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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不羁天师-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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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了运转,该过的日子还得过,该做的事情也得做,就如此刻的某一个人。

淮安江畔的公寓中,马啸风盘坐在自家的阳台边上,他双目紧闭,呼吸绵长,但见下午的阳光中,有一粒粒肉眼难见的金色粒子被吸入他的身体之内,此乃阳光的精华,与月光的精华一样,属于浓度甚密的灵力粒子,而无论人或者妖怪,无论修习的是何种法门,所追求的无不是吸收天地源力、日月精华来增强自己的功力,改造自己的身体。

比起妖怪的身体,人类的身躯要脆弱得多,因而人类修练功法时,总会以改进自身的身体素质为第一首选,因为无论哪一种功法,其修练到越精粹,得到的灵力必定越庞大,但没有一个足够坚韧的容器来存储这些灵力的话,那么有再强的力量也没用。

马啸风修练的是其师所传授的正宗玄门功法——神宵雷决,此决为何人所创已经不能考,但此决虽同为雷决,却与正一教的《九天震雷决》大有不同,正一道教的雷决讲究的是循序渐进,修练过程虽慢,却没有什么大的风险;但《神宵雷决》却不同,此决共分九阶,前三阶名为奔雷决,为此决的筑基功法,在蕴养灵力的同时,更能将灵力转化为雷能储于体内,让修练者逐渐熟悉雷能的存在,而中三阶名为罡雷决,此一决则开始让修练者与天地互相沟通,吸引天地雷劲入体,以加速自身的修练过程,后两阶天雷决和终阶神雷决已经修于灵法双修的功法,在加速增进灵力的同时,亦能分别控制天雷及神宵紫雷攻击敌人。

昨看上去,《神宵雷决》要比正一教的《九天震雷决》厉害得多,但《神宵雷决》追求速成,因此其中凶险也非《震雷决》可比,马啸风其师曾经有言,修练《神宵雷决》虽然精进的速度非其它功法可以比拟,但到了后面的修行却劫难甚多,能够修至神雷决的,除了创出此决的先人外,便再没人可达此极境,因此,他嘱咐马啸风在修练时尽量放慢灵力的增长速度,把大部分的力量用以改造自己的躯体,只有足够强韧的身体,才能够承受《神宵雷决》后期那恐怖的力量。

马啸风从17岁开始修练此决,虽然在他这个年龄才踏入修行的门坎已经晚了一些,但马啸风其师认为他天资聪敏,是块修行的料,马啸风也是争气,他用了两年的时间已经把雷决修到了第二阶,但第三阶却用去他足有5年的时间,不是马啸风的进境突然慢下来,而是因为他谨记师父的话,为了后期的修练安全一些,他把修练所得的大部分灵力用以粹练自己的身体上,直到他的身体强度已经是普通人的三四倍,他才毅然踏入罡雷决的境界。

引天地雷劲入体后,马啸风的修练更是快上许多,但他依然还是让自己停留在第四阶的程度,而把那足够让他挺进第五阶的灵力全部用在强化自己的身体上面。马啸风没有想过要当救世主什么的,所以也没有特意去加快修练的速度,况且《神宵雷决》前易后难,他可不想一个不小心修练到天雷决的境界,然后不小心引了个天雷劈死自己,说实在的,他还不想那么快去见自家的老头子。

因此,马啸风总是小心翼翼地控制着灵力的增长,一旦它们成长到快要突破眼下境界的时候,他就把灵力用来强化自己的肉身,如果不出意外,再过个5年,马啸风的肉体就能强化到普通人的十倍左右,这种程度的身体已经相当于地狼进行妖体化了,当拥有这样的躯体时,马啸风才会放心让自己的境界再一次突破。

可是,最近屡屡出现的妖怪实在过于强大,无论是地狼、獜,甚至到最近的活死人沈琳,这些妖怪在无形间逼使马啸风拼命把灵力涨上来,特别是在和活死人的战斗时,为了把夜叉钉入活死人的心脏中,马啸风把自己的潜力都逼了出来,以催发更强更大的灵力,而直接的后果就是,他现在提前了3年进入雷决第五阶的境界。

在和活死人一战的三天后,马啸风体内的灵力便暴涨到极限,接着一举突破了雷决第四阶,无奈下,马啸风只能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躲在家里不出门,拼命吸收日月精华来加固体内灵力的暴涨,经过六七天的努力,体内的灵力渐渐平稳下来,不像初时挥一挥手臂都会引得灵力差些暴走,而一进入罡雷决之后,即使马啸风不去修练,功法自然运转下也会不断吸收天地雷劲来加速灵力的增长过程,为此,马啸风这段时间以来几乎是强以意念停止雷决去吸收雷劲,直到此刻灵力稳定了下来,他才又像从前一样让雷决天然运转。

