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侠行-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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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很可能就是前世相识,只是这世都没了前世的记忆,所以想不起前世的事。而自己长得很像老爸,或许有很多性格习惯与前世相同。
一定是这样!这夏雨菡肯定是有了前世的记忆,所以一眼便认出了自己,第一次相见时,便说了一句‘我认识你!’这样惊世骇俗的话来。
可我不记忆得她啊!现在怎么办?是承认自己有前世的记忆,却不认识她,还是直接说不相信前世今生呢。
夏雨菡一直站在圣明边,微笑地看着站在那儿发呆的圣明,也没有去打扰他。而此时快要上课了,也没有车进来,停车场很安静。
静静地等了约三分钟,圣明才恢复过来,然而却紧皱着眉头。在没决定之前,只能先应付着。
“你怎么突然问出这么一句话来?”
“你还记得柔儿么?我是柔儿!”
柔儿?圣明忽然觉得脑海里有封印松动了,有很多信息涌入了脑海。然而,他还来不及去整理,嘴里却喃喃地念叨着,“柔儿?柔儿!我的柔儿!真的是你么?”
“是我!真的是我!我就是你的柔儿啊!相公还记得当年说过的话么?”
“来世我们还做夫妻,生生世世做夫妻!”圣明脱口而出,来不及思考。
“对,我们要生生世世做夫妻!”夏雨菡说道。
“柔儿,我还没完全想起来!”圣明说道,“刚才那些话都是无意识地说出来了!”
“我知道!”夏雨菡说道,“我记起前世的记忆时,可是大病了一场,昏睡了半个多月呢!你慢慢想,想不起来也不要紧,你只要知道我是你的柔儿就行了!”
“嗯!”
“我们上课去吧,只有两分钟了!”夏雨菡说完,便向文学院那边跑去。
看着夏雨菡那美丽的背影,圣明心中有一种温馨和甜蜜的感觉。这肯定是受了前世感情的影响,在前世,柔儿肯定是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
来到教室坐好,正好铃声响起来。圣明拿出课本,一边听课,一边开始整理起脑海中的记忆来。
第一世两人都是乞丐,当然不知是什么朝代,也不知是何年代。只知到处都是难民,每天都有人饿死冻死。兵荒马乱的,有外族人,也有强人山贼。
两人是在七岁多遇到的,都不知自己的父母到哪儿去了,是走散了还是饿死了。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到处流浪着,想尽一切办法弄吃的。
在那样的年月里,食物自然难以得到,好几天才能找到一点点,而那男孩都是先让那女孩吃。三年后,女孩不幸病了。
可以想象,在那样的年代里,病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吃的都找不到,哪还有钱治病,哪还有人去种药采药?
然而,男孩没有放弃,还是去找食物,每次找回来都给女孩吃。结果,男孩活活饿死在女孩的身边。
女孩一直以为男孩吃过了,还在想着自己死了后,男孩就会活得好点,不用这么累。直到现在才知道男孩从没舍得吃。
“我长大后要给你做老婆呢,你怎么能扔下我不管了呢?”看多了死人,小小年纪就已经看淡了生死。女孩没有过多的悲伤。
“这一世等不到了,来生再做夫妻吧!”男孩虚弱地说道。
“嗯,来世我们一定要做夫妻,生生世世都做夫妻!”女孩坚定地说着。
男孩听了,微笑着闲上了眼睛。当天夜里,女孩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被男孩牵着小手,跟着男孩一起走了……
既然出现在自己的记忆中,圣明便明白那男孩就是自己,那女孩就是柔儿。只不过那一世他们都没有名字,他们没水平起名字,也无需要名字。
第二世的情况就有点狗血了,两人是邻居,又来了个青梅竹马。可在七岁那年,女孩全家便搬走了。那年代可没有手机,没有邮政,这一走便是杳无音讯。
他比她大一岁,两年后,他十岁了,心里对那个女孩越发的思念。于是,他便叛逆地离家出走了,漫长地、无目的而有决心地寻找着。
他只知道她叫柔儿,却不知道她的全名。只知道她家姓赵,却不知去了哪儿,做何营生。他父母也不知道,说明她们走时也没告诉他家里人。
一路上的艰苦就不细说了,乞讨、偷盗、抢劫,一切都为了生存,为了远方。在挨揍的多了后,他也变得皮粗肉糙,抗击打能力强了。在一次地追逃中,他的速度快了。
他知道怎么看一个人是不是有钱,知道如何悄悄地进入别的家里,知道一般有钱人家的银子是放在哪里的。
他也知道了观言察色,知道了尔虞我诈,知道了如何让别人上当受骗,乖乖地把钱掏出来。他甚至会相面,比那些摆摊算命的人还要准确灵验。
可他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在人海茫茫中发现那个她;只是为了花最少的时间弄到更多的钱,以便能往下一个地方。
六年过去了。他没有放过他所经过的每一个小村、小镇,县城和州府之城,他也从十岁的孩子长成了一个小伙子了。
