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导圆枪-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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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最后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毕竟自己不是猫,又没有九条命,还是犯不着拿生命来作赌注。
“不过,这只银莽的头部曾经被长嘴鹫吸食过,不知道有没有损伤到他的魔核?还有这只长嘴鹫的头部被银莽的吐息腐蚀了,它的魔核有没有同时被毁掉?”王刚心中有点担忧,“算了,不管了,钱财身外物,但不晓得这两只魔兽到底争的是什么东西?能让两只有了灵智的魔兽互相以性命来相搏的,应该是十分珍贵的事物。”
他推开长嘴鹫的尸体,只见银莽腹下生长着一根只有一只手指高的紫色植物,植物末端长着一个拇指大小的果实。果实呈土黄色,发出萤火虫般的淡淡荧光。如果不仔细观察,在草木的掩映下,并不容易发现。
果实的正面长了四个小孔,两侧各长了一个小孔,就像是人的五官。十分独特。
“混……混沌果!”仔细辨认清楚了果实上的小孔,王刚大吃一惊。他方才还以为,银莽守护的,是它的后代或者是什么可以促使它进阶的灵药,想不到,竟然是这种逆天级的宝物。
混沌果,又名七窍果。它有一个来历。据说,创世之神曾经有一个仆人,名叫混沌。他没有眼耳口鼻,不能看,不能听,不能闻,不能说。幸好他有基本的感知力,可以感知创世之神传递给他的神念,能够听懂创世之神传递给他的信息。混沌当创世之神的仆人当了一千多年,创世之神看到混沌办事勤快,又跟了他这么久。于是给他开凿眼耳口鼻,让他能看能听能闻能说。
创世之神每天帮混沌凿一个孔。先是两只眼睛,继而是两只耳朵,接着是两个鼻孔,最后才是嘴巴。
创世之神创造世界只用了六天,第七天是用来休息的。而创世之神帮混沌开七窍却比创造世界用了还多一天。可见,创世之神对这个仆人,还是很重视的。
谁也想不到,混沌被开出七个窍后,不仅没有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反而死掉了。他的身体,在地上融化,化为一种小果,这种果就是混沌果,
混沌果的生长周期很长,三百年扎根,三百年发芽,三百年开花,三百年结果,加起来要一千二百年才能结一次果,果实长成之后,每天会长一窍,到七天之后,果实会犹如人的头脸部五官那样,长成眼耳口鼻七个窍门,这时果实才完全成熟。而混沌果一旦长成七个窍门,果实就会脱落,掉到地上,化入泥土,消失得无影无踪,果实蕴含的巨大灵力也会重新回归大地。
有人说,混沌果就是混沌的化身,他正是通过混沌果的生长,来不断重新演绎自己的悲惨命运。
混沌果不仅生长成果十分独特,还有独一无二的珍贵功效。据说这种混沌果,魔兽吃了之后可以灵智大开,以后进阶的速度会大大增快。而魔法师吃了之后,更能够大大提升魔法师的体质天赋,魔法修炼的速度能增长一倍以上。这个世界上,能增长魔法师天赋的灵药,只此一种,别无其他。而最让人无语的是,这种混沌果即使能及时采摘,也只能保留一天。如果不及时吃掉,一天过后,它也会马上风化而去。
千年生长,一朝结果,功效无匹,只存一天。种种独特的因素汇聚在一起,让混沌果成为大陆上独一无二的圣果,是那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珍贵无比的灵药。
王刚不久前曾经看过大陆灵药价格排行榜,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种高踞灵药榜榜首的混沌果,因而对它的来历,外形,特性,功效都印象深刻。对于这种价格不设定上限,无价更无市的所谓圣果,王刚曾经嗤之以鼻。他以为这只是人们想象出来的产物,根本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想不到才过了几天,就能亲眼目睹这种千年不遇的奇果。
正在王刚思忖间,混沌果的光芒突然大涨,在混沌果正中下方,渐渐生出了一个小小的孔,就好像人的嘴巴一般。
混沌果的第七窍,终于长成了!
“啪!”混沌果脱下了根茎,向下落去。王刚想也不想,右手闪电般伸出,接住了果实。
看着手中的混沌果,王刚略略犹豫了一下:“这个混沌果,该怎么处理呢?当然,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我自己吃掉。不过,我根本不是魔法师,吃了这个会有什么效果呢?”
