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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笑笑姐妹花-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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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年年都是皇家诗会的诗魁。在比如说其父方靖常年轻时便与安国王爷龙旭交好,且情如兄弟,因而方悦蓉从小就受到安国王爷的另眼相待,并顺理成章的成了安国王爷的独生子、京城内外众女子的梦寐以求的金龟婿龙浩的未婚妻。自然这一切便成了受人嫉妒的‘把柄’。据说这次要了方悦蓉命的意外就是因这‘嫉妒’而起。你说这位方小姐是不是太过倒霉——既没有受到未来夫婿的关照,却还要平白无故的承受‘醋弹攻势’。结果丢了小命,换了我这个天外来客。不过咱可不是软柿子,谁都能捏!

纤纤丫头在我的怂恿下愤愤不平的道出了原方大小姐的‘血泪史’:“那个什么陈丽静,还兵部尚书的千金呢,我看她整一个就是妒妇,她就是嫉妒小姐你处处都比她强,所以趁姑爷说要延缓婚期便造谣说是姑爷看不上小姐(我觉得这龙浩不喜欢方悦蓉因该是事实)。她还仗着自己是皇后的侄女就飞扬跋扈,处处为难小姐。小姐您是大家闺秀、心地善良,不与她计较(应该说是懦弱非常吧,同是官家小姐那有谁怕谁的道理,要论后台,她方悦蓉不是还有安国王爷这棵大树遮着嘛)那陈丽静便更是变本加厉。这次赛诗会要不是锦露公主相邀,小姐才不会遂了她的愿,从马上摔下来(据说这个皇家赛诗会的诗魁可以骑着花马畅游御花园,我想那陈丽静必定是在马上做了什么手脚)差点让小姐送了命(是已经送了命)……”纤纤还在继续的愤愤不平,而我已经将事情猜的差不多,便直接了当的打断了她——她该说点有用的东西了。

“那,锦露公主是何人,与我关系如何?”

“哦,”小丫头纤纤被我打断,却还对刚才的抨击意犹未尽,道,“锦露公主是当今皇上最小的的小女儿,她可是个好人,别的小姐因为陈丽静的关系都不大与小姐来往,所以小姐的朋友很少,只有锦露公主真心与小姐交好。”

“那她不知道我当时的处境吗,怎么还会应了陈丽静邀我去赛诗会呢?”我继续抛出问题。

“因为锦露公主两年前便随着老太后到南方的净慈寺去了,所以公主并不了解情况,而小姐也不说。而且锦露公主才刚回来,又恰逢赛诗会,所以很想看看小姐的风采——唉,小姐您是不记得了,当年您只有十二岁便以一首七律诗赢得满堂喝彩,也正是在那次诗会上您与锦露公主相识,后来还成了闺中密友。本来您与锦露公主多年不见定是姐妹情长,开心不已。却没想到那可恶的陈丽静从中作梗,害的小姐摔下马来,也害的锦露公主自责不已,这几天小姐卧病不起,锦露公主也时不时来探望……”

“那我出事儿了,陈丽静她们又待如何?”不耐于纤纤的喋喋不休,我只得抛出另一个问题。

“她们自是不会承认。但是明眼人都看得见这几年那陈丽静处处针对小姐,这次的事情若不是她做的还会有谁!”小丫头恨恨的,眼圈都有些微红。看来这表面风光的方小姐受的欺负还不少。

了解了自身的处境,也该关心关心咱是‘幸运’的被‘瞬间移动’到了哪儿。可惜,纤纤小丫头知道的不多,她只能告诉我,这里是祥龙王朝,康禧年。唉,看来得找些书来扩充一下自己了。不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咱赶上架空了!

第四章 决定了

祥龙王朝,康禧三十年某日,天气晴朗,适宜出行。

京都就是不一样,虽不若现代都市的霓彩缤纷,商业氛围浓郁,但也是繁华似锦,欣欣向荣。

自从确认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且归期渺茫后,我——唐悦,现在的方悦蓉,重新制定了一下自己的成‘金’计划——老爸说的对,唐家人到哪儿都能活的最好!所以经过我的千斟万酌,本淑女决定——开饭馆,成富婆!

原因一:咱有厨艺方面的十足经验——这得归功于俺老妈,老妈特信某人所道“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男人的胃”的至理名言。SO,老妈便打着‘为女儿将来的幸福着想’的‘红色大旗’将我无情的送入了厨艺的天堂,油烟的地狱。所以开饭馆是有足够可行性的!

