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谣-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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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一样地甩了甩头,莫小绯说:“谷天璿,你讲的不是实话。”
被平铺直叙的否定,谷天璿心里一动,笑容又增几分。
“怎么会这样觉得?”
“律师的直觉。”莫小绯插在口袋里的手指绞了一下。
“你还不是律师吧。”
“今年九月份就是了。”
“你就这么笃定?”
“谷天璿,你不许咒我!”
晚班的巴士停靠在站台前,碾碎路灯的光芒。
莫小绯转身上了车。
谷天璿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莫小绯,你就一点感想都没有么?”
没有感想?哪儿能啊!她是感想太多了好么,多到晚上上了床睡不着觉,夜半三更掀开被子坐起来,盘着腿抱着电脑消磨时间。
她不是没有失眠过,可也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听了歌数了羊还是没有丝毫困意。要不是想到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她还真想披起衣服出门溜达两圈。
挂上Q,过了两秒就看见左涵的头像在闪,点出来一看,里面写着:“我发现,康师傅牛肉面的酱料包比统一的味道重。”
莫小绯想都没想敲出一行字:“嗯,惊天发现,要不要帮你广播一下啊?”
左涵不满:“你这什么反应!这可是我用心比较出来的啊!”
“嗯,这么晚不睡觉就为了研究方便面你真是不枉此生。”
“赶稿子的画手都这样你不知道么。”
“我又不画画我怎么知道。”
“我还以为你早在M大家里见识过了呢。”
左涵说M大,莫小绯眼皮一跳。
谷天璿,又是谷天璿。
这感觉就像她坐上车,想逃离一个定点,却没有发现乘的是环行线,旅程结束,又把她带回了起点。
动了动发麻的腿,莫小绯打字:“谷天璿是吧,我看他比谁都闲。”
“……你好像怨气很大啊。”
“我有么!”
“哎,M大惹你啦?”
“不,他脑子坏了。”
“何以见得?”
“他……那个谁的他说他喜欢我?!”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句子后面打出问号和感叹号,看到凌乱的句法和凌乱的标点,左涵也风中凌乱了。
Merak大神啊,多少画手心中的目标和偶像啊,怎么就看上了莫小绯这个字都打不利索的家伙呢!
吃货有吃货的嗅觉,宅有宅的嗅觉。吃货的嗅觉在于发现美食,死宅的嗅觉在于发现奸•;情。拉莫小绯来勾搭谷天璿是她的本意,但是在咖啡店第一次目睹到这两人见面,左涵就有一种“这两个人迟早在一起”的第六感。
作为一个深刻领会“损友”二字精义的人,左涵忍不住八卦开:“说说,你是怎么把M大骗到手的。”
莫小绯拍了一下键盘:“我没答应。”
“啊啊啊啊啊?!!!”
在左涵眼里,这是根本用不着考虑的事情,莫小绯却觉得这就和肯德基说它家的鸡健康有营养一样不靠谱。
表个白都不说实话的人么,凭什么相信他。
当然她也没把谷天璿揣测得多恶劣,只认为他要么是看她左右为难觉得好玩,要么是有什么其他不想告诉她的理由,总之,不会是真心。
“你是不是后悔了?”
“鬼才后悔。”
“那你这么晚了不睡觉?你平时不一直标榜早睡早起身体好的么。”
“……”
后悔么?莫小绯自问。
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啊。拒绝的时候,她就想到拒绝的后果。她欠着谷天璿的几顿饭和一个人情,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还了。以后也更没有机会继续欠了吧?
至于,其他呢?
