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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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某段东西,在我的记忆里被不小心抹掉。我的头更疼了,总算是捡起来了一点儿原本忘记的片段。
今天是他的生日。
“生日快乐。”我或许是迟钝的,但我想,他不会怪我,他安安静静地被我抱著,什麽话也不说,眼睛闭起来,乖顺极了。
我吻住他冰冷的嘴唇:“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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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贝海涛的十八岁生日。
他没有邀请我,可能是以为我忘记了,也不好意思麻烦什麽,所以就没有在我面前提。他很傻,这样的日子,我怎麽可能忘得掉呢?
放学後我们没有一起走,我告诉他我有事儿要去别的地方。他也没问是什麽事,反而很轻松地舒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说:“那你去吧,明天见哈。”
我觉得他可能是在害臊,大概本来还是想跟我一起庆祝,却没想到我还有别的事情。事实上,我只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无趣的人,不懂得玩乐,也没有什麽特别的心思。木讷又笨拙,但我想把我认为的最好的东西,全都给我最喜欢的人。
贝海涛就是这个人,无可取代。
平常人过生日都会送蛋糕吧?那样会不会太过於俗套了……想了很久,我还是去了那家平时和贝海涛经常一起去的中式点心店。买了他最爱吃的奶香刀切,还有新出来的几款精致小点。我承认自己没有半点浪漫细胞,实在想不出还能送什麽。干脆直接去他家吧,到了他家的公寓楼前,却意外听见他和一群人一起出门的声音。
不知道是出於那种心态,我躲在了旁边的灌木丛里。贝海涛笑得很大声,换了一副打扮,青春洋溢的样子。他身边的都是班里的同学,也有几个邻班的跟他关系比较好的男生。他的人缘总是很好。
天色已经暗了,我从灌木丛里出来,攥紧手上的点心袋子,鬼使神差跟上了那群人。
我太不起眼,乃至於没有一个人发现我的存在。
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麽有趣的话题,贝海涛的笑声一阵一阵爆发出来,我好奇难耐,稍稍跟上前了一点,隐隐约约终於听到了他们谈话的内容:
“待会儿先去吃饭,然後唱K吧。”
“今天你是寿星,自然是听你的啦。”一个穿著白裙子的女孩儿勾著他的胳膊笑得招摇,嘴角两个梨涡显得她愈发甜美。
“真的什麽都听我的?”贝海涛亲亲她的脸,“今晚上我爸妈可不在家。”
同学们一阵起哄,女孩子装作生气地打了一下他的背,人却更紧地往他身上粘。
“哎,我说贝海涛,你的那个跟屁虫今天怎麽不在?”
“跟屁虫?啊……你说吴东啊。”贝海涛先是一愣,接著说,“今天什麽日子,你男人十八岁生日哎,那家夥跟著来,不是扫兴麽?”
“就是说啊……”周围有人应和。
“他该不是有什麽自闭症吧,平时闷声不响看著怪吓人的……贝贝你跟他一起可得当心著点儿啊。”女孩说。
“什麽叫我跟著他?是他死皮赖脸跟著我,我能有什麽办法?把他推开?得了吧,我这个班长的名誉还要不要了……还有啊,警告最後一次,不准再喊我贝贝。”贝海涛掐了一把女孩儿的腰。引来一阵怪笑。
他们进了一家小饭馆,我在门口站著,然後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打开袋子,拿出一个刀切馒头咬了一口。
怎麽都咽不下去,喉咙里烧著了似的疼,不管是食道还是胃,又或者是其他什麽脏器,火烧火燎一般,痛到恨不得把肚子剖开,挖出它们来碾碎。
浑浑噩噩了不知道多久,我起身,走的方向却是贝海涛的家。冬天的风吹在脸上是疼的,我还是回到了那丛灌木里,好像只有这样的地方才适合我这样的人。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街道上的路灯闪闪烁烁了很久,不远处摇摇晃晃走过来两个人。贝海涛好像喝了酒,他一喝酒就上头,哪怕是啤酒也一样。脸红红的,让人心动。白裙子女孩儿依然挽著他的胳膊,大冬天的还穿裙子,也不知道她冷不冷。笑起来甜美得反胃。
贝海涛掏出钥匙,磨蹭了很长时间才打开公寓的大门,我忽然有种冲动想要跟著进去,看看他们两个要做什麽,而我也的确这麽做了。
进公寓之後,我又看著他傻笑地搂著那个女孩子,一边亲一边开他们家的门儿。我就站在他旁边,他却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门打开了,他们跌跌撞撞地亲吻然後进去,门都忘了锁上,只是虚掩著。我告诉自己没必要再看了,但是脚步却不听理智的话,我走过去,并且推开了门。
“靠。你谁啊?”贝海涛骂了一句,我第一次听见他说粗话,可今天让我惊讶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所以这也没给我造成怎样的波动。
“……吴东?”他眯著眼睛看了一会儿才把我认出来,甩甩头,有些大舌头地说,“你怎麽来了?”
