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爱佳偶-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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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胸部正如其他少女般,微微隆起,但她却没穿任何胸罩,虽然有穿背心,但当她挺身投篮或奔跑时,仍可见到胸部神秘地带肌肉微震,以及汗湿的衣物,贴身的将那纤巧乳头突显出来。
群昱感觉到自己体内有股陌生的火焰窜起,他困惑地感受这份异常,而当他多看蒋琦芳一眼,这份火热就会加强,觉得口干舌燥。
隐藏在体内深处的欲望渐渐苏醒,但对他而言,那情绪仍是陌生的,他不觉懊恼起来。
“喂!我们来算算看班上有哪些女生已经穿胸罩了。”
“好呀!”
也不知从哪衍生的怒气,群昱霍地站起身,愤怒地转向那些说话的男生。“你们无不无聊,注意女生那些事情干么?”
“没有呀!只有觉得好玩。”说那话的男生看到群昱愤怒不悦的表情,不敢再说下去,群昱是他们的老大,众人无不听他的话。
“有什么好玩的?与其看那些无聊的女生,还不如来打球,走!”他拉起所有坐着休息的男生,硬是将他们推向另一边篮球场。
“老大,我们已打了快一节的球,休息一下又不会怎样?”
“少哆嗦!”他不晓得自己反应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可是只要一想到,会有其他男生注意到蒋琦芳那完全未受遮掩的胸部时,他就觉得非常、非常不爽,他绝不容许!
随着褪去孩童外表的同时,蛰伏在体内属于大人的情感,也渐渐苏醒,虽然表面上装作不在意,可是眼睛却会在有意无意间瞟向异性,惊异彼此的转变。
尤其在偷偷翻阅班上男同学之间传阅的黄色书刊画册时,便会愈加注意到周遭那些女生的变化。
她们开始懂得装扮自己,那时刚解除发禁,所以许多人在头发上大做文章,偶尔会从她们身上闻到一股淡淡香水味道,有的浓郁,有的清雅,甚至有人会偷偷涂口红,使她们的小嘴看起来更加吸引人。
随着班上女生穿胸罩人数增加,男同学开始玩起恶作剧,最常做的就是偷偷跑到女生的背后,拉开她们的胸罩带子,然后再松开,像玩橡皮筋一样,因此经常可以听到“啪”地一声后,响起女生的尖叫,然后是男生的大笑声,接下来便是满室的桌椅碰撞追逐声。
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怎么没知觉的人,也会开始正视自己身体所产生的变化。
琦芳在美丽老师的协助下,认识了自己的身躯变化,采买了必要的衣物。
当郑群昱发现蒋琦芳制服下多了两条肩带的痕迹时,眼睛不禁直盯着,然后觉得自己像个变态色情狂,和那些老是说黄色笑话的男同学一样低级!
他厌恶自己的反常,却又发现自己对蒋琦芳产生了莫名的情愫,只要在没有其他人留意的时候,他的视线便会不自觉驻留在她身上,细细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她从不主动和人开口交谈,除非有人找她问问题。
孙瑶红虽然仍不放弃任何机会和她作对,不过或许年纪渐长,所以顶多是用言语讥讽,也没特殊动作。
她脸上总是带着淡然平静的表情,眼睛偶尔会闪过一丝慧黠、有趣的神采,好像她发现到一些不为人知的趣事,全留给自己品尝,不欲人知晓。
虽然不是刻意地,班上男同学没人敢戏弄她,或许因为她的成绩是班上的第一名,也或许因为她才艺出众,又是老师的爱徒,所以没人敢造次,但更有可能的,是她和其他同年的女孩比起来,显得冰雪聪明、处事沉着,在她面前多余的行为,看起来都是幼稚的。