莫小绯从来都不觉得有一见倾心这回事,然而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谷天璿无端闯入,成了她人生的一部分,填满了她的二十一岁。
当人类学会将肉类烤熟并添加调料后,再也没有人愿意回到茹毛吮血的时代。
沉沦,自古为人之本性。
贺铸在《踏莎行》中写,当年不肯嫁春风,无端却被秋风误。纵使她有后悔,也不过契合这浅淡的一叹,谈不上真的心伤。
莫小绯一度相信,费尽心思去探寻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是很傻的行为。千年过去,又有谁真正得到了答案?可又有这么多人前赴后继。
或者,寻找的魅力,正在于探寻不到吧。
不管爱还是不爱,日子仍旧必须这样过下去,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什么。哲学上说的量变产生质变往往是人们乐观的臆想,其实或许有没有谷天璿,连她的生活都不会影响。
命运的齿轮卡向前方时从来不会给人留下倒退的余地,事已至此,就随它去吧,不是早就告诫自己摆脱优柔了么。
想罢莫小绯心情舒畅了许多,跟左涵说了句晚安,关上电脑扯过被子睡了。对她来说,上班考试找工作总比空想爱或者不爱要实在得多。
第24章 宴(1)
从车站回家,谷天璿还没上电梯,手机铃声便在两声震动之后响起来,拿起来一看,沈南风。
这么晚才打电话来,还真不像他沈南风的风格。
谷天璿今天是和沈南风一起从北京回来的,一下飞机谷天璿就接到了一个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听不清,但是谷天璿听了两句脸色都变了。
说良心话,沈南风从没见谷天璿这么紧张过,虽然明知这人的本质恶劣绝非善类,但是平时沈南风跟他一起嘻嘻哈哈地总会在不经意间把这个事实忘了,所以当看见谷天璿平时前方的眼神几乎可以将机场墙壁穿透时,不由自主地牙根一寒。如果有谁现在站在谷天璿面前,估计会像西湖醋鱼似地被这目光削成一片一片。
沈南风心中大喊了一声:幸好。
幸好他们还算朋友。
接着沈南风很好心地为那个惹到谷天璿的不知名姓的人暗暗默哀了一下。
直到谷天璿冲出机场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开着车跑了,沈南风也不知道打电话来的是什么人,说的又是什么事。
沈南风回到公司之后,所有高层都在等他们两个回来开会,看到他就问谷天璿哪儿去了。沈南风暗地里看谷天璿这样子,就知道去处理的绝对不是公司的事。不是公事,那就只可能是私事。
刚下飞机就翘班搞私活,你小子……胆子挺大的啊……
沈南风是个很讲义气的朋友,当然不会当着周总的面把谷天璿出卖了,于是绞尽脑汁替谷天璿找借口,说他这两天太累结果病了所以回家睡觉去了,然后又寻思着什么时候打个电话给谷天璿提醒他一句以免露馅。但是后来开会一忙转脸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等晚上回家打了会儿游戏才忽然想起来。
电话接通,沈南风第一句就是:“周总没打电话来问你为什么无故翘班吧?”
谷天璿很淡定地回答:“我病了啊。”
“不是吧你都猜到我这么说了?”
谷天璿说:“如果换我是你,我也编这个理由。”
谷天璿低血糖,在QX地产高层之间完全不是秘密。这种病,都是天生带来的,什么时候病发都很正常,再加上有他之前在办公室画设计图画到昏迷休克这种前例,沈南风真这么说了,也没人会特别怀疑。
况且,他今天是真病了,虽然病得不重——他在车上倒真是睡过去了不是晕过去的,只是睡得太死,才导致莫小绯的错觉。其实,晕和睡之间或许根本就没什么清晰的界限吧,睡得太沉,就是晕,晕得太久,就是死。
“对了,你到底去干什么了?”沈南风在一通闲扯之后终于问出口。
谷天璿心想他之前这么七拐八绕地铺垫了半天,从低血糖说到设计部,连今天的会议内容都扯了好几遍,终于还是问到这个上,还自以为话题过渡得十分自然毫不突兀,就不知道谷天璿因为不想揭穿他,从大门口走回家的一路上从头到尾都在憋笑,下巴都快抽筋了。
“我啊,”谷天璿弯起嘴角,“我去吃了一盘蛋炒饭。”他话中透着笑意,句子的尾音微微上扬,分不清是戏谑还是调侃。
“啊?”沈南风抓狂。敢情他这么劳心费力地帮谷天璿扛着应付老总,这人别的没干就跑出去吃了碗蛋炒饭了?那哪里是蛋炒饭,那是金子炒玉吧,要不然还值得你奔成这样跟饿了七八顿的野狗见着包子似的。
谷天璿这样漫不经心的语调,正常人都能听出他说的不是实话,沈南风还想追问,不料谷天璿率先开口转了话题。
“下星期上海何氏集团的新楼落成酒会你也要去的吧,那我不开车了你带我一趟。”
“干嘛,从机场回去飙车飙得太猛,把车撞了啊。”
谷天璿的语气风轻云淡:“省汽油。”
沈南风完全不留情面地打断:“装,继续装啊。信你我就有鬼了。你不说清楚为什么,我绝对不带你。”
“不同意算了,”谷天璿坐在靠椅扶手上,将手机换了一只手抓着,突然笑了起来,“明天当心你的车钥匙。”
沈南风跟他认识久了,对此人的行径不了解十分也清楚八分,一听就知道谷天璿的潜台词是你敢不答应明天我就把你车钥匙扔了。
“……我车钥匙放在手边上你怎么样,我怎么不知道你谷天璿什么时候成贼了?”
