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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花无雪-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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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她不明白他的逻辑。
韶公子解答,“接吻方便呀。”
“……”
对于他的这点儿人生追求,她无语了很久,着实不知道该接什么。如今看到顾斯诺的身量刚好抵至他鼻线,上下浮动着,一如他要求的完美高度。那弄堂角落里看不清的,可能会发生的,就在她脑中稀里糊涂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
离离趴在阳台上伸长了脖子张望,可惜四下里黑黢黢的,快要伸手不见五指。
她再也不用掩饰,气呼呼的回到客厅,守着钟点,掰着手指等他回来。
三个小时过去,韶公子终于打开了公寓的大门,一路哼着小调踱进浴室,春情勃发的样子,神也挡不住。
离离在他屁股后头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言不发。
韶华转过身,见她没话对自己说就开口道。“你是打算做小跟屁虫吗?”
离离伸出手去拉他的手,韶华这次是真动了气,被她握住的手待要抽出,她又伸出一只手覆在上面,两只手紧紧握住,仍旧是一言不发。
韶华甩不开,就自顾自向前走,离离使劲往后拖,两个人跟拔河似的一直拉拉扯扯到阳台,他故意往阴影里一站,不冷不热地说。“滴水还能穿石呢,再说我也没有石头那般钢铁的意志,如今这样也好,不用你费心再作红娘了。”
离离扁着嘴抬头看他,眼神无辜,嗫嚅道。“爸爸不喜欢,以后我再不这样了。”
良久,等不到他的回答,离离又捧着他手臂晃了晃。韶华的嘴角终至慢慢拉起些微弧度,掩住笑意,轻轻地‘嗯’了一声。
离离的手冰凉,想必在阳台上呆了很久,适才他全看见了,却故意装作不知道,和顾斯诺在百乐门对面的咖啡厅喝了一杯,把不必要的误会都说清楚,跟着就跑到百货商店里,趁着还没关门给她买了一副手套。
今年的冬天不知会否下雪,先备着吧。
第30章 谎言
关了窗,锁了门,冷风在外面呼啸,任凭它如何顽劣,肆虐人间,屋内自有一股温暖徐徐流动。
离离戴着他买的手套不肯除下来,毛茸茸的爪子放到韶华的脸上,轻轻磨蹭。体温零零星星的传递,微小却足够驱寒。
跃跃欲试的将脸搁在他肩头,她的毛衣触及他脖颈的皮肤,刺刺痒痒,照平日里他该要像触电般的跳开,此时却不过淡然处之,离离发现原来是他又在走神。
她忽然想到一件事,韶华最近来接她的频率着实高了些…
另外,白天当大家一起整理衣物家私时,顾斯诺曾指着角落里一盏台式电风扇,问要如何处置。离离当时预备去取报纸,然后包起来收好。韶华却一个健步冲过去,抢先提到了他的房间。
她心里突然有一种猜测,急需验证。
当即便在他领口嗅了嗅,假意埋怨道。“酒味很重啊!”
因为车祸的缘故,韶华最忌讳别人说他身上有酒味,尤其那个人还是离离,于是二话不说,起身冲向浴室。
离离得以抽身,偷偷摸摸钻进他的卧房,最终在壁橱里找到了那台电风扇。
按下开关,她熟门熟路的将基座打开,那里有她存放的一样‘贵重’的东西。
如今,却不见了。
她再用手掏了掏,以作确认,果真空空如也。
竟是这样吗?
静夜之中,她蹲在地上对着铁质风扇发呆。
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想想也是,韶华怎么会喜欢顾斯诺呢?喜欢到失魂落魄,食不下咽,动辄走神?
他的心绪不宁,全是因为这个吗?——放在电风扇底部的,那两根金条。
从到华康里开始,‘小黄鱼’就一直由离离保管,被她好好的收藏在某处,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
然而现在看来,不但有人知道,还拿走了。
离离听到浴室的水声渐停,赶忙将电风扇放回原位,安然无恙地回到客厅。
待她也洗漱完毕,出来时就见到韶华穿着藏蓝色厚布睡袍,正坐在书桌前一目十行的翻阅,速度惊人。
“看什么呢看的这么入迷?”她走到他身边,两手搁在桌案上支撑着身体,侧过脸来对着他。
韶华笑笑,“专门用来对付你的。”
“嗯?”
他将书举起来面向她,封皮上印有《To Tell A Lie》(说谎及如何辨别谎言)。
她挑衅地抬眉,“有用吗?”
“试试看咯。”他轻咳两声,喊着:“预备开始!第一个问题,唔,你多大了?”
