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日,成婚!-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
小伙子不能反应,问颜回:“啊,叔叔?”
颜回面无表情看我一眼,对小伙子道:“介绍一下,我侄女。辛颜,叫乔叔叔。”
“……”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伙子是个善解人意的好长辈,他看出我脚疼,马上慈祥地对我挥手:“乖,不必多礼。”
——————
臧克家说,有的人走了,他还活着。
概括成四个字,往好听了说就是精魂永存,往难听了说就是阴魂不散。在此不得不感叹中国文字的博大以及精深。
龙套兄一番寒暄之后终于挥一挥衣袖翩然离去,但他虽然走了,却让我认清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事实,即眼前这个人,在一夜之间成了我的叔叔。咳,一夜之间这个词有些怪。
我扒拉几口饭,再扒拉几口饭,脑子开始飞快运转,觉得此时此刻这个叔侄关系实在是深得我心。因为若以小辈的身份向他提出去我们学校讲座的事,一是胜算比较大,二是就算出师不利也不至于太失面子。
但我们毕竟是刚刚才确立下来的关系,人家内心深处还未认可我这个侄女也说不定,慎重考虑之后,我决定旁敲侧击走迂回路线。
我说:“叔叔啊……”
他拿筷子的手抖了一抖,但他坚持住了,镇定地把夹在中途的菜准确无误地放进了我的碗里。
我作天真状:“叔叔你刚回国,你之前一直在美国吗?”
他抬眸:“你怎么知道我一直在美国。”
我说:“那天去接机在机场遇到你,我同学也是从美国回来,她和你一班飞机。”
他放下筷子道:“回国几年了,上次是去办些事情。”
我又问:“那你一定经常出差吧,你工作一定很忙。”
他随口答:“还好。”
我觉得进展有些慢,赶快问:“你们这个阶层平时除了参加酒会打打高尔夫,有没有别的消遣活动呢,比如开开讲座,教化教化世人?”
他微微侧头,不甚在意地答:“在斯坦福大学……教化过,怎么?”
我忧伤一笑,说:“没什么。”
忧伤过后,脑子里突然想起刚入学时我们校长在主席台上的慷慨陈词:“同学们,在此向大家透露一个可喜可贺的消息,本年度我们B大在全国大学排名中,雄踞211名,这是多么令人振奋啊!”果然令人振奋,因为这是我们学校唯一能和211扯上的关系。
由此可见并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现实让我只能如此菲薄,而且面对我如此的菲薄,恐怕连我们从不菲薄的校长也无话可说。
可我觉得如果直接放弃,就好像去打仗的热血青年连战场都没上就直接挂掉,连阵亡都算不上。此以《乱世佳人》里斯嘉丽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那个令人忧伤的小伙子为典型代表。太憋屈了。
于是顽强的我准备背水一战,我说:“叔叔你18号有时间吗?”
他看我一眼,半晌道:“那天我应该不在国内。”
我想我眼睛里的最后一丝希望之光一定灭得有些明显,因为颜回马上问:“你到底想问什么啊?”
此时的我对他再无所求,莫名失掉的底气像月底移动返话费一样突然返还,我坐直道:“人算不如天算,居然被你发现了。我想问,这个汤里这个硬硬脆脆的东西是萝卜还是黄瓜?太伤脑筋了。”
他默默地看一眼那道汤,又默默地看一眼菜单,两相对照之后道:“你指的应该是菠萝。”
——————
曲折动荡的一天终于要过去,远远地看见学校乌七八黑的大门口时我居然感到一阵亲切。颜回皱眉:“你们学校门口怎么连路灯都没有。”【。 ﹕。电子书】
我看是挺黑的,车开过去肯定不方便,说:“本来有几棵路灯,不过修一年了还没修好。我在这儿下车就好,顺便走走路消化消化,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没说话继续开车。我想可能是刹车太急对车不太好,由于我对别克这种档次的车不甚了解,于是也就没说话。
下车道了别我就要进去,却听见他在后面低低开口:“辛颜。”
我回头看着他,不过实在太黑,只能看见一个不甚清晰的侧面剪影。
他低沉柔和的声音响在夜幕里:“老爷子他年纪大了,如果不是太为难,能顺着的就顺着他吧。你也不是任性的人。”
我愣住,半晌说了声:“哦。”
他低低道:“进去吧。”
我边走边思索,觉得除去字面意思不提,颜回的声音里好像隐藏了什么不可知的情绪,那情绪太压抑,我实在剖析不出来。
不过由此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见识的人,嘿嘿,这种见识主要体现在他倒数第二句话。
气喘吁吁地爬上六楼,气喘吁吁地推开宿舍门,迎面冲来一阵粉色的旋风,苏飒飒!
