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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不羁天师-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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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马啸风寸步不让。

怪人扑了上来,喝道:“不走,便去死吧。”

这一次,马啸风早有准备,怪人的力气不少,他不想与之硬拼,早在刚才说话的时候,他已经悄悄划了一个雷符在掌心,此时见怪人扑来,甩手便是一发“电火花”扔了出去,电火花瞬间轰在了怪人胸口,他尖叫一声,似乎十分惧怕雷电,电火花震得他倒飞撞在墙壁上,他身上的风衣已经焦黑了一片,露出里面一些肌肤,让马啸风意外的是,这怪人的皮肤竟然像女子一样的白皙。

而且,更让马啸风震惊的是,从怪人的身体里,缓缓的飘出一些黑色的气雾,那是天地的恶气,而那些恶气中,更参杂着微弱的妖气,让马啸风腰后的匕首夜叉开始散发出热力。

他缓缓把笼罩着一层朦胧红光的夜叉抽了出来,慎重地说道:“你是妖怪?”

怪人那藏在风帽中的眼睛射出凶兽一样的光芒:“既然你知道了,更不能让你活着离开!”

下一刻,他复又扑上,但比之方才,他的速度快上了几分,马啸风只觉眼前一花,一片灰云已经罩了过来,怪人凌空而起,还没接近马啸风便轰出一拳,拳头带起剧烈的拳风朝着马啸风的头部轰去。

马啸风脚下踩出奇步,身影一晃已经脱出拳风的攻击范围,啪一声响,大楼的地砖被拳风打得裂开,那力道之强让马啸风看得皱起了眉头。

怪人落地后,又迅速弹向马啸风,嘴里低喝着,双拳朝着马啸风便是一顿乱轰,马啸风渐渐看出了门道,这怪人力量虽强,速度也快,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怕早已躺下一地人了,但马啸风终究是修习过玄门正宗的人,在他的眼里,怪人的拳根本毫无章法可言,纯粹是凭着力量和速度克敌。

看破了这一点,马啸风应付起来并不困难,他脚下踩着的奇步,是由星宿变化所演变出来的步法,这名为“斗转星移”的步法尽挪转腾移之能,即使身处斗室之内,也能够做到片叶不沾衣的效果,实在是一等一的保命步法,对于这套步法,马啸风曾下过苦功,其用功程度曾让授他这套步法的师父讥笑他是不求制敌,先求保命。

眼下,利用这套步法,怪人的拳头连马啸风的衣角也没碰到,气得他低吼连连,马啸风也不欲和他多作纠缠,现在已经快中午,这一区虽然相对僻静,但中午一到,人终归会多上一些,况且现在在人家的大楼里打架,万一遇上居民出来买菜什么的,马啸风都不知道要同别人如何解释这在电影中才能看得到的打斗场面。

似乎怪人也和马啸风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拳使得更快更急,有几次马啸风被他的拳风扫过,身体都传来火辣辣的感觉,又是一番缠斗后,怪人没有了耐性,他挨近马啸风打出一拳的时候,竟然在瞬间催动了妖气,马啸风以奇步避免被怪人拳头击中,但怪人以妖气催发下,空气突然无火自燃起来,瞬间,马啸风置身于一片火焰之中。

马啸风吓了一跳,一手迅速画出一个土符,他以土遁之术瞬间远离那片火焰。

火焰来得快去得也快,马啸风一退开,火焰即熄,但当怪人向他又轰出一拳的时候,火焰却又再起,马啸风可不想变成一个火人,土遁术再开,躲了开去。

这时,火焰的热量让大楼内温度急升,特别是楼下的居民,马啸风已经听到一些房子里响起了脚步声,怕过不了一会,他们都会出门来查看。

此时,怪人又朝着马啸风一拳击出,一大片火焰生成的瞬间,马啸风亦双眼一亮。

“雷刺!”

