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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之我有空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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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说你啊,静书,下手要快啊,这种极品男可要小心点,别被人抢走了。”
“话说你跟他在一起是不是特有安全感啊,那么高的个子,就是瘦了点,如果再能壮一点就好了。”

我听见她们七嘴八舌的调侃,心脏扑通扑通的跳,脸上热辣辣的。就算不去问,我也知道曹瑞必定是很优秀的,长得就不用说了,有点裴勇俊的感觉,文质彬彬的。而能当上学生会主席,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不过,我很有自知之明,做做梦还可以,真的冲上去可就不好了。

我虽然在喝了灵泉水之后,皮肤好了不少,但是个子是我的硬伤,站在他面前就像孩子和大人一样,实在有点滑稽。

不过,我现在也不算丑了,一白遮百丑,我的皮肤虽然达不到水嫩豆腐般的白皙,但也是粉粉嫩嫩的,加上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即使配上塌塌的鼻子,也只是让人觉得可爱,加上小身子圆滚滚的,活脱脱的一只可爱小包子。

我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愣住了,没想到只是皮肤好了一些,我整个人就好看了那么多。

只是,我也不会认为自己是美女了,再加上我的性格算不上讨喜,也不怎么会说话,我并不认为会有人对我一见钟情,顶多就是感觉可爱,有点好感罢了。

因此,被她们起哄了一阵,我也只是跟她们闹闹笑笑,并不把她们的话放在心上。

不过,几人经过这一番打闹,倒也亲近了几分。

回宿舍的时候,几人还扎堆去买了奶茶来喝,我捧着冰凉的奶茶,感动莫名,真是好久都没喝这东西了,记得大学的时候,最喜欢的饮料就是这个了。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大家多多收藏,多抛地雷,呵呵,我也会加油来更的,今天一口气写了三章,肩膀好酸。




6

6、第 6 章 。。。 
 
 
开学第一天,并没有上课,班主任名叫孙承,是个比我们大几岁的硕士生,一脸的书生气,脸上似乎还有婴儿肥,看起来倒是比较可亲,就是说话时有点小女儿,妖妖的。

他其实还蛮厉害的,是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在大学教书这几年也在努力的学习,之后考上了博士,我们毕业的时候还回来学校看看我们,算是很有心的老师。

他先做了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让我们依次做自我介绍,还要用英语的。

我看着这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淡淡的笑着,没想到还有见到他们的机会,这些人在我回老家之后就再也没联系过了,只除了宿舍里玩得好的两人。不知道这次是不是还是这样的结局。

班上男生极少,只有七个,一个叫许鉴彬的最为突出,长得很帅,皮肤比很多女生都还好,爱表现自己,说话特别逗趣,班上的女生都对他侧目。我看着他耍宝的样子,很无语,这个家伙虽然得到很多女生的青睐,可惜是个男同,我们宿舍的沈娟喜欢他,结果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真是,这么优秀的男生为什么偏偏投入了男人的怀抱?

轮到我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的爱好、家乡之后就坐下了。这一次自我介绍虽然还是什么出彩的地方,但是我已经不会如当初一样面红耳赤的瞎紧张了。这也许就是我多活了几年的唯一一点进步了,我心中自嘲的想到。

自我介绍之后,他就把班里的人事任命说了一下,果然跟过去一样,还是那几个班干部。

我觉得大学里的班干部还真是很尽责,做的活也确实很多,我倒是挺佩服他们的。

班主任又大致的讲了一下学校的情况、规章制度之类的事,然后就下课了。

而班干部们则被派去拿新书,我跟宿舍的人直接杀向饭堂,等吃完饭了再去领书。

拿着厚重的书本,我心里充满了喜悦,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的学习,把这些书都吃透。以后还是少在宿舍里带着吧,过去我就是在宿舍里玩电脑,浪费了时间。

说到电脑,我这个十足的宅女这两天竟然还没觉得缺什么呢,估计是重生的喜悦外加有了空间,所以也没空去想电脑的事吧。

记得过去是在国庆节期间买的电脑,这回也还是那个时候去电脑城看看吧,那段时间电脑打折,只是这个费用我不想让爸爸出了,我自己想办法挣钱吧。

可是该怎么挣钱呢?