“颜颜,哈哈,我请了一周假回家,主任居然准我的假了哈哈!”
我惊魂未定地推开她,边往床边蹭边问:“刚开学就请假,你回家干什么?”
她率先过去坐在我床上,乐呵呵道:“我从美国回来就直接来学校了还没回家呢,再说陆南说他要过来G市看我,我想干脆我回去得了,顺便带他见我爸妈。”
陆南是苏飒飒处了四年的男朋友,两人高中毕业私定终身,感情笃深。话说那时候我也差点私定了终身,就是遇人不淑,没订成。
我说:“恭喜恭喜,我得给你们包红包了。”
她笑得露着两只小兔牙,可爱得令人发指:“你说要是每月都能额外放我一周假,再形成惯例该有多好,那我就能经常回乡省亲了。”
我默一会儿,说:“你说的,应该是例假。”
然后我的枕头就毫无保留地砸上了我的脸。
这时一直在一旁翻箱倒柜找东西的关雨突然暴喝一声:“老娘的婚戒死哪儿去了!”
宿舍里顿时鸦雀无声,正在睡觉的白冉冉也几乎停止了呼吸。
我说:“袁少送你的……婚戒啊。”
关雨“嘭”的一声坐下 ,说:“靠,袁磊搞了一对戒指非要我戴着,可那么小的东西我早不知道放哪儿去了。”
我想关雨才真是视金钱如粪土的铁娘子啊!
拎着包过去,我边开抽屉锁边说:“关二娘切莫惶急,我放好东西帮你找哈。”
爸的信交给了肖爷爷,我把包放好正要关抽屉,却突然被一个亮晶晶的东西恍了眼睛。我定神一看,一头雾水地捏起那东西问关雨:“小雨,它是不是你家走失的婚戒?它好像走我这儿来了。”
关雨接过它也是一头雾水,挠头道:“怎么会在你抽屉里啊?”
我继续一头雾水:“我就下午回来开了抽屉……咦,我走时候锁抽屉了吗?”
关雨又雾水了一会,沉思之后一本正经推测道:“颜颜我考虑过了,事情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你看哈,咱们两个的桌子比邻,抽屉之间距离较近,说不定是这个小东西趁咱俩不注意滚进了你的抽屉,于是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你觉得此解可好乎?”
我抽着嘴角道:“好,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苏飒飒好像忍无可忍:“靠,找到了不就结了,又不是你怀的孩子从别人肚子里出来了,管那么多干什么啊!”
于是,关雨磨刀霍霍向飒飒……
——————
此为修后章节
第五章(1)
婷姑娘已经来学校好多次了。
叫她婷姑娘而不是婷姑姑,是因为我的心理素质实在无法和黄晓明版的杨过相匹敌。他可以面不改色地管看着像妹妹的小龙女叫姑姑,我却不能管面前活生生的看着像姐姐的肖婷婷叫姑姑,我做不到。当然如果也有导演愿意付我酬金,我相信我也是可以做到的,比如那天我管颜回叫叔叔就挺顺口。
婷姑娘说,叶姑娘回S市处理事务,肖爷爷再呆些日子也得回去,所以我必须抓紧时间搬去肖家大宅,在有限的时间内为肖爷爷带去无限的欢乐。
但老实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她的这个美好愿望都是难以实现的。
先不说我有没有给肖爷爷带去欢乐的功能,因为就算我有这项功能,我也没有时间去发挥这项功能。考研活动已经让我手忙脚乱,学生会的活儿也适时地来添乱,事实上,我也已经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了辞职申请,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批下来了。
我婉拒了婷姑娘,说我一定会抽时间多去看肖爷爷,尽量给他带去温暖和欢乐。
但婷姑娘并没有因此满足,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绝不以我的意志转移自己的意志的人。于是她一有时间就不小心逛街逛到B大附近,然后就顺理成章地顺便来看一看我。
我很奇怪她怎么有那么多时间用来逛街,见到夏瞳后我才知道,婷姑娘并不在酒店工作,而是另辟蹊径成为了一名画家。难怪,她是艺术家,艺术家时间都很多。
