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晓棠的故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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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见过真正的变色龙,从而我不能确定水晶是不是变色龙,但她的脸色变得实在很快。由红而紫,由紫而黑,继而五颜六色,五光十色,煞是神奇。
“你现在知道是谁了吧?”沧浚淫笑。
水晶又羞又恼地提起随身的饮料瓶子,往沧浚身上扔去。
“你这个色狼,原来刚才在河边摸我的人是你……还偷看我!”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暴露了不该暴露的东西,转过头一看,发现大家都在用很认真很复杂的眼神望着她。
我猜她这个时候最想做的事肯定是个二选一的题目。A是人间蒸发,B是让周围这群人集体人间蒸发。从她的主观意愿来说,肯定是不倾向于选A的,但考虑客观现实的话,B的可行性又实在不太高。
沧浚躲过瓶子的轨迹(结果瓶子正好打晕了坐在后面的一只劈腿撒尿的狗),向水晶赔笑,“我也不是成心占你便宜,当时太挤了,我没站稳一时失手抓错了方向,才会摸到了你的左边……”
我相信沧浚说的是实话——也许他本来打算摸右边。
大家一看情形不对,立刻出来安慰劝说水晶。
“哎呀,不就是让摸了一下吗?要觉得亏,摸回来就行了。”
“其实让男人摸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呢,你看四班那只恐爪龙,男的见了她逃得比鸵鸟还快……”
“你没戴胸罩和粉红色裤衩的事,我们就当不知道好了……”
“沧浚就那个样子,你习惯就好啦。等你习惯了,说不定他不摸你还感觉别扭呢。”
“……”
听了这些似水实油的消火话,不知道水晶是什么感觉,反正如果换了我,我可能会抄起菜刀代替施瓦辛格,现场上演《魔鬼终结者》的大结局。
水晶追打着沧浚跑远了。
看完热闹的蝗虫们看时间晚了,也一哄而散。
于是,于是……于是,走空了人群的街道上剩下最后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晓棠。
我走近她,伸出手——这表示我想要将她禁锢在我的手心。她看了看我的手,又看着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算不上好看,拿老妈的话来说是遗传了老爸,又小又黑,像豆豉。但是它现在一定很真诚,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于是晓棠对它粲然一笑,不再犹豫地将手放在了我的手中。
这是否意味着她甘愿被我禁锢?
我们顺着还没有到头的街道缓慢地前行,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心中充满爱恋的人即使不说话,也是幸福的。我相信我们彼此的手肯定也会用某种方式交流,否则,我又怎么会从她手心的温度中感觉到无比安详?
夏天的夜晚,虫儿们在用它们的歌声诉说着彼此的牵挂,它们的生命太精彩,要说的总是说不完;树或许还没睡,因为它们会不时跟着风声摇晃脑袋和臂弯,像千百年来吟唱于江边的诗人一样浪漫;至于梢头的雀鸟,我不愿意去打扰它们。我想它们也和我同样,需要和亲爱的伴侣静醉在此刻。
其实外面的景色从来都不会带有情绪,只是看的人的心情不一样罢了。如果是刚刚丢了钱包或者让人给海扁了一顿的话,或许我会说……夏天的夜晚,蚊子就像二战时期小日本在太平洋上的战斗机一样,不断嗡嗡地在我耳边聒噪,它们的日子不多了,却还想作无谓的挣扎;树肯定心理不健康,大半夜的招摇着几只烂爪子,和阴风联合起来吓唬路人,就如鬼片里那句经典的“还我命来”一样,好象别人上辈子欠了它全家上下好几十条人命;至于梢头的乌鸦,我懒得去鸟它们。若把它们碰醒了,满天乱飞,发出鸭子般的愚蠢而嘲讽的叫声,我怕我会忍不住端起莱福,犯下杀生的罪过。
看我一脸的傻笑,晓棠问怎么了。
“没什么,心情比较好而已。”
“喔?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啊?”
她把“这么”两个字拖得很长。
“秘密!”
“哼!”
