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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宠爱契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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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宠爱契约
  作者:采璈
  男主角:封律
  女主角:欧亦翎
  内容简介:
  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天啊,这种世界级的悲惨事件竟然会发生在她身上?!当下,欧亦翎就决定来个一醉解千愁。怎知一觉醒来身边竟躺了个陌生男人,还说……说她昨夜很热情!?不、不会吧……难道,她真的酒后乱性了吗?
  这个大半夜蹲在山路边的小醉鬼竟然强纠着他的领子,要他娶她?!这么劲爆的“求婚”方式,封律可是头一回遇见。但或许是她酒醉的模样很可爱,抑或许是她开朗率真的个性触动了他的心……娶她?嗯,应该会是件不错的事!
  正文
  序
  在写这本稿子时,小悲惨的采璈犯了一个小可悲的错误,就连美丽温柔的编编都不能寄予任何同情,甚至开始对着小采璈“狂啸”,呜……
  事情是这样的——
  在某个写稿结束的清晨,进度已达三分之一的采璈在关闭档案前,“忽然”看见了Office  2000的某项有种功能——“简体与繁体的转换功能”。在某种奇异的力量驱使下,采璈就将稿子全选起来,然后使用转换功能将所有繁体字转为简体字,结果真是出乎意料的成功,采璈不禁想起立欢呼,觉得这个设计真是太体贴人心了!之后,采璈又愉快地再将简体转回繁体——又是一大成功啊!
  至此,采璈真是快乐极了,觉得自己又学到新功能,又增加了新“技术”,所以就反复转来转去,直到上班前十分钟才关闭档案存进磁片,然后快快乐乐的上班。
  但是呢,接下来就很不快乐、很小悲惨了。等采璈在中午开启档案来看时,却发现整个档案几乎全成了乱码,字不是分得很开、就是全挤在一起,什么也看不懂……
  采璈当场呆掉,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之后尝试了许多办法,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将它转为正常,而唯一正常的就只有当时采璈见到的那一页而已,而所有前面的段落全成了歪七扭八的乱码……
  采璈当机立断,立刻打电话向美丽的编编求救,以期博取安慰与同情,结果谁知道向来善良可人的编编狂啸起来。“什么!?工作这么久从来没见过有人做这种事的!怎么会有人用自己的稿子来做试验!?”
  “……”
  “我是听说过有人在e-mail时会把文字变成乱码,但却没听过有人可以自己在家把word档弄成乱码!”温柔可人的编编依然在喷火。
  “……真的没人和我做过同样的事吗?”小采璈终于嗫嚅地吐出微弱声息。
  “没有!”编编绝决地回答。
  “可是……你不觉得我很可怜,会很同情我吗?”小采璈施以苦肉计,博取同情票。
  “同情?不,我一点也不觉得你值得同情,你这是自作孽、不可活!”
  “……”
  由于当时采璈的进度已有些落后(编注:你的进度是落后“很多”!),无怪乎纤细温柔的编编会发如此之火气,这实在是采璈能激发人性另一面的功力又大大增进的表征啊……
  所以,小采璈在此一定要告诉大家:千万别乱用“繁体简体的转换功能”啊!要试验的话呢,千万开个没什么用的档案,或者是不储存所有的转换动作,否则是“一存档成千古恨”啊!
  唉,小阿不幸的采璈要下台一鞠躬!下回再见喽!
  采璈的记者狗仔访问
  ——气质美女的脱线人生
  哈哈,这回狗仔要介绍的大人物,可是本社的超级气质美女,采璈(ㄠ)。瞧她那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秀雅甜美的笑容……真是赏心悦目啊!但是——听说,在她这天使般迷人的皮相之下,竟有着传闻中最可怕、最骇人的“无敌航线功”!?
  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啊……ㄟ,这句话好像不是这样用的?哎呀不管啦,总之,究竟采璈是一个怎么样“深藏不露”的人咧?就让为八卦死而后已的狗仔,来为大家作第一手消息报导!
  【秘密小档案】
  身高:比妈妈矮,因此常被她取笑(不过她怀我时长高了两公分,我怀疑是从我这儿偷去的)体重:和身高可以搭吧!
  血型:超级B(多话族)
  年龄:呃……这种秘密怎好说呢?