对了,夏瞳,我真的没想到,夏瞳竟然是肖慈慈的女儿。
我和夏瞳的关系要追溯到初三伊始,在那个大家都是小萝莉的年纪,生活在父系社会里的我只知道她爸爸是G市市长,却没能全面地依照母系社会的法则考虑一下,她的妈妈会是肖爷爷的大女儿肖慈慈。
高二时,她的爸爸,我们G市的市长夏准先生被调去了S市,我因此失去了我青梅青梅的小玩伴。但我一直很想念她,夏瞳作为G市夏市长的独生千金,能一直和我同甘共苦地保持坚定的革命友谊,这让我非常感动。当然如果夏瞳不是豪门之女,我也是一样会感动,只是可能不会那么轻易地感动。
世界实在是小,她听说了肖爷爷喜获孙女的事,本着八卦的心态稍加打探,居然把我打探了出来。她惊喜啊,马上买机票飞了过来,正好赶上了婷姑娘每日的参观B大参观我的活动,于是我们就重逢了。
由此可见,八卦这东西真不赖,它综合反应了人类的求知欲、进取心和探索欲,而且能够以一种低姿态的深入浅出的方式让人们接受,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我们一定要给予它公正公平的对待,不能歧视它。
我把这个想法表达给了夏瞳,她马上表示了无与伦比的赞同:“对啊对啊,颜颜,几年不见你还是那么了解我!”
她清清嗓子说:“我夏瞳是一个‘无八卦,毋宁死’的烈女子。你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八卦,将会有多少狗仔失业,多少妇女失去精神寄托,多少夫妻冷言寡欲而致家庭不和,我们和谐的社会将不再和谐,那将是一个多么沉痛无望的世道啊!歌里唱的好,八卦八卦我牵挂……挂……”
我赶快止住她,由此我知道了,她的确是真的夏瞳。
婷姑娘灵感突发回家进行艺术创作,夏瞳挽着我的手欢欢喜喜地一起去吃饭。她说她要吃“four glad meatballs”;我直译之后得出“四个高兴的肉球儿”这个短语,于是知道她是要吃四喜丸子。
这情景让我恍惚回到了高中的时候,我们好像总是这样手挽手一起做所有的事,这所有的事有些以偏概全,主要以吃饭和上厕所为代表。
而那一年,我们高中刚开学那一年,G市热得最惨烈的一个夏天。骄阳如火,天色纯蓝,没有云也没有风,路旁梧桐深绿的叶子燎成卷儿,火红的凤凰花更加如火如荼,那是一幅用色浓烈的风景画。
时日久了,夏日的酷热已然散去,那画面却反而愈来愈清晰,在记忆中烙印成了一幅难以褪色的浮雕。
那一年,是我第一次撞上程煦,或者说,是我第一次给程煦的车撞上。
——————
那天,我十四岁生日,在那个重大的日子里,我和夏瞳双双升入高中。
我们很激动。
其实初中和高中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好比是不太正规的、把染坏的东西丢到社会这个大染坊里继续漂染的小染坊。而且我们念的学校是初中部和高中部连在一起,连染缸都没有换。
可我们就是很激动。
我觉得,升入高中就是阶层的升华,就是社会地位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升入高中大大扩充了我的可行使权利。而这种权利的最集中表现为,我终于可以穿初中时不能穿的短裤短裙以及一切膝盖以上的遮盖物了。
身为一个最靠谱的死党,夏瞳向来同我有着一样的人生追求。
所以那天放学后,我们穿着一样的百褶小短裙,像今天一样手挽手结伴去吃一样挚爱的酸菜鱼。
在我们商讨是光顾城北“冯记”酸菜鱼还是城南“正宗冯记”酸菜鱼的时候,一辆不知为何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大运牌摩托车横空出世,直接把我撞飞了出去。
尖利的要穿透耳膜的风声呼啸而过,B市的蓝天绿树红花整个地旋转起来,模糊混乱如同倾泼在一起的颜料,真空一样的寂静中,我只听见了一声异常清晰的骨头咔嚓声。滚烫的地面让我想起学校附近人气很高的“阿福铁板烧”的那只铁板,铁板上的我不能动弹,于是在不能自主的情况下光顾了城中心的第一人民医院。
醒来的时候,