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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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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是我一挑三,一个晚上要喝很多次水。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一边大口喝水,一边气急败坏地说:你们怎么这么不开窍?《笑傲江湖》肯定是在《倚天屠龙》后面、《碧血剑》前面你想想,那时候有了独孤九剑,又没有红花会……
  每到我苦口婆心也说服不了他们的时候,我就自己搬一张凳子,到走道上看英语去。把愤恨都发泄到英语上,于是英语成绩变得不错,其实本来就不错。
  又一个晚上,老二居然大言不惭说谢逊不是帅哥,天地良心人家谢逊谢狮王当年一头金发风靡万千时髦少女,你看现在大街小巷里顶着一头黄毛的哈韩哈日族,那都是盗版他的。
  我和他们火拼若干个回合后,我第三十六次带着悲愤飘然离开。然后在走道上咬牙切齿地背起了《老橡树上的黄飘带》。
  背到汽车里的那几个年轻人看到满树的飘带而欢呼雀跃时,一个人碰了碰我的书,说:Hi,你想出国啊,那也要小声点啊,别影响大家看书。
  他叫黄毅,长沙土著,我早就听说过他了,人和他的姓一样,特黄,有段时间逮谁就给谁讲黄色笑话,强龙不压地头蛇,我满脸春风地问:你们在看什么书?
  他递过来一本连皮都没有的书,说:我的书,别介意,拿去see see。
  我一看,书上写着《寻秦记》,黄易著,不过一看书皮都没了,里面还发黄,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书。
  还果真是你写的啊?
  那确实。黄毅有一口很标准的长沙话。
  从那个晚上开始,和寝室争论后,除了英语,我又多了一本发泄的书。那本《寻秦记》后来对我的世界观影响是很大的,在青春期的男生不能看两记:《寻秦记》和《鹿鼎记》,会导致他们认为一夫多妻是天经地义的。
  看完《寻秦记》后,我就已经和这个叫做黄毅的男孩混得很熟了。他是长沙一中的,据他自己自豪地说,他是他们班倒数第几,他们班顺着数的去清华北大,倒着数的出国。父母本来帮他联系好出国的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去成,所以那天看我读英语,以为我和他一样。
  我压根就没有出国的打算,进湖大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本科阶段是与米国和欧盟没有什么联系了,谁叫我喜欢人多呢,我都可以想象我投胎的时候,上帝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没什么,人多热闹就行。上帝说好,那还不容易,中国人最多。
  再说,我那点英语水平,做做选择题骗骗祖国人民还行,拉出去,口语只会两句hello和shit,总不该和别人说了hello后就说shit吧?
  黄毅并不那么认为,他英语比我还差,就只会一句shit,Hello都说不好,他说现在你不要以为外国人不会中文。
  他举了个例子,他两个去了明尼苏达的同学上MSN告诉他,有一次他们在学校里用中文议论一个金发女生,说胸部太平了,那个女生白了他们一眼,用纯正的北京话说:就你丫大。
  尽管我十分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因为照他同学那样说,那个洋妞必须会长沙话加北京话。
  可黄毅却坚信中国强大了,外国人都会中国话,就为自己不学英语找到了理由,更加苦修中文,特别是黄易的武侠,而且喜欢讲黄色笑话,搞得我一段时间思想比较复杂,一半天使一半魔鬼的,他每天都像抓壮丁一样抓别人灌输不良思想。
  我受不了他的时候赶紧往图书馆躲,在图书馆我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就是找一堆血腥凶杀推理的书,然后就坐在图书馆宽大的桌子上慢慢看,看累了就趴在书上睡觉,据我的经验,趴在什么书上睡觉就可以进入到那本书的故事中,所以我总是做血腥的噩梦。
  做噩梦最大的几个好处就是:第一,我喜欢看恐怖片,但做噩梦却感觉像自己在演恐怖片一样,特刺激;第二,当你醒来后,虽然一切没什么变化,但你在梦里失去的东西现在又重新获得了,比如你在梦里坐牢了现在醒来跟出狱了似的,感觉特别美好;第三,外婆告诉我,梦一般是反的。
