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养火爆妖夫-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驯养火爆妖夫 作者:唐寅才子
正文
楔子
当一阵闪电雷鸣;,暖阳穿透阴云深处过后,我就知道,阴沉了许久的天气,终于要放晴了。
当隔壁那“哗啦哗啦——”的搓麻将声音响起后,我就知道我的午睡要泡汤了。
刘阿姨,张伯伯,马二嫂,关婆婆四人,轮流传来的“碰”“胡”“杠”等声音充斥我的耳膜以后,我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比听隔壁那几人打麻将更难受的了。
其实,我也是麻将爱好者,可是我无法忍受一群老婆子和老头子打着五毛一块的麻将,还整天津津乐道的样子。
于是,我很苦恼,又没有办法。谁让我选择了这样一个除了三姑六婆,最适合中老年人休闲养老的生僻地方呢?
我叫雷玛丽,今年二十四,长相一般,生材一般,口德一般,反正除了一般,就没特别好的地方。
不错,我姓雷,从小发生在我身上的雷人事迹,数不胜数,所以,我就不一一细说了。直接跃过,至于接下来的雷人事迹,你们看官自行评论。若引起轻微头晕脑胀不适者,就自砸鸡蛋。板砖啥的,伦家过于单薄的身体是承受不了的。
我现在所在地,是在某一个不太发达的小县城里。说好听点就是,周围山明水秀,绿树成荫。说难听点,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旮旯穷乡。这里只有一条马路可以直接通往市里,其它地方,除了骑着畜生可以通行以外,人和车死了都别想过。
我曾无数次幻想坐上那辆旧得脱皮的白色面包车,赶往市中心去将我灰暗的人生,闯荡出一丝光明来。可是最终,我总如雄鸡般昂首离开,不到数月,又如沙滩里的王八缩着脑袋回来。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出去找工作,而是留在老娘给我置办的那点产业里自生自灭。
说起我娘帮我置办的产业,就是我身后的这栋破楼房。
当初,也不知道是哪个坑爹的浑蛋放出消息,说政府准备拨出一笔资金,要在短时间内将某个市的某某个位置开发起来,听说是要在这边建工厂,建超市,要把大量人口密集在此。要让此地成为将来的聚金集宝之地。
我那贪图小便宜的老妈就是受害者之一,在政府还没正式行动之前,她就不顾家中一切阻拦,财大气粗的举起她那红色的存折本子,拿着我老爸的心血,眼不眨心不跳的把这地儿的这栋楼给租下来了。期限五年,押金五万。一共花了十五万,将这处鸟不拉屎的地,给盘了下来。
然而,住在我隔壁的那群婆子阿姨们,也是误听狂言的受害者啊。也不知道是哪个放出来的内部消息,如果让我这周围的这群七姑八婆抓到他,就算那小子不少一层皮,他那排门牙也要被熨斗熨成西装扣。如果是碰上我妈,他直接就可以弄成一套人皮西装了。
说起这群市侩但并不坏的邻居,他们就比我妈好多了,没像我妈这般脑子发热,一租五年。他们最多也才两年,而且投资不大,最多是租个小店铺,小门面啥的,做做小生意,没有我妈这种狼子野心。自以为买到的是黄金低段,到时候租金上涨,赚个盆满铱满。
后来,快一年了,政府并没有启动资金投资这里。
一句风水不好,将周围所有市民的美梦,瞬间击碎。
当初我妈是逼着人家房主哭爹爹求奶奶,才把此地高价租给我们。再后来里,我妈一直想把房子退了,可房主,人家就如武侠剧里的武林高手一般,才闻到一丝风声,就直接带着租金和押金浪迹天崖了。可见,这里的房子与地段是多么的垃圾。连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都要为了毛爷爷而抛弃它,我们对这样的地方,还有什么话说呢?
再再后来,老妈坚守此地两个月,面对一月数位客人的她,直认为是浪费青春,所以直接对这里心灰意冷。回了市里,找我大姨合伙开了一家美容店,从此以后,这个破旅店就留给我来看守。
不是我喜欢这里,确实是没得办法。老爸在城里包工地,一年难得回来一次。老妈又忙自己的事业,这处除了我看,就没人能理了。
想想,将来我的人生真要毁在这栋破楼上,我就觉得前途一片渺茫啊!
“你们听说了吗?肖大头的女儿,是在城里给人包起来的!”
“是吗?难怪每次提到她女儿干什么,他总不说!”
