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铅年-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哦。”我依言踩上林烨瘦弱的肩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爬上了那面墙,回身伸出手到:“把手给我!”
只见林烨并没有如我预料那般伸出手,只是弯着清澈的眼睛对我笑了,径自跳下垃圾箱,抬起一只手和另一只以然没有手的躯干,笨拙的把垃圾箱藏了起来。
“林烨?你在干嘛!快点,他们要追来了。”我心急了,大声吼道。
林烨只是站在那里,仰头看着我,干净的眼中黑白分明,不染纤尘“小桃花,听好,翻过这个墙,一直往前跑,数到第六个路口左转就是公安局,到了那里马上报案,然后请警察叔叔帮忙找到你的父母。”
“林烨!你也别让我再说第二遍,快点上来!”心脏快要崩溃了,好疼,眼眶热热的。
林烨摇摇头,调皮冲我的吐了吐舌头“抱歉,刚才骗了你,后面的路,恐怕要你一个人走了。我说过这个方法需要两个人才能完成,所以,必须得有一个人留下来拖住后面的那些家伙,否则凭这样高度的墙,以他们大人的身高,要翻过去根本不成问题。”说着,林烨后退几步,对我轻笑,脸上尤带着病态的潮红,“我要去引开他们了。跑吧,小桃花,要记得常常笑,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很多星星一样,我真的很喜欢。”说罢,转身朝另一条路口跑去,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林烨!!”我喊着,又不敢大声,生怕被那些坏人听到。
我擦了擦泪水,一咬牙,转身翻下墙头,朝公安局的方向跑去,现在唯一能救林烨的办法就是尽快通知警察叔叔,否则时间越久,林烨就越危险。
数九寒天,泪水不断夺眶而出,来不及擦拭,任由泪水由温热到冰凉,再生生的在脸上结冰,,,林烨,,你等我,一定要等我。。
在我的领路下,警察叔叔们赶到那个关押我们的仓库,只是他们并没有让我下警车,一个叔叔脱下他的羽绒衣披在我身上,对我说“叔叔要去抓坏蛋了,你进去的话会很危险的,乖乖在这里等着我们回来好不好。”
我懵懂的点头,只是抓着叔叔的袖子说“求求你,救林烨。。”
于我,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车上留着一个叔叔负责看护我,期间,他费尽心思和我聊天,给我讲笑话,但是我笑不出来,警惕注意着外面的状况,不知道等了多久,不知道多久,我等不下去了,满心满脑都在离我不远处的仓库方向。突然感觉心跳有一瞬间的停止,胸腔空荡荡的,满头虚汗,不安心,极度的不安心,林烨。。。
“叔叔,我去尿尿,一会就回来。”说着,敏捷的跳下车,向仓库的反方向跑远了。
警察叔叔急忙把头探出车窗,见我跑去的方向并非重要地段,便大声道“别跑远,快去快回。”
我来不及回答,直接像深处独断跑去,直到看不见警车为止,转过方向,凭借着对这里的熟悉,我迂回着跑到警察看不见的死角,向仓库的方向跑去。
仓库门前围着黄色警戒线,我低头钻过,迫不急待的向那个熟悉的地方跑去。
“喂!这里不可以进去!喂,小鬼,站住!”守在门口的警察欲上前拦我,被我尽力躲过,快了,还差一点,只差一点了。。
我一边躲闪一边不顾一切的往仓库里闯。。忽然,冲鼻的味道噎的我几近呕吐。可是,这味道,好熟悉。
偌大的仓库弥漫着浓浓的腥味,腥得发恶,令人作呕。是了,这味道,好熟悉,让我想到林烨那只残缺的手臂。
心脏跳得劲快异常,好像不是我的一般,任凭它剧烈跳动,我跑着,没命地跑着。
心脏不是我的,腿也不是我的,看到地上一个渗满猩红液体的布袋,我突然觉得,就连眼睛也早已不是我的了。
那是一个已经看不出原有颜色的大布口袋,只知道那猩红的液体,粘稠的随着缝隙渗了一地,一部分液体已经冻成颜色浓烈的冰,布袋的口被麻绳牢牢的扎着。
我慌张跑去,挥开摆在地上分外碍眼的证据编号牌,耳边一阵鸣响,听不见身边工作人员与我的拉扯。我嘶吼着,聚到我身边的人越来越多,我没注意,也不在乎,拼死拼活的把布袋抱在怀里,拆着麻绳,,,打开的一瞬间,剧烈的腥肉味冲进鼻尖,强硬打开我麻木不已的嗅觉,我似乎听见了周围一两个工作人员剧烈呕吐的声音。
“把证物放下!你这是在阻碍公务!”似乎还有这样的声音在我耳边吼着。
衣服被拉扯的发出撕裂的声音,有很多只手拉扯着我手中的布袋,我张嘴狠命的向那些手咬了下去,口中的生锈味道和鼻尖萦绕的腥味相得益彰。
我低头往袋子里看去,只一眼,只有一眼,我认识他,我知道,可是我不信,就是不信!