我看了一眼趴在他身上衣衫不整的女孩,问:“你们嗑药了?”
“哈……说什麽呢你?”贝海涛笑著,“快回去吧,哥们儿,我忙著呢。”
“我买了刘记的点心,冷了,我去厨房热热,待会儿一起吃。”我换了拖鞋往厨房走,把点心馒头装进碗里,包上保鲜膜,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吴东,你什麽意思?别瞎闹啊。”贝海涛闯进来,用力拉我的手臂,烦躁地拍了拍我的胸口,“时间很晚了,你回去吧。”
我转身,掐住他的脖子,死死盯著他的眼睛:“贝海涛,对於你来说,我究竟算什麽东西?”
“咳咳……吴东,你干什麽你……放手……”贝海涛拍打著我的手臂,他讨厌被勒著脖子,我知道。
他刚刚亲吻过别人的嘴唇,抚摸过别人的躯体。他很脏,我要让他重新变干净。
这很难受,但是过一会儿就好了,你忍忍。
“啊!”我差点忘了这里还有一个人,她尖叫的声音很难听,我一份心,贝海涛就挣脱了,逃出厨房进了客厅。
他没有跑出门,这是个错误。那个女孩儿吓傻了,只是呆站在一边惊叫,这同样也是个错误。
茶几上的水果刀泛著寒光,贝海涛抓起它对著我:“你别过来,吴东。”
可我还是过去了,在他用那把刀伤害我之前,把它抢到了手里,然後割破他的喉管。勒紧,放血。他对我的伤害,又何止这些呢?
不过我已经原谅他了,在他的脖子里流出鲜血的刹那,我就原谅他了。他眼睛瞪得那麽大,只看著我一个人,就好像他深爱著我一样。
“一会儿就好了,贝海涛。”
你看看,真的很快。
杀死两个人,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锺。但碎尸要花的时间挺长。
厨房里我咬过的半个馒头还在微波炉里,我重新抓起来,白胖的馒头清楚地印上了血色的指印。塞进嘴里嚼了嚼,嘴里慢慢地泛出一丝甜味。
对不起……贝海涛。
我不能再爱你了。
作家的话:
把文的顺序改了改,因为晨星那一话有些卡文……对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第六话.晨星(上)
──妈妈说,只要在晚上看到满天繁星,第二天就一定是晴朗的。
秦天在四岁时进了儿童福利院,三年後被接走。来接他的人据说是父亲生前的好兄弟,在同一位大哥手底下混饭吃。大哥姓金,对秦天不赖,一直好吃好喝地把他养到大。
所以後来,当秦天知道父亲是为了替金哥顶罪才被警察一枪毙命,并且母亲也随之自杀後,并没有多少仇很痛苦的感觉。只是像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一颗石子儿,涟漪才漾了几圈,便什麽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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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晨星极其厌恶自己的大名,认为它过於文气柔弱,一般来说,没谁知道他原来名字叫什麽,大多数人都喊他“骷髅”,这绰号俗气归俗气,也总比星星月亮要好得多。
他在升上高中後两个月就辍了学,按照领养他的叔叔婶婶的话来说,家里没那麽多闲钱供他念书,当然,他本身就没兴趣上课。在那所破学校里,唯一给他留下美好回忆的,大概就是坐在他前排的短发姑娘。
这姑娘是付晨星的初恋,在他心头停留了许多年也未淡去,他曾经幻想过以後,当自己出人头地权财兼收之时,他们忽然於某天重逢,他再淡淡问她一句“你过得好不好?”