  性别:女(个人觉得当女生很好)
  兴趣:奇怪的都喜欢,例外:磨石头……(不懂是什么意思?就是去捡石头回来,然后蹲在家门口把凹凸不平的石头磨成各种形状;记得那时还引领起邻居小孩的跟风,大家没事就端盆水蹲在门口努力磨——教科书里不是写着“铁杵磨成绣花针”吗?读了之后我身体力行耶!)
  【访问纪事】
  狗仔:听说你脱线的本领已臻至化境,而且还常常发生一些让人无法置信的阿不幸事件?
  采璈:说起来,我最常遇到的大概就是车祸吧!不论是走路、骑脚踏车、机车或是开车我都能被撞(能活到现在不简单吧?),甚至是自己一个人大白天骑脚踏车,路上没石头也没任何障碍物我也能摔得去挂急诊(还是前不久的事呢,因为受伤我的脚非得打直,连弯都不能弯,足足有三个礼拜!)
  至于走路跌倒更是家常便饭,举凡侧倒、前摔、后仰、飞天、下滑、撞头、踩空……无一不包,高中时我的导师还称我为“跌倒公主”哩!而一个好朋友更狠,送我一个“活动笑话”的外号……但不可否认,还挺贴切的。(狗仔:这种阿不幸的脱线人生,果然是非比寻常啊……)
  不过有一些事件就可说是自作孽不可活,完全的“春虫虫”!例如:在我小学四年级,有一次在玩仙女棒时,很好奇它烧完剩下的那根杆子是软是硬、有没化成软软的灰?所以就在刚烧完时用手去摸——哇!当场尖叫出声,烫了个皮破血流,三天不能写功课。
  还有,记得小时候玩秋千,活泼好动的我荡得特高、技术特好,在同学的鼓噪下我一时技痒,在秋千高荡起来时来个直接跳跃而下的表演,并以十分稳定的脚步稳稳地踏上了地面,十足有奥林匹克选手的骄傲意味。但就是太得意了,我完全没想到秋千的特性——它还会再摆荡回来!
  高速下,它直接就往我的后脑门重击而下,当场我痛得差点没晕过去!但为了不被同学耻笑,我只好强撑着脸上的“苦笑”,对旁边的同学说:“来,给你玩。”
  回家后,我因为轻微脑震荡发了三天高烧,头痛欲裂(那种“欲裂”可真不是开玩笑的),差点送急诊。
  好了,这次就说这些啦,其他说不胜说的蠢事还是不提也罢。(狗仔:这、这、……也太阿不幸了吧?)
  狗仔:我们还是来谈谈有关创作的问题好了。创作的灵感来源是?
  采璈:创作灵感来源啊?那当然是——钱钱  !另外一个就是我美丽编编的脸啊!(狗仔:据狗仔侧面消息,采璈最近拖稿拖得凶,所以她的编编在催稿时,脸都是有些扭曲抽搐的,应该是美不到哪儿去吧……)
  狗仔:古装与时装,你比较喜欢写哪种?
  采璈:我是个善变的人,时装写久了就会想写古装,反之亦然。(狗仔:呃,那“久”是指多久啊?)嘿,一本或两本的时间吧;怎么样,够久吗?
  狗仔:有没有写作时,非做不可的事?
  采傲:不论是写作前、中、后,我最常做的事大概就是发呆了吧。当然,写作前还会和电脑开关挣扎——我非得开它不可、非开不可……可是我更想开电视开关,好想好想……也想打开床边的书,只看两个字就好……挣扎啊!
  狗仔:提到书,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书呢?
  采璈:嗯,从小到大每个时期都会有本记忆特别鲜明的书。记得国小三年级时,疯狂地爱上了《居里夫人传》,那时的我还曾因此而立下“将来要当科学家”的梦想哩!(想想,我那时大概真是“眼神闪闪发亮”的“有志儿童”啊!)但当国中一接触理化时,我的梦想就彻底破灭,还有那些数学方程式们就是不愿和我做朋友,所以我也只有默默地放弃了当居里夫人的梦了……
  而国中时则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张宁静的《春意》,那时我可被书中的浪漫生活给迷倒了,什么在原野采花拿到高速公路边卖啊(我们这儿大概直接被带到警局吧)、在后院的森林里采蘑菇做晚餐(我们这儿有“后院”就很了不起了,哪里还有森林啊?)等等,简直是梦嘛!不过这也难怪,张宁静先生是住在法国的华侨作家呢!