我们继续走下去,一直穿过了五、六条街区,不知不觉已经来到她家的楼下。
一般来说,故事进行到这里剧情就要发生阶段性变化了,要不是“你要不要上楼坐坐?”要不就是“回家路上小心点。”
可是晓棠什么话也没有说。
我也什么话都没说。我们就这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典型的意犹未尽、欲言又止。
曾经,我们可以在分别的刹那送给对方温热的拥抱,曾经,我们可以在说晚安之前品尝对方唇间的气息,曾经……却不属于现在,现在,连再多握一握手都会显得很尴尬,现在,一切的温存和热情都会显得师出无名。
似乎只能说再见。
我终于开口。
“很晚了,你早点上楼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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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搅局者
更新时间201139 22:15:31 字数:3779
人的内心总会有两个声音在进行不断对话,不管你做什么事总是一个说好,另一个说坏,所以才说人是矛盾的动物。但这两个声音却不是永远都均衡的,有时候,有一个会占据内心的主要位置。此刻,我内心的狼人梁爽已经成功把圣人梁爽的门牙一拳打落,使他暂时失去了话语能力。
狼人怒骂着,你这个无胆匪类,明明想要去放火,走到人家家门口突然又装成卖柴的。胆小的狼抢不着肉,萎缩的男人找不着妞!
“嗯……”她应了一声,往单元门走去。
停住、停住!
我的心中不断地呐喊。
她……停住了。
转身、转身!
她忽然间转过身来!
我的愿望实现了!
我的愿望快要达成了!我要送给她一个吻!我的心中狂啸着。
她凝视着我,眼中藏着的味道我可以用很多形容湖水的词汇来形容,水纹轻漾、波光粼粼、清澈见底……
“老梁,你还站在那里干嘛?”
她似乎不解,又似乎明知故问。
我慢慢向她走过去,每一步都无比神圣,无比激动,三步,两步,一步……
等到只剩下不到四十公分的时候,我刻意放慢了速度。如果突兀地迎上去,会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感,从而下意识地在我脸上留下一个色狼商标。量变引起质变,我坚信自己能够在不知不觉间贴上她的嘴唇。
她果然没有发觉我的狼子野心,在交汇的目光中,我们慢慢靠近。我的心中游鸿明突然出现,深情款款地唱着:靠近一点,让我的嘴无意的碰触你的嘴;靠近一点,让我的眉深深的印着你的眉……
近了,她羞红了脸;近了,她闭上了眼睛;近了,她呼吸急促起来;近了……我要……
“你要干什么?!”
旁边的一个尖叫的女声把我从做到一半的美梦中踢出来,我往旁边一看,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沧浚在不远处和我做着同样的动作,但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以至于被对方敏锐地察觉,而那个发出尖叫声的他的作用对象正是刚才一路追打着他的——水晶。她用一个耳光迅速完成了对沧浚的人品鉴定。
晓棠睁开眼睛,同时后退了几步。刚才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她显得很狼狈,小声地对我甩下一句“再见”,很快便消失在了楼道的转角处。
我的心中JAY跑出来一脚踹飞了老游,接着茬唱:为什么这样子……
错多马爹!
水晶和沧浚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他们又怎么会发现刚才的一幕?难不成又是那只母蝗虫故意跑来搅局?
我压制住满心的愤怒,向沧浚走过去,这时水晶早已经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一愣,转而反吼起来。
“**的看我的脸,你说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轮到我一愣,然后平静下来,问:“我是说,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指了指楼上,还能有什么其他原因,“她住这里呗。”
水晶?!也住这里?!
原来如此!我终于搞懂为什么晓棠为什么会和水晶是好朋友。原来她俩一直就住这么近,五年来我居然都不知道——可是也不能怪我,以前来找晓棠或者送她回家,从来都没有碰见过水晶,她也没说过,我怎么会知道!
两个未遂的失败男人搭着肩失落地走出这个孕育出伤心之夜的大院,沧浚丧气地说,走,喝几杯解解闷去。
还好,虽然被女人给抛弃了,但这个城市的夜店却不会拒绝我们。这就是我们经常光顾夜店的原因,在平日里我们可能受尽磨难,但来到这里,我们就是爷,我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们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我们想骂谁就骂谁,我们想不结帐……这个且容再议。
“老板,来盘炒田螺,再上几个拌菜,一打雪花。”
“哦,是小叶啊……”这家店我们经常去,老板都认识我们,故而热情地上来寒暄,当目光停在我身上的时候,他惊奇地问,“这位怎么这么眼熟……”
“哦,他啊,梁爽的堂哥,梁平。最近跟我混。”
臭小子,等下给钱的时候我们再来搞清楚到底是谁跟谁混来着。
“哦!是说怎么这么眼熟,原来是……大梁啊,欢迎、欢迎!”
