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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内衣-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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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流露(3)
  我就那样傻笑地听着。
  “我简直要气疯了,从来也没遇见过你这样自私的女人,我对你不够好吗?……”
  很罗嗦啊。
  他直视前方:“居然还玩消失这一套!是不是身处异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很酷啊?很自怜啊?谁同情你呢?”
  他瞪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也只好回瞪着他。
  我们瞪了一会儿,他突然叹了口气。
  “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一个人在家,想起你闷声不响的样子,就觉得你好象在旁边似的,就想起你身上一直有一直有的那种味道,就有一瞬间觉得这香味就在身边,再仔细闻一闻,又没有。真是怪事,那似乎是思念呢。”
  他又瞪了我一眼:“所以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你吧。”
  我用手捂住了胸口,感谢老天,那一天那一场雨,洗掉了我做作的动作,他到底有没有发现那个秘密,他的那扇窗,是否还留有真情流露的味道?
  “还有,这么俗气的名字,真情流露,你随身总揣着这样一瓶香水吗?走到哪儿流露到哪儿吗?”
  我不要分辨。我沉浸在他对我的教训里,那种与前不同的亲密在老旧的车子里暧昧的荡漾。真情流露的时候,都是有点贱贱的。
看(1)
  我从来也不介意他们说,艾禾是个势利的人。
  我是很讨厌穷,讨厌穷酸,讨厌随之而来的一切窘迫。可以吗?
  就像有人不喜欢吃羊肉,有人对花粉过敏,我只认自己体内可能有某些元素缺失,导致行为稍异于常人。但我不勉强别人,也不希望被别人勉强,我所讨厌的穷,穷酸,窘迫,都
只针对我自己,我讨厌的是我自己穷,自己穷酸,自己窘迫,与他人并无干系。
  我只是把日子过得精细一点,单调一点,如此而已。比如,我只在“国贸”买衣服,只逛“赛特”和“太百”的超市,不坐“空客”,只认“国航”,渡假只趁淡季去到有海的国家……任何需要排队或等座的人声鼎沸之处,都是我的禁地。我不耐烦聒躁,讨厌人多眼杂,不愿忍受不体贴的服务,不去没有足够停车位的餐厅吃饭,不喜欢邋遢豪放的异性,我喜欢别人身上淡淡烟草味道,但不能容忍被烟熏黄的指甲,可以待在酒吧里闲聊,但如果该处通风较差烟雾缭绕会第一时间告退……难道,不是正常人的正常生活态度吗?甚至,我连洁癖都没有。
  因为要配合如此乏味的生活,我工作得十分努力,让生活维持简约的格调,其实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我绝非一个古板的人,良朋好友颇有俩仨,少吗?但就像我不肯买没有来头的牌子货一样,我视好友为人生瑰宝,拥有他们的友谊是我的福气,但显然人生中的福气不可能低头不见抬头见。
  对别人,我无能为力,各人有各人的追求,各人得各人的眼泪。
  父母对我的生活颇有微词,并不是嫌我刻板,只是担心我这样下去,终究要一个人终老。他们希望我随和一点,才方便交到共度一生的佳偶。
  但我答:“我不认为会在打折的大卖场里遇到金龟婿。”
  我连自己尚不肯迁就,难道还要屈就别人吗?
  我的收入理想,一个人过得风调雨顺,父母有兄嫂倾力照顾,生活安逸,无需我的薪水孝顺,横竖我只需喂饱一张嘴所以我当然可以要求生活得好一点。我挂在嘴边上的话是:“人少,吃点好的。”我不结交无所谓的酒肉朋友,所以同事之间那种团拜式的聚餐对我毫无吸引力。往来的朋友要水准相当,否则因为消费水平的参差不齐,食餐饭都要迁就收入欠佳的穷朋友,吃那些烂川菜,承受着无与伦比的烂环境,如坐针毡。
  林达问:“艾禾,你是否寂寞?”
  不,我过得不知多开心。
  “那为何你眼中总有落寞之意?”
  除了我不知道那个独一无二的、好品味的、温和体贴的佳偶在哪块地里长着,离秋收之时到底还有多少日子要渡过?我倦怠地伸伸懒腰。
  林达诡异地笑:“我有预感,你会在最难堪的情况下遇见他。”
  为什么?
