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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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她很奇怪,总是独来独往,成天闷声不响,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时间,还是想想你今天怎么打发吧!”“你呢,又要去公司上班?”季滟终于转移了注意力,略带不满地说,“昨天才订婚,你就不能请假多陪陪人家?”“我也想啊,可是五一休了长假,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处理。”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忽而温柔缠绵,忽而热情如火,忽而又冷若冰霜,季滟越来越发现,裴予陌有些反复无常。但没有办法,她就是喜欢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时光定格在8岁的冬天。大年初二,一大早母亲告诉她,远房的表姨全家来N城旅游,顺带探亲。于是,她和母亲去火车站迎接从未谋面的表姨一家人。表姨非常漂亮,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白皙皮肤、精致五官,只是衣着朴素,不及母亲全身名牌,华贵典雅。表姨夫是个潇洒迷人的男子,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一口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连被人称作“靓仔”的父亲都被比了下去。有一对如此出色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肯定也不会差。
季滟目光落到他们身侧站着的少年的脸上,就那一眼,万物顿时不复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以为是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五官俊秀到无法形容,站在淡淡的薄雾和晨曦当中,双眸晶亮,唇角微微上扬,笑得既慵懒又邪气。因为年龄相仿,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从小没有玩伴的季滟,对裴予陌十分依恋,竭尽全力去讨好他,甚至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也送给他。到表姨一家结束旅游,要返回上海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季滟更是哭着闹着不肯和裴予陌分开。大人们无奈,只得让裴予陌和她同乘一辆汽车。
季滟永远记得那个寒风萧瑟,阴沉欲雨的日子。因为春运的火车票很难买,裴予陌父母决定改乘飞机。他们送表姨全家到机场,分乘两辆汽车,裴予陌父母坐在前面一辆,司机是俞氏企业的员工。裴予陌则和他们一家三口坐在后面一辆,由季安澜亲自开车。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司机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车撞向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惨剧发生在一瞬间,一场车祸夺去了裴予陌父母的生命。小小年纪,即遭遇生离死别,裴予陌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处于自闭状态,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常常在夜半惊醒,恐惧惊慌地尖叫:“姆妈,不要走!不要丢下陌陌一个人!”8岁的季滟不知怎么安慰他,陪着他一起哭泣,在原有的喜欢当中,又多了一份怜惜。
当母亲提出要收养裴予陌时,季滟惊喜交加。她万分感谢上天的安排,让裴予陌留在自己身边,虽然他付出了失去双亲的惨痛代价。于是,裴予陌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和季滟上同一所小学。两人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他站在教室外面等她,引得过往女生竞相驻足。很快,裴予陌成了学校的名人,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还有罕见的迷人气质。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她们将一封封厚厚的情书递给他。裴予陌总是看也不看,就丢入垃圾筒。季滟高兴之余,嘲笑他不解风情。他从不予反驳,眼神淡漠。
在外人看来,裴予陌近乎完美,季滟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只要他是裴予陌,只要他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即使他没有漂亮的五官,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迷人的气质,她还是一样喜欢。