原因二:女人在古代之所以没地位,除了封建礼教的压迫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作保证。要不说远古时代会有母系氏族的产生,还不是因为女性拥有比男性更丰厚的生存资料。SO;为了更好的生存,更好的保存女性的尊严,不至于成为‘古董们’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一定以及肯定的要成为富婆!(虽然方悦蓉的老爹老妈对其近乎有溺爱的趋势,但封建的礼教观念是不会让方悦蓉有什么‘追求个性解放’的要求的,最终也逃不过三从四德的束缚。更何况现在还有一个不甚讨喜的未婚夫,前景更是灰暗呐!)

热闹的大街上,一个步态优雅,却还能健步如飞的身影,若有所思的向前走着。一个小巧玲珑,迈着小碎步紧赶着前方倩影的小丫头,嘴里嚷嚷着小姐。这样的组合引来了不少路人的侧目。而两个当事人却还浑然不觉。一个脚下不停,一个嚷嚷不停。就这样两人‘高调’的从东街晃到了西街。在一家名为‘美味斋’的饭馆前某位大小姐终于停了下来。

“呼呼~~小……小姐,纤纤,终于赶上了……”小丫头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道。

“嗯!”某位大小姐——也就是本人我,点头道,“进去坐会儿!”说完也不等忙着摸汗的小丫头,径自走了进去。

进的大门,只见一个伙计耷拉着脑袋,坐在角落里打盹,店里几乎没什么客人。这与对面‘锦绣食坊’客盈满门的场景可是有天壤之别。看来这‘美味斋’迟早要被那‘锦绣食坊’挤兑下去。而我这几天来逛遍了大半个京城,除了必须了解一些此地的风土人情、饮食习惯、商业水平等等之外,当然还要找一个能够让我白手起家的最佳基地。而经过我的多方查探,这‘美味斋’可以说是我的不二之选。今儿便是来进行正面交涉的。

小丫头纤纤在我的示意下,自觉的前去唤醒了小二。小二被人扰了清梦,皱着眉头向我们看来,一见是有客人来了,立马换上了一张笑脸,殷情的对仍悠闲在在的参观着客栈的我道:“这位小姐,您需要吃点什么,小的马上为您去传菜!”

“我家小姐要见你们掌柜!”纤纤直截了当的表明了我们的来意。

“哦,”小二一愣,随即又恢复正常道,“那,小姐您请稍等,小的马上去唤掌柜的!”

我微笑点头,又开始参观起了客栈——很普通的装饰,但是让人觉得干净舒适。看来这掌柜的对客栈的卫生还是非常讲究的。至于为什么被对面的‘锦绣食坊’挤兑的几乎要倒闭,除了在菜色上的不足外,可能在经营上也有些问题吧。

据说这‘美味斋’与‘锦绣食坊’本属一家,后来这家的老爷子逝世,便将家业一分为二分给了大儿子和二儿子。大儿子忠厚老实,为人本分,却不善经营;而二儿子却狡猾市侩,野心勃勃,他看中他大哥不善经营,便有意强逼其大哥与他写下协议,说是若大哥的‘美味斋’比不上其‘锦绣食坊’的业绩,便要求其大哥将老爷子给予大哥的那一部分产业全权由他代管,还厚颜无耻的声称是为了不辜负老爷子要将家业发扬光大的嘱托。老实本分的大哥无奈于弟弟的决绝,又不忍让家中的妻儿因为他而从此衣食无着,故而苦苦撑着这一家小小的‘美味斋’。幸而,他平生善待他人,品行端正,所以也有一些工人愿意在这艰难的时刻与他一起同甘共苦。

不到半晌,小二便引了掌柜的来。我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三十余岁书生模样的男子有礼的朝我一揖道:“在下就是这‘美味斋’的掌柜,不知小姐找在下何事?”

我礼貌的朝他一笑道:“恕小女冒昧,可否请掌柜的借步详谈?”

那掌柜的露出一丝疑惑之色,但也未多问,只是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道:“那么请小姐随在下到雅间。”然后又回头对刚才那个的小二道,“上茶!”

小二应声而去。我也带着纤纤随着掌柜进了雅间。

一盏茶后,我志得意满的步出了‘美味斋’,而纤纤小丫头则用一种近乎狂热崇拜且参杂着些许极度惊讶的神色直勾勾的盯着她的——突然之间与众不同,简直换了一个人似的的方大小姐。

虽然谈判非常成功,而且我也得到了我想要的权利——接手‘美味斋’,成为‘美味斋’的大老板。那掌柜还仍保留他的职位,他将以这家店为股作为资产投入,在今后的盈利中分成。当然大部分的利润还是属于我的,但我却不仅要付出脑力,更要投入一部分财力——而这一点我虽然想到了,但是却没料到,这‘美味斋’早已是负债累累,要想重整旗鼓,光靠我的几个新式菜肴、新颖宣传是远远不够的——要知道,这饭馆缺人、缺钱,还备受‘创伤’,整一个就是烂摊子!

