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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何所冬暖+何所夏凉-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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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甩开她的碰触,“滚开,不要碰我!沈晴渝,你明明心里恨不能将我撕碎,却要装出一副善良的模样,给谁看,不累吗?!”
沈晴渝有点着急了,“安桀,当年指着你说是凶手,是阿姨不对,阿姨那个时候,那个时候……”
“不,那个孩子,是我杀的。”我冷笑着,“那个孩子,是我的错。不过,沈晴渝,你少给我在那摆出这副模样,看着就让人讨厌!我唯一亏欠的就是那个生命!我说了,是我的错,但是,我不认为我有亏欠你们什么!”
一一扫过眼前的人,震惊的父亲,不可置信望着我的沈晴渝,以及坐在沙发上一直垂着头的席郗辰,“你们——我从不亏欠!”
“小桀,你不要这样。”
“不要怎样?难道你们联合起来想要将我用作政治联姻的筹码,我也不声不响!很抱歉,我已经不是从前的简安桀!我不会再软弱无能到任由你们丢弃利用!”
“不是这样的,小桀。爸爸真的只是想要为你找一个合适的人选,让他来照顾你一辈子。”
“好笑!六年来我都自己照顾着自己,尚且活着,没理由现在要找个人来作践自己!”
“小桀,为什么你要这么偏激呢?”简震林的身体颤抖得犹如寒风中的枯叶,“还有,你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右手会残废?”
“爸爸,我有时候真想——杀了你。”哈!这种廉价虚伪的话现在听来只会让人更增那份恨意!
简震林狼狈地看着我,错愕不堪。
没想到呵,事情竟然会提早结束,还是以这种方式,不过,也好,我走到简震林的面前,拿出那张一直放在口袋里的信用卡,将它扔在地面上,“这是还你的,里面一分都不少,以后,我与简先生您,不再有任何关联。”
转身离开,背挺得很直,携带着最后一份骄傲,证明着这一次简安桀并不是被赶出简家的!走出长廊,任由冰冷的雨点打在身,麻木地穿过花园,拉开那扇具有象征意义的铁门,我想,这次是真的彻底结束了。
“小桀乖,爸爸买了深汀的庄园,明天我们就搬过去好不好?”
“妈妈,为什么要在花园里种竹子?”
“因为簿竹代表着四季的永恒。”
“小桀的房间很漂亮啊。”
“朴铮,是粉色的。”
“小丫头很喜欢这个阳台吗?”
“喜欢,能看到很远的地方。”
“小桀,这个画室是爸爸送你的,喜欢吗?”
“小桀画的画很漂亮。”
“妈妈,我很喜欢这个地方,真的很喜欢,可不可以永远呆在这里?”
雨水顺着脸颊滑落,冰冷彻骨。
“我好累,真的好累,朴铮,带我离开这里吧。”一句话说得断续不堪,最终颓然倒进那名站在雨中的男子怀内。
  
Part Three
五、平静,波澜
Chapter23
四月,巴黎的天气温和宜人。回来两个月,心情已沉淀。
周六的清晨,红砖瓦的干净街道,行人极少,背上画板去近郊的一个湖泊处写生,那里有一个教堂,是早期歌德式风格的,周末的时候会有很多人来祷告,教堂附近有一所古老的小学,里面的孩子都是镇上的居民,纯朴开朗,有时我会受教会委托去教授一些孩子基本的彩绘油画,通常是在周四的下午,因为那个时候比较有空。架好画板,我从背包里拿出所需的材料,开始慢慢描绘起这金红朝阳下的波光丽景。
中途有一些小孩会跑过来玩耍,但是不会太接近地打扰我。
一些情侣在草地上铺上了餐布享受这难得的晴朗假日。
两个小时后,用来平衡调色板的右手到达极限,不得不停下画到一半的画稍微作休息。想到再过五天就要去芬兰,倒是突然对这个一直不怎么喜欢的时尚都市有了几分留恋。
上个礼拜,以法国勒雷笛卡尔大学法学院的学士文凭申请进入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律系国际公法的硕士,即使自己在第五大学还有半年的心理学硕士学业,但因为自身身体的缘故,还是听从姑姑的命令提早去芬兰。
下午回宿舍,老远地看到了马丹夫人,干枯的头发在风中飞扬,蜡黄的脸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马丹夫人跑上来亲吻我的脸颊,声音略显激动,“哦,安,你总算来了,有一个美丽的东方男孩来找你,他等了你一上午。”
在这里我并没有相熟的东方人,就算有也都只是点头之交,概是没有熟到会来相找的地步。
“谢谢您,马丹太太。”举步行进,心中猜测着究竟会是谁。
也许已经猜想到是他了吧,美丽的东方男孩,所以在见到他的一瞬间没有太多的波涛与惊疑。
叶蔺站在宿舍门口的蓉树下,一身白色干净的便装,略长的头发已削短,看上去精神许多。
“什么时候来法国的?”走近他率先开口,连自己都没想到竟然可以做到如此平静,也许是真的什么都放下了的缘故。
“昨天。”叶蔺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又淡淡开口,“有空吗?一起吃个饭。”
“好。”我说,“不过我得先把东西去放下。”指指了身后的画板“我等你。”
我笑着点了点头。
回到宿舍,刚转进来的新加坡室友在写歌词,另外的人不在,我走到小阁间放好画板。
“安,早上有人找过你,他等了你一上午。”
“恩。”走进盥洗室清洗沾在手上的颜料。
室友好像很喜欢这个话题,“你见到他了?”
