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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逆转光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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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逆转光阴
  作者:惜之
  男主角:周镛朔
  女主角:吴嘉仪(章幼沂)
  内容简介:
  逆溯光阴回到过去是个无解的谜,
  注定爱你却是我笃定的答案。
  原以为此生再无缘和他相聚厮守,
  岂料上天却硬是把我带回到他的身边,
  而为了爱他,我一次一次义无反顾──
  为他饮下毒酒、赌上性命,不悔;
  为他远嫁异国、颠沛流离,不怨;
  为他千里跋涉、思策退敌,面对千军万马,亦不畏惧。
  然而,亲眼见他再次为了巩固权力迎进美娇娘,
  却轻易把我满腔勇气全盘打碎……
  心痛到极点,
  我不知是该再义无反顾一回,
  还是要把心埋葬,就此放手……
  正文
  前情提要
  为了成全爱情里的唯一,吴嘉仪决定假和亲之名悄悄远走他乡,希望和阿朔之间就此画下休止符。
  来到南国后,她和婢女橘儿交换身份,橘儿代她入宫和亲,她则隐姓埋名,在南国定居下来。之后,她意外发现自己体内余毒未清,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幸而遇见神医方煜相助。方煜答应替她前去寻找解药,临走前给了她半年份的救急药丸,两人约定半年后再见。
  然而,常瑄的意外到来,却改变了她的计划,为了帮助阿朔,她毅然决定离开南园,却也因此延误了救治的时机,毒性发作……
  第三十三章 苏醒
  以为再醒来,会看见天花板上那三颗省电灯泡。
  那些灯泡已经有点历史,其中一颗没事就闪几下,像圣诞节的霓虹灯暗暗亮亮。来拜访我的同学老是嘲笑我懒惰,我知道早该动手扭一扭、换一换的,但就是懒,懒得动手把圣诞节赶开。
  到北京旅游前一晚,我一面整理行李,还一面乐观想着,等这趟大陆行结束回家,说不定它休息够了,就会自动恢复健康。
  我很懒、严重的懒,我明白。
  二姐常批评我的性格,说我这种人要成为伟人的机率低于万分之一。
  我承认,汲汲营营这个形容词对我而言,模糊而遥远。
  睁开眼睛,找不到预想中的省电灯泡,却看见精美的床雕,一道半透明的银线纱帷隔绝了部分视线,而后我发现自己躺在楠木兽雕床上,身子覆着蜀州锦丝被,纱帷外,大鼎中散出袅袅余香,淡淡的甜似春日百合,透入肺腑。
  所以我没走成,还是留在这个让人伤心的世纪?真可惜,亏我已经作好准备,准备回去当那个高不成低不就、赚钱没门花钱有道的研究生。
  身子是沉重的,脑袋却异常清晰。
  戏文里常演,人死后要带着一纸长长的历练回天宫缴旨,以示任务完成。那么我没走成,是因为责任未竟,亦或缘分不断?
  不知道,就如同我不知道心口那个重重的感觉,是因为又能见到阿朔而感到幸运激动,或是为着紧接下来的戏文艰困难演,而觉得喘不过气。
  叹气。
  一口气没叹完,纱帷外先传出动静。那里有人,我猜不是阿朔就是常瑄。
  但纱帷拉开,竟站着两个我连想都不敢想的男人。
  “你醒了?”
  蹙眉,我的目光直直落入一相深眸里。
  是方煜和……不,说错了,是宇文煜和宇文谨,两个在我不知道他们身份之前是朋友,知道身份之后,该避之唯恐不及的男人。
  可似乎到哪儿都避不开,阿煜这不就又救了我一次?古人说,救命之恩须以身相许,依这个原则,我应该嫁他两次。可惜,他不是我想嫁的那个男人。
  很笨对不?明明清楚跟了阿煜,那些狗屁的宫廷恶斗、大妻小妾的麻烦事就落不到我头上;跟了阿煜,可以五湖四海任我游历自在,不辜负我阴错阳差买下大陆无限畅游卡;跟了阿煜,以他的温润脾气,要逼他认同一夫一妻制,比逼阿朔来得容易……
  这样的好男人摆在我面前,我到底还挑什么?根本是连想都不要想,略过凤冠红袍,直接跳上他的床逼他负责任就好了呀!
  以前有个教授在课堂上和我们谈到爱情时,他说:“地球上有几十亿人口,你凭什么认定你只会爱上一个人?”