更甚者,她在周道筑了一道又高又厚的墙,她不出来,也不让人靠近,顽固地守住自己的小天地,使她显得更遥不可及。
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发成绩单的时刻,只有在那时候,她才会回过头看着他,两人交换彼此才明白意义的视线。
她挑衅,他亦不认输——然后在老师先后唱名下,同时出列,并肩站在台上,共同接受老师及全班同学的称赞。
唯有在那一刻,才觉得她和他是站在同一个地球上,她的世界有了他立足之地,而她更深地隽刻在他心房。
这种特殊的相连感,让他忘却了所有对她的厌恶和排斥,当他和她竞争时,不再是为了想替父亲出一口气,而是为了自己;他想和她一直并驾齐驱,让她能不断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重视他,一如他对她的。因为不知从何时开始,无论是清醒时或是在梦中,都有她的存在;尤其有些都是会让人脸红、带有异色的梦。让他早上起床时,留下一些教人尴尬的痕迹;也因为如此,他付出更多的心力在读书及练习书法上面,希望能排除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绮思。
一日午后,群昱依例到教师宿舍练习书法,经过小山丘时,大榕树下一抹白吸引了他的目光,他好奇地走过去,赫然发现那竟是蒋琦芳。
她穿着一袭白洋装,胸前放着珍奥斯丁所著的《傲慢与偏见》,脸颊偎着草地,表情恬和地酣睡着。
此时虽是炎夏,但在小山丘上,不时吹来徐徐凉风,让人觉得舒畅欲眠,这株大榕树又吸收了大半的阳光,使此处成为一个温暖清凉所在,难怪她会在此睡着。
见到她的惊喜,很快被一股莫名的情潮给淹没。
他蹲下身子,不敢惊动地,牢牢注视着那张恬静、卸下一切防备的清丽脸庞。
他从没有那么近、那么专注地看着她的脸。
她的睫毛长而绵密,盖住了那双晶盈有神的明眸,她有个直挺的鼻梁,那红唇丰润如樱桃般多汁。
看着看着,他不禁口干舌燥,连忙将视线移开,心脏快得像要蹦出来似,可是没一会儿,又忍不住将视线掉回。
属于男性的掠夺气息渐渐充斥胸膛,或许是渴望已久,或许在梦里相会太多时,他缓缓低下头,靠近她的脸庞。
他没想过若是她清醒过来会如何,在这一刻,他只想侵占这朵卸下一切尖刺的白玫瑰。
轻柔地,在她的唇上印下他的初吻,深深吸进专属她的甜美气息。
滑腻的触感,令他忍不住想一再掬饮其中的甜美。
但蒋琦芳动了动,他全身紧绷,屏气凝神的僵在一旁。
但她只是翻个身子,他在书本落下地之际接住了它,不让它惊醒了她。
确定她再次的睡去后,他松了口气,轻轻地将书本放在她脸颊旁,静静看着她半晌,眼中流露出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爱恋。
难抑渴望,再一次俯下头,在她那光滑柔腻的脸颊上轻柔地印下一吻后,便拿起自己的毛笔盒,默默走下小山丘。
在他离去后不久,琦芳睁开了双眼,望着放在颊边的《傲慢与偏见》,她缓缓坐起身子,表情困感地看着郑群昱离去的方向。
第三章
“蒋老师,午休时间结束喽!再过五分钟就要上课喽!”
琦芳慢慢张开眼睛,有片刻不知道身处在何方?眨了好几下眼睛,看到坐在隔壁教地理的徐老师的大脸时,才猛地清醒了过来。
看了一眼腕表,骇了一跳。“我怎么会睡得那么沉,居然连钟响了都不晓得!”
“可能是最近比较累吧,你才刚进来学校没多久,又担任导师的工作,难免会比较累,久了以后就会习惯了。”已经当妈妈的徐老师笑眯眯地说道。
琦芳笑着向她道谢,真的是因为太累了,所以才会作那种梦?
梦中的她还是十四、五岁的少女,在炎夏的午后,她躺在小山丘的大树下假寐,仿佛又深陷在另一个梦中,突然从唇上传来轻微的抚触,那是什么?
