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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术武神-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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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此。”维克多睁开了眼睛,显得比少年更加平静。他从一开始就没抱什么希望能从这个俘虏这里知道些什么,所以也没有任何失望的情绪。
“为什么不杀我?”少年看着背对自己的维克多,眼中闪烁着什么,但最终还是掩饰了过去。
“因为你戴着神王冕下的标志。”维克多语气很淡地解释了几句,“相信没有叛逆者会冒着被他们折磨死的危险戴着代表了太阳神的项链。”顿了顿,他略微侧过头,似乎是看着少年,似乎是看着那尊透明的棺材,似乎又什么都没有看。
“而且我也知道了你为他们卖命的理由,不是么。”
少年摸了摸自己胸口一个太阳形状的佩饰,瞥了躺在透明棺材里的少女一眼,没有回答。
整个民房安静了许久。维克多挥了挥手,民房的女主人就战战兢兢地走了过来,用微微颤抖的手把桌子上的三只碗都倒上了水,随后像受了惊的小鸟一样迅速地后退回了原来站着的地方。
“说服我,或许我可以考虑帮你。”
少年低下头,仔细想了想,随后走向了维克多,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我只有二十一岁,是一名术王。”
“这我知道。”
“而且,我是一名高级咒术师。”(咒术师,精通结界设置的人,类似用魔法布置出的阵法;也擅于制作魔法防具和武器。)
“嗯,有点儿意思。”维克多的语调仍然很平静。
“只要海洋还在神殿,我就不会背叛。如果神殿能治好海洋,我就永远不会背叛。即使我今后成为了术皇也是如此。这个筹码如何?”
“只要海洋不在神殿,你就会毫不犹豫地背叛,对吗?”维克多低声问了一句,声音很是平淡,但听起来却有些刺耳。
“这是我的生活方式。”少年耸耸肩,一副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的样子,“心灵的忠诚比什么都重要,不是么?”
维克多轻笑了笑,没有作出评价。
“还有——”少年突然止住了言语改用精神力向维克多传达了一条消息。
维克多并没有表现出哪怕是一点点的吃惊或是有别的什么表情。他盯着少年看了一会儿,随后端起桌子上的碗一口喝光了里面的水。“你对他们说过吗?”
“说过,不过我告诉他们的地点是假的。”
维克多点了点头,随后站了起来,“名字?”
“你不确认一下消息的真伪吗?”少年愣了愣,随后问了一句。
“名字。”维克多并不准备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淡淡地又重复了一遍。
少年小心审视着维克多,却并不能看出他脸上有任何情绪存在。“宇文庶。”
“出发。”维克多在桌子上丢了一枚金币,随后干脆地转身走出了民居。
直到这两个字出现,一边的埃克森才从惊讶之中清醒过来。术王、高级咒术师!!这个少年看起来根本就没比维克多大几岁!光是术王的身份就能让他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了,再加上咒术师的身份……
更让他惊讶的是,维克多居然把这么个怪物给活捉了回来!听了维克多和少年的对话,他已经确定维克多是只身闯人家老巢里去搞破坏去的了。一个后期武尊在别人的地盘上把一个术王打得奄奄一息,这话说出去谁信!看来,维克多还真的是隐藏得够深的。新生代之中的最强者,即使当他在卡隆折翼之后,这个称谓也是当之无愧!而且,正如少年所说的那样,跟在维克多身边,他将会得知更多不能泄露出去的秘密,而他的生命安全也就越难以保证。
不过,现在,他的脑子已经被吃惊填满了,所以也没什么空去思考这个问题。
埃克森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和这些怪物没什么可比性。他自己也在二十多岁就有了术尊巅峰的实力,按这个成长速度,也已经算是天才之中的怪物了,可和这两个怪物中的怪物比起来,他简直就是凤凰里的野鸡。
简直是——太打击野鸡了。
宇文庶是第二个走出民居的人。经过埃克森身边,他用精神力轻轻传达了一句话,把埃克森从半游离状态拉了回来——“以后,我们就同病相怜了。向至高神祈祷他不是个过河拆桥的人吧。”
埃克森一怔,立刻站了起来匆匆跟了过去。
他绝对可以被分到呆子这个行列之中。不过,他仍然明白宇文庶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们同为知道了维克多一定秘密的人,或许,也会有同样的结局。除了放聪明一点之外,的确也只能向神王祈祷维克多不会过河拆桥了。
三个人陆续走了出来,留下了民居的主人——一家三口,看着桌子上的金币发呆。
这间屋子是维克多不由分说强行征来的,这种平民人家,也没什么权势和实力去反抗。本来,一家三口都是胆战心惊,生怕惹了这几个老爷不高兴,钱的事,他们根本连想都没想过。可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居然是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大约等于普通家庭一年半的收入了,这笔钱可以让多数平民人家为之疯狂!
