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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重生之黑道御姐-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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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历史的沉积,似乎处处都能透出一股书香。
转了大半圈,走到一片湖水旁,但见湖光潋滟,岸边垂柳依依,周凌就走过去,依着一段栏杆坐下来。
“你也是来参加英语夏令营的?”一个稍显稚嫩却颇为悦耳的男声从廊柱后传出来。
刚刚离得远看不到廊柱后的情况,此时听到有人说话,周凌才注意到,原来在廊柱后已经坐了一个人。一个十六七岁、个子挺拔,容貌清秀的男生。
这个男生的普通话并不太好,微微带着一点点广东普通话的特点,由此可知,人家应该是广东本地的参赛学生。
周凌淡淡地点点头,并没有受对方影响,仍旧在原来看定的位置坐了下来,然后将目光越过朱红的栏杆,遥遥地放到湖面上层级叠翠的碧荷红莲上。
时值盛夏,荷花正旺。
一个个荷叶碧绿欲滴,圆润丰满,莲花或正怒放,或只是一挺荷箭,或傲然或娇羞,美姿万千。
几只小小的蜻蜓在湖面上飞舞翩迁,偶尔在湖面轻轻一点,或者,仿佛飞累了,悄悄落在红莲碧荷之上,稍歇。周凌的目光似乎停在这些上,又似乎透过这美景看向冥冥的某一处,深邃幽静,不悲不喜。
易阳本来对这场所谓的英语竞赛没什么兴趣,就凭他在国外生活十年,英语相当于第二种母语的能力看,来参加这种英语竞赛,与那些从未出过国门的学生们同台竞技,结果几乎没什么悬念。
不过听说参加竞赛者要在这所大学里集训一个月,他才改变了主意。不管怎么说,能够暂时摆脱那些肮脏和血腥,哪怕只有一个月,哪怕只是掩耳盗铃,他也毫不犹豫。
本来只是将这次参赛当成一次散心,没想到,却在第一天就遇到一个有趣的人!
------题外话------
谢谢亲们的支持和鼓励,这几天放暑假了,粟粟家简直成了花果山……囧,白天闹哄哄一片,根本坐不下来写文,只能晚上熬夜。
可怜的……





、第四十二章 积习难改

第四十二章 积习难改
不过,来到校园,看到那些或叽叽喳喳、或木讷书呆、或浮躁轻狂的学生,易阳颇有些不耐,果断甩开那些暗含嫉妒的男生和满眼红心的女生,找了这么一个僻静之地,临水赏花,却不想,在这样一个骄阳似火的午后,居然也有人与他一样,愿意走房间,亲近自然。不由从心里生出一种认同感,也让易阳难得的主动搭讪。
周凌转眼看了对面的男孩两眼,无声地点点头,径自绕过一个廊柱,也是凭栏坐下,只不过,从行动到表情都很明白地带着一抹疏离,表明了并不想搭理人。
易阳见惯了阿谀奉承,也见多了那种自命清高其实没啥内涵的人物,可眼前这个清秀学生的疏离和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冷傲却是他从未见过的。对方眼中没有轻视,也没有阿谀,更不是那种某些欲拒还迎,只是简单地疏离,只是直接的冷淡,而且她冷淡疏离的对象并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整个世界。那种感觉很奇怪,就仿佛对面那个小小的人却有一颗高于整个世界的心,冷眼俯视着整个人类世界,万丈红尘。
“有趣!”易阳勾勾唇角,转眼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子,侧俯身扬臂甩了出去。
那个小石子贴着水面,击起一个又一个水花,最后噗通一声落入了荷花深处。
周凌的出神被打断,也没出声,默然起身,径直离开。
易阳看着清瘦挺拔的背影,眼中快速地闪过一丝愕然,随即唇角勾起,露出一个有点儿颠倒众生的微笑。这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按惯例出牌,实在是勾起了他的兴趣了。
看看时间,已近下午三点。一天中最热的时光基本过去,顾爽找到带队的薛老师,告了个假,声称去广州的一个亲戚家,晚餐就不回来吃了。
经过火车站的事儿,薛老师对周凌的看法大为改观,而且越看越觉得这个年龄最小的学生出事非常成熟沉稳,也就没有过多的为难,只嘱咐几句,让周凌注意安全,晚上早点儿回来,宿舍大门十点钟就会关闭。
谢过薛老师,周凌背着书包出了校园。
93年时内地的大多数城市刚刚开始建设,而广州却因为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虽然与两千年后没法比,但相对于内地就繁华多了。
这一点从街头的行人的出行交通工具就能看出来。当时内地还是自行车的王国,而广州街头,最多的却是摩托车代步。大摩托,踏板车,汇集成一股这个时代特有的洪流,潮水般席卷过去,然后从沿海到内地。其情形丝毫不亚于后来全国家用轿车普及后的车流。
周凌也没什么目的,走到公交站,随意坐上一趟公交车,恰好这个时段出行的人比较少,周凌在车尾找了个空座,恰好临窗,她就坐下来,一路观察着窗外的景色和人群。
离开学校一段距离后,周凌在一个人流比较多地方下了车,看着那些人行色匆匆,每个人都用拖车拖着一到两个大大的彩条编织袋,周凌已经基本确定这些人大概就是从全国各地来广州批发服装的。话说,那个时代,广州可是全国的服装批发集散地,使得那些卖服装的小老板最经典的推销语就是:这可是广州货,今年最时髦的样式!