即使里面的一切血肉模糊,即使是满眼的红,粉,白,黄,青,我不信!
红色,是他的血,染得到处都是,汁液浓稠得犹如果酱。
粉色,是他的肉,切开的断面,粉白粉白,说明这不属于活人的色彩。
白色,是他的骨,他的脑,以及他正看着我的眼球,即使只是一小块,即使眼球的球体奔出眼眶,带着密密麻麻的血丝,我依然知道,那个眼球,笑起来的时候,还是那样温柔。即使只是一个黑白分明的眼球,我也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秒,没有恐慌。。
黄色,是他的皮肤,不过,是那种毫无生命的黄,黄中带紫,被切割成小小的若干块,可能由于天气的原因吧,小块的皮肤向上翻卷着,血淋淋的骨肉分外糜烂。
青色,是夹杂在尸块中的头发,以及我叫不出名字的内部器官,透着青绿、青紫的颜色,因着粘稠的血,凑在一起,一坨一坨的。
如果不是那几个断节的手指,我绝看不出,这布袋里装的是一个人,是谁,好熟悉,手掌上的粘稠并不温热,可是好熟悉,就像自己的一样熟悉。
绝对不是吧,感觉太阳穴像被人用锥子凿过一般的疼痛,我要证明,不是这样。
“喂!你干什么!这是证物,你不能碰的,快给我!”这些手好烦啊,都抓着我手里的布袋干什么!
我听见如小兽般的低吼从我的嗓子里发出,索性,我一股脑的抓着布袋低端向地上猛烈地抖动着,大大小小的肉块掉落一地,红红白白,如开满山野的鲜花一般夺目,只是味道并没有鲜花般芳香。
“呕。。”又有一个人吐了。。。我听见了,但是不在乎。
我趴在地上努力的翻找着,四分之一的脸,看不出来;翻裂的头皮,看不出来;一支剁烂且藕断丝连的手掌,看不出来。完全看不出来。。。
“快把他架走!”
感觉腋窝下伸手两只手,奋力向上提我,来不及了,我发了疯的寻找了,手中因着血液的粘稠,抓到的肉块没来得及看便如泥鳅般滑了下来,碎断的骨头,带着锋利的刺端划得我手掌生疼,眼角扫到一团熟悉的蓝黑,在我拉开的瞬间,我快速的抓了过去。
那是一截断掉的手腕,手腕的切面被粗糙的包裹起来,好熟悉,好熟悉。。。。。。。。。。。
手中的尸块被夺下,我被架着生生远离了林烨。
“啊!!!!!!!!!!!!!!!!!!!!!!”我抓狂的吼叫着,撕心裂肺,痛彻心扉。
所谓的绝望,竟然来得这样,,,残忍。
林烨,你就以这种残破不堪的模样迎接我的救援么?
骗子!
“。。。。。。。。。。。。。。”谁能告诉我我的心在哪,,它还在跳动么,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很多画面一时之间闪过眼前。
初见的时候,那个虽然穿的脏兮兮的,但是一双眼睛却干净的仿若不属人间,他问我“醒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记得。
后来,他对我笑,这笑容和周围其他人的呆滞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叫林烨,这里是坏蛋关押我们的地方,你也是被他们用迷药带来的吧,正确来说,我们都是被拐来的孩子。”因着那份镇定淡然,你让我找到了安心的感觉。
“别哭了,我们是男孩子,要勇敢的,总有一天我们会逃出去的。”
是啊,你说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逃出去的,我是逃了出来,那么你呢?这是你第一次骗了我,我记得。
“桃花?很可爱的名字,以后我叫你小桃花好不好?”
