伤心:我连陪她堕落一次的资本都没有了……

   我再次回忆起我们莫名其妙的分开,最后一次的见面。后来听说是她的外婆去世了,她被爸妈接走,连告别都木有。在她外婆病重的那几天,我为什么丝毫没有察觉?这也许就是她离开我的原因了,我只是自私的想着自己的事情。

   可是,这些还重要吗?我为什么要回忆这些呢?我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我眼前又浮现出约瑟芬说自己的菜没人欣赏时那种落寞。那种落寞,如同她眼中的一抹夕照,印入骨髓。她有些什么故事?我突然很想了解。

   或许,她也曾被别人抛弃?被抛弃的那种孤独,是否是相通的?我曾经几次重蹈覆辙,并不一定是我对别人不够重视的缘故。

   人终究是要被别人抛弃的,因为人终归一死。明白了这一点,还有什么好挣扎的?

   今晚,惟一让我欣慰的事,是丁丁特意为我演唱了LinkinPark的经典《Crawling》。我不太接受朋克硬摇滚那种毫无节制的、粗俗的漫骂,在这一点上,林肯公园融入重金属的另类摇滚倒还蛮符合我心意的。

   所以,尽管丁丁在之前的演唱中不时冲着台下的妮妮抛媚眼,令我有些胃部不适;但他唱好了这首难度系数如此高的歌,也着实不容易,我也就原谅他了。

   我的耳朵,充斥着撕心裂肺的音乐;酒吧内灯光诡异迷离,一众青年狂热挥舞着手臂,扭动身躯,空气暧昧,仿佛这里已经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了——

   Crawlinginmyskin

   Thesewoundstheywillnotheal

   FearishowIfall

   Confusingwhatisreal

   There‘ssomethinginsidemethatpullsbeneaththesurface

   Consuming;confusing

   ThislackofselfcontrolIfearisneverending

   Controlling;Ican‘tseem

   Tofindmyselfagain

   Mywallsareclosingin

   (WithoutasenseofconfidenceandI‘mconvinced

   Thatit‘sjusttoomuchpressuretotake)

   I‘vefeltthiswaybefore

   Soinsecure

   Disfort;endlesslyhaspulleditselfuponme

   Distracting;reacting

   AgainstmywillIstandbesidemyownref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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