  那天天气不错,校园里洒满了阳光,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睡觉,梦里都会有阳光的味道。
  到了图书馆,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这样可以面对岳麓山,有一种高瞻远瞩的感觉。我拿了本日本推理小说,并迅速进入梦境。
  我喜欢看推理悬疑凶杀小说,就像我喜欢做血腥、阴谋之类的梦,我喜欢噩梦,这样才刺激。而且我最喜欢在推理小说结束前三分之一把凶手的名字说出来,在我看来,这是智商高的表现,毕竟我一直自认为是去拿诺贝尔天文学奖的人选。
  今天看到接近三分之二的时候,凶手已经被我锁定在水原和里矢子之间,只要再给我一个细节,我就可以像平时做选择题一样准确地把凶手选出来。
  一行娟秀的字迅速击溃了我的梦境:凶手就是水原,我翻到后面,凶手果然是水原。
  我沮丧地坐在图书馆发呆,扫描了整个图书馆的女生,想找出这行字的主人,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梦中,就我一个人醒了。
  我再也没有心情把梦继续下去,就像我平时被人惊醒后,就算是再绞尽脑汁也回不到梦中。
  回寝室的路上,我的心情又好了一点,也许是个漂亮的女生,说不定还能发展一段美丽的缘分呢?我发现我真的很阿Q。
  第二天我像平时一样看到三分之二时,我就知道凶手不是佐川君就是花井君,再翻一页,我就可以让真相大白。我心里得意地狞笑了两声,没有人做噩梦还会笑,我想我真另类。
  又是那行娟秀的字,我想闭眼都来不及,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古龙的经典语言:何天闭眼很快,但光的速度更快,就在电光火石之间,上天下地,没人看见那束光是从哪里来的,也没人看到那束光是怎样射进何天的双眼的,因为光的速度是3×10的八次方米每秒。
  凶手就是花井,呵呵!那两个呵呵特别生动,我甚至能看到她写呵呵两字的时候脸上比我还灿烂的笑容。
  我骂了一声我靠啊,方圆几米内有几个人被我从梦中吵醒,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我,又低头继续自己的梦。
  我想这次应该把她找出来了,我守在摆放推理书的架子边,打量每一个来拿推理书的女生,而且还跟踪她们到座位上,没有一个女生拿着笔在上面写,只有大家做梦时的呼吸声。
  没有找到凶手,我带着遗憾离开图书馆。
  从此,我的噩梦往往在最精彩的高潮出现之前惊醒,凶手是藤井,凶手是金田……那行字如同鬼魅,又如神谕般地在我之前宣布凶手。
  这让我很不愉快,做梦不好就睡不好,睡不好,我变得很神经质,有时候动不动就发脾气,燕子还以为我还没从高考落榜的阴影中解脱出来,要拖我去看心理医生。
  我说姐姐,我没病看什么医生啊。
  她说,一般有病的人总喜欢说自己没病。
  于是我说,好,我有病行了吧。
  燕子又说:有病你丫就快去看医生啊。
  我疯了,被燕子和那个神秘女生弄的。
  我把那些没有被写过的推理书放到一起,然后观察借书的女生,可这年头,喜欢寻找刺激的女生太多了,我一个人跟踪不过来,我也尝试过在图书馆各个角落狩猎那个女生,观察了很多个晚上,也一无所获。
  我已经快崩溃了,无论那行字出不出现,我都难以像以前一样把一个噩梦做到底,我唯一想的是:把那个女生找出来。
  从那行字只能看出:这个女生一智商高;二调皮;三字写得不错。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任何她的外貌特征,比如,智商高的人不一定漂亮,我们系一个男生,面如桃花,青春痘都长到大腿上面,但智商很高,听说数学考了145分;另外,字写得好也和相貌无关,比如燕子样子还挺文秀的,一手字却惨不忍睹。
  那段时间,我常常逮着哪个女生就是一顿深情的注视,心想如果你是凶手一定就会露出马脚吧。
  过了不久,事情终于有了一点进展,有一天,我发现那行字多了一个署名:凶手是川绮——柯南。她居然自称柯南,得,肯定和我一样是看动画片长大的。
  我也想到一个比较聪明的办法,我把那些没有被写过的书上都提前很多写上一行字:凶手是某某——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我的代号,我还留了我的电话号码。
  果然第二天就有电话找福尔摩斯了,我真聪明!