  到了高中,课业忙碌起来,除了功课还是功课,根本没时间善用图书馆,直到毕业后才有时间泡图书馆;从那时一直到现在,真可说是我看书的快乐时期,量比从前大得多了,而图书馆又可以让人将书搬回家一个月享受,真是美妙极了!
  现在如果问我最喜欢什么书,那真是多得说不完,只能列举几位钟爱的大师级作者了,例如:英国的简·奥斯汀、毛姆、狄更斯、笛福;法国的雨果、大仲马、卡缪;俄国的托尔斯泰;德国的赫塞;义大利的莫拉维亚;而中国的文学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要算,那可得从唐朝开始起算了……(狗仔:等、等、等、等一下,这样好了,狗仔帮你跟站长关说一下,找个机会让你在“吠报首选”或“生活小集”好好介绍介绍,好不?)好吧,那狗仔你可要记得喔,那我就下次再跟大家说啦!
  狗仔:所以你平常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喽?
  采璈:对,除了看书,就是吃饭、睡觉、看电视、和听音乐。每一样都好爱,缺一不可呢!我是不敢说什么“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的话,但随时我的床头一定至少会摆上一本书,睡前没摸个两下就会觉得空虚……(狗仔:原来你是用摸的,那狗仔我也要养成天天“舔”书的习惯,才不会面目可憎!)
  曾有人说过,书是世上最宝贵也最便宜的东西;宝贵在它是作者的心血结晶,而便宜在我们只要花些钱就可以将它收藏起来。写作是对作者所有生活历练与知识的总检阅,所以每当看大师级的作品时,内心就有深深的感动,真恨不得一辈子埋进书堆里啊!(狗仔:没错没错,大家要好好珍重书哟,不仅是保护人类智慧,也是保护自然树木喔!)
  狗仔:对了对了,美丽的采璈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啊?
  采璈:男人啊……可不可以说我不喜欢男人啊?(狗仔:你不喜欢男人?!莫非你是……)才不是呢,人家我从国小二年级就会暗恋班上的男同学了,每学年换班级时就换一个男生来暗恋,所以我绝对正常得很(还很早熟哩!)。不过暗恋归暗恋,当我暗恋的对象向自己表示好感时,我欣赏他的心情立刻会转为厌恶(很怪吧?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呢!),而且屡试不爽唷!
  经过十多年的暗恋经验,我现在竟然觉得好难喜欢上男孩子,特别是过年时亲戚都会问:有没有男友啊?我就觉得伤脑筋,因为我根本就不想交男朋友,眼前自己要做的事已经一堆了,实在没空谈情说爱。我想,大概是小时候就把“恋爱的心情”用光了,就像电动玩具里的主人翁,生命力用光就GAMEOVER一样吧,否则我真找不出为什么自己会对男生没兴趣的原因了。
  狗仔:最后,请采璈对大家说几句话。
  采璈:最重要的当然是——请多看人家的书宝宝喽;你们看我才有动力写嘛,拜托喽!
  还有,现今的社会已是男女平等,采璈要送大家一句话,就是——女儿当自强!这不是指女人要悍,而是指凡事自己都要涉猎一些,男生会的我们也要会一点,不要因为有了男朋友就想全部倚靠他,等到有一天他不在身旁时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那就有点悲惨又空虚了。
  对了,在聊天室里,曾碰过大家问“在写作过程中,偶尔会有分场、故事编排成词穷的问题,该怎么办?”小小作者我的小小建议是:多看书喽!看多了就是你的了!
  第一章
  深黑的夜晚,一辆公车行驶在弯曲的山路间,在漆黑的弯道上熟练地前进着。这是辆末班公车,车上只剩稀疏几个带着倦意的乘客,靠坐在椅子上等待到站。
  一阵颠簸行进之后,公车在最终站停下,乘客们陆续下车。此时,却有一个不合作的乘客,满身酒味的靠倒在座椅上,半闭着眼、嘴里断续喃念着模糊的句子。
  所有人都下车后,司机回过头看向那不合作的乘客,只见她软倒在椅子上,像是醉得乱七八糟的样子。他于是皱起眉头走向这醉鬼,决定亲自摇醒她。
  “喂、喂,小姐,下车了,这是最后一站了!”司机摇着她的肩膀道。
  这个看起来还挺正派的小姐不像是这班公车的常客,也不知道是在哪一站混着人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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