反正也是随处闲逛,而且考虑到若是真的做超市,自然也少不了利润大户服装这一项,周凌就随着人流走进批发市场。
若是从外边看只是人流密集外,进入服装市场后,人的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被款式多样,缤纷纷呈的一排排服装吸引过去。即使人流如潮,也根本没人注意身边经过的什么人。
周凌却基于职业习惯,注意力并没有完全被服装吸引,反而不时地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因为职业经验告诉她,越是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越方便实施偷抢犯罪。
周凌的目光很快就锁定了一个五六人的团伙。这伙人年龄都很小,大都在十七八岁的样子,一个个若无其事地混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只是他们的目光与那些只关注服装的人不同,只在来往人群的身上,特别是背包上扫描。
不多时,那伙人就盯在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身上。那个妇女拖着一个拖车,腰上挂着一个腰包,全副精力都关注在一排排服装上,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那伙小偷眼里的肥肉。
眼看着两个青年假装着看服装挤上前,一左一右成夹击之势,将那个妇女包围住,其中一个就和摊主询价,另一个则乘机伸手,周凌清楚地看到那个人指缝里寒光一闪,竟是夹了刀片的。
不过是眨眼时间,那个人就手伸进了妇女的腰包里,就在这时,周凌上前一步,也假装着看服装,用力地撞了那个人正在偷钱的手臂一下,被偷的妇女察觉到腰间动静,下意识地伸手去捂腰包,竟捂住了小偷的手,登时大叫起来:“抓小偷!”
这一声大喊,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许多人下意识地检查自己的钱袋,可是,却没有一人上前帮忙。还好,这伙小偷并没有太过猖狂,事情败露,立刻挤进人群,三晃两晃就不见了人影。而早一步混进人群的周凌,也暗自苦笑,她现在早已经不是什么警察了,只是多年养成的职业习惯还改不了。
经过这个小插曲,周凌简单地在服装批发市场中略略转了一圈儿,就离开了。当然,也给自己和父母买了几身衣服,毕竟这边的服装比家里的款式新颖不说,价格也要便宜得多,甚至,还没忘了小林和大斌,给俩小子一人买了一套运动衣。
离开服装批发市场,天色已近黄昏。周凌拎着几件衣服,慢慢地在街边走着。
回去也没什么事儿,她就随意地感受一下广州市民的生活氛围。
匆促间,两个中年男人行色匆匆地与周凌擦肩而过。
“……老林,你确定今晚一定有好货色?”其中一个胖高个低声询问。
另一个面目清瘦戴着眼镜的人拍着胸脯保证,“你还信不过我?保证是好货,刚刚从水路上来的。”
擦肩而过的两句对话,立刻吸引了周凌的注意。眼镜男那句‘水路上来的’,更是让周凌下意识地联系到了两个字--‘走私’!