炒股?

可我没有本钱啊,现在银行卡里也才有一千块,这还是这个月的生活费呢,如果拿来炒股,那我就没生活费了。

卖菜?

呃,会不会有城管啊?而且被人看到问我菜从哪里来的,该怎么回答呢。这个不行,我绝对不能让人发现空间的秘密,买菜太危险了,我根本不善于撒谎,到时候被人看出什么来就惨了。过几年空间文一流行,大家那么聪明,万一猜到了怎么办。

可是,那么多的菜可怎么办?我又不能不跟大家一起去吃饭,然后偷偷进空间做饭吃,万一让人发现了古怪,不好

不然还是等到水果结出来之后,我自己一个人坐车去别的市里卖上几天,然后再回来。

这个方法倒是不错,到时候租一辆车,拉一车的榴莲拿去远点的地方卖,应该能够卖不少钱。榴莲那么贵,肯定能够凑够买电脑的钱。到时候我就买两台笔记本,一台放在外边,一台放进空间里面,这样也可以在空间里码码字什么的,小说是一定要写的,这是爱好,不能丢了,而且早几年开文的话,应该能够有不少便利。现在穿越类小说也才刚刚盛行,我可以搭着这个风火一把,还有重生类的小说都还没出来。我可以自己来开创这个流派,我看过了那么多的小说,到时候自己写一个长篇还不是小菜一碟。

所以,电脑是当务之急,除了可以让我快点码字赚钱之外,还能找找翻译公司,做做翻译,还有,今明两年股市大涨,我正好可以乘着这股风气赚一大笔钱。倒是炒股的本金我得再想想法子。

干脆写书得了,我看过不少励志的书籍,可以找一本畅销的来写。记得我重生那一年就有一本新出的书,当时火的不得了,叫做《浴火重生》,当时我也买了一本,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以至于看过四五遍,现在记忆力变好了,正好记得所有的内容,姑且写来拿去卖吧。这样应该能够得到一百万吧。

不过这样抄袭不太好,我还是自己结合其中的核心理念自己创作一本新书吧,想来也不会太差。毕竟原书出彩的地方不是文笔,我的文笔也还行,毕竟写了多年网络小说了,而且还有十几本是V文呢。想来写下来应该是得心应手。此时的励志书籍还没有《秘密》出名之后的疯狂售卖,说不定我这本书还能开个历史先河什么的。

我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未来更美好了,过去为钱烦恼,心里从来都是沉甸甸的,每次看到妈妈为了节约钱也不敢买衣服。爸爸每次公司发制服都高兴半天,也从来不舍得花钱在自己身上。

等我赚了钱,一定要给他们买很多的衣服寄回去。

下午也就两堂课,我跟大家一起选了坐在后边位子上,因为是口语课,教授的是外教,他不停的跟大家交流,我还跟以前一样没好意思跟他多说,问了我问题,我就回答,他可能觉得我很可爱吧,跟我说了很长时间的话,还拍了拍的脑袋,看起来就好像是在跟小女孩说话一样。不过也难怪吧,他的个子特别高,人又长得壮,我是在国内也算是很矮的那种女孩子,站在他面前就像是小妹妹一样,加上我的皮肤越来越好,嫩嫩的像婴儿一样,又长着一张圆脸,大眼睛,樱桃小口,胖胖的,看起来还真像个吉祥娃娃。非常惹人喜爱,我们宿舍的几人,有时都忍不住掐我的脸两把。

如果是我以前认识的人看到,估计会不敢相信我是那个矮胖而且又长得很难看的林静书吧。好在这所学校里的人都是我所不熟悉的,根本不用担心她们怀疑什么。再说,我只是皮肤变好了,其他的都没怎么变,就算是以前的同学见到了,我也可以说是暑假在家宅出来的。因为我在高中的时候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我又不爱串门,整个暑假可以说都没有出去见过朋友,就算变了,他们也无话可说。至于爸爸妈妈,那就更简单了,反正我是变好了,他们不会深究的,顶多就觉得这边的气候很适合我。

因为,小时候也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时,那时我们不过是坐火车经过宁夏,结果当时我脸上起了一层壳,掉落之后的皮肤更加好了。