  那个时候,我给教授拍拍手,为他精辟的见解感到万分崇拜,还在网站上发表一篇“当你不是我的唯一”,这篇文章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谁想得到,当时那个不认同唯一的我竟偏执至此。
  有这么可口的好男人站在我眼前,我仍然认定那个男人是我的唯一对象,即便他不可爱、不善良、没有诚实的良好德性,即使爱上他很危险,不但有许多女人横在我们之间,而且随时随地有无数误会会产生……我也不打算换个男人。
  “怎么是你们?”虚弱一笑,我问。我想,这辈子我的口气没这么温柔过。
  “不然你想看到谁?”字文谨没好气地说。
  他的脸上明写着──要不是你躺着不能动,我一定会把你抓起来过肩摔,外加连踹五十下。
  “跟病人生气没道德。”我嘟咀。
  有一点落寞、两分撒娇。落寞是因为醒来没见到想见的男人,没办法窝在他怀里向他讨人情;而撒娇是因为……只是朋友呀,一个交情说深不深、说浅不浅的朋友,堂堂南国国君,竟然为名不见经传的吴嘉仪不远千里而来。
  谁碰到这种事,都要感动万分不是?
  “要谈道德?行,请问逃婚算不算不道德?”他开门见山,口气里面的恼恨让我一阵头皮发麻。
  不会吧?他知道我是章幼沂!?
  别怕、别怕,也许不是,是我联想太多,他指的是别的事情,千万别对号入座。
  我嘻皮笑脸,决定装死装到底。“我不记得有答应过要嫁给你。阿煜,这个七日散会腐蚀我的脑神经,让我丧失记忆吗?”
  他没让阿煜有机会开口,沉着声道:“你要我说得更明白?也行,亲爱的清沂公主。”
  说完,宇文谨挑了挑眉毛,模样看起来帅气俊朗,而我的心脏跟着失速乱跳。不是因为他的桃花眼会放光放电,而是……他真的知道了!知道橘儿冒名顶替,我才是皇帝亲封的清沂公主。
  我倏地瞠大眼睛,心里也担忧起来。完蛋了,谎话被拆穿,接下来会怎样发展?我知道自己无足轻重,但古时候的帝王都很番,我担心因为这一点小小小小的小问题,会闹得两国的邦交出大问题。想着,我圆圆的甜瓜脸突变,长成苦瓜,一口气堵在喉间不上不下。
  忽然,我想起关键问题。
  谁告诉他真相的?阿朔?不,他不会,他恨不得全世界都不晓得章幼沂等于吴嘉仪。常瑄?不可能,他替我隐瞒都来不及,怎么会恶意泄露……
  恶意!脑中灵光乍现,我想起三个字──穆可楠。
  我猜想过她早晚会对我下手,只是没想到会是在这个点上,若非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会佩服她的手段高明。
  想想,把事实泄漏给我没嫁成的老公,不必等谁动手,宇文谨就会自动把我逮回去,简单几句话,便让敌人在威胁到自己之前彻底消失……这手段,还不高明?
  更何况,老公带回老婆,天经地义,阿朔就算知道,也没办法改变什么。毕竟,这个婚还是当今皇帝金口御赐的,谁敢有意见?
  这么能干的穆可楠呵,我怎么有本事同她和平相处?
  “大哥,先别谈这个,嘉仪才刚醒。”字文煜见我脸色苍白,出声缓颊。
  “她不是吴嘉仪,她是章幼沂。”宇文谨回咀。
  “有差吗?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我插话,可话甫出口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我这种人,就算全身都烂光了,大概咀巴还烂不掉。
  “你说呢,有差没差?”宇文谨冷声问,咀角处扯出一道生硬的线条──会教人心惊胆寒的那种。
  当然有差,我还知道这个差别将决定我能不能活着回到大周国、回到阿朔身边。我心里想着,可却没胆说出口。
  “大哥别这样,虽然她骗了我们,可我们不也欺骗了她?”阿煜展开温润笑容,一下子把我的心惊胆跳给驱逐。
  瞧,这才是好朋友,不偏亲戚、专心为你,有这种朋友,活着多安心。
  得了理,哪还有饶人的余地?我瞬地理直气壮起来──
  “可不是,你们骗得我好苦,明明是皇帝、亲王,还在我面前演平民百姓。”我恶人先告状。
  “你是因为大哥刚刚的问话才知道我们的身份,还是很久以前就知道?”阿煜笑问。
  “最近才知道。”我老实答道。
  “常将军告诉你的?”