“恩。”
“我以为他走了呢,说实在,他长得可真好看,亲人?”
“不是。”洗完手后发现衣袖上也沾了不少颜料,有些懊恼,走到衣柜里拿出一件毛线外套又折进盥洗室。
“男朋友?”
“不是。”对于这种蕴涵试探的问话通常我是不怎么喜欢的,也很少搭理,不过这次倒是可有可无回答了。
“哈,安,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换好衣服从盥洗室出来,室友已经拿好笔纸站在我面前,样子很兴奋,“既然不是你的男朋友,那么我去追求也没关系吧?”
我不禁好笑,倒也挺实际地提醒她,“他可能马上就会回中国。”
“距离不是问题。”室友摆摆手,一副无关紧要的模样。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还真不像开玩笑了,不过,“我不知道他的号码。”
室友看了我一眼,皱眉叫道,“对哦!上次奥德莉使坏偷翻你手机的时候就只看到姑姑和你哥这两个号码。”她有点不大高兴了,喃喃自语着,“难得看上一个的。”
“我出去了。”没有多说什么。
“穿着黑色西装的王子啊……”合上门的时候听到室友这么说了一句。
黑色西装?我皱眉,但也未在意。
跟叶蔺的晚餐,我带他去了离第五大学不远的一家意大利餐厅。
“这家餐厅的菜还不错。”我说。
“常来?”
“以前在这打过工。”喝了口饮料,我问,“你是等法国时装周结束再走吗?”
“不,我在这只呆两天。”映着昏暗灯光的脸显得有些深沉。
“这几天比较忙,否则我会带你去逛一下巴黎的。”我实话实说。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出现了一段时间的静默。
最终是他先开口,“我要结婚了。”
“恩,”我搅了搅盘里的意大利面条,“那恭喜你。”
“简安桀,我最不想要的就是你的这句恭喜。”叶蔺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着一股倔强。
“但是,叶蔺,我能给的就只有这句恭喜了。”平静地述说着一个既定的事实。
“我是不是措失了所有机会?六年前,六年里。”叶蔺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彻底的颓然。
也许吧,但这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会把你当成一个闯进自己生命里六年的精灵,褪去所有的灰色地带,对你,只保留那纯净的六年,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想起的时候,会心一笑,如此便已心满意足。
跟叶蔺分别后独自徒步回学校,晚上七点校园里走动的人不算多,我挑了平时走的小路往宿舍过去,在经过科教楼时我的脚步猛然顿住。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在对的时候遇上对的人,或者,在错的时候遇上最错的人,我想我是属于后者的。此时,席郗辰就意外地站在我面前,自持冷漠,看不出表情。
我完全不想见到这个人,我甚至连想都不愿去想起。
他是我不堪记忆的一部分,每一次狼狈的离开,他见证的是我所有的屈辱。
甚至——他还是那些屈辱的始作俑者之一。
我从他身边走过,完全的漠视。
“你见过叶蔺?”低沉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质疑。
我有些愤怒地抬起头,“是。我想我在法国的行踪不必再向席先生报备了吧?”他让我有莫名的压力。
“你和他……”语气中除了疑惑还有讥讽。
“叶蔺要结婚了,而我,也打算离开法国。”
“你要去哪里?”