只可惜还没等到那天,幻想便彻底破灭。
付晨星是个飞车党,所谓飞车党,就是那种骑著摩托车,专挑独行女子为目标进行抢劫的贼。他当了大约两年小混混,上面的人才肯让他做这种提成比较高的活儿。谁知干了没多久,就又发生那档子事。
每次抢劫基本上为双人合作,摩托车上一前一後,一人负责开车,还有一人负责瞅准了时机出手。付晨星与搭档则是在黄昏後行动,去一些人流量较少的偏僻地方,虽说这样一来目标也更少,但总不容易捅娄子,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坐牢。金哥以往就提醒他们,凡事都要机灵著点儿,万一不小心让条子给盯上,只会招来更大的麻烦。
这天出门没多久就瞄准了一个,对方是约摸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穿著高跟鞋和短裙,身材不错,肩上挎了一只米色拎包。走路模样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但付晨星也没放在心上。
“骷髅,就这个了吧?”搭档坐在他身後小声询问。
“嗯。”付晨星点点头,戴上安全帽,发动摩托车急速冲了出去。
搭档的身手十分利索,挺容易就抢到了那只包,女人的尖叫哭喊声从後面传来,付晨星心头猛地一“咯!”,忽然刹车。
“喂?你干嘛?神经病啊!”搭档被他吓了一跳,没好气道,“还不快走?是车子出问题了吗?”
付晨星恍若未闻,转头定定望著那仍站在原地无助哭泣的女子。
……真的是她?
这时,从街角的小店铺中突然跑出一个男人,先是急急跟那名女子说了两句话,样子像是她的男友,紧接著朝著他们的方向快速奔来。
“喂!快走啊!有人追过来了!”搭档连忙摇晃付晨星的肩膀催促他,见他一动不动,嘴里不干净地骂了句脏话,拿著包从摩托车上跳下去,独自跑远了。
“站住!”男人声音宏亮,待到付晨星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一拳打翻在地。
有句俗话说:一个旋楞,两个旋横,三个旋打架不要命。
付晨星的头顶上就有三个旋,秦天也是一样。
所以这场架注定要打得昏天暗地,两人情绪都不是特别愤怒,但却莫名其妙地一打起来就停不下手。秦天在下拳之前还对付晨星的容貌惊叹了片刻,不舍得打脸,於是那些攻击大部分都落在了肚子上,付晨星却没什麽章法,逮著哪里就往死里揍,连秦天的命根子都差点儿遭到毒手。
最後还是付晨星的初恋兼秦天的现任女友惊慌失措地打了110和120,才没闹出什麽人命。
那初恋姑娘愣是没认出付晨星来,从头到尾都守在秦天身边哭哭啼啼,还时不时用愤恨的目光瞪著他。更让他对这男人怀恨在心。不过说认真的,有些你一直等待的人,忽然在意外情况下见到了,反而不再有当初的感觉。她头发留得很长,烫成了一个个大波浪卷,浓妆豔抹,漂亮是漂亮,却早已不是以前那个干净通透、跟男生说句话都会脸红的小女孩。
送至医院,付晨星意外地见到了金哥,才知道那人居然是老大的干儿子。
所以说呢,人倒霉了,喝口凉水都能塞住牙缝。
打从那次之後,付晨星就被秦天这小子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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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包的事儿由金哥私下解决,付晨星本以为自己这次肯定得吃不了兜著走,没想到最终也没受什麽惩罚。至於那在紧要关头一个人先跑的没义气的搭档,付晨星二话不说跟他拆夥。
一个人租房子贵是贵点儿,可好歹住得舒坦。付晨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可惜舒坦日子没过多久,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秦少爷?”
秦天吊儿郎当地靠在旧公寓门口,脸上挂有玩世不恭的笑容:“骷髅是吧?你好啊。甭叫我‘少爷’,都啥年代了,直接喊我秦天吧,大家不打不相识做个朋友。有没有兴趣请我进去喝杯茶?”
付晨星对他并没有好印象,不仅因为他抢走了他心目中珍藏的女子,还包括很多别的方面,一看见这人的眼神儿,付晨星就知道他不是什麽好东西。
“随便坐,这里地方小,你别嫌弃。”付晨星从茶几下费力地找出一包不知道生产日期的速溶红茶,用一次性杯子泡开了递给秦天。
秦天则是死死盯著他细白的手腕瞧个不停,完全想不到这双手竟然也那麽的出拳有力,如果它们能用来给他打飞机,感觉一定是爽翻了天。
秦少爷男女通吃,在道上是个公开的秘密,不过付晨星那时候跟他不熟,显然还什麽都不清楚。稀里糊涂就让他进屋,要知道,再想赶他出去,恐怕就是难上加难了。
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