  老大接的电话,他特迷惑特困惑地说,福尔摩斯?我们这儿没有留学生。
  我特别激动地抢过电话,说,是我是我。
  电话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好像年纪还不小了,不过其实声音也不能代表女生的年龄,就像我妈,每次打电话来,同学都以为是我高中同学。
  电话里叫我去图书馆一趟,我放下电话就屁颠屁颠地向图书馆飞奔去了。
  到了图书馆我才真正郁闷了,这个不是什么什么叫柯南的女生,而是图书馆的阿姨,难怪刚才电话里听起来都是那么更年期。
  从此我开始给图书馆一个月的免费劳动,擦桌子扫地,不过,在武侠小说中,真正的世外高手往往就是我这样不起眼的扫地工,所以我每天很自豪地一边打扫卫生一边观察哪个女生在书上乱写乱画,得,我又阿Q了。
  这个世界真是充满黑色幽默,我能在书中驰骋纵横,抓获无数飞天大盗、采花淫贼、杀人狂魔,却连现实中一个小小的女生都找不到。
  为图书馆服役满月的时候,我终于扬眉吐气像曾经苏果对我那样对图书馆阿姨说了声,永别,留下那个阿姨目瞪口呆、莫名其妙。
  重获自由的感觉真好,我坐在图书馆飘满落叶的台阶上思考是不是应该去足球场遛遛,再不踢踢球估计脚都快生锈了。
  这时一个女生从后面叫了一声,福尔摩斯。
  虽然很轻,但是我一下就听见了,我回过头去,第一眼看到的是她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她有着淑女的长发和秀气的脸庞,只是她眼睛里流露出一点点嘲讽。这是什么女生啊,长得比我还调皮,一看她眼睛就知道她这人和我一样,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天下太平我们还会放点小火的人。
  我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柯南?然后马上说,你怎么知道我……
  她调皮地笑了笑,说:你别管,到时候我会告诉你。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电话号码就是她告诉图书馆阿姨的,她怎么会不认识我呢?看我搞卫生都看了一个月了,真没人性!
  不过她胆子真大,戏弄了我还敢找到我,可转念一想,既然她那么胸有成竹,没准练过跆拳道,那就不知道谁胜谁负了。
  我们就那样坐在台阶上聊了会儿,她也是新生,难怪和我一样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做些无聊的游戏。最后我们越谈越投机,真是想不到,能遇到一个和我兴趣爱好这么一致的美女,没想到女孩子居然也玩魂斗罗,玩冒险岛,玩超级玛丽,玩街霸,也喜欢小白,玩极品飞车,玩最终幻想,玩生化危机……
  太激动了!我们俩还因为街霸里小白厉害还是小红厉害面红耳赤地吵了起来。
  她说小红厉害,他摔人摔得比较远,而且一头黄头发跟做了离子烫似的特别酷。
  我摆摆手不屑说那算什么,小白那白衣服白裤子白牙齿加上两个白眼球才叫酷呢。
  我和她就这样不可思议地认识了,为了一决高下,我们还一起去看了场电影《尖声惊叫》,我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我在她之前说出了凶手就是女主角的男朋友——其实我以前就看过那部电影。
  我把我和她的第一次火拼的所有经过告诉了黄毅,听完后,黄毅呆了半天,最后说,想不到我们学校还有这种女生!
  然后自以为是地劝我,何天,告诉你一句真理吧,智商超过120的女生千万别去碰,那不是科学家就是变态。
  这句话更加激发了我的兴趣,我这人没什么特点,就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喜欢骇人听闻的东西,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我就死命要去做成,想想我曾经还是考清华的料呢,读书都如此厉害,泡MM还能差到哪里去吗?虽然从小都是自学成才。
  我妈说我第一次泡MM是在我两岁的时候,她带着我从家里坐火车去云南空军部队探亲看我爸。火车开到桂林时,我和一个三岁的小MM好上了,两个人手拉手跑遍了整个车厢。正策划跳车私奔时,被双方家长抓回,家长制又一次断送了一段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伟大爱情。
  第二次是在小学时,坐在我后面的女孩上课时往我后背衣服上写字。别人笑我才知道,然后我拿了一瓶墨水就全泼那个女孩身上了。班主任把我的桌子搬到走廊上一个礼拜,后来我才知道,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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