“是啊,我就觉得奇怪。还有还有,王XX的儿子啊,被抓了!”
“哟,怎么回事?”
“在公交车上偷人家钱包!”
“还有还有呢……”
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阿姨婆子们每天都有层次不穷的八卦新闻传到我的耳朵,以至于大学毕业后,我改掉了一切关注娱乐新闻的恶习。因为比起书中或是电脑中的谣言,这些现场直播更比较能让人抓狂。
在听完她们喋喋不休的议论声以,我毅然下了个决定。就是把这栋破楼关门大吉,然后去破楼靠北的荒原中吸引新鲜空气。虽然我不是一个懂得诗情画意,或是装深沉的人。但我总觉得,比起麻将和八卦的声音,外面的清晰空气,是我唯一的种选择。
由于这里是山区,除了这条马路两边的产业要发达一点以外。只要离开这条马路十米之外,你会发现,你简直身处一个荒野之中。
四周丛林片片,群山起伏。所谓的荒原,不过是一条长满杂草的平地。
下了雨以后,周围的一切空气显得清晰无比。
我对着渐晴的天空深呼吸一口气,睁开眼睛对着祖国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祖国,操泥玛,为什么我的人生这么灰暗,为什么我的人生没有惊天骇浪,为什么我不能重生或穿越一会,为什么我要如此废材的过一生?”
就在我的操声一句接一句即将没完没了之际,原本已经初晴的天空,陡然闪过一抹火花,伴随着一道金色的亮光,耳边响起“轰——”的一声震响。是雷,不错,那是雷啊……
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双腿打颤,全身发抖,脸色青紫,心脏压缩。
我有生一来,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现世报。
我连忙大声说,祖国,我跟你开玩笑的呢,我这种卑微的小人物,岂敢有如此宏伟壮大的理想?
神马重生啊穿越,这是我这种人该干的事吗?我也就跟你老开个玩笑,嘿,你可还真别开不起啊!
我刚说完这句话时,我才知道,那道惊雷仿佛不是冲我来的。
因为,我在惊雷和闪电出现之处,我以倾斜四十度角半明媚半忧伤的姿势看到令我无比惊骇的一幕。
那就是,在闪电和惊雷的最深处,一团想雪一样洁白的东西,正缓缓从我这方向降落。
我滴个妈哎,是近视,还是天上的云彩被雷给打落下来了?
千万不要啊,现代可没有女娲,要是云落下来了,谁来补天啊?不要说方才的愿望真让我说中了,老天把云打落一块,让我来当救世英雄啊?NO,我袜子都不会补,你别让我补天啊。
就在我这个想法刚刚成立之际,那团白影突然舒展开来,像人一样摊开双手……不……注意,我的语音开始颤抖了,那就是,那团白影真的不是“云”,还他妈滴真是个人啊!
直到那人已经双腿触地了,我还是无法相信,真的有个人,可以从天上这样华丽丽的降下来。
而且……而且……这人怎么看,怎么都不像个现代人啊……
就拿古话来说吧,那人貌容秀美,唇红齿白,绝色冠宇,眉间一点朱砂闪耀,身着银白色的金缕华衣。右手轻抬微缕鬓发,凤眼轻挑,正疑惑的环视四周。可以说,他简直像神一般的男子,那神态,那模样仿佛根本就不属于凡间。
最让人吃惊的不是他的长相,而是那一头乌黑如墨的长发,在阳光下,它正阳光照耀得,向外发散出道道圣光。打量起四周时,微微挑起的双眉下,是一双深邃如潭水般的黑色眼眸,鼻子修长而挺直,两瓣樱色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身上白衣尾角处虽有被火烧燃过的痕迹,却无关紧要的将他完美而修长的身段衬托的无比优雅,这时他突然朝我靠前一步,紧蹙眉宇中有着一丝恼怒与警惕,这使她绝伦的美丽中,带上了三分萧杀,七分冷气。
我就这样看着他一步步的朝我走来,那飘逸的身形,那迷人的风姿,真滴是那个美啊……我敢肯定,这货就是来祸害人间的妖孽啊!
不待我犯完花痴,那货就冷得像冰坨子般的问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被冰坨子砸醒,这货的声音不错,低沉啊,舒服啊。可是那语调令人有点不爽啊!