大楼内雷光一闪,雷刺瞬间穿刺的巨大破空力产生的风压把怪人的火焰全数吹熄,而怪人更是一愣,在他的胸前不知道何时被一把匕首刺中,马啸风亦是吃惊,他这一击可是连恶兽“獜”的头骨也能够刺穿,但现在刺在这怪人胸口上,夜叉却仅刺入其体内半分。

这把匕首虽为钝锋,但夜叉上的那层红光可是撕裂妖物灵类身体的利器,可用在这怪人身上,却似乎完全失去了效果,还好的是,夜叉那让妖物产生难以复原的伤口之效仍在,这个效果对妖怪来说可是相当要命的,想当初地狼被划了一下,事后整整用上一个月的时间,才用数百年的强悍妖力硬是把夜叉的异力逼出体外,而怪人比之地狼,除了身体强悍一些外,论妖力可是差得远了,只一会的功夫,他身上的妖气恶气便被夜叉制造出来的伤口散去了一小半。

他大骇之下,一手捉着马啸风的手腕,把夜叉从自己胸口拔了出来,然后提着马啸风扔到了墙壁上,他恨恨地看着马啸风,一手捂在妖力不断散出的伤口上,闷哼一声,便跃出了楼门外去。

马啸风被他这一摔,摔得脑袋发晕,他扶着墙壁站起来甩了甩头,才清醒了一些,这时,楼下的一些房间打了开来,马啸风连忙把匕首收了起来,等到几个居民提着菜蓝子经过马啸风的身边时,他尽量露出和气的微笑,然后走上通向二楼的石阶。

一边走,马啸风一边掏出电话打给地狼,罗迪很快地接了电话,马啸风压低了声音说:“帮我把城里那只僵尸的藏身之处找出来,他刚才竟然毫无理由地袭击我,这场子我不找回来,以后马字我倒着写。”

地狼一听,疑惑地说:“那僵尸一直很安分啊,怎么会突然跑去袭击你,你该不会是认错吧。”

“我才不会认错。”马啸风甩了甩发痛的手腕说:“那家伙虽然穿着风衣,还把脸藏了起来,让我看不出是男是女,但那家伙力气大得吓人,身体硬如金刚,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会催发旱炎,那可是僵尸的拿手好戏,差点没把我头发也烧掉了,你说我会弄错?”

“嗯,那我去帮你找找好了,随便把另外一些事情也解决了。”地狼爽快地答应了。

但马啸风问他另外还有什么事情的时候,罗迪却支支吾吾的不说,然后像怕被马啸风逼问似的挂了电话,马啸风只能摇摇头,暂时不去管地狼又在发什么神经,他拿出大胖写的地址,上面清楚地写着,沈琳的家在五楼。

第十五章 疑窦丛生(一)

这栋大楼共有八层,每一层住着六户人家,由于是三四十年前的产物,因此大楼里并没有电梯这种现代化设备,因此从一楼到五楼,马啸风靠的都是自己的双腿,当他走上五层的时候,刚才和僵尸打了一架正弄得周身痛,现在一口气走了五层楼梯,更让他微微喘开了气。

他站在楼梯口稍息片刻,然后按着大胖地址中所写的门牌号找到沈琳的家。

昏暗的走道里,马啸风站在沈家大门前,一道生着铁锈的拉闸门横旦在他的身前,拉闸门内则是一扇油漆脱落,裂开一道道细微缝隙的土黄木门,从这两道门就可以看得出来,沈琳家的家境确实不好,这也许是郑长刚一有了钱之后就想抛弃她的原因吧。

马啸风摇摇头,不想在这方面浪费精神,他伸出手,穿过拉闸门在里面的木门上敲了起来。

“谁啊?”

门里传来一把苍老的声音,听着应该是沈琳的父亲。

没过多久,大门在一阵惊心动魄的摇晃中被打了开来,一张苍老的脸也跃入了马啸风的眼中。

沈琳的父亲快六十岁的样子,头发银白,脸上的皱纹深陷如沟,一双眼珠子暗淡无光,像是对人生失去了信心和希望,他弯着身体,微微地驮着背,手上拄着一根拐杖,疑惑地看着马啸风。

马啸风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说:“请问,这是不是沈琳沈小姐的家?”

沈父听到女儿名字时,那死灰一片的眼睛亮了起来:“不错,小琳是我闺女,您是?”

“是这样的,我是郑长刚的同事,小郑最近离奇死亡,我想找沈小姐了解一些情况。”马啸风在来之前,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用这个身份合适一些。

谁知道沈父一听到郑长刚的名字,却顿时暴怒了起来:“郑长刚那畜生死了最好,要不是他,我家琳儿就不会离开我,我就只她一个女儿啊,都是因为郑长刚这小畜生的缘故,害我白发人送黑发人!”

沈父说完,又朝着马啸风吼道:“你走,你和那畜生是同事,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我家琳儿已经不再了,你不用找她了解什么,你走,走吧!”