晚上,学院安排了迎新会。

方婷不屑道,“肯定又是一堆讲话之类的,无聊透了,我都不想去。”

我知道她最不喜欢这样形式化的事情,可是她也不会脱离大部队,只是想要发泄发泄罢了,便笑道,“去认识一下学院的同学也好啊,而且晚上也没什么事做,不去留在宿舍里也无聊。”

杨欢欢接着道,“不好看的话,我们到时候溜回来呗。”

沈娟没说话,不过可以看得出来她其实挺想去的。

我突然想到,她不会是从今天开始就喜欢上了许鉴彬吧。

不过,想想也的确可能,今天在课堂上表现做出彩的就是许鉴彬了,而且今天晚上代表新生发言的也是他,估计到时候会有更多人喜欢他吧。

就这样,我们宿舍一行人洗完澡一起去了会堂,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了,我们坐在后边靠中间的位置。几人叽叽喳喳的聊着天,可以看出大家都在极力的熟稔对方,我也偶尔说上几句。却不像从前那样忐忑不安,怕不合群,被落下了。

不知为什么,她们竟然也不像从前那样忽略我,方婷也爱跟我说话了。

我记得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方婷基本上不跟我交往的,我们连话都不怎么说。当时的我,穿着很土衣服,人长得也很乡村,皮肤红红的,泛着油光,人也小家子气,一副从乡下来的样子,头上还别了一个超级乡土的发卡,头发短短的,真心难看。

方婷是典型的城市女孩,根本就不喜欢我们学校,也认为这座城市是乡下,只有她家所在的S市才是大城市,从心底里瞧不上这里的一切,也不喜欢跟我们说话,唯有跟她同一个省份的沈娟和长得不错的杨欢欢她还算瞧得过眼。

我跟她关系好起来,还是因为那时杨欢欢和张欣妍转院了,只剩我们三个还在外院读书,才多了些接触的。我从前觉得她聪明能干,所以很喜欢她,跟她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就算是我重生之前也偶有跟她联系一下。

她突然喜欢粘着我跟我说话了,我还真觉得挺古怪的。

不过想到她是个标准的外貌者协会,我就明白了她的心思了。话说,方婷这个人呢,八面玲珑,对谁似乎都挺好,偶尔会跟某人特别好,但是,一般这种好,热度都不长,往往会突然戛然而止,让人错愕不已。

我们在大四的时候关系是最好的时候,可是一转眼她就能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转而跟其他人打得火热,当时我却偏偏习惯了她在身边,所以心中失落难过,但她照样没事人一样,跟你玩的时候照样能够好好的。仿佛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只是当大家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明显的发现以前喜欢跟我在一块的人,已经粘着别人去了。这让我怨念了好久。

后来,我才想明白过来。她是单亲家庭出来的,内心其实很敏感,而且似乎有点完美主义倾向,一旦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有自己无法接受的地方,热度一过,她就会逐渐疏远。而且,如果你开始对她在乎起来,重视了她之后,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对你避之不及。不知是因为害怕最后遭遗弃还是害怕承担这份感情。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具备过人的智慧,即使重生了,我也没有能力去帮助她走出这种古怪的心理。但我不想再次受那样的伤,那时,我真的很难过,所以,这一次我不会再对她投入更多的感情了,她既然愿意跟我亲近,我也不会冷漠以对,但是,我绝对不会再如从前那样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

我不想要所谓的最好的朋友,也不想要两肋插刀的朋友。

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像从前一样过于在意朋友。

因为在我遭遇不幸的时候,在我落魄的时候,没有一个朋友拉我起来,也没有人为我难过过,她们各自活得精彩,偶尔想起我了,发条短信,也就仅仅是这样而已。

我现在即使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也不会害怕了,再说,那些成绩优秀的,有所成就的人其实大多都是独行者。就像我们宿舍的杨欢欢,她也就这几天跟大家一起走,没过多久,就转院了,自己一个人不知道多勤奋,最后靠着自己的努力和男朋友出国了。

我虽然不指望成为多出色的人,但我希望这一次我能够坚强一些,不依赖任何人,靠着自己的内心,走出一条让我自己不再后悔的道路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点冷,穿了两件衣服,还要穿上袜子,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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