  “因为我见不得你这样滴水不漏地生活,人总要有点挫折才好玩。”林达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坏朋友。
  林达在这一点上很像我的父母,担心我会像张爱玲那样一个人在公寓里老死,尸骨在数日后才被人发现。所以,她哭着喊着要为我介绍男朋友。
  “可是林达,我仍在期待一次最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你不能让我那些流行小说都白读了。”
  林达不屑:“张爱玲也是结过两次婚才一个人终老的。”
  我傻呵呵地笑。
  “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见到你拉家带口逛动物园游乐场孩子的小脏手紧紧抓着你四位数的裙子让你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林达是我的反面,她最热衷的事就是买打折用品,她说她一定是泥鳅托生的,就喜欢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喜欢杀价,她说那才有胜利感。真是个怪人。
  但林达与我最相投,因为我们都不是勉强别人的人,她拉不动我陪她逛大卖场,我也不要求她陪我在“国贸”走迷宫,但会兴致盎然地互相展示彼此的斩获,有时候她会送我一两件从大卖场淘来的衣服,有什么说什么,真的很漂亮,我就送她干洗券作为回礼。我无法想象那些衣服被多少双手摸过。
  前天林达对我说:“我看见他了。”
  “谁?”
  “你的收成。”
  我啼笑皆非:“萝卜还是麦子?”
  她正经起来:“是我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堂兄,但是我见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你那杯茶。”
  “你不是真的闲得没事要牵媒拉线吧?”
  “真的。你不知道,要不是认识你,我真不相信有那样的男人……唉,你见到他就知道了。”
  我听得很好奇:“你到底是觉得他好还是不好才要介绍给我的?听起来好象很讨厌似的。”
  “他和你如果做不成夫妻,那么一定是失散多年的姐妹弟兄。”她“啪”地放下电话。
  奇怪的人,不是说是她的堂兄?
  我们约着去吃日餐。我喜欢日餐,因为那里很少发生人山人海的事故。
  餐厅在一间写字楼的四层,四层之下到地下二层全部是商场。那天从早晨就开始下雨,奉行准时准点的我早早离开办公室。但非常奇怪的是并未发生堵车灾情,我一路顺风顺水地直接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看看时间,居然早到了四十分钟。
  电梯边站着一个保安,满面通红地说:“对不起小姐,电梯出了问题,麻烦您走楼梯到B2再转别的电梯好吗?”
看(2)
  我不喜欢这样的意外,但无计可施,只好走上那二十几级的台阶。
  B2是那种林达最爱的大卖场,满眼都是人,每一家都挂出“三到八折”的牌子。那些购物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面目平庸可憎,很带劲地挤来挤去,一件两件打三折的没牌子的衣服,能把他们乐成这样,恨不得这人拿起一件,那人就要伸手抢了过来,一付没占过便宜的样子。讨厌。
  我就想不通林达,一个月入五位数的人居然喜欢在这种质素的人堆里乐此不疲,这之中到底有什么乐趣。
  为了了解林达的乐趣,和打发早到的四十分钟,我决定今天豁出去了逛它一逛。
  这些打折的衣服原来也颇有些好牌子,我在一些熟牌子前面驻足,翻来翻去,竟然翻到一件漂亮的灰色套头衫,看看价签,真是不可思议,竟然只有六十七块五?我不能相信地问售货小姐:“这件多少钱?”她抓过来看看:“六十七块五。”我听得笑起来了,她看我笑,便也笑:“便宜得让人不能相信吧?
  可不是,这跟白拣没有区别。我有一点理解林达的乐趣了。
  我乐孜孜地拿着这件衣服问:“试衣间在哪里?”她努努嘴,我不太理解这种服务方式,但看在六十七块五的面子上,算了。
  回身锁门,可是天哪,这是什么试衣间,插销的销在哪里?
  我走出来,那个女孩问:“怎么了?”