王刚曾经试过修炼魔法,无奈却是毫无反应。对此他心中明了,他大概就是那种没有魔法天赋的废物,不过这个世界上有修炼魔法天赋的人,百中无一,而他本身又掌握八极拳的秘传,只要刻苦练习就可以成一代宗师,对此倒也不如何沮丧。
“如果我吃了这个混沌果之后,能拥有魔法天赋,修炼魔法,那我的八极拳再加上魔法攻击,能远能近,如虎添翼。那时候,那个什么该因伯爵,恐怕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想到吃下混沌果的好处,王刚心中一热,头一仰,就把混沌果吞食了下去。
第十章 想练魔法?没门
更新时间20111020 17:01:12 字数:2056
混沌果入口即化,王刚还没知道它是什么味道,它就化为一团液体,散发出浓烈的灵气,流入到王刚肚子。
“这东西倒有点像是上等的巧克力,入口即化。又有点像是果汁,甜甜酸酸的。进入到喉咙又有点像酒,散发出一种浓烈的气息……风味倒是十分独特。如果能弄成小食,说不定有很多会喜欢。”王刚突然没心没肺地想到。
正胡思乱想间,王刚突然感到腹中一阵剧痛。他闭目内视,只觉得混沌果在他腹部渐渐化为一团巨大的灵气,在他的胃部左冲右突。渐渐,灵气开始逃逸出王刚的胃部,往上下左右四方流动,先是整个肚子,继而是胸部胯部,接着是手臂大腿,最后到了手指脚趾,灵气终于蔓延到全身。
灵气在王刚全身上下流窜,疼痛也从小腹扩散到四周。王刚毕竟是练武之人,这点疼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以忍受,但对现在已经练到了暗劲的强壮,又拥有钢铁般神经的王刚来说,却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王刚坐在地上,舌抵上腭,咬紧牙关,死死忍住。同时,他紧闭全身的毛孔,不容许混沌果产生的灵气有一丝一毫的散失。
紧闭毛孔,不流失一丝汗液,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对他这名大拳师来说,却是入门的基本功。要知道,内家拳的根本,就是要闭锁全身的毛孔,把全身的力量积蓄住,让力量就犹如高压水枪一般挤压发射。因此,闭塞毛孔对王刚来说,就好像吃饭睡觉那么简单,只是意念一动,马上就轻而易举地做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全身没有规律,流动不息的灵气,开始渐渐变得有了一点条理,慢慢向他头上汇聚,因为灵气聚集的缘故,头部发出的疼痛,比起方才更加剧烈。王刚知道这是洗髓伐骨必经的阶段,只是盘膝而坐,默默不语。
终于,混沌果产生的灵气,完全汇集在头部。突然之间,王刚感觉自己的头顶似乎被一根铁棍狠狠地敲打了一下,头脑似乎无限扩大,可以包容整个天地宇宙,又在一瞬间突然无限缩小,变成了一个个原子分子。种种异象纷至沓来,眼前冒出一颗颗金星,眼耳口鼻同时流出鲜血。王刚大叫一声,再也忍受不住,昏倒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刚终于缓缓睁开眼睛。等看清了周围的事物后,王刚顿时一惊。
只见天地间的景物比起以前更加清晰,而且竟然似乎多了一层流动的七彩光芒。这七色光芒在天地间流动不息,在树木间更是进进出出,发出种种奇异的光芒,十分奇妙。
而他的听力也上了一层楼,平时听不到的声音,风吹过树叶微微晃动之声,蚯蚓在泥土下翻动的动静,也逃不过他的耳朵。
他的嗅觉也更加灵敏,竟然闻到了泥土清新的气息。这是以往他察觉不到的气息。
王刚顿时大喜。五官灵敏大幅度提高,这是暗劲练到脸上的功夫,换做平常,没有数载寒暑的苦修,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想不到吃了混沌果后,他一下子就达到了这个境界。
不过,最让王刚狂喜的,是他可以隐隐感觉到天地间有一种七彩霞光在流动。如果在他没有来到世界前,他会以为这只是天地间循环不息的灵气,可以感知却无法利用。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看待事物又多了一个角度——魔法的角度。他晓得,这些流动不息的七彩霞光,就是魔法师口中所谓的魔法元素。
只要你有魔法天赋,通过魔法学习,就可以通过念动咒语,利用这些魔法元素,使出种种不可思议的魔法。
想到这,他托起双掌,念到:“比大海更辽阔深沉,比高山更巍峨伟大,比天空更广袤无垠,我那尊敬的法神大人啊,请赐予我掌控火元素的力量,火球术!”