当年离家之时,他可没想这么多,只是朝着她离开的方向而来。他可没想到天地这么大,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
可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道理,他相信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等着他,他一定要找到她。首先几年是凭着这股信念,后来便成了习惯。
那天,他从一条偏僻的小路上走着时,发现了路边草丛中有血腥气味。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平时很少有人经过这里。
他便根据血腥气找了过来,发现两具尸体。本来是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顺了他们的东西后,顺手将他们安葬的。
结果,他发现了这两人似乎有点面熟。当他看到那女子手上的那东西时,便知此两人是什么人了。他们正是柔儿的父母!她母亲手里抓着的是一根红绳,上面系着一块拇指大的小狗。
柔儿是属狗的,他曾用竹片刻了一个小狗送给了柔儿。后来柔儿便用一根红绳子系了这小狗,挂在了脖子上。
他脑海里马上出现了这么一幅场景,几个大汉正把一个少女从临死前的母亲身边拖走,母亲伸手想拽住女儿,却只拽到了这只红绳上的小狗。
随着少女脖子上的红绳断裂,母亲最后的希望也断了,不甘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而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却越来越远。
他看了一下他们的身体,还有点儿热,估计死亡时间在一个时辰之内。不过,并不能确定柔儿出事在一个时辰之内,或许抢走柔狸,他们还没死,只是身后重伤,等了不知多久才死的。
他把起头,四周看了看,便朝一个方向追了过去。此时,他没有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想对方有多少人。他甚至连武器都没有准备。
他只想找到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六年了,找了整整六年!终于发现了她的踪迹,终于看到那亲手削出来的那竹片小狗。
虽然是想用刀削出一个小狗来,但那小狗其实不太像小狗,只是与其它动物比起来,还是像小狗多些。毕竟他当年只有八岁,能将竹片削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她竟然一直挂在脖子上,一直贴身戴着!
第191章 侥幸脱险
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小山寨,有二十几个草寇在此驻扎,做些无本买卖。经过这些年的见识,他知道这些人一般只是求财,很少害命的。
势力大的,不怕官兵围剿,势力小的,山寨所处地形复杂,很难找到。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被劫者拼命反抗的,他们也不介意杀人。
现在的情形,肯定是柔儿的父母拼命反抗,以图保全他们的女儿,所以才被杀了。也不排除匪徒为怕走露风声而灭口。像那种势力小而地形又不复杂的,一般都不会留活口。
他悄悄的潜入了匪徒们的驻地。或许是因为此处太偏僻,而且他们也从没走露过风声,所以防守并不严,只有两名轮值者看守着进出的小路。
他肯定不会在那两人的眼皮底下经过的,他还没有那么嚣张,他知道自己的斤两,没那种屠尽这二十多人、血洗匪窝的本事。
林中一块约两亩多的空地,搭着三五间茅屋。周围用齐肩高木桩围了一圈栅栏,木桩朝天处都是削尖了的。对着小路的地方有个木门,此时门到是没关,也没人看守。
不过,要是从这门里进去,随便哪个屋子里出来一个人,都可以看到他。在没确定柔儿是不是在这里之前,他并不想让别人看到他。
就算柔儿在这里,他也不想让别人看到他。他不想杀人,只想找到柔儿,带走柔儿。虽然很想为柔儿的父母报仇,可自己没那个本事。
他围着栅栏转了一圈,隐约听到了有女人哭泣的声音。栅栏并没有埋多深,当初也只是为了挡野兽。可栅栏上缠满了带剌的藤蔓和荆棘。
他没有想进去后会不会被发现,也没有想见到人后怎么出来,他只想着怎么悄悄地进去。来到一个屋角处,这里应该没有人在附近,有点轻微地响动应该不会惊动到对方。
他头一低,便钻进了荆棘之中,拨开藤蔓,拔起木桩,钻进了栅栏之内。此时才发现脸上手臂上都是火辣辣的,伸手一摸,热热的粘粘乎的全是血。
他拔出断在手臂上和脸上的剌,顾不得疼痛,迅速找地方躲起来,再慢慢往先前听到哭泣声的地方摸过去。
从墙洞看到那个多次出现在梦中的人儿,正是他的柔儿。她比当年更加的漂亮了,虽然此时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满面凄容。
“柔儿,是你么?”