林烨,我想念你叫我小桃花的声音,你可以再叫我一次么,直到今日我才发现,原来小桃花这个名字真的很好听,再叫我一声可以么?我想听。
“这里一天只有这么一顿饭,你不吃的话,等到他们吃完后,会集体来抢你手里那份的。”
那句话,你害得我险些因为一口馒头噎死。可是第二天,因为你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我一半,所以我们都饿肚子了,我知道你也是饿的吧,可是你还是骗我说你不饿。林烨,你真的很爱说谎。你为我偷买了糖糕,到头来却是用你的一只手换来的,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甜食了,这是真的,再也不吃的。
“你这样不行,要装出很凄苦的样子来,嘴一定要甜,知道么?”
其实我当时在想,但凡是谁,看见你那双清澈如泉的眼睛,都会不忍心拒绝你的吧。
“别哭,小桃花,否则,我会生气。”
白痴!明明自己疼得要死要活了,你还管我哭不哭的干嘛!白痴,林烨,你是世界上最大最大的大白痴!可是,你可以回来么,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哭了,你可以回来么?
“因为小桃花的笑容好漂亮啊,我很喜欢,想看你一直这样笑下去,为了这些,当然值得。”
林烨,那你知不知道你的笑容要比我的好看好几倍,我也好想看着你一直笑下去啊,我也想一直守护住你的笑容,我还有这样的机会么?
“小桃花的眼睛鼻子皱起来好难看,可以笑一笑么,我想看。”
我答应你,以后的小桃花永远都会笑的,我答应你的。
“你先爬上去,回身在拉我上来就好。”
骗子,林烨,你真的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我恨你。。就算我恨你,你也不会回来向我道歉么,你回来向我道歉吧,只要你回来和我说对不起,我马上就会原谅你的,真的。不用道歉也没关系,只要你回来就好,我只要你回来。。。
“我要去引开他们了。跑吧,小桃花,要记得常常笑,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很多星星一样,我真的很喜欢。”
林烨。。。。
原来这种感觉就叫做伤心啊,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疼,好像有一只手在狠命地撕扯着我的心脏,使劲撕扯,揉捏,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可我却还要生生的感受着一切。
无法想象,昨天还能看见那样鲜活的林烨,如今,怎会变成一段段血淋淋的尸块。。没有泪,伤痛的尽头已不再是泪水能够宣泄的,眼泪早就流干了,我答应过林烨的,以后再也不会流泪了,我要笑,不是么?
不知道在警察局里坐了多少个日夜,任谁和我说话,我都懒得理睬。爸爸妈妈赶到的时候,妈妈抱着我失声痛哭,可我只能干瞪着眼睛,一无所觉。
回家了,一切都没变,还是那样熟悉,可是,我感到了一些不同,我开口对爸爸妈妈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拜托你们,请让我就这样在家里呆上一个月,只要一个月就好,拜托。”我认真的对爸爸妈妈深鞠一躬。
爸爸怜爱的摸摸我的头,平静的说:“好,我现在就去你学校请假。”说着拉着欲言又止的妈妈离开。
我独自走回自己的房间,从背包里拿出那件烂烂的蓝黑色棉衣,是我之前穿的那件,我再三要求妈妈能让我把这件衣服带上,它时刻提醒着我,一切都不是梦。
我走到书架,随手拿起一本之前看过的漫画,书签还在上次翻过的页数,我坐在地上,实在不太适应柔软舒适的床,打开漫画,细细品读。
请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只要让我独自伤心一个月就好,因为,这是对你最后的诀别,以后的小桃花,真的再也不会哭了。。。。。
手捧纯白的玫瑰,缓缓走近陵园,数着你所在的方位,找到你的位置,弯下身把鲜花放下摆好。
我咧嘴一笑“林烨,小桃花又来看你了哦!”
林烨的墓是我要求爸爸帮我办下的,里面埋葬的,只是我的那件黑蓝色棉衣,还有被火化的骨灰。
在我回家之后的几个月里,警方终于顺着线索在一个偏远的城市一举抓获那批犯罪团伙,这个案件曾经一度在电视上报道的十分火热,也曾有记者要求我接受采访,却被爸爸极力压下。那些孩子大多都找到了自己的家人,唯有林烨,我们连他的家人都找不到了,我请求爸爸,在没有家属认领的情况下,得到了林烨的遗骸,只能尽我所能给他一个像样的安眠之地。
我抓抓头发,大刺刺的笑着“林烨,我现在可是初中生啦,刚刚转学呢,告诉你哦,我的同桌可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哦,羡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