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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爱与痛的边缘-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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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乱的状态使我最近常做同一个梦。梦中的湖面是块宽大明净的玻璃,我躺在上面,幸福地做着白日梦。突然玻璃融化了,凭我掌握的一丁点可怜的物理知识,我知道玻璃融化的时候会很烫,但我却感到刺骨的寒冷和缓缓下沉时无边无际的恐惧。
当水漫到我嘴边的时候,我总会挣扎着醒来,然后就会看到崇明在电脑前打字。
洛神和叶展每天都来。我看得出叶展对崇明的作品非常满意。我一直都相信崇明有天生锐利的音乐天分。
而洛神则负责我们全部的食物。她这几天没有化装,一脸素净的她看上去像个年轻的大学生,有温婉动人的美丽。当她做饭的时候,她看上去像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人,而不是往常那个肥皂泡般精致而脆弱的黑色天鹅。吃饭的时候崇明和她开轻松的玩笑,而她笑得一脸明媚像个孩子。
于是我恍恍惚惚地有了一种家的感觉,一种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两个星期之后,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崇明的歌叫《找天堂》。之后铺天盖地的虚脱感席卷了我们,于是我们彻底而舒服地睡了整整两天。

稿子交上去了,白领主任打电话来说她很满意。
《找天堂》也全部完成了,只等着周末在木棉天堂进行处女演唱。
很幸运,最终的结果是我的那篇文章在电台火了,《找天堂》也火了。
于是有很多人知道了有个写歌的人叫崇明,有个写文章的人叫昂维。
在《找天堂》首唱的那天晚上,木棉天堂挤满了人。
所有人的面孔都泛着蓝色,目光灼灼,幻想与期待升腾起来,像庞大的烟雾笼罩黑压压的人群。没有喧哗,寂静无边无际膨胀,我听到有人吞口水的声音。
第一声吉他声响了,但不是电吉他,而是充满怀旧与破碎的木吉他声音。人们正准备扭动身体,甩起头发,准备像往常一样坠入疯狂、喧哗、野性的黑洞中去。然而没有黑洞,只有怀旧而伤感的音乐飘出来,像只小手在每个人最疼的心尖上捏了一把。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叶展足足唱了五遍,唱到最后,所有人都哭了,包括我。
我以为我们已经没有眼泪了,我们以为自己早已在黑暗中变成一块散发阴冷气息的坚硬岩石了,但是我们发现,我们仍有柔软敏感的地方,经不起触摸。
我们以黑夜为自己华丽的外衣,以疯狂作为手中的利刃,仅仅因为这世界令我们无知,令我们恐慌和无措,我们只有挥舞利刃,不断砍杀令我们害怕的东西,全身涂满保护色、警戒色,像脆弱的婴儿般艰难求生。其实我们都希望听到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
我们都不喜欢麦当劳、可乐,我们喜欢吃父亲炒的菜,母亲削的苹果。
然而这些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就像黑夜中的口琴声,可以感知,但无法抓住。
10
走出木棉天堂已经是凌晨了,我们四个像午夜幽灵一般游荡在街上。
脸上的泪已经干了,隐隐散发清凉的气息。
崇明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轻轻吹着口哨。叶展背着他的金光闪闪的吉他,不时用手习惯性地拨动琴弦。我一边走,一边踢着路上的易拉罐。一只猫从黑暗里突然蹿出来,我们彼此吓了一跳。
洛神说,我们应该去庆祝。
于是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小酒吧。
这的确是家小酒吧。人们的表情很平静,很悠闲,没有丝毫疯狂的迹象。音乐也很温柔,如水一般流过每个人的手指。灯光是美丽的琥珀色,我们像凝固在琥珀中的昆虫一样安详而宁静。
叶展开着不痛不痒的玩笑,洛神时不时银铃般地笑着,崇明一边慢慢地喝酒一边认真地听着如流水般的音乐,我时不时地和洛神、叶展猜拳。
叶展起来上洗手间,留下我们三个。洛神把头轻轻地靠在崇明肩上,她小声地说,崇明,我喜欢你。
崇明手中的酒泼了出来,他面无表情地推开洛神,说,你喝醉了。
洛神又倒过去,双手搂住崇明撒娇似地说,不,我没醉,我真的喜欢你。
崇明猛地站起来,用力推开洛神,伸出手指着她说,你这个婊子,你让我恶心。
洛神仿佛也清醒了,站起来,把一杯酒泼到崇明脸上,然后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她说,你他妈畜生,我这么爱你,你骂我婊子!