“快,老婆,关门、关门!”当家的一边喊着,一边把金币塞到了衣服口袋里,一路小跑到房间里,拉上了窗帘,背对着门口,这才把金币拿了出来,放到嘴里使劲地咬了几下。
“哈哈,真的,是真的!!!这下发财了!!感谢神王大人!!!”
……
大街上,维克多突然停了下来。
身后,紧跟着的埃克森和宇文庶也停了下来。
“直接出城,然后一直向南走。”维克多丢下了这么一句话,随后一闪身不见了。
三个人带着一口棺材走在大街上十分地抢眼,所以他们本来就被许多人围观着。这导致街道上的行人大部分目睹了维克多的消失,顿时传出一阵窃窃私语。
埃克森毫不犹豫地在众人的注目礼下继续前进,宇文庶则看了看维克多消失的地方一眼,有些疑惑地问道:“他一直这样?”
“偶尔吧。”埃克森耸了耸肩,“你可以趁现在逃,我会假装被你打晕。”
“不。”宇文庶看着漂浮在自己身边的透明棺材,目光中多了某种东西,“至少神殿的人在至高神面前订下的诺言要比之前那群人的值钱。我想试一试——”
“她是你的妻子?”
“不——未婚妻。”少年看着棺中的人,眼中充满了悲伤,“那天正是婚礼,但……”
“对不起,我不该提到的。”
“没什么。”少年把视线从棺材上移开,眼神又恢复了正常。
“没事吧?我总觉得你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刚刚恢复过来一定很不舒服,要不你再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
“我觉得还是听他的继续出城比较好。”
“没关系。”埃克森笑了笑,“他没传闻中的那么可怕。至少,虽然可怕,但还是个能讲理的人。考虑到你的身体状态,他应该不会觉得受了冒犯。”
“是么。”宇文庶轻轻笑了笑,没有作出评价,只是继续向前。
“你确定不休息?”埃克森跟了上去,似乎是想扶宇文庶一把,却被他委婉谢绝了。
“所有的传言都有真实的一部分存在,所以我宁愿把他想象成魔鬼。奉劝你也这么做,这样命会长一点。”
埃克森怔了怔,于是又落下了一段路。他诧异地盯着宇文庶的后脑勺看了看,随后才追了上去。
“为什么?”
宇文庶像第一次看见埃克森一样地审视了他几秒,笑笑,没有回答。


第三十一话 惨败
更新时间20111211 10:32:33  字数:3291

 坐落在森林边的城市和坐落在草原边的城市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森林边的城市潮湿多雨,却并不多风,并且因为靠近森林而能获得许多资源,所以房屋都建造得很高,而且相对来说要奢华一些。事实上,许多有钱的贵族佬也比较喜欢靠近森林的城市那种清新的空气和优雅的环境,以及略带湿润的冬暖夏凉的气候。这一点使得许多靠近森林的城市变得十分繁华,即使它们之中有一些甚至坐落在边陲。
而草原边的城市则有着完全不同的概念。
草原多风却少雨,资源也相对少了许多。这里的房屋不会建造得太高,却十分牢固而耐用。这里的一切似乎都像房子一样,追求着实用而将美观什么的都丢到了一边。这显然很不符合贵族们所谓的审美意识,所以草原边的城市往往比较冷清。当然,草原毕竟不是沙漠和荒地,所以这里相对沙漠城市还是要繁荣许多的。更何况,这是一条交通要道,想不繁荣也不是太可能。
初夏,正值草原的雨季。草原上没有什么遮挡物,已经显得很有一些毒辣的太阳将小城团团围住,小火炙烤着。所有人都尽量躲避在建筑物创造出的阴影之下,不敢与太阳神的威严正面相抗。而有一个人却正好相反。
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毫无顾忌地走在太阳下,步伐看似不紧不慢,可速度却诡异地快到让人捉摸不透。一闪身,他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之中,然后又一闪身,消失不见。
大街上所有人的动作都为之稍稍一滞。彼此陌生或者不陌生的人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在对方眼中看见了不敢相信的震惊。
……