做惯了生意的人就是有社交意识,说话总是那么得体,一个亲切的称呼马上就能把一位新顾客的陌生感消除。
我淡淡一笑,想说一句老板你瘦了不少,但忍住没说。其实从时间顺序上说起来,是他胖了不少——从现在的他到五年后我最后印象中的他。看来这家伙五年来没少从我们身上榨油水。
酒菜很快就上上来了,我喝下两杯啤酒,埋怨他要不是他和水晶的出现,我现在已经带着晓棠的初吻,高高兴兴地回家唱小曲意淫了。沧浚也举杯而尽,悻悻道要不是最后那一步猴急了点,现在他已经和水晶躺在某家宾馆的二楼玩骑木马了。
“不说了,来,喝酒!”
沧浚举起杯子,大有“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的豪迈之情。
其实我一直都不觉得男人喝酒有什么实在的乐趣,感觉这更像是几个水桶互相攀比着谁装的水更多。沧浚倒是一览众山小,不管喝再多的酒,他总是能够坚持在半打啤酒消灭完之前不去厕所,在消灭掉一打啤酒之前不言撤退。与其说他有一只海纳百川的胃,不如说他生了一副弹性好、容积大、神经迟钝的膀胱,而且他的头脑也一直很清醒,就算五肢都已经接地,他依然能够清楚地发现周围是否有美女,以及记得该由谁买单。这方面我就不行了,往往喝不到六瓶啤酒我的小脑就会进入太阳系的公转轨道,到八瓶的时候大脑就会频繁死机,喝下十瓶之后,连老妈和黑猩猩都区分不出来了。
所以我从来都不是很喜欢喝酒,虽然有酒席我也很少会拒绝。
“好,来!”
喝着喝着,我仿佛看见了太阳,我绕着太阳转啊转,像一颗幸福的小行星,口中喃喃。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颠……”
那段和晓棠一起玩仙剑奇侠传的日子恍惚又浮现在了眼前。她说灵儿爱得太累,月如爱得太苦,阿奴爱得太痴。我问她那李逍遥呢?她说李逍遥爱得太花,是个花心狼,该抓去阉了。吓得我第二天立马把网名从“仙剑男一号”改成了“仙剑男一号去死”,方才安心。
其实李逍遥一直是爱着灵儿的,其他两个姑娘始终只是这个残酷爱情故事中可悲的陪衬。但如果我是李逍遥,我一定会选择月如,她的善解人意,她的柔情似水,最重要的是,一旦她跟定了你,就会脱下坚强固执的外衣,变成时时依你,事事顺你的小绵羊。娶了月如这样的女子,即便你半夜三点穿上衣服说要去“加班”,她也会毫无怨言地目送你的背影,并且说:我煮燕窝粥等你回来……
我觉得晓棠跟月如一样,是从来不把埋怨说出口的女孩。她总是把自己的委屈藏得一丝不露,随时随地给我最灿烂的笑容。或许正因为如此,五年来,我一直忽略了她的内心感受,也始终猜不透她在想些什么。
或许也正是这个原因,我才会不明白她为什么离开……或许受够我了吧。
酒力加记忆,再来一点想象力,混合出的味道像芥末一样呛人,让我产生大哭一场的冲动。
桌上的酒已经喝完了。沧浚大叫,老板,来,再来!
又是一打。
换作平素里,见到这个阵仗我或许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尿遁了,但此刻难得喝出了感觉,喝出了心中一直埋藏的苦闷,借着酒劲,我一时兴起,直冲沧浚点头。
“好,好!今天……今天咱们要喝个痛快!”
又是一轮过去。积淀在血液里的酒精开始翻腾起来,我的身体仿佛变成了清朝末年的政府,肚子是百姓,脑袋瓜是慈禧,百姓在水生火热中挣扎,太后还飘飘欲仙地一边看戏,一边对着丫鬟说:翠花,哀家的痰盂呢?
“哈哈哈哈,不错不错,这才像个男人!”见我举杯豪饮,沧浚连连夸奖,“做男人不敢放开了喝酒,爹娘给你安的水龙头等于白安!”
渐渐地沧浚说话的声音越来越模糊,他的身子在我的视线中也东倒西歪起来,我猜想是不是他醉了……或者我醉了。
似乎真的是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