“是明哥哥么?你是来带柔儿走的么?”
此时他才想到这个严重的问题。总不能带着柔儿钻那荆棘吧,那会毁容的。而且,自己刚进来的时候没被发现,难保出去的时候不被发现。
“你先吃了那些饭菜,等下跑的时候才有力气。我先去看看情况,想一想办法。”他轻轻的说道。
听了这话,她才睁开了眼睛,自言自语道:“难道我刚才是做梦?”
“不是做梦,真的是你哥我来了。我找了你六年多了,终于找到你了!”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这不是送死么?我都决定要死了,又搭上你了。你快走吧,趁他们还没发现你。”
“要死也死在一起,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你别说了,省得让他们听到了。我去了。”
柔儿听到屋后没了动静,也就没再说话,想了一下,便吃起了先前匪徒送过来的饭菜。她本来是不想吃的,一是没胃口,二是想饿死自己。
正是晚饭时,不光是柔儿的饭菜还热着,那些匪徒们也正热烈地吃着、喝着。他身上有很多下三滥的东西,比如迷香,蒙汗药等。
可匪徒们在院子里,不在房间,迷香便用不上了。蒙汗药要在他们吃前放到饭菜里或酒里,现在他们正吃着,他不可能去把药下到饭菜里。
假扮匪徒去敬酒?一是没道具,二没时间,三呢,这些匪徒都是三十多四十岁的,且都高大魁梧。他瘦小而稚嫩,根本无法混进去。
如果有几百上千人,可能混得进去,没有人能认全上千人,而且人多了,高矮胖瘦老少各色人等便都全了。可他们只有二十几人,正分两张桌子吃着呢。相互之间再熟不过了。
他便转到厨房去看看,说不定还有菜没出来呢。厨房里点着一青油灯,灶台和案板上什么都没有了。锅里有点水,可能是热着洗碗的。
灶里有着许多红红的炭,有一两根木棍在悠闲的燃着。灶口附近有着很大一堆干柴,一直堆到柴房。柴房里干柴更多。
放火!对于他这种混迹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杀人虽不敢,可放火还是没问题的。这种木板墙茅草顶的房子,只要一烧起来,那就没法子扑灭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一缸油和两坛酒,这都是助燃的好东西。把这些东西洒到干柴上,再将灶里那根要死不活的木棍拎出来,扔到引火用的茅草和竹叶上。
他顺手摸了一把砍柴用的短柄斧头,迅速闪身出了厨房。来到柔儿所在的房子后,对柔儿说,“你到门口去,想办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尽量离房子远点。”
柔儿知道现在不是细嚼慢咽之时,在他离开的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便把那些饭菜吃了大半。此时听到他这话,便向门口走去。
门是从外面扣上的,柔儿使劲地拍着门,大声喊叫着,快开门,我要尿尿了!快开门!
他的想法是让匪徒的注意力到这边,便不能及时发现厨房里正燃着的木柴,等火势大了再发现时,便无法扑灭了。要是发现得早,是很容易扑灭的。
柔儿的动静果然吸引了那些人的注意力,一听到柔儿说要尿尿,大家便露出了猥琐的笑声,有些人甚至开始了想象。
“快点快点!我快憋不住了!”柔儿越发地用力了,声音也越发地急促。很快便有两人起身,向这边走了过来。
解开门扣,推开了门,柔儿便迅速的钻了出来,“在哪儿尿啊?快点带我过去吧,我快尿到裤子里了。”一边说还一边双腿交替扭捏着,一副马上要尿出来的样子。
“就在这里尿吧,尿给我们看看!”众人起哄着。桌上有着油灯,能照到好几米远处。再远便是黑暗了。
“这么多人看着,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