一股淡淡、属于男孩特有的体味,随着午后的暖风缓缓飘进她的鼻息,令她困惑,挣扎着想醒过来,那暖热平滑的东西轻柔的在她唇上来回滑动、轻扯,然后缓慢探开她的樱唇,湿热、轻巧的在她的贝齿、唇内侧描摹……令她心跳开始加速。这到底是什么?有人在吻她吗?她急欲摆脱睡神的钳制,想要探个究竟,可是愈急就愈醒不过来。
突然唇上的麻痒消失了,她仍在挣扎,眼皮勉强微微掀开,却只见到了一张背光的脸,当她成功摆脱睡神,睁开眼睛时,前方却已空无一人,转向旁边,只来得及捕捉到一个穿着制服的男孩背影,她想叫住他,问他对她做了什么?可是他已走远,而他手上那个再眼熟不过的木制方型毛笔盒,更让她出不了声,是他吗?然后……接下来就被徐老师的声音给弄醒了。
蓦地,红晕布满了她的脸庞。天!她已经是二十四岁的女人,居然还会作春梦?她伸手按抚发烫的脸颊。
出去外面洗手台洗把脸,进办公室时,上课钟声也响起了。
她将教材拿起,同徐老师一道走向教室,她比往常还沉默,整个心思仍回荡在刚刚所作的梦中。
正理村,对她来说,已经是很遥远的过去了。
国中毕业后,她顺利考进邻市的第一女子高中,同届学生中除了郑群昱及陈立文也考进市内第一男子高中,其他都是考进县内,孙瑶红则进入一所教会高中就读。
高中对她而言,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因为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是来自正理村,更没有一个人知晓她的过去;也就是说,这里不会有人因为她父母的关系而对她有所歧视或偏见。
上了高中后,一方面因为减少通车之苦,一方面也是要尽快脱离王心湘,所以她高中三年都是住在学校,只有偶尔在例假日会回正理村探望玥勋,确定他无恙后便又立刻回学校,所以在高中三年,她几乎和正理村毫无瓜葛。
在高中,她被解放了,在没有过去的包袱欺压下,她无所顾忌释放出自十岁到正理村后被压抑的乐观积极天性,她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知心好友,一吐过去在正理村所受到被排挤、孤单的怨气,她甚至还当上班联会会长,成为第一女中历届以来,活动办得最出色,也是最受爱戴的班联会会长。
有朋友的感觉真的很棒,她真不晓得过去在那种情况下是怎么活下来,不过她不愿再回想,因为她早打定主意,绝对要彻底把正理村的一切忘掉、通通抛在脑后!
而她也真的做到了,高中毕业、大学联考后,她以全岛前五十名的优异成绩进入师大就读,此举虽然跌破了学校许多爱护她老师的眼镜,不过因师大一直是她的第一志愿,也是为了要实践小时候对亡父的承诺,所以她毫不犹豫。
倘若说在高中有任何会让人觉得不完美的地方,严格说来,可能只有一项。
在那里,她找不到任何一个和郑群昱类似的人,可以激起她争取胜利的欲望……
冷不防,她发现自己居然在“思念”郑群昱!
一察觉到这点,差点没吓坏她,她居然会想一个恨她入骨,并欲将她除之后快的男孩?
因此她不断告诉自己,之所以会想念他,是因为再也没机会在众人面前打败他、让他没面子的缘故。
除此之外,她找不到任何想念他的原因,她如此告诉自己。
一知道他学校也考完了,她可耻地透过同学的调查,直到发现他也是榜首,才松了口气,并且再度燃起她的好胜心,倘若他可以打败他们学校所有的同学,她为何不能?
就在这种莫名其妙情况下,她拼命维持第一名的宝座,即使当上班联会会长时,亦是如此,她可以说是女中历届班联会会长在课业上还能有如此优秀成绩的第一人。
虽然学校已不同,考题也不同,甚至到高二分组后,两人在不同组(她念文,他念理),她仍将他视为唯一的对手,只要一想起他,总会燃高她的斗志,让她从沮丧的低潮中爬起。
虽然她曾发过誓,要一辈子都讨厌他,不与他来往,可是在她生命中,他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占有极特殊的地位,特殊得让她无法否认。
这种莫名的感觉,一直到上了大学后,才渐渐消除。
毕竟两人自从国中毕业后就再也没碰过面,另一方面,高中愉快而充实的生活,让她渐渐将所有和正理村有关的一切淡忘掉。在她考上大学的那个暑假,她便完全搬离正理村——毫无任何留恋的。
再度回到台北,虽然人事已非,也只能栖身在学校宿舍中,但她甘之如饴,在别的同学疯狂呼吸大学内自由自在的气息之余,她除了将大多精力花在课业上,也开始积极打工赚钱,原因无他,因为她想尽快在台北安置下来,想要为自己找个家,以便有朝一日能将玥勋接出,姐弟俩能再度生活在一起。
大学毕业后,她因成绩优秀,所以被分发到台北市内少数明星国中之一,在教了半个学期后,她将手头上所有的资金做个结算,利用房价低靡之际,在她以前小时候住的地方附近买了一间公寓,只要一等玥勋高中毕业后,他们就可以再在一起了,自此,她相信自己正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