然后,酒吧里所有的声音都退得很远,流水般的音乐凝固在琥珀色的灯光之中,一刹那静得斗转星移。前一分钟我们还惺惺相惜,后一分钟一切都变得不可收拾。
我听到某种兽类浓重急促的呼吸声,我回过头,叶展的眼睛在琥珀色的空气中闪出蓝光,像针尖一样朝我刺来,我感到彻彻底底的眩晕感。
他们最终还是打起来了,像两头斗红了眼的狮子。杯子,酒瓶,花瓶,能碎的东西都碎掉了,满地的玻璃渣子。身边是一些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喝彩。
最后他们俩都倒在了地上,倒在隐隐发亮的玻璃碎片上。
空气中飘出血液腥甜的味道。洛神坐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骂,崇明你畜生,你王八蛋。我站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切。
酒精把我的头弄得昏昏沉沉的,眼前的一切不那么真实了,我觉得这一切像是一幕滑稽而可笑的电影,可它演来演去都不肯散场。
他妈的这是怎么了。
11
当刺眼的阳光像一柄匕首一般划开我沉重的眼帘,时钟不紧不慢地敲了十二下。我的头像要裂成两半,在这种疼痛之下,我的记忆模糊不堪,像一摊快要蒸发掉的水渍一样。
我抱着我熟悉的枕头,盖着我熟悉的被单,我现在躺在家里面。也许是洛神把我送回来的,也许是我自己回来的,谁知道呢?
我走进客厅,在崇明身边坐下来,我问他,你喜欢洛神是不是?
崇明不说话。
我也无话可说了。我开始觉得洛神像一株诡异而华美的植物,身旁弥漫着带毒的紫气。
我陪崇明一直坐到了晚上,然后我们又睡了。似乎沉睡是一种很好的逃避方式,我们都在使用。
12
洛神消失了,叶展消失了,没有身影,没有电话,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崇明也一直闭门不出,除了我以外,在别人眼里,他也消失了。
我依然上课,依然考试,没什么不一样。
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崇明再一次看到了叶展,当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在飞。
我劝了崇明很久,反反复复地说着“我们是一起到死的朋友”之类的话。当最后我准备放弃,指着他骂“你他妈的就这么一直睡吧”的时候,崇明从床上坐起来说,走吧,去找叶展。
就在我们走到叶展家楼下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叶展从阳台上坠下来。
然后就是西红柿摔到地面上的声响。
再然后就是刹车声,尖叫声,以及千千万万种复杂的声音。
叶展静静地躺在干净的水泥路面上。我看到了他苍白而冷峻的面容,他柔软的头发,他拨动吉他的修长的手指,以及,从他身下不断渗出来的血。
那一瞬间血光冲天,弥漫了整个城市。
他就像是从水泥地面长出来的一朵啼血的玫瑰,凄艳而高傲。
一记重锤打在我的胸口,我无力地靠在墙上,身子贴着墙壁下滑,整个慌乱的街开始在眼前晃荡不止。
在模糊晃荡的天光当中,我看到崇明用力地挥舞着胳膊,撕心裂肺地喊:叶展,你真他妈的笨蛋!!
13
叶展的葬礼很冷清,只有麻雀两三只。我们无法联络到叶展的亲人,只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北方。他们现在还以为自己的儿子正快乐地活在这个世上,活在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里。
我将那把金色的吉他和叶展的骨灰一起下葬了,我想,叶展死了之后也是离不了音乐的。我想他可以在天堂里为那些纯洁的小天使们唱歌了,和她们一起跳舞了。
墓碑上照片里的叶展依旧苍白而冷峻,目光依然闪烁着吸引人的蓝色光芒。
然而从始至终,洛神都没有出现。我没有理由怪她,在这个爱情速朽的年代,她没有义务来承担这份悲痛。
她依旧可以和这个城市里千千万万的年轻人恋爱、狂欢。叶展对于她、对于这个城市而言,就像是雨后的一道彩虹。当彩虹出现的时候,人们停下来欣赏、赞叹;当迷人的色彩最终散去的时候,人们又重新步履匆匆地开始追逐风中猎猎作响的欲望旗帜,没有人回首没有人驻足。
我和崇明去叶展家收拾留下来的东西,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崇明蹲下去哭了。
屋子每一面墙壁都用红漆写满了:
崇明,对不起!昂维,对不起!
我一个人走进屋子收拾东西,我在叶展桌子上看到了他最后的笔迹:崇明,昂维,原谅我,我在天堂祝福你们。
我的眼泪最终流了下来。
叶展的死像一片温柔的颜色,像一个童话里最美好的幻觉,像黑白电影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四面八方包围我和崇明。我们开始用大量的时间去怀念。我们像是沿着记忆河流回游产卵的鱼,最后的挣扎总会让我们精疲力竭。
电台又多了个写稿的好手,木棉天堂又出现了新的金牌DJ,金牌乐手。
我,崇明,叶展,我们开始被这个城市遗忘。
14
母亲又升职了。我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几次升职,也不知道她究竟要升到多高的位置,我只知道她兴奋地对我说你又要转学了。我将去那个春天也会下雪的北方城市。
我提着一些衣服和一大箱子书和CD站到了门口。我对崇明说,你得好好活着。
崇明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只要我还能写出东西来,我就会好好地活着。
我说,放屁,你给我听好了,就是你写不出东西了,你也得给我好好地活着。
说完我转身,义无返顾地走了。
飞机起飞时加速的眩晕让我很难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我深爱并将我遗忘的都市渐渐消失。
15
新的学校让我更加沉默,更加孤独,孤独地看着时光从头顶飞过,投下深邃而寂寞的暗影。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阴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精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床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春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日复一日地伤春悲秋。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16
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17
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浪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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