“你不是知道吗?”
“请当事人正面回答,谢谢。”
“十四。”
“发育了没有?”
离离恨得鼓起了腮帮子,已经在磨牙了。韶华为了自己的手指着想,骇然道。“那跳到下一题。”
沉思半晌,又不知道该问什么,想起连日来与顾斯诺的一番曲折,灵光乍现。“要不,给你找个妈妈如何?”
“……”
看到她脸上五颜六色的神情,韶华不怀好意地笑,决定死咬住这个问题不放。“那离离喜欢什么样的呢?温柔的还是能干的?”
“你骨头又轻了是吧?”离离轻叱。
韶华拘起两根手指,夹了一下她脸蛋。“真泼辣。”但依旧不肯饶过她,又问道。“陆小姐如何?现在还讨厌她吗?”
离离摇头,“她虽然算计我,不过是我先算计了她,大家扯平了。再说,读书也多亏她帮忙。不讨厌了。”
“唔。”韶华摩挲着下巴,“言行一致,回答合理,语速正常,真话。”
随即又涎着脸笑问,“那密斯顾呢?喜欢她吗?”
离离咬牙,“密斯顾温柔又能干,知书达理,最适合给爸爸作老婆。”跟着垂头丧气,承认道:“还不错。”
韶华没说真话假话,试验阶段,不妨再听下一题,继续追问:“那韶觉年先生呢?也就是不才本人的父亲。”
离离苦着脸,“不喜欢丫。怎么喜欢的起来嘛。”
“哈哈。”他大笑,“那含秋妈妈呢?”
“喜欢。”
“张妈?”
“喜欢。”
“月晟?”
“喜欢。”
韶华顿了顿,一番斟酌计较之后,轻声问道。“那我呢?”
离离可没有条件反射也一并回答‘喜欢’,而是回过头去眯起眼打量他,撅着嘴一字一顿,口齿清晰。“讨——厌!”
话虽如此,说完,却往他腿上一坐,背靠在他肩膀兀自磨起墨来。
桌案上宣纸摊平,毛笔吸满墨汁,等不及似的落下第一个字。韶华探头一望,是‘刀’。
他两手环着她腰际,下巴搁在她肩上,似乎还在回味刚才的回答,于是又在她耳边问了一遍。“唔…讨厌?”
灼热的鼻息无孔不入,一气往她耳朵里钻。
离离在那‘刀’上顿下一点,变成一个‘刃’字,随即转过头去,脸贴着他的脸颊,直视他双眸,彼此逼近到可以感受对方睫毛掀动的程度,韶华却听到她又一次斩钉截铁的回答。“讨,厌!”
他气的笑了,大手一甩将那本书掷出视线范围,心里怒骂道:他妈的!这书对她没用!
离离倚在胸前,他握起她的手,两人合力揸着一支笔,在‘刃’字下又多加了一个心,最后变成‘忍’字。
跟着一个多小时里,来来回回反复练习着刀刃忍的步骤,写了不下数十张纸,满地忍字纷飞,直至夜深离离倦了,累了,躺在他身上睡着了。
韶华看着这一张张忍字,明白心上之刃,伤人亦自伤。叹了口气,将她抱回屋里,熄了灯,暗夜里独自坐在床沿,不肯离去。
手,无意识的刮着她的下颚,是已养成的习惯动作。
良久,轻轻唤道。“离离”。
她睁开眼,静待他的说辞。
彼此对视时,他率先移开目光,斟酌再三,终于鼓起勇气问道。“你…觉得作我女儿怎么样?”
她蹭得支起半个身子,音量不自觉提高。“你要干嘛?”
“我在想,呵。”他干笑一声,喉咙微涩。“现在我们这样的关系,虽然是收养,但是…要不然你看真的作我女儿怎么样?”
他的意思是法律上承认的,真正意义上的父女关系。入他们家的籍,以后跟着他姓,登他们家的族谱,除非嫁人,否则死了都要睡进他们家的坟地。
离离大惊失色,是从没有过的慌张,她用力捉住他手臂。“你胡说八道什么!谁要做你女儿?你才比我大七八岁,凭什么!”
韶华苦笑,颇有几分自伤的情怀。“我以为你会觉得做我女儿还不错……”
离离急得随口胡诌,“你不是说单身汉带拖油瓶麻烦嘛。要是真作了你女儿,你以后怎么做人?谁要嫁给你?”