皱了皱眉,以我目前的形式来看,俺是绝对掏不出大量资金来的,虽然方大小姐的爹是当官的,但是有种官叫做两袖清风——正巧就让我给赶上了。

怎么办,这‘美味斋’最多只能再撑上一个月!我怎么才能在一个月内集到钱呐~~~要不去买艺吧,我抬头望了望不远处的红灯区,花枝招展、纸醉金迷——我可没那本事,保证自己能够完好无损的的从那狼窝里头出来——毕竟不是所有的老鸨恩客都是没有脑子任人耍的笨蛋!要不去赌坊试试——还是算了,想当年咱买彩票连瓶矿泉水都没中过!

想想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烦躁的我差点没能保持好俺滴淑女形象,不过灌满MONEY的脑子也就没有即时反映出小丫头纤纤传出惊呼的意味,就这么直直的撞上了一堵结实的肉墙——以至于我今后的潇洒人生被生生的掰转……

第五章 交锋了

“碰!”

“嘶~”

只觉得一块富有弹性且坚实的“肉”砸在了脑袋上,顿时我满脑子亮闪闪的白晃晃的MONEY嗖的一下子便都离我而去,我那个心疼啊~~~我恼怒的抬起头,正要开骂,瞬时脑中闪过一位四十多岁老淑女对我将近十年的‘谆谆教导’:作为一个有美貌、有教养、有内涵的‘三有’淑女,在人前,特别是在年轻英俊的绅士面前,都要保持好完美的淑女形象;即使对方有错在先,也切忌暴露‘致命’的‘劣根性’——泼妇骂街!

没错,像我这么有气质有内涵的淑女怎能向泼妇看齐?!虽然不知道面前的这位充当肉墙的家伙是不是绅士,但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个绝对英俊且年轻的男子。所以我当即决定收回愤怒的眼神,换上了一副标准的淑女模样。当然我还没狗腿到向某只撞了我的家伙绽放白痴的微笑,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我撞了他。

而咱家可爱的纤纤小丫头恰好在我转换完表情的瞬间赶到了我的身边。我便顺着纤纤扶我的力道站直了身子,优雅的抬起头,看向那个一脸若有所思的‘肉墙’道:“这位公子,小女子冒昧了!”说完还一脸真诚的看向他。却见他听完我的话,脸上的神采突变——有惊讶,也有了然。

我不明所以,但也无意在一个陌生人身上浪费时间。见他不语,我也便知趣的想要掠过他继续往前走,咱还得赶时间考虑一下财政问题呢!才走了几步,却从身后传来了纤纤讪讪的声音:“纤,纤纤见过小王爷!”

什么?!小王爷?还是纤纤认识的小王爷?这祥龙朝到底有几个小王爷啊?!不会,不会是——

“龙浩?!”我猛地转身,惊讶的念出了这两个字。我的上帝呀,不会那么巧吧?!自从伤好后我就天天出来晃荡,说的夸张点,这京城几乎没几个小贩不认得我。就算我横着走、竖着走、斜着走都没那么‘幸运’的撞上他,怎么偏生今天我为‘财’所困、精神恍惚的时候就让我给碰上了?!难怪人道‘屋漏偏逢连夜雨’——倒~霉~啊~!!!

而我不想遇见他的原因嘛,自然不是因为怕他,而是讨厌,据多方较为真实的传言道:龙浩此人为人傲慢、不可一世,而且对待女子的爱慕示好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有时还会对其追逐者嘲讽戏弄,你说这种践踏他人爱情与尊严的男人能不让人厌恶吗?更何况,于我这个新时代的女性来说一个在封建古董般的社会中构造出来的男子就足以让我将他从我的好感中删除了;还有不可忽略的一点是麻烦,以俺目前尴尬的身份——一个不甚讨喜的未婚妻,若是这龙浩见到自己的未婚妻满大街的瞎逛,不知会是视而不见,还是没品的嘲弄一番,但不管怎样,对我来说都是一个不确定的麻烦因素,如芒在背啊!

“呵~看来方小姐没有把小王我忘了,还真是荣幸啊!”傲慢的语气,不屑的眼神。看的我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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