  “试衣间的插销坏了。”
  “那有什么关系,我帮你看着。”
  我很沮丧,这成什么了?我想起小时候与伙伴在田野旁的树丛里小解,伙伴说:“去吧,我帮你看着。”
  我在北京的郊区长大,我不想说它。
  我有点担心地回去试衣间,仔细观察一番。试衣间的门并未到底,也就是说,稍具观察能力的人,可以从门下看到里面人的脚,那么应不会贸然推门。我心存侥幸地脱掉外衣,准备套上这件灰色的便宜货。嗯,为了六十七块五,拼了。
  但是天杀的,这时候,试衣间被人推开了。
  在这对视的五秒钟里,我总结了如下几点。
  一,这个人是男的。
  二,帅哥来的。
  三,眼镜是ARMANI的。
  四,外套是NAUTICA的。
  五,他应该去死。
  但我的外部表现镇静异常,虽然当时我只穿着一件KENZO的花内衣,但我没有叫,没有骂,对,我只是呆了。
  我认为一般人只消得一秒钟,就会马上说“对不起”然后全身而退。但这个男人,用了五倍的时间。最可恶的是,他一脸无辜表情。
  我恼怒极了,这注定就是穷人的遭遇。我非常非常地想开骂,可我骂谁?骂那个答应帮我看门的售货小姐?有什么用呢?我已经这样被人白白看了去!这就是大卖场!穷人的大卖场!该死的穷人的大卖场!我在该死的穷人的大卖场被人白白看了去!
  这套KENZO的内衣,花掉我四千多块!谁看过?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现在为了六十七块五一件最终没有试成的一折套头衫,被人看了个精光!谁来赔偿我严重的精神损失?!
  我疯了一样迅速套上自己的衣服冲出来,那男人已不在附近。我铁青着脸把六十七块五扔回售货小姐手里,转身就走。
  穷人的大卖场是多么阴暗!说不准在哪个角落就徘徊着居心叵测的偷窥癖,专等有女性试衣时,假装无意地推门而入。我像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但因为还没吃晚饭,什么也呕不出来。
  我早就说过,不能去那种穷人的地方。林达有没有被人白白看过?她肯定没有我的命这样歹。我一路铁青着脸直上四层,随时要炸似地坐在那里。
  林达来的时候,我几乎要哭了。但是这样只能自认倒霉的事,令我如何哭诉?还嫌不够丢脸吗?
  大咧咧的林达什么都没注意到,她一定想象不到为了了解她的生活方式,刚刚我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她只低头翻着餐牌,说:“他怎么还没到呢?”
  我想:反正已经这样坏,倒不如大吃一顿发泄发泄。出了这幢大楼,谁认识我呢?谁知道我刚刚被人白白看了呢?
  一个高大的身形挡住了灯光,我还没来得及抬头欣赏,就听见一个动听的男声呻吟:“天哪!不好。”
  林达愉快地说:“坐吧,我来介绍。”
  我收拾心情堆起笑脸抬起了头。
  我看见了刚才那个白白看了我五秒钟的男人。
  对,我又呆了。
  “我的堂兄,浩昆,这是艾禾。”
  林浩昆这辈子对我说的前两句话,全都是“对不起”。
  我不能够镇静地回答林达不断追问的“你们认识的吗?”浩昆也不能,他极度沉痛地低头握着双手,似乎在做饭前祷告。
  整顿饭我没有说过话,不停地狂吃,内心里有一个疯狂的声音:反正也被人白白看了,就把无法计量的损失吃回来吃回来吃回来!出门以后大家各走各路老死不要再往来了。
  吃到最后,林达也惊骇地沉默了。浩昆一直在旁边念叨着:“没有关系,我请,我请。”
  撑到崩溃,整个人也瘫了下来,然后我不得已抬起了头,只能采取靠在椅背上的姿势恢复元气。
  刚刚狂吃的时刻,我只看到浩昆干净的双手,整洁的指甲,左腕上的江诗丹顿,微露雪白的袖口,现在不得已直视他,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确实就是我一直在找的那一型,但是,我怎能和一个看过我的身体然后连说两声“对不起”的人开始交往?
看(3)
  去死吧。
  我抓起包,勉强起身,费力地一欠身:“谢谢请客。”转身就走。
  林达大叫:“站住。”然后与她那个混帐堂兄一路追来。
  在电梯里,林达说:“总得给我个说法吧。”
  浩昆很简洁地答:“我来早了,在大卖场已经见过艾禾。”
  奇怪,他叫我的名字,竟像叫过五辈子了那样自然。
  “大卖场?你们两个最要求有理有面儿的人都去逛大卖场?”林达想要笑了。
  “大卖场试衣间的门坏了,我拉开门不幸看见艾禾在里面试衣服。”为什么她的蠢堂兄也像是要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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