韶华摸了摸她脑袋,“我只是觉得这样挺好。”
关于他们目前的情况,他无法如实相告。既是说不出口,也是怕她担心。连日来在心里胡乱编排了许多说辞,那些拙劣的借口,粗陋百出的谎话根本经不起推敲,屡屡被打散回炉再造,却始终没能制造出天衣无缝的说法来。自己这关都过不了,更何况小犹太?聪慧如她,一定能从蛛丝马迹里摸索出真相。
其实,从早些日子开始,就已经陆陆续续有人退单,寻找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将他这个律师换掉。有双方当事人讲和的,有亲朋介绍代为办理的,还有耍无赖发神经病的。他百思不得其解之下,约定和吴绪方在后楼道碰头,却不想偶然听到两三个律师间的秘密谈话。
他们提及自己手头的case多的实在忙不过来,根本原因就是受到‘韶律师’的拖累,当事人饱经压力,被迫不能选择由韶华跟进,等同于变相将韶华手上的案子全部分摊到其他各个人头上,也无怪别人怨声载道。
韶华正疑惑着,又听到那几个律师压低了嗓门小声说。“韶厅长下了命令,谁敢让这小子接案子,后果自负。”
韶华恍然大悟,难怪最近那些包打听看到他就跟见了鬼似的,掉头就走!合着是老头子下了封杀令!
然而在他还没想到任何对策之前,事情已急剧恶化。不出几天,就到了门可罗雀的地步,自然也没有必要再去律师公会了。
他每天清早起来送她上学,然后装模作样的去上班。其实不过是在附近的公园里遛达,有时看人钓鱼,有时看人下棋,随随便便消耗一个下午。等到冷空气一来,他无处可去,只好去泡图书馆。后来偶然间在商务印书馆看到一本书,名叫《To Tell A Lie》,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下来。
那天,他带着这本书比预定的时间早回到华康里,离离放学回来觉得意外,随口问道。“咦?你今天这么早?”
韶华惊得出了一身冷汗,支支吾吾道。“嗯,事情顺利就早点收工。”
他由此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对离离究竟还能瞒多久?
一旦她起了怀疑,或者心血来潮去看她存放的金条,事情早晚会穿帮。
韶华在心底苦笑,想起那时两人初来乍到,在华康里这间小公寓做着发财大计的美梦,她靠在他身上,阳光温暖,彼此都有点感动。然而她说的一点儿不错,他就是乌托邦,美梦造的再美,那肥皂泡飘散于空中,阳光下折射出在绚烂斑驳的五色,一旦遇到针尖,立刻被戳破。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他这根顶梁柱再粗大又如何,若是遇到白蚁,顷刻就能崩塌。
可他舍不得点点滴滴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信任,那种适然度日的心安理得,将她的尖锐冷硬磨去,取而代之的是笑吟吟的天真模样,这些都得来不易,他不愿放弃,亦不愿摧毁,却薄若蝉翼。
金条当然也是他拿的。
那笔钱在现在这样的条件下固然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但以后呢?
自他们在华康里落脚以来,韶华学到的最基本的一样技能就是未雨绸缪。她要上学,且不是一两年,等到高中毕业至少还有四年。这四年里,他们不吃不喝?嘴巴封起来吗?
他心里明白,韶觉年素来行事狠绝,现在不过是小打小闹,之后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老头子是盘算着要将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令他自己回去,届时就能提出条件,把离离赶走。
所以当务之急,他必须想一个两全之策,万无一失的计划。
这个计划就是,倘若离离愿意当他的女儿呢……
甚至都不需要出动家里的户口本,韶华只需要带着他自己的身份证明,就能带离离入籍,将她安放在他的羽翼下,且离离以后还具备继承韶家遗产的权利。是眼下最快最安全的办法。
可她显然并不这么想。
夜色中的华康里一丝灯光也无,韶华却觉得她的眼睛里怎么竟有些水光呢。离离一把扑到他怀里,有些语无伦次。“我胡说八道的呀!之前都是乱讲的,我们又不是真的父女,爸爸是随便喊得…随便喊得呀。”
韶华抱着她,彼此都没有再说话,只有粗重的呼吸,良久他才郑重其事的告诉她。“离离啊,其实呢,给我做女儿有个最大的好处。”
她别开头去不想听。
他却自顾自地说,“就是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不能丢下你。除非,是你自己要走。”
这是承诺。承诺只有她能离开他,他却不能抛弃她。
离离回过头来,眼里又是感动又是难以置信,但最多的还是不愿认命的执拗。
韶华没心没肺的假装快乐道。“瞧,这世上只有我这样的傻子才会和你签这种利益一面倒的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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