“我说过,我的行踪不必向席先生报备了。”我不甘示弱。
“简安桀!”席郗辰拉住我的胳膊,有些愤恨地,但又似乎很无奈。“告诉我,你要去哪里?”
“芬兰。”我希望用目的地尽快结束我们之间剑拔弩张的对话。他叹口气,不再多问,只说了句,“一路顺风。”
我逃脱他的手,飞快地跑回宿舍。不再回头去看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二天起来,我开始陆续收拾行李。尽管姑姑说会亲自过来接,但我想六年住下来七七八八的东西实在不少,真要一辆车也装不回去,所以乘还有时间就先把一些不需要带过去的东西整理出来,没用的扔掉,尚且有用的捐给教会。
东西整理了大约二十分钟,一晃眼瞟到衣柜最底层摆放着一件衣服,很陌生。纯黑色的西装外套,没有任何花纹或条纹,牌子极好应该挺贵。
模糊的记忆,滂沱的大雨,灰暗的街道,怎么也想不起回去的路,站在雨里一个小时终于体力不支晕然倒地,那个时候隐约记得有人把我抱起,然后去了医院。
这件衣服应该就是那个人留下的,盖在我身上却忘了拿回去——正打算重新将衣服放进衣柜,意外发现衣服的右边口袋似乎塞放着什么,基于好奇心自顾翻了出来,一些欧元以及两张信用卡。那个人会不会太粗心了点?还有一张被折叠整齐的画纸,想了想还是将它打开了——沙特莱广场,夏天的午后,喷泉,鸽子,行人,露天咖啡馆。长椅上居然是我的侧脸。
画纸的最下方留着几排潇洒俊逸的字体。
“五月十八日,阴,沙特莱广场。她一直坐在那里,三个小时。
我希望她不认识我,那么我便可以走过去坐在她的旁边,至少不是我,她应该不会马上走开——”
最后是一个有些模糊的签名。
Chapter24
接下来几天很忙,心理学教授伯纳德博士一直规劝我能够留在勒雷?笛卡尔大学继续深造,我自然是再三拒绝,答应姑姑的事总不好反悔。
中午倒是抽空跑去大宫殿展厅看了一场画展,这种忙里偷闲的事情以前也没少做,昨天听说会展的作品有莫奈的早期油画,更是想念了一个晚上。从展览馆出来已经是下午五点,由原路返回,这一带分布着一些高级咖啡厅和正统酒吧,以前克莉丝汀喜欢喝酒,我也跟着来过几次,这一刻也不知怎地看着眼前的酒吧字样竟然很想进去买醉,即使此刻自己的心境很平静也很分明,即使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不能喝酒的。
这个时间段酒吧人烟稀少,除了几名调酒师和服务员,还有一两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跟我一样白天进来买醉的顾客,坐上高架椅点了杯龙舌兰,这种酒容易醉,也容易清醒。
“中国人?日本人?”为我调酒的调酒师是一名棕发蓝眸的外国男子。
“中国人。”
“嘿!我们的老板也是中国人。”
我未搭腔,这种事情并不希奇。
“Jeff,来自墨西哥。”调酒师并不在意我的冷淡,热情地向我作自我介绍。
“Anastasia。”在国外我很少用简安桀三个字。
“献给美丽的Anastasia。”Jeff将一杯即兴调出的墨西哥龙舌兰推到我面前,“你有一双动人的眼眸,很动人。”
“谢谢。”
“不喜欢?”过了良久Jeff见我没有喝酒的打算不禁发问。
“不,不是。”我淡淡一笑,“我不会喝酒。”
“哦老天!小姐你不会喝酒也进酒吧。”Jeff的表情很夸张也很逗趣。
我笑,“是啊,所以我现在打算出去了。”其实前一刻会进来也只是随心而为,并不是真的想喝酒,只是想知道醉酒的感觉,说起来也算是无聊之举。
“我想我可以帮你调一杯没有酒精的酒。”Jeff提出意见。
“那就不是酒了。”
“有道理。Anastasia……”他像忽然像想起什么,“Anastasia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过。哈!记得我们老板有一次喝醉酒……”
“我想Anastasia这个名字会用的人不在少数。”外国人的名字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个。
“呃,倒也是。”Jeff表示同意。
“谢谢你的酒。”抿了一口算是基本的礼貌,将钱放在柜台上起身出去。
“Anastasia小姐,下次你来我请你喝果汁!”Jeff明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下次?我想我应该不会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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