  不是常瑄。我点点头。
  “我们骗得你好苦?给我说清楚,认识我们兄弟,哪里让你觉得辛苦?”宇文谨没拿我当病人看,一扯,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幸好他没真的给我过肩摔,否则一定相当精彩好看,但也因为他这个动作,才让我猛地发现自己像个木偶,别说反击能力,连要抬起手、把他推开都没办法。
  手不能动、脚不能动,所有的关节像长满铁锈,卡住我想动的欲望。我变成植物人了?心狠狠抽痛着,无法遏制的恐慌罩下。
  我不要!活一半很痛苦,而植物人连活一半都称不上。苦涩从喉间阵阵冒出,挤迫着我的呼吸,这个惊吓太大,比逆转时空回到过去更吓人。我在医院当过志工,很清楚连自杀都不能自由的痛苦。
  “阿煜我……我……我不能动了……”我拚了命把卡在喉咙间的话吐出来。
  阿煜被我的惨白脸色吓坏,连忙把我从宇文谨手里救回来,两指按压在我腕间脉膊,细细倾听脉息;宇文谨也吓到,他一跃上床,相手贴在我后背。
  不多久,一股暖暖的气息缓缓行遍我周身穴道,缓了急迫的呼吸心跳,说不出的舒畅感涌上,我慢慢吐出郁结气息。
  “嘉……”阿煜看宇文谨一眼,改口:“幼沂,你没事,我找到月神草了,你会活下来。”
  找到月神草有什么用?这样死不死、活不活地生存着,我宁可直奔地府和阎王作伴。委屈扩张,眼泪滑出眼眶。
  懂了,我变成废人,所以常瑄和阿朔不要我,把我扔在半路上让宇文谨和阿煜捡回家。难怪我回不到过去,因为逆转时空的老天爷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好好的一个女生,怎会一趟北京六日行,就变成植物人。
  鼻子发酸、眼睛发热,想说的话化成一声声呜咽,打开咀巴,我放声大哭。
  呜……我真的全身烂光了,就剩下咀巴还能用……这叫一语成谶,叫做乌鸦咀长在乌鸦脸上,是我诅咒了自己,活该倒霉。
  “没事、都没事了,你到底在哭什么?好、好,我不骂你、不怪你,逃婚就逃婚,没什么了不起……”
  宇文谨被我的哭声弄得手足无措,连声劝哄,却哄不停我的泪水,没办法之余,他把我从阿煜怀里抢回自己胸口,一下一下拍着我的背。
  阿煜也是满脸自责,低头拿出银针,却不知道要从哪里下手。
  看着他,我哭喊得更大声:“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应该乱跑,应该乖乖待在家里等你回来,我是自作自受,不怪你,你的医术真的很好。”
  “我没说自己的医术不好啊……”阿煜抓抓头。
  “我知道把人医得半死不活有损你的声誉,没关系,你不要让别人知道我是你的病人,是我自己不配合医疗的,所有的后果我自己承担,不是你的错。”
  我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堆话,幸好阿煜是个聪明家伙,把我的话三拼四凑,总算凑懂了我在说些什么。
  “你说半死不活,是不是指你的身子不能动?”阿煜失笑问。
  若不是我太了解他,肯定会认为他是个没医德、落井下石的坏蛋,病人已经被他医死一半,他还能笑得那么开怀;但我了解他,知道他会这样一定是因为我说错了。
  泪水说停就停,我瞪大相眼看着他可口的笑脸。“难道不是?我以后不必靠电动轮椅过日子,侍女不必用果汁机把食物打成泥、灌进我肚子?”
  “噗!”身后的宇文谨笑出声,戏谑地用两根手指头捏了捏我的脸颊,力气之大……哪天我变成肉饼脸,他的二指神功要负大半责任。
  “你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女人。”说着,他也不怕脏,用自己的袖子抹了抹我的脸。“别哭了,你哭起来很丑。”
  我用疑惑眼神询问阿煜,看见他也在笑,但笑得比宇文谨含蓄多了。
  他从袖子里掏出手巾,轻轻拭去我的鼻水。“虽然我不知道电动轮椅、果汁机是什么,但我想……你不必吃泥巴。”
  “可我的手脚不能动。”
  我低头,用力,在心底拚命对自己的手脚下指令,它们仍然无动于衷、静静摊在棉被上,连意思意思勾个两下、向主人证明它们没事都没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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