睁开了眼睛,平明刺眼的阳光,此刻在马啸风眼中却不觉得甚是难受,这就是灵力见长后的好处,但马啸风一点也不觉得开心,除了雷决的灵力增长过快并不是什么好事之外,也为了前不久和于素秋分手的事情。

活死人的事件解决了之后,马啸风便向于素秋提出了分手,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于素秋表现得非常平静,还反过来劝慰自己说,是她配不上自己,这事可把马啸风闹得极度郁闷,他也没想过,周旋于女人堆里那么多年后,竟会栽在于素秋这朵小白花身上,她的温柔和善解人意已经把他给俘虏了,如果马啸风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说不定早就和于素秋结婚了,可惜他不是,所以尽管千万个不愿意,他还是和于素秋选择了分手,免得将来因为他的关系而连累了这个美丽的女医生。

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这个道理马啸风很明白,但明白归明白,放不放得下又是另外一回事,而马啸风现在看起来依旧是放不下,因此他把郁闷的心情都发泄到酒精身上。

已经完全把暴涨的灵力稳定了下来,马啸风轻轻从阳台上站起来,但他似乎还不习惯突然见涨的力量,人是站了起来,却因为双腿不自觉的一弹而跳了起来,差点把头撞到天花板的马啸风,落下后连忙把灵力按照原来的习惯收缩于下腹丹田处,而四肢只保留了一丝灵力在流转,如此一来,他才能像个普通人一样的活动。

所以说,做个异人,可不比见得比做个普通人要舒服上多少。

第三章 深夜抢劫

蹑手蹑脚的走进大厅,马啸风皱着眉头骂自己:“这算个什么破事,在自己家里也要放轻了脚步走。”

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虽然已经稳定了体内的灵力,但要身体适应这股力量却还需要一段时间,马啸风就算十万个不愿意也于事无补,这几天适应期里他都必须像现在一般活像个做贼的不敢放开手脚行动。

从自家冰箱里摸出来一罐啤酒,想把拉环拉起来,马啸风却把拉环整个拉掉,他皱了皱眉头,大拇指一按,直接在铝罐上开了一个洞,拿起来就往喉咙里倒,啤酒喝不到半罐,一股妖力的波动在大门外出现,马啸风想也没想,还剩半罐的啤酒就这么丢了出去。

笑嘻嘻穿门而入的地狼当场被淋了个透,大骂马啸风发神经的地狼袖子一捋就要上去干上一架,却被后头使了法术开了门,从门外光明正大走进来的胡小仙提住了衣领。

“骚狐狸,你快放开我,今天我非教训一下这个疯子不可,老子身上这套行头可是阿玛尼的,他竟然用啤酒淋我,这叫我晚上怎么出去泡妞。”

胡小仙直接抛了个媚眼给地狼,前一秒还像斗牛一样暴跳不已的地狼,马上变得比小鸡还安静。

“罗迪,怎么说这也是人家的地方,你别那么没礼貌好不好,和你在一起,我的脸都快被你丢尽了。”

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嚣张得不得了的地狼和胡小仙走到一起,就变得贴贴服服起来,马啸风虽然很好奇,但他现在正烦得紧,也没心情去打听两只妖怪之间的八卦事。

“你们来干什么?”

马啸风皱着眉头,说实在的,他现在可没心情招呼这两只妖怪,而且这两位还是麻烦的主。

地狼一身阿玛尼的高档服饰酒气冲天,两只眉头也是皱在了一起,它哼一声不回答,反而是胡小仙笑道:“听说马啸风你的厨艺不错,刚才饿得慌想找大狗去吃晚餐,它说你煎牛扒有一手,所以我们就过来了。”

胡小仙笑得灿烂到不行,马啸风拿她没办法,只得看向地狼,地狼嘟嚷了一句:“明明是自己钱包和银行卡被人扒光了没钱开饭,要来蹭饭你就直说嘛,非要拉我下水。”

胡小仙马上横了地狼一眼:“钱在老娘眼里算什么,明天我去银行抢个十万八万出来又够我用上一段时间的了,这不是你天天喊着马啸风做的牛扒比马得利西餐厅的法国大厨还棒,老娘才巴巴来吃上一回嘛。”

说完,她媚眼如丝地看向马啸风:“小马,你不会吝啬这一顿饭吧。”