我承认我这个人花痴起来可以六亲不认,但是,我得申明一点,我这人察言观色的本领特强,绝对不会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看得出来,这货对我很不爽,对我很防备,对我很警惕,我也没必要还厚着脸皮跟他客气。
所以,我迅速绕到他的身边,朝他上下左右打量了三圈,暗自纳闷,这家伙真是人吗?全身上下都长得如此完美,韩货,绝对的韩货,肯定是整出来的,否则真人哪能长成这样啊?
不过转念想,就算要整,也要有底子。否则,韩国那些整得如此厉害的玄彬,宋承宪啊也没眼前这个人的百分之一吧!
“咳咳……帅哥,拍电影啊?”
“电影?”那人一愕,凤眸一缩,显得有些疑惑。
“咦,你这打扮是要拍仙剑四吗?不是说胡歌接着拍吗?你是配角?不对不对,你要当配角,主角还不被逼得撞墙啊?换人了?”我一边猜,一边打量四周,山依旧是山,树依旧是树,就是没有别的人。这里的风景如画,而且特别原始特别古典,有导演来这里选景拍戏并不奇怪,可奇怪的事,这么大的事情怎么没有听到消息呢?
我就在纳闷的时候,对方显然不耐烦的跨前一步,头一偏,眉眼一横,带着几分凛然的绝美与杀气道:“你是什么妖?快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一听,乐了,这小子果然是拍的仙侠剧,里面还涉及妖物。
“大哥,我不是你们剧组的人员。我是附近居民,你们在这里拍戏,难道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对了,一会给签个名怎么样?”虽然这小子看上去脾气不太好,但是,长得这么帅,估计电视出来要大火一把。今天算我走运,碰上了无论如何也要要个签名。以后等着人家大红大紫了,也趁此炫耀一下。
我心里正盘算着,不知是我眼花,还是怎么回事,我突然看到该男眼里有一闪而过的红光。瞬间,又消失不见。
咦?拍这种电视要带美瞳?
“那个……那个……帅哥,你连续拍了几个通宵的戏吗……我看你也太疲惫了吧?这样熬夜,可能对眼睛不好。”虽然不确定,我还是得问一下。演员嘛,有时候拍起戏来,几天几夜都不休息,难免熬不住的。
帅哥并没直接回答我,而是突然变得毕恭毕敬起来:“姑娘,大家都是同僚,方才若有得罪之处,还请姑娘见谅。在下乃是北极仙翁的坐下徒儿,两百前曾受他老人家亲自点化,现在虽沾仙气,却未能修道成仙。现是狐妖一只,但,不过五百年之久,定能飞升成仙。”
“什么?北极仙翁的坐下徒儿?狐妖?大哥,你不会真是走火如魔了吧?”我听着如此玄乎的话,仿佛自己已经置身于上古洪荒时代,这哥好口才啊。
“姑娘莫不是不相信?在下所言,句句属实。还未请教姑娘究竟是师出何处,又受哪位仙人渡化,为何在你的身上,在下却丝毫感觉不到任何妖气?”
那小子说得煞有其事的样子,看来开玩笑还开到状态之中了。当下,我也小小幽默一把的说:“你要是北极仙翁的坐下徒弟,呵呵,那我就是雅典娜女神手中所举的那一坨盾。”
对方比我还迷茫的看着我问:“姑娘所说的盾是什么?雅典娜又是哪位大仙?”
“我……”我知道,再这么说下去,我可能要疯。当下,我摇了摇头,转过身,朝他挥手道:“大哥,算我错了,我不该遇见你,我不该跟你说这些。我先走了行不行?”
可是,当我还没踏出两步,突然我就感觉肩膀一沉,我心头一震,顿时吓得不清。
尼玛滴,大白天,谁拍我肩膀啊?回头一看,正是那个身穿古装的白衣华服男子。
对方此刻正黑着脸,凶巴巴的看着我,左边那只修长而干净的手,正毫无偏差的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心想,不可能,他刚刚起码离我有五步之远,怎么可能在几秒钟之内就已经窜到我的身后,而且还一把拍在了我的肩膀上呢?就算是跑,至少也有声音,可我刚刚除了感觉一阵冷风“嗖——”的从耳边刮过,其它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心想见鬼了,但是抬头看了一下天,阳光正把该男的身影拉得更竹竿一样长。咦,这没理由啊?
虽然想不通,但是我还是柔下脸来,笑嘻嘻的说道:“大哥,别动怒,我再陪你一会行不?”从对方眼里,我竟然能感觉到赤果果的杀意,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若此刻不顺着他,我真怕明天的报纸上会出现重大头条新闻:某某女子在某某地方,被一变态色狼先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