、第四十三章 使计

第四十三章 使计
因为广州本身就拥有港口,又临近港澳,是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许多人也做起了走私生意。八十年代初,家电国产量较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于是就有人走私电视机、录音机等家用电器,随着国内技术的发展,到了九十年代,国内的家电企业已经成长起来,国产家用电器物美价廉,走私的家用电器就没了市场,走私者的目光又瞄准了国外的电子产品以及成品油和汽车。许多发达国家的报废车以极低的价格走私过来,重新烤一遍漆,复新一下,转手一辆车就能挣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可谓利润极厚。
走私多集中在沿海城市,是以周凌一听到那两人的对话,立刻就想到了‘走私’。
几乎是下意识地,周凌就跟了上去。那两个人丝毫没有察觉身后缀了个小尾巴,还在压低了声音谈论着。
“告诉你啊,这批货到了老孙就给我打了电话,我们赶紧去,要不然其他人知道了,好的就被人挑走了。”眼镜男说着,胖高个也连连点头。
不过,胖高个似乎还有些为难:“可是太突然了,我也没准备好钱,这个时间银行都下班了……”
眼镜男立刻拍胸脯道:“这个你放心啦,带上定金就可以了。只要有看好的东西,就先付定金,明天带钱过去提货就行了。”
听了一会儿,周凌已经初步确定,眼镜男估计就是掮客,联系买卖双方的,也叫经济。那个胖高个才是真正的买家。这两人单身匹马的,看样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大走私贩,充其量只是一些小分销商罢了。
周凌倒是不嫌乎,跟着小虾才能摸到大鱼。这时候,周凌完全没有注意到,她不知不觉地竟然又把自己当成了警察。
跟着两人走着,周凌暗暗捉摸,怎么和这两人套上关系呢?不然,对方若是打个车走了,她就跟不上了。
正琢磨着,迎面走来一伙人,一个个脸色冷硬,满脸戾气,而且十几个人隐隐地围拢在一个二十多岁的壮汉身边,颇有些‘大哥’的派势。
周凌眉梢一挑,脚尖划拉过路边的一块石头,暗暗一踢,石块正好滚到胖高个的脚下,那胖高个一个不察,身子一个趔趄,斜着就摔了下去,直直地撞向迎面而来的‘大哥’。
对方几个小弟非常警醒,胖高个摔过去,还没撞上那个‘大哥’,就窜出两个人,齐齐往那大哥面前一站,一个挡住胖高个,另一个伸手扯起胖高个的衣领,然后抬拳就要打上来。
遭遇这等突发事件,胖高个完全懵了,根本不知道躲闪,倒是眼镜男激灵些,急忙上前劝阻,“哎呀,原来是‘虫哥’,邵老板走路不小心,冲撞了虫哥,并不是故意的……我替邵老板给虫哥道歉!”
“他妈D,道歉有个屁用……”一个马仔咋咋呼呼的,就要冲上来教训眼镜男。
“小七!”那位虫哥淡淡的一声,立刻让眼镜男免了一拳之苦。
“虫哥!”逃过一劫的眼镜男立刻向虫哥道谢。
那虫哥也颇有气度,抬手拍了拍眼镜男的肩膀,嘿嘿一笑:“小林最近在哪里发财啊?有什么大生意记得关照我们兄弟呀!”
被虫哥拍的呲牙咧嘴的眼镜男咬着牙点头:“嘿嘿,我只是跑跑腿赚个小钱儿,比虫哥差远了,以后,在这一片混,还少不得虫哥多多关照。”
眼看两方人没有冲突反而有握手言和的趋势,旁边的周凌有些着急了。这个机会过去,眼看前边儿就是主干道了,想必胖高个和眼镜男就要打车走了,到时候她可就跟不上了。
眼睛一转,周凌趁着双方和谈没人注意,再次出招。这一次她没有动用石头,而是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刀片--这还是刚刚从那个小偷手里摸来的,以一个极诡异的角度,将刀片弹出去,正好擦着胖高个的身子过去,划上对面那个刚刚放开胖高个衣襟的青年的手臂。
“哎哟!”那青年低呼一声,捂住了手臂,手臂上的龙鳞纹身显然没啥保护作用,鲜血立刻从指头缝里淌了出来。
“妈的肥仔你不想活了?”鲜血迅速地点燃了一帮人的怒火,刚刚一起上前的另一个小弟再不犹豫,抬手就给了胖高个一拳。
胖高个显然比较糊涂,根本不知道发生了啥事儿,就挨了一击重拳,更是懵了。下意识地抬手回击,也给了对面的青年一拳,场面登时大乱。
这回连眼镜男也有些恼了,他这边刚刚把事儿拉扯平,没想到胖子这么不省事儿,居然再次闯祸,这一次他都不想管了。
刚才那一次,胖高个趔趄撞人,双方也没打起来,是以并没有引起路人的注意,这一次不但动了手,那个小青年手臂上血淋淋的,路人也就都注意到了,却没有人敢于停下来,急匆匆地离开现场,即使不得不路过的,也绕的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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