马啸风被她这一声“小马”叫得鸡皮疙瘩掉一地,同时也想不明白一只千年大妖怪竟然会沦落到钱财被扒以至要来蹭饭的地步,对于胡小仙的马大哈,马啸风相当的无语,但胡小仙的要求他还是不会拒绝的,问题是就算他想拒绝,比他厉害了无数倍的千年狐狸精大概也有法子让他同意。

何况,地狼说过胡小仙是木系法术的高手,马啸风可不想她胡大小姐一个心情不好,把他的公寓改造成植物园了。

于是他很爽快的答应了,然后写了一份菜单让胡小仙去买材料,胡小仙很干脆地把这活塞给了地狼做,地狼对着胡小仙干瞪眼,最后还是悲叹一声,穿门而出买菜去了。

夜幕不知何时降临的,反正胡小仙是不知道的了,她的一付心神在刚才完全给马啸风弄的一桌西餐吸引了去,马啸风甚至怀疑即使刚才吃她豆腐,胡小仙也不会知道,但相信归相信,恐怕这建安市里还没有多少人(妖?)敢吃胡小仙的豆腐,恐怕,吃了之后的下场,想必非常难看。

“哇,小马的手艺真不赖。”胡小仙一点也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辞,事实上她吃得相当过瘾,连地狼盘里的牛扒也给她分去了小半块,后者只能把眼泪往自己肚子里咽,表面上绝对是不动声色的。

“哪里,你要喜欢以后尽管来吃好了。”

马啸风客气地说道,说完他就后悔了,他忘记妖怪从来都是不客气的主。

果然,胡小仙听完立刻来到马啸风身边,一手环着他的脖子搭在他另一边的肩膀上,吐气如兰地说:“小马,你说这句话真是让姐姐爱死你了,要不然,姐姐也做你的情人好了,听说你的情人很不少呢。”

马啸风手一抖,差点没把自己手上一碗罗宋汤跌到地上,开玩笑,要一只千年狐狸精作情人,那准是活腻了。

看着被狐狸精缠上的马啸风,地狼笑得好不开心,心里一个劲地祈祷胡小仙把调戏的目标顺利转移到马啸风身上,那它就解脱了。

一顿饭在笑骂中吃完,胡小仙最后慷慨地跟马啸风说,以后建安市里有哪只妖怪不开眼的敢得罪马啸风,她胡小仙就把人家捉去给吸血妖草当肥料,当然,这种好事哪能没有代价,胡小仙大姐的保护费就是一个星期上来马啸风家蹭一顿饭。

吃完饭后,还有约会的胡小仙翩然离开,还不打算走的地狼一把抓过马啸风,要他陪自己去天上人间喝酒,心里正郁闷的马啸风一下子答应了,于是一人一妖开着车去了天上人间娱乐城。

一开了个包厢,地狼变戏法似的抖出一大沓钞票给领班的,说:“去,给咱哥两个叫上四五个小姐来,要漂亮的,然后先拿一箱白兰地过来,要再不够我们再叫。”

天上人间出入的都是阔气的主,但像罗迪这样一甩手就是几万块的,领班的还是较少见到,他一边拿过钱一边以他最快的速度叫来了小姐和酒,偎着两个小姐,地狼直接开了两瓶白兰地就要和马啸风干。

马啸风也是当仁不让,反正再烈的酒到了体内给灵力一化,就和白开水没什么两样了,但刚喝下去的劲头还是有的,马啸风一接过酒就一口气喝掉了半瓶,散发着香气的酒水浸湿了他的衣领,他一点也不在意,那不羁的样子马上让两个坐在他身边的MM眼睛亮了起来。

所谓借酒消愁愁更愁,平时喝上一打也像没事人似的马啸风,和地狼连干了五六瓶后,就给妖怪放倒了,地狼摇着头连说没用,见马啸风醉了,它自己一个人喝又没意思,就挥挥手让小姐们走人,等小姐们走光了,地狼背起马啸风,摇头说道:“平时见你挺能喝的,怎么今天还没开始就醉了,马啸风你真是太没用了,早知道应该拉狐狸精也来喝,真不过瘾啊。”

它打算直接用土遁送马啸风回家,但听得马啸风来天上人间的欧阳菲菲,却在这个时候窜了进来,欧阳菲菲看到喝得烂醉的马啸风,脸上浮起心疼的表情说:“让我来吧,他怎么喝了这么多。”

穿着性感的欧阳菲菲让地狼两只眼睛一亮,暗叹马啸风这小子有艳福的妖怪大咧咧地说道:“鬼知道,大概是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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