碰一声,大门被用力地撞上,然后屋子里传出沈父断断续续地低泣声。

马啸风愣住了,他没想到,郑长刚死后,竟然沈琳也死了,而且看起来,沈琳的死还和郑长刚有什么关系,不然,沈父不会对郑长刚这个名字反应如此激烈。

但沈琳一死,却让这起事件越来越复杂了,张嘉洋、郑长刚还有这个沈琳,三者之间的关系简直有如死结,虽然知道三人必有联系,马啸风却硬是理不出一个头绪来,一时间,他郁闷得直想撞墙。

“哎,小琳多好的一个姑娘,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寻了短见呢……”

马啸风正郁闷着,身后却传来一把女人的声音,他回过头,看到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妈正提着菜蓝子走到沈家的对面,这大妈应该是听到沈父的话,才会生出这样的感叹,马啸风转念一想,看这大妈好像和沈家很熟络的样子,既然沈父问不出东西,不如找这邻居试试能否挖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马啸风拿出一本警察的假证件,然后用警察的身份和自己能言善道的口才把这沈家的邻居给拿下,他还热情地要给大妈提菜蓝子,让这大妈对马啸风这个假警察另眼想看,心里想着这小伙子真不错,就在马啸风帮着大妈把菜蓝子放到桌子上的时候,这大妈已经开始考虑着把哪个侄女什么的介绍给马啸风认识了。

马啸风可不知道这大妈在想些什么,只是看到她老人家露出看女婿一样的眼光时,马啸风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连忙叫道:“大妈,我能找您了解点事吗?”

这大妈看着马啸风,可是越看越觉得顺眼,直恨自己闺女早已嫁作他人妇,要不然介绍给眼前这帅小伙倒是美事一桩,听得马啸风询问,她想也不想就说:“行,你有什么事说出来,只要大妈知道的,就都告诉你也无妨。”

指了指大门外,马啸风开门见山的说:“不瞒您说,我最近在查一件案子,死者的女朋友便是对门家沈家的女儿沈琳小姐,今天来本是想找她了解一些死者的情况,但听沈小姐的父亲说,沈小姐已经去世,大妈知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哪能不知道哟。”这大妈一听沈琳的名字,脸上便是一暗,她幽幽说道:“沈琳是我们这栋楼里出了名的孝女,无论男女老少都很喜欢这个孝顺的女孩子,我要是生有个儿子的话,准找小琳这样的姑娘做我们家的媳妇,可老天真的不开眼啊,怎么让这样一个好女孩去自寻短见了呢?”

“沈琳小姐是自杀的?”马啸风问道。

大妈叹了口气说:“可不是嘛,一个多月前,小琳自杀了,只剩下沈爸爸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多可怜啊,这说起来啊,全怪郑长刚那混蛋小子,小琳一定是被这小子气疯了,一时想不开才会去寻的短见,前不久听说郑长刚这小子也死了,这死得好,这小子就是一祸害,把好好的沈家害成现在这个样子。”

“大妈,您能不能给我说详细一些,说不定您的话可以帮我破案呢。”

大妈现出不情愿的样子,看着马啸风说:“我是看你小伙子还不错的份上,才和你说这些话,要是换了别人,我还不说呢,郑长刚那小子害得小琳一家这么凄惨,现在你们还要帮那小子捉凶手,可谁来帮小琳啊。”

马啸风认真的说:“大妈,我不管郑长刚是好是坏,只是破案捉凶是我的责任,身为警察,我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这也是为了保障其它市民的人身安全啊。”

这几句话说得冠冕堂皇,连大妈也为马啸风的话连赞他这才是一个好警察,夸得马啸风那厚脸皮也微微红了起来,马啸风连忙让她把话题转移到沈琳的身上,大妈理一理头绪后,才说了起来。

“这小琳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自小她母亲死得早,只留下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小琳自小懂事,她母亲走后,她就帮着父亲撑起了这一家。”大妈语气唏嘘,感概的说:“那时候,小琳年纪还小,但她已经懂得做家务,什么炒菜做饭、洗衣拖地她都干得井井有条,就这样,小琳代替了她的母亲,和她的父亲就这么走了过来。”

“那她和郑长刚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马啸风问道。

大妈想了想,说:“大概是三年前吧,三年前小琳高中毕业,为了省钱,就没再读大学了,她在市里找了份工作,是做文员的,工资虽然不高,可也足够养得起自己的父亲,有一次小琳加夜班回来晚了,在路上被一群小混混围住,听她后来说,是值勤的郑长刚给她解的围,两人就这么认识的。”

“哦,那后来怎么样?”

“开始的时候,两人大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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