谷天璿看了看表,微笑:“你要不相信我尽管试试看。”
沈南风想这家伙真是越来越不知廉耻了,抢劫不成就敲诈玩上瘾了吧?这世道,果然是好人难做嗯哼哼。
莫小绯接过石兰兰递来的何氏集团上海新楼落成酒会邀请函之后,第一反应是这公司真够意思。她不过是前段时间经手过这个集团一家子公司的上市事务,事情做完她就把何氏的事情丢一边也没多想过了,没想到这家企业的公关做得这么细致周到,居然大楼盖好还想得起她。
可是吧,人家是盛情邀请,莫小绯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礼貌地拒绝。她一向不习惯这种传说中的上流社会,也不是讨厌,就是害怕。莫小绯就是这么个人,害怕丢脸害怕出丑害怕虚以委蛇害怕格格不入,总之之前没见过心里没底的事她都怕。要不怎么说莫小绯在这种事情上的道行跟谷天璿差了十万八千里呢?换做谷天璿面对这种事情,就算半点根底都没摸清,他也敢装模作样地将自己知晓的一两分拆解成七八分,把旁人唬得一愣一愣,以为他是个行家。但是莫小绯绝对没有这能力。
这邀请函做得很精致,封面以深湛的墨蓝为底色,打开后蓝底白字,内页半透明地印着新楼的手绘图和酒会时间地点,而“莫小绯小姐”五个字居然还是手写上去的钢笔字。
制作这么用心的东西,扔在一边真是对不起人家。
莫小绯合上邀请函,问石兰兰:“你去吗?”
“我?我又没拿到请柬,何氏上市的事情李姐一开始就拿给你做了,我都没碰过,人家又不认识我,好端端地发请柬给我,有毛病啊。”石兰兰一边说,一边伸手拿了莫小绯桌上的一个马克杯把玩,“哎,这杯子挺好看的嘛,哪儿买的?”
那被子上是一张铅笔素描,黑白风景在白瓷杯壁上隐隐绰绰似是而非,以至于莫小绯研究了很久还是没看出这上面画的到底是个啥。
“哦,人家送的。”
“谁啊?”
莫小绯抬眼看看她:“你这么关心干吗?”
石兰兰对着这杯子凝视了一会儿,说:“我觉着这画有点怪,好像只有半幅啊,另外半幅应该在另一个杯子上吧。那这两个不就成了情侣杯么。快说,这是谁送你的!”
“……一个朋友。”
石兰兰眼睛一亮:“朋友?送情侣杯的,关系不一般啊。”
“我不是证人也不是嫌犯你至于这么问么,你是律师又不是警察你这是查户口啊。”
“我观察力好你羡慕?快说是谁是谁,看看我今年能不能喝上你的喜酒。”
莫小绯现在很后悔,十分后悔,当初她某次喝水的杯子摔坏了,谷天璿看到了啥也没说,后一次见面直接塞给她一个包装得好好的杯子。
莫小绯嗯嗯啊啊了地推辞几声还是收了,一来是被谷天璿的细致缜密吓傻了,二来她那时候刚赔了谷天璿衬衫正处于穷得要死的阶段,否则也不至于天天拿着一个豁了口子的杯子招摇过市。
早知道,早知道她就该把这杯子收到再也看不见的地方。鸵鸟心理,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很实用的。
现在想来,有些东西,能不收的,死也不要收。有些礼物,其本质就跟卖身契没什么区别。如果她和谷天璿之间没有这么多你来我往,她拒绝起来会不会更心安理得一点?
然后莫小绯又想起了谷天璿昨晚文艺到恍惚的表白。
呐,这家伙是脑袋被门挤了吧。况且以他这般要相貌不缺相貌,要事业不缺事业,看上她这个除了发呆和课本啥都不懂的吃货,谁信啊……
莫小绯仔细看了一眼请柬上写着四月二十日星期六,想想就是这个星期,于是问:“这请柬还有谁有?”
“不知道啊,不过听说寄过来的是两张,一张给李姐一张给你,这张还是李姐让我转交的。李姐说她那天正好没空去不了,让我转告你叫你代她去问好。”石兰兰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最后一句话说得特别字正腔圆。
“……这么说,就我一个人?”莫小绯话说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