他垂下眼睑,双手环臂而立。剑斜插在他的臂弯里,在剑鞘之中微微发出金属的鸣响,似乎是在愤怒地颤抖。
突然,闭着眼睛的他猛地抽出了剑,一道酝酿已久的剑气无声地刺破了空气,咆哮着以声音都不能及的速度向某处冲了过去。
“唉……”一声长叹,金发蓝眸的男子从剑气掠过的地方出现,缓缓向他走了过去,“别以为我会一直容忍你对我如此无礼——”
话音未落,又一道剑气毫不留情地向他冲了过来。无声,那是因为速度超过了声音。狂暴的能量完全没有外泄的痕迹,按照既定的轨道直直冲了上去。可在剑气触碰到金发男子的前心时,男子的身形突然地朦胧了起来,像一个幽灵一样变得透明。剑气毫无阻拦地透过了男子的身体,最终落到了他身后数百米的地方,深深没入了土地。
“希尔维斯特,你应该知道如果我想的话,你连我的一片衣角都碰不到。我不杀你,并不代表我不会动手。”金发男人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声音也冷了下来。
没有任何预兆,狂暴的能量冲破云霄,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被剑气嵌入的地面突然地爆裂了开来,破坏了所能破坏的一切,瞬间将四周的所有东西卷得一干二净,剩余的能量无处发泄而化为了超过十二级的台风。风中带着斗气的力量,甚至可以像刀子一样将一个人活生生地凌迟。不过,站在狂风中的两人却不受丝毫影响,依旧无言对视着。
紧张的对视持续了许久。
金发男子首先轻轻笑了笑,缓解了气氛,气势的较量瞬间土崩瓦解。一时间,优劣立判。
“在实力还没达到一定程度之前,最好恪守属于你的规则,维克多。”金发男子带着别扭的微笑审视了维克多一番,随后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嗯嗯,不错不错。看来你已经开始习惯残废的生活了,力量运用得很得心应手嘛。”
残废?维克多不屑地无视了这个词。不论力量削弱到何种程度,他控制力量的技巧仍然不会变。至于前段时间的不适应,那是装给别人看的。维克多是对自己的力量被弄残的确有些介怀没错,但也只是有些介怀而已。他不是武痴,废了他的力量并不会让他有任何和生不如死搭上一点点边的感觉。所以,用这个来刺激他真的是选错了。
“菲利普斯。你来干什么?”
“你不会是真的想把那个天赋差到一定程度的人留着当随从吧?”菲利普斯没有回答维克多的问题,而是突然地冒出了一句和前文毫不相干的话。
如果埃克森在场的话,估计会和菲利普斯拼命的。他的资质的确不能和维克多还有宇文庶比没错,但是比起成千上万所谓的天才,他已经是怪才到不能再怪才的人了。更何况,无数的天才之下还有许多有着根本不能算资质的资质的普通人。
而有着这样天赋的人,居然被菲利普斯损成了这个样子!不过——想想也对,三十岁就成为了仅次于神的术皇,这样的成就,根本不是能用天才来形容的。比起他,埃克森的天赋自然可以算差了很远。
“我选什么样的随从,与你无关。”
“你真的该听听我的建议,维克多。”菲利普斯似乎并不生气,而是继续走近了一些,十分随意地站着,“要留也留像宇文庶那样的,他的天赋勉强还过得去,三十岁之前应该能成为术皇,还算配得上做你的跟班。至于那个埃克森,他根本跟不上你进步的速度,迟早会对你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
“我说过,这与你无关。”
“行、行……那我们暂时不谈这个。不过,我知道救那个女孩儿的方法。如果救了她,按照那个承诺,那个叫宇文庶的就永远不会背叛你。有兴趣的话你可以试试看。”菲利普斯仍然坚持不懈地说了一句,然后在维克多厌烦之前开口说出了正题,“我这次来是为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会在这里出现。或许你可以在这里多留一段时间,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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