经过这些日子,王刚终于知道,法神是这个大陆人们信仰的唯一真神,也是创世之神,力量的源泉。魔法师使出的每一个魔法,都必须向法神借力。王刚曾经听过火球术的咒语,因为咒语不难,他一下子就记住了,现在自然而然地使出来了。
咒语练过后,周围魔法元素依然流动不息,却没有一丝一毫向王刚手中汇聚。王刚不死心,又念了几遍咒语,然而火元素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他的召唤,只是优哉游哉地在天地间流动。
终于,王刚颓然放下了手掌。
略略思索片刻,王刚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要使出魔法,必须要求使用魔法的人具有两种能力,一是魔法感知力,能感知天地间的魔法元素,这是使用魔法的前提条件。第二是魔法亲和力,这要求魔法元素必须要对施法者有认同感,亲切感,这样施法者才能吸引魔法元素,通念动咒语,驱动意识,吸引魔法元素聚集。
魔法亲和力,其实质就是一种对自然的体悟感悟爱护之心。如果一个人经常生活在水的环境,对水很熟悉很爱护,那他水元素对他的气息就会产生亲近,他也就容易使出水系的魔法。而王刚一生习武,培养的是一种杀戮之心,力求毁灭事物,增强自身的力量。树木在他练武时就被他打断了不知道多少棵,何来对自然的体悟感悟爱护?因此,即使拥有了魔法感知力,王刚还是无法使出魔法。
“还是老老实实地练武吧。”想明白了这一层,王刚再也不对魔法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一只手托起长嘴鹫,另一只手拉起银莽,打算把它们带到附近的小镇卖掉,赚些金币帮补一下家计。
“这一阵子只进不出,艾莉婕那小妞不知道骂过我多少遍,也是时候赚些钱回去了。”王刚心道。
突然间,王刚察觉到手中的感觉有异,他看了两兽一眼,脸上满是不解。他放下两兽,细细摸索一番。
王刚看向两兽的目光,不断变化,先是惊讶,接着是不可置信,最后却是露出了狂喜的神色。
本文来源于: 大成
更新时间20111020 17:02:54 字数:2261
王刚右手执着长枪,一动不动。
长枪长一丈有余,重达三十多斤,极具弹性,只要王刚略略使劲,枪杆就会像活物一般,四处乱颤,完全不听使唤。
看到长枪不听使唤,王刚不以为忤,反而心中暗喜。因为练习内家枪法就有这么一个讲究,枪杆越不听话,杆子就越好,就越是能练出内家功夫来。
枪杆子不听使唤,人就很容易失去对枪杆力量乃至对自己全身力量的控制。挑选枪杆子,要一丈多长,枪杆子要沉重,要有弹性,容易颤抖不受控制,就是为了让练枪的人失去对力道的控制。枪杆子失控了,就会带着人走,反控于人,这时候,练枪人就正好听取枪杆子的劲道,配合枪杆子的劲道,改动身上的劲力,等把劲力改好了,枪杆子在手里就稳当了。
练枪跟驯马,其实都是同一个道理。拿起枪杆子,就像跳上烈马一般,先让它不受控制,四处乱跑撒野,等它跑累了,你就开始渐渐尝试着配合它,让它慢慢感觉到你似乎成了它身体的一部分,最终乖乖听你的话。等到你把全身的劲力与枪杆子合为一体,枪杆子完全被驯服,功夫就落到你身上了。
练枪,不是单单练习枪术这么简单,而是为了练出听劲与整劲。等到练枪者把长枪驯服,把听劲与整劲练出来了,内家功夫也就真正出来了。枪术就是拳术,说的也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不知道站了多久,王刚手中长枪的枪头,突然起了一阵奇异的颤动。这种颤动似乎毫无规律,但又好像暗含着某种天地间的至理,颇有种玄之又玄的味道。如果是有真正的会家子在这里看到,就会发现,长枪的颤动并非毫无规律,而是随着王刚全身劲力的调整而改动。长枪与王刚全身的劲力,已经完全融合在一起。
王刚终于完全驯服了长枪!
感受到长枪似乎完全成为了自己身上的一部分,如臂使指,王刚坚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这时,天上的斜阳徐徐落下,金黄色的阳光落到了长枪身上,映射出点点奇异的银光,而在枪口处,长枪竟然裂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