而这种喜欢,也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了早上起来看到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习惯了数学题目不会做的时候跑去向他请教,习惯了每天一回家就寻找他的身影,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邪气冷魅,更习惯了他温暖的怀抱和缠绵甜蜜的吻。她知道,这种习惯会陪伴她一生,直至天荒地老。季滟坐在沙发上,回味着那个吻,隐约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同。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烟草味道,经久不散。刚才发生的一幕在眼前回放——她昨晚喝了几杯红酒,早晨起来口干舌燥,下楼喝水时路过小厅,看到裴予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安静地抽手中的烟。不由叫了一声:“陌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裴予陌转过头来看她,眼神孤寂,还有一丝迷茫。她的心隐隐作疼,这样的陌哥哥是她没有见过的,如同孱弱的动物般,孤独无助,好似被全世界遗弃。季滟慢慢地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像她8岁那年做的一样。她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把他拥抱入怀,温柔地说:“陌哥哥,你要坚强。”
裴予陌眼底掠过一抹痛楚的光芒。好半天,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然后,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扑过来,狂猛地吻住了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季滟激动得全身颤抖,紧紧地攀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浑身烧灼。如果不是千寻的出现,她早就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融化了……现在,裴予陌转身离去,小厅的气温骤然冷却。季滟才想起他以前不抽烟。
她恍然发现,裴予陌虽然看起来从容淡定,落拓不羁。但其实车祸发生后,他不再开朗,变成一个内向静默的人,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
生日
6月5日,很平常的一个日子。千寻上午去教室上课,下午到图书馆看书。大阅览室里人很多,她坐在靠墙的位子,这儿是最僻静的角落,不易受人打扰。上过大学的都知道,除了食堂餐厅、小树林,图书馆的阅览室是恋人们约会的另一个场所。抬眼望去,四周全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只有千寻单身一人。看了两个小时,她从书本上移开视线,转头望向窗外,一个男生的背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穿着浅绿色背心,麦色的皮肤黝黑光亮,肩膀宽而厚实。他的对面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长发女孩,两人喝着同一个杯子里的水,窗外的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既甜蜜又温馨。
她的思绪一下子飘远了,似乎又回到了14岁的那个黄昏。“嗨,美女,你在看什么?”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千寻蓦然回首,乐嘉嘉那张促狭的脸映入眼帘,旁边站着她的男友。“没看什么。”千寻回过神,淡淡地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黑壮结实,体育学院一抓一大把!”乐嘉嘉冲男友眨眨眼说,“文凯,改天给我们千寻介绍一个!”乐嘉嘉的男友文凯正好是体育学院的,有一次他参加系际足球联赛,一不小心把球踢出了场外,球不偏不倚砸在观战的乐嘉嘉的脸上,倒霉的女生血流满面当场昏厥过去。惊惶失措的男生顾不得比赛,抱起她往医院冲去。乐嘉嘉醒来后,坚称鼻子被他砸歪了,自己毁了容嫁不出去,非要男生负责不可。于是,文凯负责到底,索性作了她的男友。在文凯眼中,千寻生得过于纤秀精致,直发,瓜子脸,白皙的皮肤,这样古典的女生,和大大咧咧的体育学院男生并不相配。“算了,我们学院没有哪个男生,配得上千寻,还是找个文学院的比较好。”“你们在说什么啊?”千寻有点懊恼,“我大学阶段不会找男朋友。”“幸好你是说大学阶段,否则,我以为你要独身主义呢。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独身,真是暴殄天物,不知多少男孩子会痛哭流涕!”乐嘉嘉仍在一旁揶揄她。“文凯,管管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她很聒噪吗?”千寻只得向文凯求救。
文凯很有些受宠若惊,这是千寻第一次和他说话。以前他总认为她是不会开玩笑的,“冰山美人”般冷漠傲然,接触后才知道,其实她为人随和,和宿舍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包括他那像麻雀般吵闹的女友。“好了,嘉嘉,不要闹了。”文凯拍拍乐嘉嘉的头,“人家脸皮薄,不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很厚了?”乐嘉嘉立时瞪大了眼睛,“见色忘义的家伙,看到美女就找不着北了?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千寻才不会看上你呢!”“是,是,我是癞蛤蟆,只能吃你这只丑小鸭!”文凯嘻皮笑脸地说。唉!有个孩子气的女友,真够麻烦!这样一对活宝闹场,书是看不下去了。千寻只得收拾书本,拉开椅子离开。
“千寻,不要走,我和你一起回宿舍!”乐嘉嘉撇下文凯,急忙追了出来。
“文凯怎么办?”下楼时,千寻看了气鼓鼓的乐嘉嘉一眼,“你不会真的生他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